张某及其周围的住户均收到N市残疾儿童 救助会寄来的希望征集治疗残疾儿童的捐款的信件。 经了解,N市残疾儿童救'助会是通过向张某等人所在 市一家速递公司购买张某及其他共3万余市民的住址 信息,从而准确地将信件送达到张某等市民手中的。 张某等人均表示愿意救助残疾儿童,但不认可这种募 捐方式。后双方发生争议,张某等人诉至法院。对速 递公司和N市残疾儿童救济会的行为,下列表述不正 确的是:( ) A.速递公司构成侵权,儿童救济会不构成侵权 B.儿童救济会构成侵权,速递公司不构成侵权 C.速递公司和儿童救济会均构成

题目
张某及其周围的住户均收到N市残疾儿童 救助会寄来的希望征集治疗残疾儿童的捐款的信件。 经了解,N市残疾儿童救'助会是通过向张某等人所在 市一家速递公司购买张某及其他共3万余市民的住址 信息,从而准确地将信件送达到张某等市民手中的。 张某等人均表示愿意救助残疾儿童,但不认可这种募 捐方式。后双方发生争议,张某等人诉至法院。对速 递公司和N市残疾儿童救济会的行为,下列表述不正 确的是:( )

A.速递公司构成侵权,儿童救济会不构成侵权
B.儿童救济会构成侵权,速递公司不构成侵权
C.速递公司和儿童救济会均构成侵权
D.速递公司和儿童救济会均不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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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市的张某因为涉嫌走私,被乙市海关强制扣留检查,张某对海关的行政行为不服,向省海关提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经过审理作出了维持的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决定,张某对复议决定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张某( )提起行政诉讼。

    A.可以向乙市海关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B.可以向甲市张某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C.可以向甲市张某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D.可以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的管辖。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海关处理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海关处理的案件是指海关处理的纳税案件和海关行政处罚案件,本案涉及的是海关作出的行政强制行为,不属于海关处理的案件,不能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 第2题:

    上海市的张某与甲公司(注册地为广州市)于20lO年4月1日在北京市签订了1年期的劳动合同。4月10日,张某被甲公司派往深圳市负责销售工作。张某与甲公司出现劳动争议,拟申请劳动仲裁。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张某可以选择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 )。

    A.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B.上海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C.广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D.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正确答案:CD

  • 第3题:

    A市张某到C市购货,因质量问题,张某拒绝支付全部货款,双方发生纠纷后货主即向公安机关告发。C市公安机关遂以诈骗嫌疑将张某已购货物扣留,并对张某采取留置盘问审查措施。两天后释放了张某,但并未返还所扣财物。张某欲提起行政诉讼。根据案情回答,哪些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

    A.C市基层人民法院

    B.C市中级人民法院

    C.A市基层人民法院

    D.A市中级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AC
    《行政诉讼法解释》第9条第2款规定:“行政机关基于同一事实既对人身又对财产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公民、被扣押或者没收财产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上述行为均不服的,既可以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诉人民法院可一并管辖。”据此,公安机关在本案中既扣留张某的货物,又对张某采取留置盘问审查,限制其人身自由,张某起诉,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和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都可管辖,C市人民法院在被告所在地,A市人民法院在原告所在地,对本案都有管辖权。本案不属于《行政诉讼法》第14条规定的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管辖的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一)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二)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因此A、C为正确选项。

  • 第4题:

    张某和薛某均为甲市人,双方在乙市登记结婚,后薛某在丙市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薛某服刑1年后张某将户口迁至丁市,欲起诉尚在服刑的薛某离婚,对此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A:甲市法院
    B:乙市法院
    C:丙市法院
    D:丁市法院

    答案:D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第四项规定,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本题中,张某的户口所在地在丁市,由丁市法院管辖。

  • 第5题:

    李某与张某在甲市A区结婚,结婚后一直居住在甲市B区,后张某外出去乙市A区打工下落不明。2年后李某向法院申请宣告张某失踪,3年后李某见张某回来无望,遂准备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则对该离婚案件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

