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某在某超市购物时,吊灯突然掉下来砸在孙某的头上,花去医药费5000多元。孙某要求超市赔偿损失,但超市认为吊灯是由某装修公司安装的,自己没有过错,不应赔偿。经查吊灯脱落确系安装不当所致。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超市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但超市可向装修公司追偿 B.超市与装修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C.超市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装修公司承担次要赔偿责任 D.装修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超市承担次要赔偿责任

题目
孙某在某超市购物时,吊灯突然掉下来砸在孙某的头上,花去医药费5000多元。孙某要求超市赔偿损失,但超市认为吊灯是由某装修公司安装的,自己没有过错,不应赔偿。经查吊灯脱落确系安装不当所致。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超市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但超市可向装修公司追偿
B.超市与装修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C.超市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装修公司承担次要赔偿责任
D.装修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超市承担次要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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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孙某在某超市购物时,吊灯突然掉下来砸在孙某的头上,花去医药费5000多元.孙某要求超市赔偿损失,但超市认为吊扇是由某装修公司安装的,自己没有过错,不应赔偿.经查吊灯脱落确系安装不当所致.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超市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但超市可向装修公司追偿

    B.超市与装修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C.超市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装修公司承担次要赔偿责任

    D.装修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超市承担次要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A
    22.【答案】A 【考点】 安全保障义务【解析】 《侵权责任法》第37条第1款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超市附有安全保障义务,即为顾客提供适合购物的环境,其吊灯掉下来砸伤孙某,意味着超市未尽到安保义务,因此超市应当承担赔偿义务,装修公司安装不当,则超市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装修公司追偿.

  • 第2题:

    司机孙某将其驾驶的货车停在某饭庄门前,突然,挂在树上的该饭庄的牌子掉下来,正砸在孙某的货车上,将部分货物砸坏,为损失赔偿问题,双方发生争议,孙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某饭庄赔偿损失5000元。本案中的诉讼标的是( )。

    A.被砸坏的货物

    B.砸坏货物的事实

    C.孙某与某饭庄之间争议的侵权赔偿关系

    D.孙某要求某饭庄赔偿5000元钱


    正确答案:C

  • 第3题:

    翟某从超市买来一台冰箱,在使用过程中,冰箱突然发生爆炸,致使翟某脸部、头部等多处受伤,根据规定,翟某有权向(  )请求损害赔偿。

    A.超市
    B.生产厂家
    C.运输方
    D.如果生产厂家有证据证明自己主观上没有过错,生产厂家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E.如果超市有证据证明自己主观上没有过错,超市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A,B
    解析:
    产品责任是一种无过错责任或严格责任,是一种连带责任。这种责任的构成,不以责任人主观上具有过错为要件。因为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生产者、销售者不得以该责任属于销售者、生产者、运输者、仓储者而加以拒绝。生产者、销售者承担了这种无过错责任之后,有权向真正的责任制造者追偿。

  • 第4题:

    蒋某因公出差到某市一家旅馆住宿,夜晚在房间休息时,天花板上的吊灯突然脱落,正好砸到蒋某身上,致使蒋某身上多处受伤,为此,蒋某花去医疗费2093元。于是,蒋某要求旅馆赔偿损失,但旅馆老板不同意,理由是吊灯属于某装修队安装的,旅馆本身没有过错。蒋某又只得去找某装修队,但该装修队认为,吊灯脱落是由于吊灯经多年使用螺丝磨损严重造成的,装修队不承担责任。两家相互推诿,蒋某于是诉诸法院。本案中旅馆、装修队的责任如何认定?


    正确答案:本案中,旅馆作为吊灯的所有人和管理人,对于吊灯脱落致人损害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能够证明这一损害结果是由装修队造成的,举证责任在于旅馆方。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也应由旅馆首先负责赔偿,然后再向真正过错方—装修队追偿。如果旅馆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则推定其有过错,并承担蒋某的损害赔偿责任。

  • 第5题:

    王某在大街上遛狗。张某故意挑逗狗,之后跑掉,结果狗将路过的孙某咬伤,并继续追赶孙某。王某为阻止狗继续伤人,在狗不听使唤的情况下,用木棍将狗的腿打断。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孙某可以向张某或王某要求赔偿 
    • B、孙某只能向王某要求赔偿 
    • C、孙某要求王某承担赔偿责任,必须证明王某存在过错 
    • D、王某不能要求张某赔偿狗受伤的损失

    正确答案:A

  • 第6题:

    单选题
    孙某与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合同履行期内,如因职工个人过错发生工伤事故,公司不予赔偿。一次,孙某在工作过程中因违反操作规程不慎造成重伤,下列关于事故处理的方式中,正确的是()。
    A

    孙某可依法享受工伤待遇,不受合同约定关于免责的限制

    B

    孙某违反操作规程因个人过错造成工伤,不应享受工伤待遇

    C

    孙某违反操作规程因个人过错造成工伤,公司酌情赔偿

    D

    孙某违反操作规程因个人过错造成工伤,公司适当补偿些医药费


    正确答案: C
    解析:

  • 第7题:

    多选题
    孙某从某超市买回的跑步机在使用中出现故障并致其受伤。经查询得知,该型号跑步机数年前已被认定为不合格产品,超市从总经销商煌煌商贸公司依正规渠道进货。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3年真题]
    A

    孙某有权向该跑步机生产商索赔

    B

    孙某有权向煌煌商贸公司、超市索赔

    C

    超市向孙某赔偿后,有权向该跑步机生产商索赔

    D

    超市向孙某赔偿后,有权向煌煌商贸公司索赔


    正确答案: A,D
    解析:
    ABC三项,《产品质量法》第43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本题中,孙某购买的跑步机存在缺陷,他有权向该跑步机的生产商、煌煌商贸公司、超市索赔。又由于该型号跑步机数年前已被认定为不合格产品,其责任属于产品生产者,所以超市赔偿后有权向生产商索赔。
    D项,根据《合同法》第153、155条的规定,在买卖合同中,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规定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如果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并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由于缺陷不是由超市造成的,超市赔偿后可以向其供货者索赔。

  • 第8题:

    单选题
    孙某明知某超市出售的香肠过了保质期而购买,孙某可以要求该超市退货,并取得()价款赔偿金。
    A

    十倍

    B

    五倍

    C

    三倍

    D

    二倍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多选题
    某村村民张某与孙某各出资4000元购买了1头奶牛。张某到某配种站对奶牛进行配种(奶牛需要配种才能产奶),孙某认为张某未与自己商量,拒绝分担配种费。张某认为孙某蛮不讲理,提出分割奶牛,孙某拒绝。村民陈某擅自用炸药开采石头,奶牛受爆炸声惊吓导致流产,陈某将赔偿款交付给了张某,孙某认为陈某不应将赔偿款全部交付给张某,要求陈某支付给自己一半的赔偿款,陈某辩称不知道奶牛是张某和孙某共有。奶牛踩踏了村民赵某的青苗,赵某要求孙某赔偿,孙某认为该事件是在张某家中喂养时发生,自己不应当赔偿。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

    孙某应分担一半的配种费

    B

    张某无权要求分割奶牛

    C

    孙某无权要求陈某再向自己支付一半的赔偿款

    D

    赵某无权要求孙某赔偿


    正确答案: B,A
    解析:
    A项,《物权法》第96条规定,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第98条规定,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额负担,共同共有人共同负担。因奶牛需要配种才能产奶,对奶牛进行配种属于对奶牛的管理,张某有权进行管理,配种费是奶牛的管理费用,张某和孙某应当按照份额负担,所以孙某应分担一半的配种费。
    B项,《物权法》第99条规定,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双方对分割没有约定,因此张某可以随时请求分割。
    CD两项,《物权法》第102条的规定,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因此陈某将赔偿款全部付给张某后,孙某只能要求张某分割赔偿款,不能要求陈某再向自己支付一半的赔偿款。因共有物产生的债务,共有人承担连带债务,因此赵某有权要求孙某承担赔偿责任。

  • 第10题:

    单选题
    李某饲养的一只狗在甲公司施工的道路上追咬孙某饲养的一只狗,而在施工道路旁边行走的游客王某在避让中失足掉入施工形成的坑里,受伤严重。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如李某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不应承担对王某的赔偿责任

    B

    如甲公司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不应承担对王某的赔偿责任

    C

    如孙某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不应承担对王某的赔偿责任

    D

    此属意外事件,李某、孙某、甲公司均不应承担对王某的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 A
    解析:
    《侵权责任法》第78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据此可知,动物侵权的情况下,适用的是无过错责任,而非过错推定责任。只有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能够证明是受害人自己的过错或第三人的过错导致的损害的,才能免责。因此AC项错误。依据《侵权责任法》第91条第1款,地面施工致害责任的责任主体是施工人,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如果施工人能够证明自己已经设置了明显的标志和采取了安全措施,即不具有过错的话,对第三人造成的损害不承担赔偿责任。因此,B项正确。意外事件,是指行为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但是行为人在主观上既没有故意也没有过失,而是由于不可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造成的。本题中动物侵权与地面施工造成的侵权属于特殊侵权的范围,而非意外事件。因此,D项错误。

