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劳务派遣单位,根据合同约定向乙公司派遣搬运工。搬运工丙脾气暴躁常与人争吵,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更换丙或对其教育管理,甲公司不予理会。一天,乙公司安排丙为顾客丁免费搬运电视机,丙与丁发生激烈争吵故意摔坏电视机。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A:甲公司和乙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B: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乙公司承担补充责任C:甲公司和丙承担连带赔偿责任D:丙承担赔偿责任,甲公司承担补充责任

题目
甲公司为劳务派遣单位,根据合同约定向乙公司派遣搬运工。搬运工丙脾气暴躁常与人争吵,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更换丙或对其教育管理,甲公司不予理会。一天,乙公司安排丙为顾客丁免费搬运电视机,丙与丁发生激烈争吵故意摔坏电视机。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甲公司和乙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B: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乙公司承担补充责任
C:甲公司和丙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D:丙承担赔偿责任,甲公司承担补充责任

相似考题
更多“甲公司为劳务派遣单位,根据合同约定向乙公司派遣搬运工。搬运工丙脾气暴躁常与人争吵,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更换丙或对其教育管理,甲公司不予理会。一天,乙公司安排丙为顾客丁免费搬运电视机,丙与丁发生激烈争吵故意摔坏电视机。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相关问题
  • 第1题:

    甲请一家搬家公司搬家,搬家公司派出乙、丙、丁三人前往。在搬家的过程中,乙把甲家的掌上电脑弄坏了;丙与丁在搬运过程中不小心把甲的邻居碰伤,丙出言不逊引起争吵,丙丁联手与甲的邻居大打出手将后者打伤。经查,该三名搬运工乃是一家家政公司派遣到搬家公司工作的。关于此事,下列叙述错误的有:

    A.甲可以追究乙的侵权责任,同时甲应向其邻居赔礼道歉

    B. 甲的邻居可以追究搬家公司与丙丁的连带责任

    C.就乙、丙、丁的以上行为,搬家公司应该负全责

    D.甲可以追究搬家公司的侵权责任或者违约责任,甲的邻居可以追究搬家公司的侵权责任


    正确答案:AB
    【答案】A、B
    【详解】《侵权责任法》第34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按第34条第1款,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工作人员不直接对外承担赔偿责任,因此甲可以追究搬家公司的侵权责任,但不能要求甲一定要向其邻居赔礼道歉,这是道德调整的范畴,所以A项错误。
    题中丙与丁在搬运过程中不小心把甲的邻居碰伤,是职务行为,应当由搬家公司承担责任。并且用人单位是否承担侵权责任并不以侵权员工的主观状态为判断依据,因为无论丙丁的主观状态如何,其引起的侵权责任都应当由搬家公司承担。因此选项B错误,选项C正确。
    《合同法》第122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本题中甲和搬家公司之间有合同之债,而搬家公司的工作人员损害了甲的财产,明显违约,因此甲可以追究搬家公司的侵权责任或者违约责任,但甲的邻居只能要求搬家公司承担侵权责任。所以D选项正确。
    【相关考点梳理】无

  • 第2题:

    甲公司是儿童食品生产公司,甲公司委托乙公司为自己寻找买主,乙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与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销售甲公司的产品。甲公司通过乙公司将产品交付给丙公司后,丙公司不按照合同约定向乙公司支付价款,乙公司无法按照与甲公司的委托合同向甲公司履行债务。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乙公司应向甲公司披露丙公司
    B:甲公司无权要求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甲公司有权要求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D:丙公司无权以对乙公司的抗辩对抗甲公司

    答案:A,C
    解析:
    依据《合同法》第403条第1款的规定,乙公司由于丙公司不履行债务,而不能对甲公司履行债务,乙公司应向甲公司披露丙公司,所以A选项正确。甲公司可以行使乙公司对丙公司的权利,丙公司对乙公司违约,因此甲公司有权要求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所以C选项正确。《合同法》第403条第3款规定:“委托人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的,第三人可以向委托人主张其对受托人的抗辩。第三人选定委托人作为其相对人的,委托人可以向第三人主张其对受托人的抗辩以及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抗辩。”丙公司可以向甲公司主张其对乙公司的抗辩,所以D选项不正确。

