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诉赵某借款纠纷一案,法院一审判决赵某偿还王某债务,赵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期间,案外人李某表示,愿以自己的轿车为赵某偿还债务提供担保。三人就此达成书面和解协议后,赵某撤回上诉,法院准许。一个月后,赵某反悔并不履行和解协议。关于王某实现债权,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依和解协议对赵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B、依和解协议对赵某、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C、依一审判决对赵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D、依一审判决与和解协议对赵某、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题目
王某诉赵某借款纠纷一案,法院一审判决赵某偿还王某债务,赵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期间,案外人李某表示,愿以自己的轿车为赵某偿还债务提供担保。三人就此达成书面和解协议后,赵某撤回上诉,法院准许。一个月后,赵某反悔并不履行和解协议。关于王某实现债权,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依和解协议对赵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B、依和解协议对赵某、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C、依一审判决对赵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D、依一审判决与和解协议对赵某、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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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李某诉赵某解除收养关系,一审判决解除收养关系,赵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中双方和解,维持收养关系,向法院申请撤诉。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二审法院应当准许当事人的撤诉申请

    B.二审法院可以依当事人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

    C.二审法院可以直接改判

    D.二审法院可以裁定撤销原判


    正确答案:A

  • 第2题:

    王某根据生效判决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开始后,王某与李某达成和解协议, 并约定协议生效之日起1个月内履行完毕。协议生效1个月后,李某并未履行协议的约定。 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就李某违反协议的行为,王某可向李某住所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B.鉴于李某的行为违法,法院可以主动恢复对原判决的执行
    C.法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和解协议
    D.执行和解协议达成会导致申请执行时效中断


    答案:A,B,C
    解析:
    就李某违反协议的行为,王某可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选项A错误。法院不可主动恢复对原判 决的执行,只能依申请恢复执行,选项B错误。执行和解协议不能强制执行,执行的是以前的生效文书,选项 C错误。

  • 第3题:

    下列关于民事纠纷解决方式的表述,正确的 是:()
    a.张某是某信息中心员工,因公受伤,为赔偿问 题与该信息公司发生争议,张某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法院 提起诉讼
    b.李某和赵某因合同争议遂向人民调解委员会 申请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但调解协议并未经司法确 认,后李某不履行调解协议,赵某遂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院应当受理
    c.法院受理后,经审查发现有仲裁协议的,人民 法院应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
    d.法院调解达成协议一般不制作判决书,而仲裁 机构调解达成协议可以制作裁决书


    答案:A,B,D
    解析:
    。如果当事人起诉后,人民法院审查后发 现有仲裁协议,将不予受理;人民法院受理后,发现有 仲裁协议,或被告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人民法 院将驳回起诉,所以C选项错误。

  • 第4题:

    共用题干

    王某就一起合同纠纷起诉赵某,起诉地点是合同履行地,也是王某所在的A地法院,A地法院受理以后,赵某提出了管辖权异议,认为应该由赵某所在的B地法院审理。结果A地法院驳回了赵某的管辖权异议。对于此案,你认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A地法院有权管辖,驳回异议的裁定无误
    B:A地法院无权管辖,驳回异议的裁定有误
    C:对于法院的裁定,赵某有权提出上诉
    D:对于赵某的上诉,二审法院有权径行判决