  • 第11题:

    单选题
    魏某3月1日下午在小区超市购物时突然倒地。超市立即将魏某送至附近医院,但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魏某心血管狭窄,属急性心力衰竭死亡。家属调查后发现魏某是在与另一名顾客孙某发生激烈争执后倒地,对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A

    孙某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B

    孙某与魏某的死亡之间有因果关系

    C

    超市管理人员未能及时制止争执导致魏某的死亡应承担责任

    D

    魏某的死亡应由魏某、超市、孙某各承担部分责任


    正确答案: D
    解析: 过失致人死亡罪与意外事件的区别在于,行为人在当时情况下,对死亡结果的发生是否应当预见。如果应当预见,但是由于疏忽大意的过失而没有预见,则属于过失致人死亡。如果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而引起死亡的,就是刑法上的意外事件,行为人对此不应负刑事责任。本题中的孙某在争执时并不知魏某的身体情况,属于意外事件,孙某不负刑事责任。A、C、D项均错误。孙某与魏某的死亡之间确有因果关系。故本题参考答案选B。

  • 第12题:

    单选题
    甲出差住乙旅馆,晚上在房间休息时,房问的吊灯突然脱落致甲受伤。后查明该吊灯是丙装修队安装,因使用时间过长螺丝松动所致。依法律的规定甲( )
    A

    应向乙索赔

    B

    应向丙索赔

    C

    可以向乙或丙索赔

    D

    应要求乙和丙共同赔偿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段某在某饭店吃饭时,正在旋转的吊扇突然掉下一片扇叶,打在段某的脸上,将段某的眼角划了一道很深的伤口,经医治后留下一道伤疤。段为了恢复容貌,又进行整容,共花去各种费用3000多元。段某要求饭店赔偿损失,但饭店认为吊扇是由某装修公司安装的,自己没有过错,不应赔偿。经查吊扇扇叶脱落确系安装不当所致。段某以侵权为由向法院起诉,本案应当如何处理?

    A.饭店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但饭店可向装修公司追偿

    B.饭店与装修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C.饭店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装修公司承担次要赔偿责任

    D.装修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饭店承担次要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A
    [考点] 建筑物上的悬挂物脱落致人损害的责任承担
    [答案及解析] A。根据《侵权责任法》第85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本题中,饭店作为建筑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对建筑物的悬挂物脱落致人损害应承担过错推定责任。现吊扇扇叶脱落系安装不当所致,能否认为饭店对于扇叶掉落致人损害没有过错呢?答案是否定的。饭店作为经营者和管理者,应对饭店内的设施尽到安全设置和维护义务,因其未尽此义务导致损害发生,故应承担赔偿责任。当然,饭店承担责任后可基于其与装修公司的承揽合同向装修公司主张违约责任。装修公司与饭店并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故BCD选项错误,A选项正确。

  • 第14题:

    孙某从某超市买回的跑步机在使用中出现故障并致其受伤。经查询得知,该型号跑步机数年前已被认定为不合格产品,超市从总经销商煌煌商贸公司依正规渠道进货。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孙某有权向该跑步机生产商索赔
    B.孙某有权向煌煌商贸公司、超市索赔
    C.超市向孙某赔偿后,有权向该跑步机生产商索赔
    D.超市向孙某赔偿后,有权向煌煌商贸公司索赔
    B项:孙某能否向煌煌商贸公司索赔存在一定疑问。煌煌商贸公司并非生产者而是总经销商,对孙某不承担侵权责任;同时煌煌商贸公司与孙某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对孙某不承担违约责任。《产品质量法》第43条是否突破了合同相对性,特别赋予缺陷产品的受害人向销售链条上的任何销售者索赔的权利,此点存在疑问。司法部认为B项正确,值得商榷。
    C项:超市与跑步机生产商之间并无合同关系,不能追究生产商的违约责任,当然也不能追究生产商的侵权责任。在此应当认为,《产品质量法》第43条直接赋予了承担产品责任的终端销售者对产品生产者的追偿权,故超市可以直接向该跑步机生产商索赔,故C项正确。
    D项:超市与煌煌商贸公司之间存在合同关系,可以追究煌煌商贸公司的违约责任,向孙某赔偿后,有权向煌煌商贸公司索赔,故D项正确。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考查产品侵权责任。A项:《产品质量法》第43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据此,孙某可以向生产者主张侵权责任,也可以向超市主张违约责任。A项正确。

