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某与张某发生纠纷,在开庭审理时,洪某作为原告提交了下列证据,哪项能作为单独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A.洪某的妻子所做的证言 B.洪某提供了一个书面证人证言,证人王某不愿意出庭作证 C.无法与原件相核对的一张借条的复印件 D.洪某提供的证据与张某提供的证据相矛盾,但洪某的证据的证明力明显大于张某提供的证据的证明力

题目
洪某与张某发生纠纷,在开庭审理时,洪某作为原告提交了下列证据,哪项能作为单独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A.洪某的妻子所做的证言
B.洪某提供了一个书面证人证言,证人王某不愿意出庭作证
C.无法与原件相核对的一张借条的复印件
D.洪某提供的证据与张某提供的证据相矛盾,但洪某的证据的证明力明显大于张某提供的证据的证明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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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在案件的一审过程中,关于本案的证据,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因旷工而被甲公司开除了的铲公司原员-r于某所提供的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

    B.吕某在采访甲公司某名保安时,采用录音笔偷录下双方的谈话,因该录音比较模糊,所以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

    C.甲公司提供的考勤数据表,属于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

    D.《现代企业经营》杂志社在庭审过程中,收到了甲公司员工剐刚提供的反映甲公司员工作息时间的一份材料,该材料可以作为新证据提交法庭


    正确答案:ABD
    【考点】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一审中的新证据
    【解析】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69条的规定,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1)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2)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其的证言;(3)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4)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5)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在选项A中,于某系因旷工而被甲公司开除了的甲公司原员工,其所提供的证言应当属于与一方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因此,选项A是正确的。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68条的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由此可知。只要不是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就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在选项B中,吕某在采访甲公司某名保安时,采用录音笔偷录下双方的谈话,该录音不是通过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但由于该录音比较模糊,也就是说,该录音属于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因而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选项B是正确的。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72条第l款的规定,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证据,另一方当事人认可或者提出的相反证据不足以反驳的,人民法院可以确认其证明力。由此可见,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证据,是可能被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的。因此,选项C是错误的。《民事诉讼法》第l25条第l款规定,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再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41条第l项的规定,一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人民法院准许,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在选项D中,《现代企业经营》杂志社在庭审过程中,收到了甲公司员工刚刚提供的反映甲公司员工作息时间的一份材料,该材料应当被认定为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可以作为新证据提交法庭。因此,选项D是正确的。

  • 第2题:

    下列关于民事诉讼证据分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派生证据有可能是直接证据

    B.诉讼中原告提出的证据都是本证,被告提出的证据都是反证

    C.证人转述他人所见的案件事实都属于间接证据

    D.一个客观与合法的间接证据可以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正确答案:A
    本题考核民事诉讼证据的分类。派生证据是指经过中间环节辗转得来,非育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证据。间接证据是指不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如果是经过了中间环节辗转得来,但是单独可以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则该证据既是派生证据也是直接证据。所以选项A正确。本证与反证与当事人在诉讼中是原告还是被告没有关系,而与证据是否由承担证明责任的人提出有直接关系。因此,被告提出的证据并非必然是反证,也可能是本证。所以选项B错误。证人转述他人所见的案件事实都属于派生证据,派生证据也可能是直接证据,而非都属于间接证据。所以选项C错误。间接证据是指不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根据间接证据的定义可知,无论什么样的间接证据都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所以选项D错误。

  • 第3题:

    下列哪些案件在开庭审理时应当先行调解:()
    A.章某与蔡某的承包纠纷
    B.谢某与S公司的劳动合同糾纷
    C.张某与金某之间权利义务关系较复杂的交通事故纠纷
    D.赵某与韩某的婚姻家庭纠纷