    答案:A,C,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一般地域管辖原则适用时,被告所在地不明确的情况。关于特殊情况的具体适用,考生应当注意区分户籍迁出或注销后的不同情况,即《民诉意见》第5~7条。
    根据《民诉意见》第29条的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从本案来看,A区只是原告住所地,所以A区法院没有管辖权。B区是侵权行为地(行为实施地也是结果发生地),C区是产品销售地也是被告之一大兴商场所在地,D区是产品制造地也是被告之一五星电子公司的所在地,因此BCD为正确,应选A。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0条的规定,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31条规定: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法院管辖。第32条规定: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第8条第7款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履行的下列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七)外国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购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非外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合同。”因此,B项正确。第4条规定,当事人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通过协商一致,选择或者变更选择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但这不包括强制只能适用中国法的情形,故C项错误。《民事诉讼法》第266条规定:“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本题中中方当事人与外国合资股东之间的合同纠纷属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纠纷,该合同在我国履行,故属于我国法院的专属管辖,不可以选择仲裁。故D项错误。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8条的规定,上级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将本院的第一审案件交下级法院审理的,应当报请其上级法院批准。《级别管辖异议规定》第5条规定,对于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不得报请上级人民法院交其审理,因此D项错误。M省人民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所以本案根本不属于移送管辖,AC错误。本题的情形不属于合法指定管辖,B错误。
    《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民诉意见》第28条规定,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甲市A区既是侵权行为实施地,也是侵权结果发生地,A区法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而甲市B区是被告住所地,B区法,院也具有对本案的管辖权。综上,甲市A、B区法院对本案都有管辖权,选项A、B都是正确的。由于甲市B区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因此,其将案件移送管辖的做法是错误的。选项C说法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的规定,受移送法院不能再自行将案件移送。因此,A区法院不接受移送,将案件退回B区法院的做法是错误的。选项D说法正确。
    《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故A正确,B错误。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裁定有权上诉,C正确。《民诉意见》第188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下列上诉案件,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52条的规定径行判决、裁定:(l)一审就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作出裁定的案件;(2)当事人提出的上诉请求明显不能成立的案件;(3)原审裁判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的案件;(4)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需要发回重审的案件。因此D项正确。

  • 第5题:

    人民法院在审理下列案件时,哪些不能适用 调解制度?( )

    A.美国人汤姆到中国来旅游,与王某发生纠纷, 王某将其打伤,汤姆遂起诉到人民法院
    B.齐某申请法院向其债务人唐某发出支付令的案件
    C.王某的妻子赵某因为练气功不当而导致精神 失常,现王某向法院申请要求认定赵某无民事行为 能力
    D.法院判决李某应向何某还款,李某接到判决既 不上诉也不还钱,于是何某根据法院的生效判决,申请 法院对李某的汽车进行拍卖


    答案:B,C,D
    解析:
    。执行程序中,人民法院不得调解。D项 错误。

  • 第6题:

    李某向王某借款200万元,由赵某担保。后李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立案。王某将李某和赵某诉至法院,要求偿还借款。赵某认为,若李某罪名成立,则借款合同因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赵某无需承担担保责任。法院认为,借款合同并不因李某犯罪而无效,判决李某和赵某承担还款和担保责任。关于该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16年)

    A.若李某罪名成立,则出现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的竞合
    B.李某与王某间的借款合同法律关系属于调整性法律关系
    C.王某的起诉是引起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产生的唯一法律事实
    D.王某可以免除李某的部分民事责任

    答案:B,D
    解析:
    法律责任的竞合,是指由于某种法律事实的出现,导致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法律责任产生,而这些责任之间相互冲突的现象。若李某罪名成立,则出现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但这两种责任依法均应追究,不存在相互冲突,故A项错误。调整性法律关系是基于人们的合法行为而产生的、执行法的调整职能的法律关系,它所实现的是法律规范(规则)的行为规则(指示)的内容。调整性法律关系不需要适用法律制裁,法律主体之间即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如合同关系。故B项正确。
    原告起诉后,法院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受理原告的起诉,此时原告与法院之间才发生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仅有原告起诉,并不能发生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故C项错误。
    民事责任可以由当事人依法部分或全部免除,故D项正确。

  • 第7题:


    李某诉赵某侵权案


    赵某、钱某和孙某订立书面协议,共同经营一家饭店,约定赵某提供店面,钱某和孙某分别出资5万元,作为经营之用。某日.顾客李某在饭店就餐,刚打开一瓶啤酒(该啤酒是由A厂生产的)时发生了意外,啤酒瓶突然爆炸,玻璃碎片将李某击伤。事后,李某与赵某协商赔偿之事,但没能达成协议,于是李某将赵某告上了法庭。赵某认为问题出在啤酒上,不关饭店的事,而且就算有事也不是他一个人的责任,就向法庭书面申请追加钱某和孙某作为共同被告应诉。但是,法庭认为李某只是起诉赵某一人,只列了赵某一人为被告。诉讼过程中,赵某认为应当由啤酒厂承担责任,申请追加A厂为第三人。


    【问题】


    1.法院拒绝追加钱某和孙某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2.如果法院判决赵某承担赔偿责任,赵某履行完赔偿义务之后可以如何救济自己的权利?