    A.甲市A区法院
    B.甲市B区法院
    C.乙市A区法院
    D.甲市B区法院和乙市A区法院都有管辖权

    答案:B
    解析:
    考查特殊地域管辖制度。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第2项的规定,对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 第6题:

    甲市居民张某与乙市居民李某在丙市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张某将一辆汽车以10万元的价格卖给李某,双方在丁市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后张某反悔并告知李某自己已将汽车卖给他人。若李某欲追究张某的违约责任,应向()起诉。

    A.甲市法院
    B.乙市法院
    C.丙市法院
    D.丁市法院

    答案:A
    解析:
    2020版教材P307
    《民事诉讼法》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 第7题:

    张某涉嫌盗窃违法行为,公安机关询问张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必须到张某住所或者单位进行
    • B、必须将张某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
    • C、可以将张某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
    • D、必须将张某传唤到公安机关进行

    正确答案:C

  • 第8题:

    李某因多次向张某催讨欠款被张某纠集多人打伤,全身多处骨折,经鉴定构成轻伤。对于张某等人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张某等人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 B、张某等人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
    • C、张某等人的行为属于正常的要债行为,不构成犯罪
    • D、张某等人的行为构成聚众斗殴罪

    正确答案:A

  • 第9题:

    单选题
    李某因多次向张某催讨欠款被张某纠集多人打伤,全身多处骨折,经鉴定构成轻伤。对于张某等人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张某等人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B

    张某等人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

    C

    张某等人的行为属于正常的要债行为,不构成犯罪

    D

    张某等人的行为构成聚众斗殴罪


    正确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故意伤害罪和寻衅滋事罪的区别。参见《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罪的规定。

  • 第10题:

    多选题
    上海市的张某与甲公司(注册地为广州市)于2010年4月1日在北京市签订了1年期的劳动合同。4月10日,张某被甲公司派往深圳市负责销售工作。张某与甲公司出现劳动争议,拟申请劳动仲裁。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张某可以选择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有()。
    A

    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B

    上海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C

    广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D

    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正确答案: B,C
    解析: (1)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2)案件受理后,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发生变化的,不改变争议仲裁的管辖;
    (3)本题中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深圳市)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广州市)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 第11题:

    单选题
    张某和薛某均为甲市人,双方在乙市登记结婚,后薛某在丙市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服刑一年后张某迁居丁市,欲起诉至法院,与尚在服刑的薛某离婚,对此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A

    甲市张某原住所地法院

    B

    乙市张、薛二人结婚登记地法院

    C

    丙市薛某服刑地法院

    D

    丁市张某现居住地法院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2015年4月5日,甲市的张某与乙市的A公司在丙市签订了一份价款为10万元的芒果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张某于4月20日将该批芒果运送至丁市的A公司仓库。后因张某交付的部分芒果质量不合格,双方发生纠纷,A公司拟提起诉讼,已知双方未约定管辖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对该纠纷享有管辖权的法院有(  )。
    A

    甲市法院

    B

    乙市法院

    C

    丙市法院

    D

    丁市法院


    正确答案: D,C
    解析:

  • 第13题:

    张某和薛某均为甲市人,双方在乙市登记结婚,后薛某在丙市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服刑一年后张某迁居丁市,欲起诉至法院,与尚在服刑的薛某离婚,对此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A.甲市张某原住所地法院

    B.乙市张、薛二人结婚登记地法院

    C.丙市薛某服刑地法院

    D.丁市张某现居住地法院


    参考答案:D

  • 第14题:

    张某和薛某均为甲市人,双方在乙市登记结婚,后薛某在丙市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薛某服刑1年后张某将户口迁至丁市,欲起诉尚在服刑的薛某,要求离婚,对此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A.甲市法院

    B.乙市法院

    C.丙市法院

    D.丁市法院


    正确答案:D
    [答案] D。[解析]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是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 第15题:

    根据案例回答 28~30 题: 甲市张某到乙市购货,因质量问题,张某拒绝支付全部货款,双方发生纠纷后货主即向公安机关告发。乙市公安机关遂以诈骗嫌疑将张某已购货物扣留,并对张某采取留置盘问审查措施。两天后释放了张某,但并未返还所扣财物。张某欲提起行政诉讼。