    答案:B,D
    解析:
    B、D
    考点:先行调解
    讲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14条规定,下列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时应当先行调解:(1)婚姻家庭纠纷和继承纠纷;(2)劳动合同纠纷;(3)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引起的权利义务关系较明确的损害赔偿纠纷;(4)宅基地和相邻关系纠纷;(5)合伙协议纠纷;(6)诉讼标的额较小的纠纷。但是根据案件的性质和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不能调解或者显然没有调解必要的除外。由此可见,B、D属于先行调解的范围,A项不属于先行调解的范围。此外,并非所有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都是先行调解的范围,还必须要求权利义务关系较明确的损害赔偿纠纷。C项中权利义务关系较复杂的交通事故纠纷就不属于先行调解的范围。答案选择B、D。

  • 第4题:

    下列哪项证据不可以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

    A.原告赵某委托的代理律师孙某的妻子钱某提供的证人证言
    B.原告陈某向法院提交其采用偷录方法录下的用以证明被告刘某欠其2万元人民币的录音带,录音带中部分关键词听不清楚
    C.原告王某提供与被告张某签订的合同文书的复印件,合同原件已经丢失
    D.因突发疾病而未出庭作证的证人李某提供的证人证言

    答案:A,B,C
    解析:
    考查可以单独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根据《证据规定》第69条的规定,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故ABC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73条第1项的规定,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证人,可以不出庭作证,李某不属于“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故D项错误。

  • 第5题:

    鲁某与洪某共同犯罪,洪某在逃。沈律师为鲁某担任辩护人。案件判决生效三年后,洪某被抓获并被起诉。关于沈律师可否担任洪某辩护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沈律师不得担任洪某辩护人
    B:如果洪某系法律援助对象,沈律师可以担任洪某辩护人
    C:如果被告人洪某同意,沈律师可以担任洪某辩护人
    D:如果公诉人未提出异议,沈律师可以担任洪某辩护人

    答案:A
    解析:
    【考点】辩护制度【详解】根据《六机关规定》第4条第2款规定,一名辩护人不得为两名以上的同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不得为两名以上的未同案处理但实施的犯罪存在关联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本题中,鲁某与洪某系同案犯。虽然因洪某在逃未能将其与鲁某同案处理,但是两人作为共同犯罪人,实施的犯罪存在关联性,沈律师仍不得担任洪某的辩护人。本题选A。

  • 第6题:

    下列关于认证的说法,错误的是()。

    A.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依据的证据
    B.与一方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
    C.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D.无法与原件核对的复印件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

    答案:A
    解析:
    不能作为或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依据的证据:(1)在诉讼中,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和解目的作出妥协所涉及的对案件事实的认可,不得在其后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
    (2)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3)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4)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只有本人陈述而不能提出其他相关证据的,其主张不予支持(但对方当事人认可的除外)。

  • 第7题:

    法律规定某些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只有在其他证据与其印证时,才能认定案件事实。这是()证据规则。

    • A、补强证据规则
    • B、优势证据规则
    • C、最佳证据规则
    • D、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正确答案:A

  • 第8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当事人的下列哪些做法符合关于证据的规定?()

    • A、原告赵某以电子数据作为证据来证明自己提出的主张
    • B、原告张某因在人民法院确定的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
    • C、被告李某因提交某书证原件确有困难,提交了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
    • D、被告王某提交外文书证作为证据,未附中文译本

    正确答案:A,B,C

  • 第9题:

    洪某向张某拨打诈骗电话后,张某信以为真,又给洪某回拨了电话,二人反复通话累计5次。洪某拨打诈骗电话次数应当认定为2次。


    正确答案:错误

  • 第10题:

    下列哪项证据可以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

    • A、当事人袁某的妻子李某向法院作出的有利于袁某的证言
    • B、原告陈某向法院提交的其采用偷录方法录下的用以证明被告刘某欠其2万元人民币的录音带,该录音带部分关键词的录音听不清楚
    • C、原告提出的字迹清晰的合同文书复印件,但该合同文书的原件已丢失,且被告不承认其与原告存在该合同文书复印件所表述的法律关系
    • D、证人因重病住院治疗,提交了一份书面证言,被告对其内容没能作出有效的反驳

