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祥与李军住所地均为甲地。2012年3月,双方订立买卖合同,但4月李军因工作关系将户籍从甲地迁出,准备落户于公司所在地乙地。紧接着,李军被公司派往丙地工作,2012年12月又被派到丁地。2013年5月,合同没有履行,张祥欲起诉李军,请问:下列哪个法院具有管辖权?()A:甲地法院 B:乙地法院 C:丙地法院 D:丁地法院

题目
张祥与李军住所地均为甲地。2012年3月,双方订立买卖合同,但4月李军因工作关系将户籍从甲地迁出,准备落户于公司所在地乙地。紧接着,李军被公司派往丙地工作,2012年12月又被派到丁地。2013年5月,合同没有履行,张祥欲起诉李军,请问:下列哪个法院具有管辖权?()

A:甲地法院
B:乙地法院
C:丙地法院
D:丁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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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地A公司于乙地B公司订立服装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由A公司送货。在约定的履行期限内,A公司将货物由丙地运到B公司指定的丁地。后双方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纠纷,B公司欲提起诉讼。则本案应由何地人民法院管辖?( )

    A.甲地人民法院

    B.乙地人民法院

    C.丙地人民法院

    D.丁地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AD
    AD【解析】本题考查特殊地域管辖的规定。《民法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民诉法意见》第19条规定:“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 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本题中的购销合同采用送货方式履行,因此应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所以被告住所地即甲地法院和货物送达地丁地法院都有管辖权。
    《民法诉讼意见》第19条规定:

  • 第2题:

    甲地的甲公司与乙地的乙公司签订财产租赁合同,甲租用乙的推土机一辆,合同签订地在丙地。约定合同履行地在丁地。但甲公司后来因业务改变,将推土机放在戊地使用。后来由于甲公司拒付租金,乙公司欲起诉,可以向()起诉。

    A:甲地法院
    B:乙地法院
    C:丙地法院
    D:丁地法院
    E:戊地法院

    答案:A,D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第3题:

    A、B公司签订一项粮食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由A公司将货物运到B公司仓库所在地甲地,因A公司无法组织车辆,B公司遂派车到A公司仓库所在地乙地将粮食拉回。就运输费用的负担问题,双方发生争执,B公司诉至法院。现知A、B公司住所地分别为丙地、丁地,合同签订地为戊地。本案的管辖法院应是丙地或下列哪些法院?()

    A:甲地法院或乙地法院
    B:乙地法院或戊地法院
    C:戊地法院或丁地法院
    D:丁地法院或甲地法院

    答案:A
    解析:
    【考点】运输合同纠纷的地域管辖。详解:-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7条的规定,因运输合同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甲地是运输目的地,乙地是运输始发地,故本题选项为A项。

  • 第4题:

    张某与李某签订1项合同,张某将1辆二手汽 车转让给李某。张某交货后李某迟迟不付钱,张某拟 申请支付令。现知李某的住所地为甲地,张某的住所 地为乙地,汽车交付地为丙地,合同于丁地签订,则张 某应向哪地法院申请?( )

    A.甲
    B.乙
    C.丙
    D. 丁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申请支付令的管辖法院。 《民亊诉讼法》第191条中所称的“有管辖权的基层人 民法院”指的是根据一般地域管辖的“原告就被告”原 则确定的法院。根据《民亊诉讼法》第22条的规定, 本案甲地基层法院有权管辖,故A选项正确。

  • 第5题:

    下列提起诉讼的案件中,做法正确的是( )。

    A.在一起侵权纠纷中,张某起诉被告李某,因李某住所地距离较远,张某遂在自己住所地法院起诉李某
    B.甲公司欠付乙公司 50 万,乙公司起诉时发现甲公司分立成为了丙公司和丁公司,丙公司在 A 地,乙公司在 B 地。为避免麻烦,甲公司在自己住所地人民法院向丙、丁两公司提起诉讼
    C.建设单位和勘察单位签订勘察合同后因价款发生争议协商不成,勘察单位可向建设单位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D.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中约定,若发生纠纷由施工单位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现双方因为工程质量产生争议,施工单位向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答案:C
    解析:
    侵权纠纷,原告就被告,起诉应当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进行起诉,公民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连续居住满 1 年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法院管辖,A 选项错误;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原告可以向任何一个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B 错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C 正确;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协议管辖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D 错误。