    3.如果诉讼过程中,李某伤势严重不便参加庭审,于是委托他的妻子刘某全权代理参加诉讼,之后刘某自行与被告达成和解协议,向法院提出撤诉,法院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4.如果法院同意追加该A厂为第三人,那么A厂有哪些诉讼权利?


    5.如果啤酒爆炸时,另外一名顾客甲也受到伤害,甲向同一法院起诉了赵某,法院能不能将这两个案件合并审理?为什么?


    6.如果A厂生产的一批啤酒被证实有质量问题,该消息在报纸上披露后,消费者纷纷起诉A厂,应当如何确定诉讼代表人?




    答案:
    解析:

    1.不正确。因为赵某、钱某和孙某属于个人合伙,合伙人在诉讼中属于必要共同诉讼人,法院应当追加钱某和孙某。


    2.赵某可以向钱某和孙某追偿他们各自应当承担的赔偿份额。


    3.法院应当不予支持,裁定驳回。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


    4.A厂被追加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有权参加法庭审理,在法院判决其承担民事责任的时候有权提出上诉。


    5.能。甲和李某因同一种类事实向法院起诉,法院经当事人同意可以作为普通共同诉讼合并审理。


    6.由向人民法院登记的权利人自行推选代表人;若推选不出代表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与参与登记的权利人商定代表人。



    本题联系合伙、侵权和民事诉讼的规定,主要考查了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规定,涉及共同诉讼人、诉讼代理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诉讼代表人。解题的关键在于熟悉和区分这几对法律概念:必要共同诉讼人和普通共同诉讼、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诉讼代理人和诉讼代表人。



  • 第8题:

    李某诉赵某解除收养关系,一审判决解除收养关系,赵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中双方和解,维持收养关系,向法院申请撤诉。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A、二审法院应当准许当事人的撤诉申请,一审判决生效
    • B、二审法院应当准许当事人的撤诉申请,一审判决不生效
    • C、二审法院可以直接改判
    • D、二审法院应依当事人的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

    正确答案:D

  • 第9题:

    赵某和李某在某网吧打架,双方都造成轻伤,某派出所以扰乱治安为由,对赵某作出了拘留10天的决定。赵某不服,以派出所为被告向法院起诉,法院应该怎么判决()

    • A、法院可以根据事实情况,加重对赵某的处罚
    • B、法院可以直接对李某进行处罚
    • C、法院可以变更显失公正的处罚决定,对赵某进行较轻的行政处罚
    • D、法院应该实行调解

    正确答案:C

  • 第10题:

    单选题
    王某与赵某经法院调解达成离婚协议,调解书送达给王某签收后,王某就调解书中有关财产问题反悔,只能向法院()
    A

    上诉

    B

    另行起诉

    C

    申诉

    D

    要求重新调解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多选题
    邓某诉丁某侵权赔偿一案,法院终审判决丁某一个月内赔偿邓某经济损失5万元,但丁某并未如期履行判决。邓某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邓某发现丁某母亲正在生病,生活已非常拮据,于是邓某自愿与丁某达成了缓期还款的和解协议,并约定丁某在两年内赔偿其经济损失2万元。对丁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

    邓某和丁某可以在执行过程中自愿达成和解协议

    B

    丁某不履行该和解协议的,邓某可以申请法院执行该和解协议,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C