  • 第3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乙公司向甲公司交付货物后,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货款,丙公司作为甲公司的保证人保证甲公司按合同的约定向丙公司支付货款。乙公司向甲公司交付货物后,甲公司自行将自己对乙公司的债务部分转让给丁公司。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丙公司按照原保证合同对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B:丙公司不再对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C:丙公司对未转让部分的债务向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D:丙公司对转让部分的债务向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答案:C
    解析:
    《担保法》第23条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担保法解释》第29条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部分债务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部分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仍应当对未转让部分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甲公司将部分债务转让,丙公司对未经其同意转让部分的债务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丙公司对未转让部分的债务仍应承担保证责任,所以C选项正确。

  • 第4题:

    甲投资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与乙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乙企业)以甲公司出资金、乙企业提供场地的方式成立了一家大型超市。超市成立后,与丙劳务派遣公司(以下简称丙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由丙公司派遣李某到超市工作。不久,甲公司与乙企业产生纠纷,导致超市停业。于是,超市将李某退回丙公司,丙公司以李某经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胜任工作为由解除了李某的劳动合同。李某认为,其在超市的工作岗位属于法律规定禁止实施劳务派遣的范围,遂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追究超市和甲、乙、丙三家公司的法律责任。
    李某的用人单位是()。

    A.甲公司
    B.乙企业
    C.丙公司
    D.超市

    答案:C
    解析:
    劳务派遣单位属于《劳动合同法》调整的用人单位,其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

  • 第5题:

    甲投资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与乙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乙企业)以甲公司出资金乙企业提供场地的方式成立了一家大型超市。超市成立后,与丙劳务派遣公司(以下称丙公司)订立劳务派遣协议,由丙公司派遣李某到超市工作。不久,甲公司与乙企产生纠纷,超市停业。超市于是将李某退回丙公司,丙公司以李某经过调整工作岗位一不胜任工作解除了与李某的劳动合同,李某认为自己在超市的工作属于法律规定禁止施劳务派遣的单位,遂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追究甲乙丙三家公司的法律责任。

    李某的用人单位是( )。

    A.甲公司
    B.乙公司
    C.丙公司
    D.超市

    答案:C
    解析:
    题中李某的用人单位是丙劳务派遣公司。

  • 第6题:

    甲公司获得乙公司大型建筑施工的总承包权后,将该施工项目中的绿化项目分包给丙公司,并与丙公司签订了安全管理协议。在施工过程中,丙公司使用的丁劳务派遣公司一名员工发生了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负责该事故统计上报的企业是( )。

    A.甲公司
    B.乙公司
    C.丙公司
    D.丁公司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事故上报的时限和部门。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 第7题:

    甲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向乙公司派遣安装工,安装工丙脾气暴躁常与人争吵,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更换丙,甲公司不予理会。一天,乙公司安排丙为顾客丁免费安装空调,丙与丁发生激烈争吵故意摔坏空调。对此,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 A、甲公司和乙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B、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乙公司承担补充责任
    • C、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甲公司承担补充责任
    • D、丙承担赔偿责任,甲、乙公司承担补充责任

    正确答案:C

  • 第8题:

    单选题
    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丙公司以其机器设备为甲公司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登记,丁公司为甲公司提供保证并与乙银行签订保证合同,各方并未约定实现债权的顺序,借款到期后,甲公司无力偿还借款。下列表述中,符合规定的是(  )。
    A

    乙银行应先向丙公司实现债权,再向丁公司实现债权

    B

    乙银行应先向丁公司实现债权,再向丙公司实现债权

    C

    乙银行可以向丙公司实现债权,也可以向丁公司实现债权,丙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甲公司追偿

    D

    乙银行可以向丙公司实现债权,也可以向丁公司实现债权,丙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甲公司和丁公司追偿