  • 第6题:

    犯罪嫌疑人李某住在甲地,先后在乙地、丙地、丁地作案多起。后丙地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并受理,此案应由()公安机关管辖

    • A、甲地
    • B、乙地
    • C、丙地
    • D、丁地

    正确答案:C

  • 第7题:

    张某和李某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双方在甲地谈妥合同的主要条款,张某于乙地在合同上签字,李某于丙地在合同上摁了手印,合同在丁地履行。下列选项中不是该合同签订地的是()。

    • A、甲地
    • B、乙地
    • C、丙地
    • D、丁地

    正确答案:A,B,D

  • 第8题:

    单选题
    根据《法律援助条例》,下列人员向不同地方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法律援助申请,符合规定的是(  )。
    A

    李某,居住在甲地,儿子住所地在乙地,因儿子拒付赡养费,李某向甲地法律援助机构提出法律援助申请

    B

    王某,居住在甲地,乙地某机关对其有国家赔偿义务,因国家赔偿问题,王某向甲地法律援助机构提出法律援助申请

    C

    楚某,父母离异,随母亲落户甲地,父亲住所地在乙地,因父亲拖欠抚养费,楚某向乙地法律援助机构提出法律援助申请

    D

    赵某,居住在甲地并受聘于甲地某公司,户籍地为乙地,因公司支付劳动报酬问题,赵某向乙地法律援助机构提出法律援助申请


    正确答案: C
    解析:

  • 第9题:

    多选题
    甲地的甲公司与乙地的乙公司签订财产租赁合同,甲租用乙的推土机一辆。合同签订地在丙地。约定合同履行地在丁地。但甲公司后来因业务改变,将推土机放在戊地使用。后来由于甲公司拒付租金,乙公司欲起诉,可以向(  )起诉。
    A

    甲地法院

    B

    乙地法院

    C

    丙地法院

    D

    丁地法院

    E

    戊地法院


    正确答案: B,D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第10题:

    单选题
    郑某和张某拟订一份书面合同。双方在甲地谈妥合同的主要条款,郑某于乙地在合同上签字,其后,张某于丙地在合同上盖章,合同的履行地为丁地。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该合同成立的地点是(    )。
    A

    甲地

    B

    乙地

    C

    丙地

    D

    丁地


    正确答案: C
    解析:

  • 第11题:

    多选题
    甲地A公司向乙地B公司购买座落于丙地的一栋楼房,双方对履行地没有约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合同成立,A公司履行地为丙地

    B

    合同成立,A公司履行地为乙地

    C

    合同成立,B公司履行地为甲地

    D

    合同成立,B公司履行地为丙地

    E

    合同不成立


    正确答案: C,E
    解析: 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 第12题:

    单选题
    甲与乙均是A地居民,2017年3月双方订立一份买卖合同。4月甲因工作关系将户籍从A地迁出,准备落户于公司所在地B地,但随后不久就被公司派往C地工作,2017年12月又被派到D地。2018年5月,因甲一直没有履行合同,乙欲向法院起诉。哪个法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  )
    A

    A地法院

    B

    B地法院

    C

    C地法院

    D

    D地法院


    正确答案: C
    解析:
    《民诉解释》第7条规定,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民诉解释》第4条规定,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在本题中,甲在B、C、D三地的居住均未满1年,视为无经常居住地,因此其原户籍地A地法院管辖

  • 第13题:

    张某和李某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双方在甲地谈妥合同的主要条款,张某于乙地在合同上签字,李某于丙地在合同上摁了手印,合同在丁地履行。关于该合同签订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甲地

    B.乙地

    C.丙地

    D.丁地


    正确答案:C

  • 第14题:

    信息科技部经理说:我主张在张星和李军两人中至少提拔一人。而总经理说:我不同意。以下最为准确地表述了总经理的实际意思。

    A.张星和李军两人都不提拔
    B.张星和李军两人都得提拔
    C.如果提拔张星,则不提拔李军
    D.张星和李军两人中至多提拔一人

    答案:A
    解析:

  • 第15题:

    王某与李某签订一项合同,双方约定,王某将一批货物转让给李某,李某应当在王某交货后7日内支付货款20万元。王某按约定交货后李某逾期未支付货款,王某拟申请支付令。现知王某的住所地为甲地,李某的住所地为乙地,货物交付地为丙地,合同于丁地签订,则王某可以向哪个法院申请支付令:( )

    A.甲地基层人民法院
    B.乙地基层人民法院
    C.丙地基层人民法院
    D.丁地基层人民法院

    答案:B
    解析:
    考查申请支付令的管辖法院。根据《民诉解释》第23条的规定,债权人申请支付令,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1条规定,由债务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因此,王某应当向李某住所地即乙地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故B项正确。

  • 第16题:

    张某和李某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双方在甲地谈妥合同的主要条款,张某于乙地在合同上签字,后李某于丙地在合同上摁了手印,合同在丁地履行。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合同的签订地是( )。

    A.甲地
    B.乙地
    C.丙地
    D.丁地

    答案:C
    解析:
    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合同约定的签订地与实际签字或者盖章地点不符的,约定的签订地为合同签订地;合同没有约定签订地,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一地点的,最后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签订地。

  • 第17题:

    甲公司和乙公司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双方在甲地谈妥合同的主要条款,张某于乙地在合同上签字,李某于丙地在合同上摁了手印,合同在丁地履行。关于该合同签订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甲地
    • B、乙地
    • C、丙地
    • D、丁地

    正确答案:C

  • 第18题:

    犯罪嫌疑人夏某在甲地抢劫李某手机一部,现金若干,乙地是夏某的临时居住地,丙地是夏某的户籍所在地,丁地是被害人李某居住地,对此案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是()

    • A、甲地公安机关
    • B、乙地公安机关
    • C、丙地公安机关
    • D、丁地公安机关

    正确答案:A,B,C

  • 第19题:

    郑某和张某拟订一份书面合同。双方在甲地谈妥合同的主要条款,郑某于乙地在合同上签字,其后,张某于丙地在合同上盖章,合同的履行地为丁地。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该合同成立的地点是()。

    • A、甲地
    • B、乙地
    • C、丙地
    • D、丁地

    正确答案:C

  • 第20题:

    单选题
    甲地的A公司与乙地的B公司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在合同中载明其签订地点为丙地,但房屋位于丁地,后来A公司与B公司因履行地点的确认产生纠纷。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此合同的履行地应为(  )。[2008年真题]
    A

    甲地

    B

    乙地

    C

    丙地

    D

    丁地


    正确答案: B
    解析:
    《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根据《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合同履行地点不能明确的,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此题合同中只载明了合同的签订地,未明确约定合同的履行地,按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和第六十二的规定,双方当事人无法达成补充协议的,房屋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 第21题:

    单选题
    甲公司和乙公司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双方在甲地谈妥合同的主要条款,张某于乙地在合同上签字,李某于丙地在合同上摁了手印,合同在丁地履行。关于该合同签订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甲地

    B

    乙地

    C

    丙地

    D

    丁地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张某和李某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双方在甲地谈妥合同的主要条款,张某于乙地在合同上签字,李某于丙地在合同上摁了手印,合同在丁地履行。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该合同签订地,下列各项中,正确的是()。
    A

    甲地

    B

    乙地

    C

    丙地

    D

    丁地


    正确答案: B
    解析: 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合同约定的签订地与实际签字或者盖章地点不符的,约定的签订地为合同签订地;合同没有约定签订地,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一地点的,最后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签订地。

  • 第23题:

    单选题
    张某和李某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双方在甲地谈妥合同的主要条款,张某于乙地在合同上签字,李某于丙地在合同上摁了手印,合同在丁地履行。关于该合同签订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0年真题]
    A

    甲地

    B

    乙地

    C

    丙地

    D

    丁地


    正确答案: A
    解析:
    《合同法》第35条规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合同约定的签订地与实际签字或者盖章地点不符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约定的签订地为合同签订地。合同没有约定签订地,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一地点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最后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签订地。第5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应当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在合同书上摁手印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有与签字或者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即应以李某在合同上摁手印的丙地为合同签订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