    丁某不履行浚和解协议的,邓某可以申请法院执行原生效判决,人民法院应当恢复执行

    D

    如果该和解协议履行完毕,一方当事人反悔的,执行程序终结,不再恢复

    E

    邓某与丁某的和解协议,需经法院审查同意并签章才具效力


    正确答案: C,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王某与张某原系夫妻,2018年1月16日,为给王某治病,张某以自己的名义向赵某借款6万元,约定于2018年5月16日偿还,并出具借条一张,孙某以保证人的身份在借条上签字,但未与赵某约定保证方式、保证期间和保证范围。债务到期后,张某未偿还借款。同年7月5日,王某与张某协议离婚。因张某一直未偿还欠款,赵某于2018年12月19日诉至法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因该借款专门用于为王某治病,因此该债务属于王某个人债务

    B

    若双方就债务承担未达成一致,法院应判决双方各自承担一半

    C

    2018年12月19日,赵某有权起诉请求王某、张某及孙某承担连带责任

    D

    若王某与张某离婚时协议各自偿还3万元,该协议并不当然对赵某有效


    正确答案: B
    解析:
    A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张某以自己的名义向赵某借款,该款项系用于王某治病,显然是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清偿。
    B项,《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由此可见,法院并非当然判决双方各担一半,而是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割。
    C项,《婚姻法解释(二)》第25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故赵某有权请求王某和张某承担责任。此外,由于保证人未具体约定保证方式,适用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法》第26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本题中,主债务于2018年5月16日到期,但直至2018年11月16日,赵某一直未向保证人孙某主张权利,连带责任保证因保证期间经过而归于消灭,孙某无须再承担保证责任,赵某无权要求孙某负责。
    D项,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当事人内部达成的还款协议原则上只对当事人具有拘束力,并不当然对债权人有效。

  • 第13题:

    人民法院在审理下列案件时,哪些不能适用调解制度?( )

    A.美国人汤姆到中国来旅游,与王某发生纠纷,王某将其打伤,汤姆遂起诉到人民法院

    B.齐某申请法院向其债务人唐某发出支付令的案件

    C.王某的妻子赵某因为练气功不当而导致精神失常,现王某向法院申请要求认定赵某无民事行为能力

    D.法院判决李某应向何某还款,李某接到判决既不上诉也不还钱,于是何某根据法院的生效判决,提请法院对李某的汽车进行拍卖


    正确答案:BCD
    BCD。

  • 第14题:

    经审理,一审法院判决被告王某支付原告刘某欠款本息共计22万元,王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约定:王某在3个月内 向刘某分期偿付20万元,刘某放弃利息请求。案件经王某申请撤回上诉而终结。约定的期限届满后,王某只支付了15万元。刘某欲寻求法律救济。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2年)

    A.只能向一审法院重新起诉
    B.只能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一审判决
    C.可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和解协议
    D.可向二审法院提出上诉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二审中的和解。二审程序中达成和解后的撤诉,既可以撤回起诉,也可以撤回上诉,此处要看当事人的选择。本题中,当事人选择了撤回上诉。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发布第一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法[2011]354号)中,2号指导案例指出:民事案件二审期间,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人民法院准许撤回上诉的,该和解协议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制作调解书,属于诉讼外达成的协议。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一审判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当然,上述通知属于超出大纲的司法解释。但这一逻辑也可以根据基本原理推论得出:本题题干中已经说明“王某申请撤回上诉”,而撤回上诉后的法律后果是一审判决生效,而本案中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协议,因此暂时按照和解协议自动履行,但和解协议并没有强制执行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时,另一方当事人只能按照一审生效判决申请强制执行。因此,应该选择B选项,A、C、D选项错误,不当选。

  • 第15题:

    李某诉赵某解除收养关系,一审判决解除收养关系,赵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中双方和解,维持收养关系,向法院申请撤诉。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二审法院应当准许当事人的撤诉申请
    B:二审法院可以依当事人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
    C:二审法院可以直接改判
    D:二审法院可以裁定撤销原判

    答案:A
    解析:
    当事人在二审中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对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进行审查并制作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因和解而申请撤诉,经审查符合撤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故本题应选A。

  • 第16题:

    经审理,一审法院判决被告王某支付原告刘某欠款本息共计22万元,王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约定:王某在3个月内向刘某分期偿付20万元,刘某放弃利息请求。案件经王某申请撤回上诉而终结。约定的期限届满后,王某只支付了15万元。刘某欲寻求法律救济。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只能向一审法院重新起诉
    B:只能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一审判决
    C:可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和解协议
    D:可向二审法院提出上诉