    正确答案:D

  • 第11题:

    单选题
    法律规定某些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只有在其他证据与其印证时,才能认定案件事实。这是()原则。
    A

    补强证据规则

    B

    优势证据规则

    C

    最佳证据规则

    D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洪某是某集体组织的社员,虽然有一个女儿,但其不愿意和女儿一起生活。因此,作为“五保户”由其所在的集体组织负责扶养。不过,洪某与集体组织并没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洪某死亡时留有一些遗产,没有遗嘱。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

    如果洪某的女儿放弃继承权,洪某的遗产则应收归国有

    B

    如果洪某的女儿放弃继承权,洪某的遗产应归某集体组织

    C

    洪某的女儿有权依法继承遗产,但某集体组织有权要求扣回“五保”费用

    D

    无论如何,洪某的遗产应归某集体组织


    正确答案: D,B
    解析:
    A项,《继承法》第32条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本案中,洪某有法定继承人,并且洪某是某集体所有制组织的成员,其遗产不会收归国有。
    BCD三项,《继承意见》第55条规定,集体组织对“五保户”实行“五保”时,双方有扶养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扶养协议,死者有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要求继承的,按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处理,但集体所有制组织有权要求扣回五保费用。可见,当洪某法定继承人主张继承的,洪某女儿依照法定继承取得洪某财产,但须返还“五保费用”;若法定继承人未要求继承的,洪某遗产归村集体组织所有。

  • 第13题:

    当事人李某的妻子袁某向法院作出的有利于李某的证言,该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


    正确答案:正确

  • 第14题:

    下列哪些案件在开庭审理时应当先行调解:( )
    A.章某与蔡某的承包纠纷
    B.谢某与S公司的劳动合同纠纷
    C.张某与金某之间权利义务关系较复杂的交通事故纠纷
    D.赵某与韩某的婚姻家庭纠纷


    答案:B,D
    解析:
    B、D
    考点:先行调解
    讲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14条规定下列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时应当先行调解:(1)婚姻家庭纠纷和继承纠纷;(2)劳动合同纠纷;(3)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引起的权利义务关系较明确的损害赔偿纠纷;(4)宅基地和相邻关系纠纷;(5)合伙协议纠纷;(6)诉讼标的额较小的纠纷。但是根据案件的性质和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不能调解或者显然没有调解必要的除外。由此可见,B、D属于先行调解的范围,A项不属于先行调解的范围。此外,并非所有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都是先行调解的范围,还必须要求权利义务关系较明确的损害赔偿纠纷。C项中权利义务关系较复杂的交通事故纠纷就不属于先行调解的范围。答案选择B、D。

  • 第15题:

    关于证据的理论分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张某损毁某书店的工具书,书店老板起诉要求赔偿,提供的被损毁的图书证明损害后果,该图书是直接证据
    B.无法与原件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是间接证据
    C.无正当理由未出庭的证人提供的证言是间接证据
    D.一个客观且合法的间接证据可以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答案:A
    解析:
    A选项考查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分类,关键看证据在内容上能否完整地说明待证事实,选项明示了本案待证事实是“损害后果”,被损毁的图书当然能完整地证明“损害后果”这一待证事实,是直接证据,故A选项正确。B选项和C选项中,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的判断标准在于证据在内容上能否完整地证明待证事实,而B、C选项均未提到该证据的内容,所以可能是直接证据也可能是间接证据。如B选项提到的“复印件、复制品”说的是证据的来源,是原始和传来证据的区分标准,而“无法与原件核对”仅仅说的是证明力大小的问题,均与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的区分无关,故B选项错误。C选项证人证言是直接还是间接证据关键要看证言的内容,而选项提到的“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也只是说明该证言的证明力小,与直接还是间接证据的区分无关,故C选项错误。D选项中间接证据在内容上无法单独直接证明待证事实,而需要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故就算是客观、合法的间接证据也只能证明部分待证事实,需要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证明待证事实,故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故D选项错误。综上,本题答案为A。

