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华特海产品公司总部设在伦敦,在中国 青岛设有办事处,并在大连拥有1座大型仓库。该公 司因买卖海产品纠纷被中国青岛某海星公司诉至法 院。该买卖合同签订在北京,并约定在威海履行,但合 同尚未履行。则下列哪些法院有管辖权?( ) A.青岛 B.大连 C.北京 D.威海

题目
英国华特海产品公司总部设在伦敦,在中国 青岛设有办事处,并在大连拥有1座大型仓库。该公 司因买卖海产品纠纷被中国青岛某海星公司诉至法 院。该买卖合同签订在北京,并约定在威海履行,但合 同尚未履行。则下列哪些法院有管辖权?( )

A.青岛 B.大连
C.北京 D.威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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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香港华维公司总部设在香港,在内地A地设有办事处,并在B地拥有一所物业。因该公司与内地成方公司之合同纠纷,被成方公司诉至法院。该合同签订于C地,合同标的物处在D地,则有权管辖本案的法院有以下哪些法院?( )

    A.A地

    B.B地

    C.C地

    D.D地


    正确答案:ABCD
    ABCD。《民事诉讼法》第241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第2题:

    买方中国甲公司与卖方美国乙公司签订_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由英国的丙运输公司以自已悬挂巴拿马国籍的船舶承担货物的运输,将货物从纽约运至青岛。当船舶行至青岛海域附近时因为海难事故被丁运输公司船舶救助。在货物运至目的地后,丙公司也自行解散,遂将该船舶转让。由此发生的纠纷起诉至我国法院,根据我国《海商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该船舶的转让关系,应当适用巴拿马法律

    B.该船舶的转让关系,应当适用英国法律

    C.丁公司对丙公司的救助费用,应当适用中国法

    D.丁公司对丙公司的救助费用,应当适用日本法


    正确答案:AC

    【考点】船舶所有权、优先权的法律适用
    【解析】根据我国《海商法》第270条规定:“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适用船旗国法律。”船舶的船旗国为巴拿马,故适用巴拿马法律,A正确,B错误;根据《海商法》第272条规定:“船舶优先权,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船舶的救助费用,属于船舶优先权的范围,故应适用法院地法,即中国法,故c项正确,D项错误。正确答案选AC。

  • 第3题:

    关于合同案件的特殊管辖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被告深圳一家“三来一补”企业接受投资后在广州履行了该补偿贸易合同的主要义务,那么该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可以是深圳或者广州的法院
    B:甲乙的买卖合同约定在上海交货,实际却是在北京交货,那么最后关于这笔买卖合同的纠纷上海的法院如果不是被告住所地法院的话就没有管辖权
    C:李某与赵某约定在A市履行买卖合同的交货手续,但是李某将货物改卖他人,赵某一气之下告上法庭。李某住在B市而赵某住在A市,因此本案纠纷不能由A市法院审理
    D:当事人一方是军人或者军队单位,且合同履行地或者标的物所在地在营区内的合同纠纷,当事人书面约定由军事法院管辖,不违反法律关于级别管辖、专属管辖和专门管辖规定的,可以由军事法院管辖

    答案:A,B,D
    解析:
    根据《民诉意见》的规定,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而深圳是被告住所地,因此A正确;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因此B正确;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是A市同时也是原告住所地,所以不能适用这项规定,A市作为合同履行地还是可以审理此案,因此C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军事法院管辖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条,D项正确。

  • 第4题:

    北京甲公司与山东乙公司签订了一专利转让合同,合同约定:“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提交青岛地区的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公司向青岛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乙公司则向甲公司所在地的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法院立案受理后,甲公司对该院管辖权提出异议。这种情况下,该法院应如何处理?( )

    A.裁定驳回起诉
    B.裁定不予受理
    C.裁定驳回管辖权异议,本院具有管辖权
    D.裁定管辖权异议成立,将案件移送到青岛仲裁委员会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仲裁委员会的选定。根据《仲裁法》第18条的规定,仲裁协议对仲裁委员会的选择约定不明确,该仲裁协议无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仲裁法解释》)第6条规定,仲裁协议约定由某地的仲裁机构仲裁且该地仅有一个仲裁机构的,该仲裁机构视为约定的仲裁机构。青岛地区仲裁委员会只有一家,为青岛仲裁委员会,该仲裁协议约定仲裁机构有效,所以D项正确。

  • 第5题:

    俄罗斯公民萨沙来华与中国公民韩某签订一份设备买卖合同。后因履约纠纷韩某将萨沙诉至中国某法院。经查,萨沙在中国境内没有可供扣押的财产,亦无居所;该套设备位于中国境内。关于本案的管辖权与法律适用,依中国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中国法院没有管辖权
    B、韩某可在该套设备所在地或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C、韩某只能在其住所地法院起诉
    D、萨沙与韩某只能选择适用中国法或俄罗斯法

    答案:B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前述规定,本案中,该设备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所在地或合同签订地的中国法院有管辖权。