    正确答案: D
    解析:
    根据《物权法》规定,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如果保证与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担保并存,其中一人承担了担保责任,则只能向债务人追偿,不能向另外一个担保人追偿。本题中,丙公司和丁公司居于同一清偿顺序,但丙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后,只能向作为债务人的甲公司追偿,不能向另一个担保人丁公司追偿。

  • 第9题:

    多选题
    甲公司为劳务派遣单位,根据合同约定向乙公司派遣搬运工。搬运工丙脾气暴躁常与人争吵,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更换丙或对其教育管理,甲公司不予理会。一天,乙公司安排丙为顾客丁免费搬运电视机,丙与丁发生激烈争吵故意摔坏电视机。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A

    甲公司和乙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B

    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乙公司承担补充责任

    C

    甲公司和丙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D

    丙承担赔偿责任,甲公司承担补充责任


    正确答案: C,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甲公司获得乙公司大型建筑施工的总承包权后,将该施工项目中的绿化项目分包给丙公司,并与丙公司签订了安全管理协议。在施工过程中,丙公司使用的丁劳务派遣公司一名员工发生了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负责该事故统计上报的企业是(   )
    A

    甲公司

    B

    乙公司

    C

    丙公司

    D

    丁公司


    正确答案: C
    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甲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向乙公司派遣安装工,安装工丙脾气暴躁常与人争吵,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更换丙,甲公司不予理会。一天,乙公司安排丙为顾客丁免费安装空调,丙与丁发生激烈争吵故意摔坏空调。对此,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A

    甲公司和乙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B

    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乙公司承担补充责任

    C

    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甲公司承担补充责任

    D

    丙承担赔偿责任,甲、乙公司承担补充责任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乙公司是投资性主体,丙、丁是其两个子公司,其中丙公司为乙公司的投资活动提供管理服务,丁公司为做市转让的新三板挂牌公司,不为乙公司的投资活动提供管理服务,甲公司为乙公司的母公司,属于非投资性主体,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Ⅰ乙公司应将丁公司纳入其合并报表范围 Ⅱ甲公司应将丁公司纳入其合并报表范围 Ⅲ乙公司应将丙公司纳入其合并报表范围 Ⅳ乙公司对丁公司的投资按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 Ⅴ甲公司应将乙、丙、丁公司全部纳入其合并报表范围
    A

    Ⅰ、Ⅱ、Ⅲ

    B

    Ⅱ、Ⅲ、Ⅳ

    C

    Ⅲ、Ⅳ、Ⅴ

    D

    Ⅱ、Ⅲ、Ⅳ、Ⅴ

    E

    Ⅰ、Ⅱ、Ⅲ、Ⅳ、Ⅴ


    正确答案: B
    解析: Ⅰ、Ⅲ、Ⅳ三项,如果母公司是投资性主体,只应将那些为投资性主体的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其他子公司不应予以合并,母公司对其他子公司的投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Ⅱ、Ⅲ、Ⅳ两项,一个投资性主体的母公司如果其本身不是投资性主体,则应当将其控制的全部主体,包括投资性主体以及通过投资性主体间接控制的主体,纳人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 第13题:

    甲公司为乙公司及丙的母公司,丙公司与丁公司共同出资组建了戊公司,在戊公司的股权结构中,丙公司占45%,丁公司占55%。投资合同约定,丙公司和丁公司共同决定戊公司的和经营政策,上述公司之间构成关联方关系的有( )。

    A.甲公司与乙公司

    B.甲公司与丙公司

    C.乙公司与丙公司

    D.丙公司与戊公司

    E.丁公司与戊公司


    正确答案:ABCDE
    上述5个选项均构成关联方关系。甲乙是控制关系,甲丙是控制关系,乙丙同受甲控制,具有关联方关系,丙丁共同出资组建戊,因为双方共同决定戊财务和经营政策,则丙丁对戊是共同控制关系。

  • 第14题:

    劳务派遣关系中,甲公司为劳务派遣公司,乙公司为用工单位,丙公司为甲公司的下属分公司,赵某为被派遣劳动者。下列关于劳务派遣用工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该工作岗位的存续时间可为8个月
    B.甲公司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赵某
    C.乙公司不得再将赵某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D.甲公司可以将赵某派遣到丙公司

    答案:C
    解析:
    (1)选项A: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2)选项B: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3)选项D: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教材P337。

  • 第15题:

    甲投资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与乙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乙企业)以甲公司出资金、乙企业提供场地的方式成立了一家大型超市。超市成立后,与丙劳务派遣公司(以下简称丙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由丙公司派遣李某到超市工作。不久,甲公司与乙企业产生纠纷,导致超市停业。于是,超市将李某退回丙公司。丙公司以李某经过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胜任工作为由解除了李某的劳动合同,李某认为,其在超市的工作属于法律规定禁止实施劳务派遣的范围,遂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追究甲、乙、丙三家公司的法律责任。
    李某的用人单位是( )。

    A.甲公司
    B.乙公司
    C.丙公司
    D.超市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劳务派遺劳动合同的内容。李某的用人单位应该是劳务派遣单位丙公司。

  • 第16题:

    共用题干
    甲投资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与乙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乙企业)以甲公司出资金乙企业提供场地的方式成立了一家大型超市。超市成立后,与丙劳务派遣公司(以下简称丙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由丙公司派遣李某到超市工作。不久,甲公司与乙企业产生纠纷,导致超市停业。超市于是将李某退回丙公司,丙公司以李某经过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胜任工作为由解除了李某的劳动合同,李某认为,其在超市的工作属于法律规定禁止实施劳务派遣的范围,遂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追究甲乙丙三家公司的法律责任。

    李某的用人单位是()。
    A:甲公司
    B:乙企业
    C:丙公司
    D:超市

    答案:C
    解析:
    劳务派遣单位属于用人单位,其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本题中,由丙公司派遣李某到超市工作,故选项C正确。


    用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1)用工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3项、第41条规定的情形;(2)用工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决定提前解散或者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3)劳务派遣协议期满终止。


    被派遣劳动者被用工单位退回后,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时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被派遣劳动者不同意的,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时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被派遣劳动者不同意的,劳务派遣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被派遣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后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其中,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 第17题:

    甲投资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与乙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乙企业)以甲公司出资金乙企业提供场地的方式成立了一家大型超市。超市成立后,与丙劳务派遣公司(以下简称丙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由丙公司派遣李某到超市工作。不久,甲公司与乙企业产生纠纷,导致超市停业。超市于是将李某退回丙公司,丙公司以李某经过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胜任工作为由解除了李某的劳动合同,李某认为,其在超市的工作属于法律规定禁止实施劳务派遣的范围,遂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追究甲乙丙三甲公司的法律责任。

    李某的用人单位是( )。
    A.甲公司
    B.乙企业
    C.丙公司
    D.超市

    答案:C
    解析:

  • 第18题:

    甲公司为劳务派遣单位,根据合同约定向乙公司派遣搬运工。搬运工丙脾气暴躁常与人争吵,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更换丙或对其教育管理,甲公司不予理会。一天,乙公司安排丙为顾客丁免费搬运电视机,丙与丁发生激烈争吵故意摔坏电视机。根据侵权责任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丙故意摔坏电视机属个人行为,乙公司不承担侵权责任
    B.丙是在执行工作任务过程中摔坏电视机的,乙公司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C.丙是由甲公司派遣的,应当由甲公司承担侵权责任
    D.丙是由甲公司派遣的,应当由甲公司和乙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甲公司对乙公司更换丙的要求不予理会,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答案:B,E
    解析:
    (1)选项AB: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2)选项CDE: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 第19题:

    甲公司为乙公司和丙公司的母公司,丙公司为丁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在不考虑其他因素的情况下,下列公司之间,不构成关联方关系的是()。

    • A、丙公司与丁公司
    • B、甲公司与丙公司
    • C、甲公司与乙公司
    • D、乙公司与丙公司

    正确答案:A

  • 第20题:

    单选题
    甲投资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与乙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乙企业)以甲公司出资金企业提供场地的方式成立了一家大型超市。超市成立后,与丙劳务派遣公司(以下简称丙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由丙公司派遣李某到超市工作。不久,甲公司与乙企业产生纠纷,导致超市停业。超市于是将李某退回丙公司,丙公司以李某经过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胜任工作为由解除了李某的劳动合同,李某认为,其在超市的工作属于法律规定禁止实施劳务派遣的范围,随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追究甲乙丙三家公司的法律责任。 李某的用人单位是()。
    A

    甲公司 

    B

    乙企业 

    C

    丙公司 

    D

    超市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劳务派遣。劳务派遣单位属于《劳动合同法》调整的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因此,丙公司为用人单位。
    考点:特殊用工

  • 第21题:

    单选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100万元,后甲公司分立为丙、丁、戊三个公司,且丙、丁、戊三个公司约定由丙公司承担原甲公司欠乙公司的债务。对于原甲公司欠乙公司的100万元货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乙公司只能要求丙公司单独承担责任

    B

    乙公司应当要求丙、丁、戊三个公司分别按照从原甲公司承继的资产比例承担责任

    C

    乙公司可以要求丙、丁、戊三个公司对该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D

    乙公司只能要求丙公司承担该笔债务,但是丁公司、戊公司应当承担补充责任


    正确答案: D
    解析:

  • 第22题:

    多选题
    甲、乙、丙、丁四家上市公司,甲公司的董事长为乙公司的总经理;丙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为张三;张三的妻子拥有丁公司60%的表决权;丁公司拥有甲公司52%的表决权。则下列各组关系中,存在关联方关系的有()。
    A

    张三与丙公司

    B

    丙公司与丁公司

    C

    甲公司与丁公司

    D

    甲公司与乙公司

    E

    乙公司与丙公司


    正确答案: E,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多选题
    甲公司是儿童食品生产公司,甲公司委托乙公司为自己寻找买主,乙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与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销售甲公司的产品。甲公司通过乙公司将产品交付给丙公司后,丙公司不按照合同约定向乙公司支付价款,乙公司无法按照与甲公司的委托合同向甲公司履行债务。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

    乙公司应向甲公司披露丙公司

    B

    甲公司无权要求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

    甲公司有权要求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D

    丙公司无权以对乙公司的抗辩对抗甲公司


    正确答案: A,B
    解析:
    ABC三项,《合同法》第403条第1款规定,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但第三人与受托人订立合同时如果知道该委托人就不会订立合同的除外。本案中,受托人乙公司因为第三人丙公司的原因不能履行对委托人甲公司的义务,乙公司应当向甲公司披露丙公司,甲因此有权行使乙公司对丙公司的违约赔偿请求权。
    D项,《合同法》第403条第3款规定,委托人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的,第三人可以向委托人主张其对受托人的抗辩。第三人选定委托人作为其相对人的,委托人可以向第三人主张其对受托人的抗辩以及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抗辩。丙公司可以向甲公司主张其对乙公司的抗辩。

  • 第24题:

    多选题
    甲公司为劳务派遣单位,根据合同约定向乙公司派遣搬运工。搬运工丙脾气暴躁常与人争吵,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更换丙或对其教育管理,甲公司不予理会。一天,乙公司安排丙为顾客丁免费搬运电视机,丙与丁发生激烈争吵故意摔坏电视机。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2010年真题]
    A

    甲公司和乙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B

    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乙公司承担补充责任

    C

    甲公司和丙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D

    丙承担赔偿责任,甲公司承担补充责任


    正确答案: C,B
    解析:
    《侵权责任法》第34条第2款规定,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本题中,甲公司为派遣单位,乙公司为接受派遣单位,被派遣的工作人员丙所造成的损害,应由接受派遣的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由于派遣单位甲公司不理会乙公司“更换丙或对其教育管理”的要求,存在一定的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