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第2题:
法国某公司(卖方)与中国某公司(买方)订立了电脑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CIF上海,信用证支付。卖方按合同约定将电脑装船,并获得信用证要求的提单、保险单、发票等单据,并向法国的议付行办理了议付,结果航行中船舶遇特大暴雨触礁沉没,货物全部灭失,此时开证行收到了议付行寄来的全套单据,也得知货物灭失的消息,根据上述案情以及UCP600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开证行可以拒绝偿付议付行已经议付的货款,理由是其客户中国某公司不能得到所期待的货物 B.买方中国某公司的损失可以基于买卖合同要求卖方补偿 C.买方中国某公司的损失可以通过卖方提交的保险单向保险公司索赔 D.由于货物全部灭失,买方免除其所承担的付款义务
第3题:
第4题:
我国江苏省南通市某轻工产品进出口公司向外国某公司进口一批小家电产品,货物分两批装运,支付方式为不可撤销议付信用证,每批分别由中国银行某分行开立一份信用证。第一批货物装运后,卖方在有效期内向银行交单议付,议付行审单后,未发现不符点,即向该商议付货款,随后中国银行对议付行作了偿付。南通公司在收到第一批货物后,发现货物品质不符合同规定,进而要求中国银行对第二份信用证项下的单据拒绝付款,但遭到中国银行的拒绝。试问,中国银行这样做是否有理?为什么?
信用证是一种银行开立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对出口商来说,只要按信用证规定条件提交了单据,在单单一致、单证一致的情况下,即可从银行得到付款;对进口商来说,只要在申请开证时,保证收到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即行付款并交付押金,即可从银行取得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单据。因此,银行开立信用证实际是进行单据的买卖。此外,开证行与受益人之间的关系属于一种对双方都有约束力的合同关系。这种合同关系约束开证行应在对单据做出合理审查之后,按照信用证的规定,承担向受益人付款的义务,而不受买卖双方买卖合同或者开证行和买方依开证申请书成立的合同以及其它合同的影响。因此,在本案中,中国银行这样做是合理的。
略
第5题:
中国宝石进出口公司与英国阿森纳公司签订了一批货物的进口合同,以信用证方式付款,价格条件为FOB。由五洋航运公司承运,该批货物投保了一切险。货到目的港后,中国宝石公司发现这批货物的内在质量与合同的质量要求不符,遂请求银行不要议付,而阿森纳公司提交的议付单据则与信用证的要求一致。依UCP600,下列哪几项是正确的?()
第6题:
中国甲公司从比利时乙公司进口一批建筑材料,支付方式为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货物分两批装运,信用证由中国银行分两次开出。第一批货物装运后,卖方在有效期内向银行交单议付,议付行审单后议付了货款,开证行也作了偿付。甲公司在收到了第一批货物后,发现货物品质不符合合同规定,要求开证行对第二份信用证项下的单据拒绝付款。为此,下列叙述正确的是哪几项?()
第7题:
某笔进出口业务,约定分两批装运,支付方式为即期不可撤销信用证。 第一批货物发送后,买方办理了付款赎单时,但收到货物后,发现货物品质与合同规定严重不符,便要求开证行通知议付行对第二批信用证项下的货运单据不要议付,银行不予理睬。 后来议付行对第二批信用证项下的货运单据仍予议付。 议付行通知买方付款赎单,遭到买方的拒绝。 银行处理方法是否合适?