  • 第6题:

    甲市的A公司与乙市的B公司在丙市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合同履行地在丁市,后因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A公司诉至法院。对该诉讼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有()。

    • A、甲市人民法院
    • B、乙市人民法院
    • C、丙市人民法院
    • D、丁市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B,D

  • 第7题:

    甲国某航空公司的一民航飞机从中国出发,经停甲国后,在乙国上空发生空难,该甲国航空公司在中国有代表机构。关于乘客向航空公司索赔的诉讼管辖和法律适用,根据中国相关法律,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如甲国法院受理了该纠纷,则中国法院不应就同一诉讼行使管辖权
    • B、中国法院对该纠纷具有管辖权
    • C、如中国法院受理该纠纷,应适用受害人本国法确定损害赔偿数额
    • D、如中国法院受理此案,应适用乙国法确定该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

    正确答案:B,D

  • 第8题:

    美国通用电器公司和桃花电视机厂在青岛设立了一家合资公司。在合资期间,双方因利润分配纠纷诉至青岛法院,法院审理此案应适用( )。

    • A、中国法
    • B、美国法
    • C、国际条约
    • D、当事人选择的任何法律

    正确答案:A

  • 第9题:

    多选题
    甲国某航空公司的一民航飞机从中国出发,经停甲国后,在乙国上空发生空难,该甲国航空公司在中国有代表机构。关于乘客向航空公司索赔的诉讼管辖和法律适用,根据中国相关法律,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

    如甲国法院受理了该纠纷,则中国法院不应就同一诉讼行使管辖权

    B

    中国法院对该纠纷具有管辖权

    C

    如中国法院受理该纠纷,应适用受害人本国法确定损害赔偿数额

    D

    如中国法院受理此案,应适用乙国法确定该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


    正确答案: A,D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民商事关系的法律适用--侵权。A项错误,司法权属于国家主权,只要中国法院有权管辖该案件,就不得应外国法院已经管辖就排除我国法院的管辖。B正确,依《民事诉讼法》第265条:……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为被告甲国航空公司在中国设有代表处,所以中国法院可以受理该侵权纠纷。C错,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4条,侵权责任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而不是受害人本国法。D正确,乙国法是侵权行为地法。

  • 第10题:

    单选题
    中国的水准原点位于哪里?()
    A

    威海

    B

    青岛

    C

    大连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俄罗斯公民萨沙来华与中国公民韩某签订一份设备买卖合同。后因履约纠纷韩某将萨沙诉至中国某法院。经查,萨沙在中国境内没有可供扣押的财产,亦无居所;该套设备位于中国境内。关于本案的管辖权与法律适用,依中国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6年真题]
    A

    中国法院没有管辖权

    B

    韩某可在该套设备所在地或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C

    韩某只能在其住所地法院起诉

    D

    萨沙与韩某只能选择适用中国法或俄罗斯法


    正确答案: C
    解析: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1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履行义务最能体现该合同特征的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其他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本案的合同的签订地和标的物所在地都在中国,因此,根据最密切联系原则该合同应当适用中国法,韩某可在该套设备所在地或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 第12题:

    多选题
    甲市的A公司与乙市的B公司在丙市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合同履行地在丁市,后因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A公司诉至法院。对该诉讼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有()。
    A

    甲市人民法院

    B

    乙市人民法院

    C

    丙市人民法院

    D

    丁市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 A,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韩国某汽车公司、日本某汽车公司、德国某汽车公司与中国某汽车公司在日本签订在中国建立合资企业的协议。协议书约定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适用被告方法律。该协议在

    履行中发生纠纷,中国某汽车公司在中国法院提起诉讼。该案应适用()法律。

    A.日本

    B.韩国

    C.德国

    D.中国


    参考答案D

  • 第14题:

    甲国某航空公司在中国设有代表处,其一架飞机从中国境内出发,经停甲国后前往乙国,在乙国发生空难。关于乘客向航空公司索赔的诉讼管辖和法律适用,根据中国相关法律,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2013年)

    A.中国法院对该纠纷具有管辖权
    B.中国法律并不限制乙国法院对该纠纷行使管辖
    C.即使甲国法院受理了该纠纷,中国法院仍有权就同一诉讼行使管辖权
    D.如中国法院受理该纠纷,应适用受害人本国法确定损害赔偿数额

    答案:A,B,C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民商事管辖和侵权的法律适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65条的规定,财产权益纠纷中,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处的,可以由包括合同履行地等与合同有密切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A项,本题中,被告在中国设有代表机构,中国法院可以管辖,A项正确。BC项,根据《民诉解释》第533条,中国法院和外国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一方当事人向外国法院起诉,而另一方当事人向中国法院起诉的,中国法院可予受理。因此,我国法律并没有限制他国法院行使管辖权,即便他国已经受理,我国仍可受理,BC项正确。D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4条规定:“侵权责任,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但当事人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侵权行为发生后,当事人协议选择适用法律的,按照其协议。”D项错误。

  • 第15题:

    香港华维公司总部设在香港地区,在内地A地设有办事处,并在B地拥有一笔物业。因该公司与内地成方公司之合同纠纷,被成方公司诉至法院。该合同签订于C地,并约定D地履行,但现尚未履行,则有权管辖本案的法院有哪些?