    答案:B
    解析:
    【考点】履行瑕疵的法律救济【详解】一审判决后,二审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上诉人申请撤诉,经法院审查后裁定准许,但该和解协议并未得到履行或未得到完全履行。此时该上诉人该如何获得救济,对于这一问题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在笔者看来,此时该上诉人只能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一审判决。理由在于,上诉人撤回上诉之后,一审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根据“一事不再理”原则,当事人不能再向一审法院重新起诉,因此,A选项说法错误,不应选。双方当事人之间所达成的和解协议并不属于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可执行的依据,因此,当事人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和解协议,C选项说法错误,不应选。此时一审判决已经发生效力,因此当事人不能再向二审法院提出上诉,故D选项说法错误,不应选。本题正确答案应为B。

  • 第17题:

    共用题干

    赵某和李某两人因合同纠纷发生争议,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李某赔偿赵某20万元。判决生效后,李某未履行判决。赵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强制执行过程中,赵某和李某达成和解协议,20万元分四期支付,每期支付5万元。李某支付了第一期之后就拒绝再予以偿还,此时,赵某可以:
    A:另行起诉
    B:要求法院依照和解协议的内容强制执行
    C:向法院申请恢复对原生效判决的执行
    D:根据原生效判决,要求李某再支付20万元

    答案:C
    解析: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24、227条的规定,可知AB项正确,依据第239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一律为二年,D项错误。和解协议达成后,可以暂时停止执行程序,但并不能终结执行程序,故C项错误。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0条的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同时,根据《民诉意见》第266条的规定,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在执行中双方自愿达成的和解协议,对方当事人申请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恢复执行,但和解协议已履行的部分应当扣除。和解协议已经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不予恢复执行。李某已经支付的第一期付款5万元应该予以扣除,赵某只能向李某请求支付15万元,所以选项D错误。
    《民事诉讼法》第231条规定,执行担保中,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注意,D项中所写的是“王某的财产”而不是“王某的担保财产”,这并不影响D项的正确性,因为被执行人的一切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都可作为执行财产。
    参见《执行程序解释》第25、26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3条的规定,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根据《民诉意见》第275条的规定,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执行完毕后,该法律文书被有关机关依法撤销的,经当事人申请,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33条的规定。可见,执行回转的案件,应当重新立案,并适用执行程序的有关规定予以强制执行,而非直接强制返还。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D。
    《民事诉讼法》第224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的执行法院,包括案件的第一审法院和与第一审法院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法院,选项A是正确的。《民事诉讼法》第227条规定,案外人对执行标的异议的裁定不服的,如果是对作为执行标的的原判决、裁定不服的,可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进行救济;如果是与作为执行标的的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选择提起诉讼进行救济,选项B正确。《执行问题规定》第87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达成的和解协议合法有效并已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作执行结案处理。申请执行人与被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的,只有当和解协议履行完毕后,执行程序才终结。在和解协议履行期间,执行程序并未终结,人民法院不应作结案处理,选项C是错误的。申请执行的期限统一为2年,不因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为自然人或法人而不同,选项D是错误的。
    《执行程序解释》第32条。D项根据第32条,被执行人自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至当前财产发生变动的,应当对该变动情况进行报告,而本案乃二年前的财产变动,可以不予报告。
    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理,乙不能直接起诉丙,所以选项A错误。根据《民诉意见》第300条的规定,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通知该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该第三人对债务没有异议但又在通知指定的期限内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所以选项B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申请执行人也可以提出对第三人财产执行的申请,所以选项C错误。根据《执行问题规定》第68条的规定,在对第三人作出强制执行裁定后,第三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不得就第三人对他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强制执行。所以选项D错误。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53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本案中王某未履行的是金钱义务,所以应当支付迟延履行利息而非迟延履行金。根据《民诉意见》第293条的规定,被执行人迟延履行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或迟延履行金自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是指在按银行同期贷款最高利率计付的债务利息上增加一倍。本案中,王某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而非三倍支付。第295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非金钱给付义务的,无论是否已给申请执行人造成损失,都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已经造成损失的,双倍补偿申请执行人已经受到的损失;没有造成损失的,迟延履行金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决定。