  • 第16题:

    洪某是某集体组织的社员,虽然有一个女儿,但其不愿意和女儿一起生活。因此,作为“五保户”由其所在的集体组织负责扶养。不过,洪某与集体组织并没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洪某死亡时留有一些遗产,也没有遗嘱。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如果洪某的女儿放弃继承权,洪某的遗产则应收归国有
    B.如果洪某的女儿放弃继承权,洪某的遗产应归某集体组织
    C.洪某的女儿有权依法继承遗产,但某集体组织有权要求扣回“五保”费用
    D.无论如何,洪某的遗产应归某集体组织
    E.无论如何,洪某的遗产应归国家所有

    答案:B,C
    解析:
    《继承法》第32条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洪某是某集体所有制组织的成员,在任何情况下,其遗产不可能归国家。《继承意见》第55条规定,集体组织对“五保户”实行“五保”时,双方有扶养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扶养协议,死者有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要求继承的,按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处理,但集体所有制组织有权要求扣回“五保”费用。由此可得,洪某生前没有遗嘱,如果其女儿又不要求继承的,洪某的遗产则应归某集体组织。即洪某的遗产归某集体组织所有的条件是:洪某的女儿不要求继承。如果其女儿要求继承的,集体所有制组织只有权要求扣回“五保”费用。

  • 第17题:

    下列关于认证的说法,错误的是()。

    A.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作出妥协所涉及的对案件事实的认可,可以在其后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
    B.与一方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
    C.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D.无法与原件核对的复印件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

    答案:A
    解析:
    2020版教材P315页
    ①在诉讼中,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和解目的作出妥协所涉及的对案件事实的认可,不得在其后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

  • 第18题:

    关于视听资料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侵害他人隐私的视听资料,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B.安装窃听器获得的视听资料,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C.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D.未经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的视听资料不能作为证据

    答案:C
    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对于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其谈话取得的资料,只要不是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如侵害隐私)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如窃听)取得的,仍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 第19题:

    法律规定某些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只有在其他证据与其印证时,才能认定案件事实。这是()原则。

    • A、补强证据规则
    • B、优势证据规则
    • C、最佳证据规则
    • D、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正确答案:D

  • 第20题:

    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原告张某提供了甲乙丙丁四人的证言以支持其诉讼请求,其中甲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乙是张某的弟弟,丙是张某代理人的妻子,丁是法院的院长,谁的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 A、甲
    • B、乙
    • C、 丙
    • D、丁

    正确答案:B,C

  • 第21题:

    在一起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举出两张光盘作为证据,光盘上刻录的是原告与被告两次谈判时的录音。原告在录音时未征得被告同意。对此录音资料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这是非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 B、这不是非法证据
    • C、这是视听资料
    • D、这是书证

    正确答案:B,C

  • 第22题:

    单选题
    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原告张某提供了甲乙丙丁四人的证言及其诉讼请求,其中甲无正当理由而未出庭作证,乙是张某的弟弟,丙是张某代理人的妻子,丁是法院的院长,谁的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
    A

    B

    C

    D


    正确答案: B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第28条规定: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一案件事实的依据:
    (1)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
    (2)与一方当事人有亲属关系的证人出具的对该当事人有利的证言;
    (3)没有其他证据印证并有疑点的视听资料;
    (4)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

  • 第23题:

    多选题
    在一起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举出两张光盘作为证据,光盘上刻录的是原告与被告两次谈判时的录音。原告在录音时未征得被告同意。对此录音资料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

    这是非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B

    这不是非法证据

    C

    这是视听资料

    D

    这是书证


    正确答案: B,C
    解析: 《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68条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原告在录音时未征得被告同意,但是,这种取证方法不属于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因此,A项错误,B项正确。录音需要录音设备、产生的录音资料以声音证明待证事实。因此录音资料属于视听资料,而非书证,因此,C项正确,D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