    第28题:对此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

    A.乙市基层人民法院

    B.乙市中级人民法院

    C.甲市基层人民法院

    D.甲市中级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B

  • 第16题:

    家住甲市A区张某在甲市B区某医院就诊,因治疗效果不好发生争议。双方前往C 区的医疗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经过调解人员的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请回答
    如欲确认该调解协议的效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可以由张某向法院提出申请
    B.只能由张某向法院提出申请
    C.可以由张某或者某医院单独向法院提出申请
    D.只能由张某和某医院共同向法院提出申请


    答案:D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94条的规定,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向人民法院提 出。选项D正确。

  • 第17题:

    李某伙同张某和廖某等人预谋后驾车到郑州市金水区某都市村庄张某的出租房内,冒充人民警察以查没色情光碟为由,将张某仓库内的二十箱色情光碟拉走。后张某提出以缴纳罚款解决此事,李某等人佯装与张某协商,最后让张某交出罚款23,000元。得款之后,李某等人伺机溜走。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A.李某等人的行为构成招摇撞骗罪
    B.李某等人查获的是色情光碟,不构成犯罪
    C.李某等人的行为构成抢劫罪
    D.李某等人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答案:A
    解析:
    李某等人冒充人民警察骗取公民财物,构成招摇撞骗罪。色情光碟不影响招摇撞骗罪的成立。

  • 第18题:

    2011年3月,A市张某通过朋友在B市购买了3000吨钢材,填写了仓库保管单并储存于A市某仓库,,准备高价卖出,并在网上发布了销售钢材的信息。不久,自称A市某商贸公司经理的李某,通过中间人王某与张某联系称:其有一个贸易项目急需钢材。张某信以为真,很快就与李某在A市签订了钢材销售合同,张某又与H运输公司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张某出资委托该运输公司将钢材运至C市李某指定的仓库。后李某未按合同约定付款,且张某无法联系到李某。经查证,李某收到钢材的第二天即由王某将钢材低价卖掉,两人将钢材销售款315万元挥霍一空。本案中哪个地区的公安机关有管辖权?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本案A市、C市公安机关有管辖权。经济犯罪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经济犯罪,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嫌疑人实际取得财产的犯罪结果发生地。A市为犯罪行为发生地,C市为犯罪嫌疑人实际取得财产的犯罪结果发生地。

  • 第19题:

    李某与张某在甲市A区结婚,结婚后一直居住在甲市B区,后张某外出去乙市A区打工下落不明,2年后李某向法院申请宣告张某失踪,3年后李某见张某回来无望,遂准备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则对该离婚案件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 A、甲市A区法院
    • B、甲市B区法院
    • C、乙市A区法院
    • D、甲市B区法院和乙市A区法院都有管辖权

    正确答案:B

  • 第20题:

    多选题
    张某与林某同为甲市田山有限公司的股东,林某以个人名义在甲市免税进口一辆轿车,由张某代办各类手续,平时归张某使用。后张某将轿车卖给甲市国浩公司,并将所得款35万元人民币划入田山有限公司的账户内。甲市某区工商局认为张某的行为构成倒卖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自由买卖的物资、物品行为,决定没收张某销售款;此后又冻结田山有限公司的账款。张某不服,向甲市工商局申请复议。甲市工商局以张某的行为构成偷税为由,维持了原处罚决定。张某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A

