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被继承人王明于1999年去世,其妻王于氏先于其死亡。王明有子王学、王茂,有女王丽、王梅。其长女王丽于1997年死亡,留有一子李芬,一女李玲。现王学与王茂二人因继承王明的遗产发生纠纷,王学以王茂为被告诉至法院。法院受理后,通知王梅、李芬、李玲参加诉讼,王梅表示愿意参加诉讼,但她对于遗产的划分,既不同意王茂的主张,也不同意王学的主张;李芬表示参加诉讼;李玲则表示想继承王明的遗产,但不愿参加诉讼。在此情况下,法院如何列原告?()
A、王学
B、王梅
C、李芬
D、李玲
第2题:
在审查起诉阶段,王某要求委托辩护人,下列关于辩护人的说法正确的有( )。
A.王某可以委托其近亲属担任辩护人
B.王某可以委托外国律师担任辩护人
C.王某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自己的辩护人
D.王某的辩护律师有权与王某会见或通信
E.王某委托的律师辩护人有权对承办的案件进行调查、查阅、摘抄、复制有关案件材料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如果王某提出法院为其指定的辩护律师曾与他有仇,要求另行指定律师,经查证属实,则人民法院( )
第6题:
某人民法院指定律师刘某担任未成年被告人王某的辩护人,但王某拒绝律师为自己辩护,并坚持自行辩护。人民法院应当()。
第7题:
本案中,王甲所留三间房应由王甲之弟与李乙之母均分
本案中,王甲所留三间房王甲之弟不得继承
本案中,对王甲所留三间房,王甲之弟有继承权,因为王甲之弟是王甲的法定继承人之
本案中,王甲所留三间房应由李乙之母继承,因王甲死亡后,该三间房一半归李乙,一半由李乙和婴儿共同继承,婴儿死后其遗产由其母李乙继承,李乙死后其全部遗产由其母继承
第8题:
王容是原告,王大、王二、王三与王四是共同被告
王容、王二、王三与王四是共同原告,王大是原告
王容、王三、王四是共同原告,王大是被告,王二不参加诉讼
王容、王三、王四是共同原告,王大与王二是共同被告
第9题:
赵律师同时担任李某和李二的辩护人,该所钱律师担任本案王某代理人
该所与李某商定辩护事务按诉讼结果收取律师费
该所要求李某另外预交办案费
该所指派实习律师代赵律师出庭辩护
第10题:
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王二和王三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
因为是王大起诉,人民法院应当直接将王大列为单独原告
如果人民法院通知了王二和王三,其表示不愿意参加诉讼,则不应再将其列为共同原告
由于是部分继承人起诉,主体资格不健全,法院应当驳回起诉
第11题:
不能准许
应当准许
如果王某没有另行委托辩护人,法院应当为其另行指定辩护人
要求王某另行委托辩护人
第12题:
讯问王某时,如有必要可通知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
王某没有委托辩护人,应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辩护人经通知未到庭,经王某同意,法院决定开庭审理
因事实清楚且王某认罪,实行独任审判
第13题:
如果张父于2001年去世,遗产有3间房屋和4000元现金,且王某对张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关于其遗产处理,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王某有权继承,王某之子无权继承
B.王某无权继承,王某之子有权继承
C.王某和其子均有权继承
D.王某和其子均无权继承
第14题:
第15题:
第16题:
第17题:
在宫某某被伤害一案中,公安机关指派王某对宫某某的伤情出具了一份鉴定意见。被告人徐某及其辩护人对这一鉴定意见有异议,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王某有必要出庭,遂通知王某出庭。关于本案,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第18题:
王老汉去世后,其女儿王容认为大哥王大侵犯其继承权,以王大为被告起诉。法院受理案件后,通知其余三个儿子参加诉讼。王二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王三未作出任何意思表示,王四则表示要参加诉讼。下列关于当事人的说法正确的是()。
第19题:
赵律师同时担任李某和李二的辩护人,该所钱律师担任本案王某代理人
该所与李某商定辩护事务按诉讼结果收取律师费
该所要求李某另外预交办案费
该所指派实习律师代赵律师出庭辩护
第20题:
第21题:
王繁学
王繁梅
李玉芬
李玉玲
第22题:
第23题:
准许王某自行辩护,并记录在案
驳回王某的要求,由刘某继续为其辩护
先审查,被告人有正当理由的,准许其自行辩护
要求被告自行委托辩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