    A:A地
    B:B地
    C:C地
    D:D地

    答案:A,B,C,D
    解析:
    A地属于代表机构所在地,B地属于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C地属于合同签订地,D地属于合同履行地,因而四地法院都具有管辖权。

  • 第16题:

    位于海淀区的甲公司与位于西城区的乙公 司在东城区签订 1份家具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交货 地点为甲公司在东城区的仓库。发生纠纷的解决方式 为在北京仲裁委仲裁,或向昌平区法院起诉。该家具 买卖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了争议,甲公司可以通过 下列哪些方式解决纠纷?( )
    A.向东城区人民法院起诉
    B.按照约定,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昌 平区人民法院起诉
    C.向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
    D.向西城区人民法院起诉


    答案:A,D
    解析:
    。仲裁协议约定既可以申请仲裁,又可以向 法院起诉的,仲裁协议无效。所以北京仲裁委无权仲裁,该合同发生纠纷只能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民亊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 西城区法院和东城区法院均有管辖权。

  • 第17题:

    中国的水准原点位于哪里?()

    • A、威海
    • B、青岛
    • C、大连

    正确答案:B

  • 第18题:

    中国海军有北海、东海、南海三个舰队,司令部分别设在()、()、()

    • A、青岛;宁波;湛江
    • B、大连;宁波;厦门
    • C、青岛;宁波;厦门

    正确答案:A

  • 第19题:

    韩国某汽车公司、日本某汽车公司、德国某汽车公司与中国某汽车公司在日本签订在中国建立合资企业的协议。协议书约定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适用被告方法律。该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纠纷,中国某汽车公司在中国法院提起诉讼。该案应适用( )法律?

    • A、日本
    • B、韩国
    • C、德国
    • D、中国

    正确答案:D

  • 第20题:

    多选题
    下列涉外民事案件,我国人民法院具有管辖权的是 ( )
    A

    浙江A公司与阿联酋B公司在中国签订汽车出口合同,A公司将出口的汽车运到阿联酋后,双方因汽车质量问题发生纠纷所引起的诉讼

    B

    澳大利亚汤姆森公司和深圳嘉华公司签订在重庆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合同,协议约定若发生争议由澳大利亚某著名仲裁委员会仲裁

    C

    法国某公司与中国海洋石油公司签订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作勘探开发石油合同,双方书面协议约定若发生争议由合同签订地的新加坡某法院管辖,后因合同履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

    D

    中国A公司在美国的分支机构向美国B公司购买了一处房产,后因价款的支付发生纠纷,中国A公司向合同签订地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美国B公司到法院应诉并进行了答辩

    E

    德国的A公司与法国的B公司因在意大利签订在加拿大履行的合同发生纠纷,A公司向我国法院起诉,经查B公司在我国境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


    正确答案: B,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多选题
    比利时人凡派克到北京与中国某公司签订了进口机器设备的合同,合同选择适用了与该生意没有关系的德国法律。设备运到中国后因调试安装产生纠纷,中国公司欲将凡派克诉至中国某法院。经查,凡派克在中国没有住所或居所,也没有可供扣押的财产。关于本案的管辖权和法律适用,依中国的相关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

    因凡派克在中国没有住所或居所,中国法院对其没有管辖权

    B

    中国公司可在该机器设备所在地或合同签订地的中国法院起诉

    C

    虽然该交易与德国法没有关系,当事人的该法律适用选择依然有效

    D

    当事人只能选择适用中国法或比利时法


    正确答案: D,B
    解析:
    AB两项,《民事诉讼法》第265条规定,因涉外合同纠纷对在中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国领域内签订或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本题中国公司因而可以在合同签订地或诉讼标的物所在地法院起诉,也即中国法院对此具有管辖权
    C项,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1条的规定,涉外合同当事人可以选择与合同无关的法律,几类特殊合同除外。
    D项,由于本题涉及的合同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几类特殊合同,因而当事人可以选择与纠纷无关的国家的法律。

  • 第22题:

    单选题
    美国通用电器公司和桃花电视机厂在青岛设立了一家合资公司。在合资期间,双方因利润分配纠纷诉至青岛法院,法院审理此案应适用( )。
    A

    中国法

    B

    美国法

    C

    国际条约

    D

    当事人选择的任何法律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多选题
    甲市的A公司与乙市的B公司在丙市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合同履行地在丁市,后因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A公司诉至法院。对该诉讼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有(  )。[2013年真题]
    A

    甲市人民法院

    B

    乙市人民法院

    C

    丙市人民法院

    D

    丁市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 D,C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