  • 第18题:

    赵某与钱某是邻居,一日为琐事争吵以致互殴。公安机关进行了调解,双方对医疗费赔偿等达成了调解协议。事后,赵某履行了调解协议,而钱某没有履行。赵某请求公安机关强制执行调解协议。公安机关的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

    A.不予执行。告知赵某向人民法院就该纠纷提起民事诉讼
    B.不予执行。告知赵某提起行政附带民事诉讼以撤销该调解协议并判决钱某赔偿医疗费
    C.不予执行。告知赵某提起行政诉讼以撤销该调解协议
    D.强制钱某履行该调解协议

    答案:A
    解析:
    考查治安管理处罚。参见《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条。

  • 第19题:

    王某与赵某经法院调解达成离婚协议,调解书送达给王某签收后,王某就调解书中有关财产问题反悔,只能向法院()

    • A、上诉
    • B、另行起诉
    • C、申诉
    • D、要求重新调解

    正确答案:C

  • 第20题:

    李某与赵某签订合同,约定将其所有的一个古董花瓶以10万元卖给赵某,并约定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在交付花瓶之前,李某又与王某约定,将该花瓶以12万元卖给王某并预收了12万元货款。现花瓶仍然在李某处,赵某和王某均向法院起诉,请求李某交付花瓶,对此()

    • A、法院应支持赵某的请求
    • B、法院应支持王某的请求
    • C、法院应驳回两人的请求
    • D、李某可以任意履行

    正确答案:B

  • 第21题:

    王某承租一大酒店,某日该人对酒店服务员李某称孙某欠债不还,令其从学校绑架孙某之子作为人质,逼其还债。李某信以为真,遂将孙某之子骗出后关押到酒店地下室。后王某又指使赵某打电话向孙某勒索100万元。赵某依言打出勒索电话。当王某再次要赵某打勒索电话时,赵某害怕,予以拒绝。孙某之子被扣押于酒店地下室72小时。本案中,该三人的行为如何定罪?()

    • A、王某、赵某构成绑架罪,李某构成非法拘禁罪
    • B、王某、李某、赵某构成绑架罪
    • C、王某、李某、赵某均犯罪既遂
    • D、王某、李某犯罪未遂,赵某犯罪中止

    正确答案:A,C

  • 第22题:

    多选题
    王某就一起合同纠纷起诉赵某,起诉地是合同履行地,也是王某所在的A地法院,A地法院受理以后,赵某提出了管辖权异议,认为应该由赵某所在的B地法院审理。结果A地法院驳回了赵某的管辖权异议。对于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

    A地法院有权管辖,驳回异议的裁定无误

    B

    A地法院无权管辖,驳回异议的裁定有误

    C

    对于法院的裁定,赵某有权提出上诉

    D

    对于赵某的上诉,二审法院有权径行判决


    正确答案: C,D
    解析:
    AB两项,《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A地法院作为合同履行地法院,对该案享有管辖权,驳回异议的裁定无误。
    CD两项,《民事诉讼法》第127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民诉解释》第333条第1项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异议的上诉案件,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69条规定可以不开庭审理。因此,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裁定有权上诉。《民事诉讼法》第169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因此,二审法院有权对该管辖权异议的上诉案件迳行判决。

  • 第23题:

    多选题
    李某欠赵某16万元无力偿还,经乙查证,王某欠李某25万元,履行期已届满。李某从未向王某催还。李某的退休金2000元,有关单位已经拖延一个月,李某亦未追要。下列陈述正确的是( )
    A

    赵某只能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要求王某偿还25万元

    B

    赵某只能向法院请求以李某的名义要求王某偿还25万元

    C

    赵某只能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要求工某偿还16万元

    D

    赵某不能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要求王某单位偿还退休金

    E

    赵某可以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要求王某单位偿还退休金


    正确答案: B,C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