    林某也有权对处罚决定提起行政诉讼

    B

    张某可以田山有限公司的名义提起诉讼

    C

    本案的被告为甲市某区工商局

    D

    冻结账款行为不属于本案的审理对象


    正确答案: D,C
    解析: 该处罚决定是针对张某的违法行为作出的,直接影响林某权益的是张某无权处分林某的轿车的行为,因此,张某应当对林某负损害赔偿责任。但这种赔偿责任成立与否与工商局的处罚没有关系。所以,林某对区工商局的处罚决定没有请求权,不具有原告资格,不能提起行政诉讼,A项错误,当选。《行政诉讼法解释》第18条规定:股份制企业的股东大会、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等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企业经营自主权的,可以企业名义提起诉讼。张某只是股东之一,不能以公司名义提起诉讼,B项不正确,当选。《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2款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行政诉讼法解释》第7条规定:复议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1)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主要事实和证据的;(2)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适用的规范依据且对定性产生影响的;(3)撤销、部分撤销或者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处理结果的。本案中,复议机关在结果上维持了处罚决定,但定性发生了变化,属于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适用的规范依据且对定性产生影响的,因此,被告应为复议机关市工商局,C项不正确,为应选项。由于冻结田山有限公司的账款是行政机关的另一个具体行政行为,与对张某的处罚决定没有关系,张某不能以企业的名义诉工商局冻结公司账款的行为,只能起诉工商局对其的行政处罚行为,法院也只能审查该处罚决定的合法性,所以对于冻结账款的行为不属于本案的审理对象,D项说法正确,不当选。

  • 第21题:

    多选题
    张某与赵某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当合同履行一半时,双方发生纠纷,张某拟提起民事诉讼。经查张某住甲市A区,赵某住甲市B区,合同签订地为甲市C区,合同履行地为甲市D区。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对该案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有()。
    A

    甲市A区人民法院

    B

    甲市B区人民法院

    C

    甲市C区人民法院

    D

    甲市D区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 A,C
    解析: 因合同纠纷引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甲市B区人民法院)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甲市D区人民法院)管辖。

  • 第22题:

    不定项题
    上海市的张某与甲公司(注册地为广州市)于2010年4月1日在北京市签订了1年期的劳动合同。2010年4月10日,张某被甲公司派往深圳市负责销售工作。2011年1月1日,张某发现甲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其劳动报酬,张某仍坚持工作,直到2011年4月1日劳动合同终止,甲公司累计拖欠张某的劳动报酬达1万元。在与甲公司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张某拟申请劳动仲裁。已知: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000元。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第1~7小题。张某可以选择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
    A

    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B

    上海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C

    广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D

    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多选题
    张某与林某同为甲市田山有限公司的股东,林某以个人名义在甲市免税进口一辆轿车,由张某代办各类手续,平时归张某使用。后张某将轿车卖给甲市国浩公司,并将所得款35万元人民币划入田山有限公司的账户内。甲市某区工商局认为张某的行为构成倒卖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自由买卖的物资、物品行为,决定没收张某销售款;此后又冻结田山有限公司的账款。张菜不服,向甲市工商局申请复议。甲市工商局以张某的行为构成偷税为由,维持了原处罚决定。张某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
    A

    林某也有权对处罚决定提起行政诉讼

    B

    张某可以田山有限公司的名义提起诉讼

    C

    本案的被告为甲市某区工商局

    D

    冻结账款行为不属于本案的审理对象


    正确答案: B,C
    解析: 该处罚决定是针对张某的违法行为作出的,直接影响林某权益的是张某无权处分林某的轿车的行为,因此,张某应当对林某负损害赔偿责任。但这种赔偿责任成立与否与工商局的处罚没有关系。所以,林某对区工商局的处罚决定没有请求权,不具有原告资格,不能提起行政诉讼,A项错误,当选。《行政诉讼法解释》第l8条规定:股份制企业的股东大会、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等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企业经营自主权的,可以企业名义提起诉讼。张某只是股东之一,不能以公司名义提起诉讼,B项不正确,当选。《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2款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行政诉讼法解释》第7条规定:复议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
    (1)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主要事实和证据的;
    (2)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适用的规范依据且对定性产生影响的;
    (3)撤销、部分撤销或者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处理结果的。本案中,复议机关在结果上维持了处罚决定,但定性发生了变化,属于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适用的规范依据且对定性产生影响的,因此,被告应为复议机关市工商局,C项不正确。为应选项。
    由于冻结田山有限公司的账款是行政机关的另一个具体行政行为,与对张某的处罚决定没有关系,张某不能以企业的名义诉工商局冻结公司账款的行为,只能起诉工商局对其的行政处罚行为,法院也只能审查该处罚决定的合法性,所以对于冻结账款的行为不属于本案的审理对象,D项说法正确.不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