第8题:
第9题:
第10题:
开证行可以拒绝偿付议付行已经议付的货款,因为其客户中国公司已无法得到其期待的货物,这是不可抗力可以免责
买方中国公司的损失可以基于买卖合同要求卖方补偿
买方中国公司的损失可以在付款赎单后持保险单向保险公司索赔
由于货物灭失,买方可以免除其付款责任
第11题:
货物在装运港装上船之后的风险由买方承担,故卖方不承担责任
买方应先从承运人处接收货物
买方可以要求卖方减价
只有在食糖与合同不符构成根本违反合同时,买方才可以要求卖方交付替代物
第12题:
第13题:
中国某公司从外国某公司进口高档木材,货物分两批装运,支付方式为信用证,每批分别由中国银行开立一份信用证。第一批货物装运后,卖方在有效期内向银行交单议付,议付行审单后对该外国公司议付了货款,中国银行也对议付行进行了偿付。中国公司收到第一批货物后,发现货物品质与合同约定不符,要求开证银行拒付第二份信用证项下的款项。根据UCP600 及相关国际惯例的规定,请选择下列说法正确的选项:( )
A.如果中国银行已经根据外国公司提交的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证向其付款,那么中国公司可以要求中国银行进行赔偿
B.如果中国银行已经根据外国公司提交的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证向其付款,那么中国公司可以拒绝对中国银行进行补偿
C.如果该外国公司实施信用证欺诈,那么中国银行有义务满足中国公司的要求
D.如果中国公司对信用证欺诈提供了充足的证据,可以要求人民法院颁发止付令
第14题:
中国甲公司(卖方)与德国乙公司(买方)签订水果销售合同,合同约定以信用证方式付款,有效期至8月20E1。后来中国卖方要求德国买方将有效期延长至8月30日,买方同意,但是忘记将有效期延长的消息告知银行。甲公司于8月22日向银行议付,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哪项?( )
A.银行可以在9月4日向甲公司发出拒付通知
B.银行应进行议付,因为单据与信用证的要求表面相符
C.银行不应进行议付,因为已经过了议付的有效期
D.银行应进行议付,因为乙公司已经修改了信用证的议付期限
【考点】银行审单的期限及信用证有效期
【解析】《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银行的审单期限不得超过从其收到单据的翌日起算七个银行工作日,所以A是错误。受益人应在信用证到期日之前议付,超过议付的有效期,银行将不进行议付。由于买方没有把有效期延长通知银行,因而有效期仍是8月20日,甲于8月22日议付,银行将不进行议付。所以BD错误,C正确。
第15题:
第16题:
美国甲公司(卖方)与中国乙公司(买方)签订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规定采用信用证方式付款,由设在美国境内的丙银行通知并议付,同时为了信用增级,又指定美国丁银行保兑此信用证。信用证开立之后,甲公司在货物已经装运,将有关单据交丙银行议付,但该议付行破产,甲公司遂向丁银行要求付款,丁银行以甲公司应先向议付行和开证行要求付款为由拒绝付款。据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第17题:
我方某公司向外国某商进口一批钢材,货物分两批装运,支付方式为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每批分别由中国银行开立一份信用证。第一批货物装运后,卖方在有效期内向银行交单议付,议付行审单后,即向该商议付货款,随后中国银行对议付行作了偿付。我方在收到第一批货物后,发现货物品质不符合同,因而要求开证行对第二份信用证项下的单据拒绝付款,但遭到开证行拒绝。你认为开证行这样做是否有理?
第18题:
中国的买方与古巴的卖方签订了一份一级食糖合同。古巴卖方按照合同的规定于2011年5月完成装运并发货。中国买方在目的港接收货物时,发现食糖的质量实际上仅为二级,低于合同所规定的要求。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关于本案的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哪一项?()
第19题:
某笔进出口业务,约定分两批装运,支付方式为即期不可撤销信用证。第一批货物发送后,买方办理了付款赎单时,但收到货物后,发现货物品质与合同规定严重不符,便要求开证行通知议付行对第二批信用证项下的货运单据不要议付,银行不予理睬。后来议付行对第二批信用证项下的货运单据仍予议付。议付行通知买方付款赎单,遭到买方的拒绝。问:银行处理方法是否合适?买方应如何处理此事为宜?
第20题:
第21题:
卖方所交付的货物数量和质量不符合合同的规定,但与信用证要求相符
货物由于卖方的迟延履行而发生腐烂现象
买方没有收到货物
信用证与提单不符
第22题:
开证行可以货物质量不符为由而拒绝付款
只要单证一致开证行必须付款,货物质量与开证行无关
因为第一批货物质量有瑕疵,所以甲公司有理由拒收第二批货物
只有第一批货物有质量瑕疵,并不构成解除整个合同
第23题:
银行可以不向阿森纳公司议付,因为该公司提供的货物的内在质量与合同要求不符
宝石公司可以向五洋航运公司索赔
内在质量是在投保以前就存在的缺陷,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只要单据与信用证一致,银行就应付款,但宝石公司可以向阿森纳公司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