  • 第15题:

    李某饲养的一只狗在甲公司施工的道路上追咬孙某饲养的一只狗,而在施工道路旁边行走的游客王某在避让中失足掉入施工形成的坑里,造成重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如李某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不应承担对王某的赔偿责任
    B.如孙某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不应承担对王某的赔偿责任
    C.如甲公司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不应承担对王某的赔偿责任
    D.此属意外事件,李某、孙某、甲公司均不应承担对王某的赔偿责任

    答案:C
    解析:

  • 第16题:

    蒋某因公出差到某市一家旅馆住宿,夜晚在房间休息时,天花板上的吊灯突然脱落,正好砸到蒋某身上,致使蒋某身上多处受伤,为此,蒋某花去医疗费2093元。于是,蒋某要求旅馆赔偿损失,但旅馆老板不同意,理由是吊灯属于某装修队安装的,旅馆本身没有过错。蒋某又只得去找某装修队,但该装修队认为,吊灯脱落是由于吊灯经多年使用螺丝磨损严重造成的,装修队不承担责任。两家相互推诿,蒋某于是诉诸法院。本案的归责原则是什么,有何法律依据? 


    正确答案:本案是一起特殊的民事侵权案件。根据民法通则第126条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本案中的归责原则应是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 第17题:

    孙某从某超市买回的跑步机在使用中出现故障并致其受伤。经查询得知,该型号跑步机数年前已被认定为不合格产品,超市从总经销商煌煌商贸公司依正规渠道进货。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孙某有权向该跑步机生产商索赔
    • B、孙某有权向煌煌商贸公司、超市索赔
    • C、超市向孙某赔偿后,有权向该跑步机生产商索赔
    • D、超市向孙某赔偿后,有权向煌煌商贸公司索赔

    正确答案:A,B,C,D

  • 第18题:

    问答题
    江某出差到某一旅馆住宿,天花板电灯突然脱落,正好砸到江某身上,致使其受伤。为此,江某花去医疗费2093元。于是,江某要求旅馆赔偿损失,但旅馆老板不同意,理由是吊灯是装修队安装的,与旅馆无关。江某又去找装修队,但装修队认为,吊灯脱落时螺丝磨损造成的,与装修队无关。两家相互推诿,江某诉至法院。本案中旅馆、装修队的责任如何界定?

    正确答案: 本案中,旅馆作为吊灯的所有人和管理人,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如果要证明损害结果是由装修队造成的,举证责任在于旅馆方。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也应有旅馆先付赔偿,然后再向真正过错方——装修队追偿。如果旅馆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则推定其有过错,并承担江某的损失赔偿责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9题:

    问答题
    江某出差到某一旅馆住宿,天花板电灯突然脱落,正好砸到江某身上,致使其受伤。为此,江某花去医疗费2093元。于是,江某要求旅馆赔偿损失,但旅馆老板不同意,理由是吊灯是装修队安装的,与旅馆无关。江某又去找装修队,但装修队认为,吊灯脱落时螺丝磨损造成的,与装修队无关。两家相互推诿,江某诉至法院。本案归责原则是什么,有何法律依据?

    正确答案: 本案是一起特殊的民事侵权案件。
    根据《民法通则》第126条:“建筑物或其它设施以及建筑物以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他的管理人或所有人应承担民事责任,但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本案归责原则应该是过错推定原则。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单选题
    李某从某超市买了一瓶某肉联厂生产的熟食罐头,吃过罐头后食物中毒,花去医药费数万元。后来法院查明:该批罐头由某超市委托某运输公司运回,而该运输公司在运输中没有采取冷冻措施,致使罐头变质。李某可向下述谁请求其承担民事责任()
    A

    超市或肉联厂

    B

    超市或运输公司

    C

    肉联厂或运输公司

    D

    超市和运输公司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单选题
    段某在某饭店吃饭时,正在旋转的吊扇突然掉下一片扇叶,打在段某的脸上,将段某的眼角划了一道很深的伤口,经医治后留下一道伤疤。段某为了恢复容貌,又进行整容,共花去各种费用3000多元。段某要求饭店赔偿损失,但饭店认为吊扇是由某装修公司安装的,自己没有过错,不应赔偿。经查吊扇扇叶脱落确系安装不当所致。段某以侵权为由向法院起诉,本案应当如何处理?
    A

    饭店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但饭店可向装修公司追偿

    B

    饭店与装修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C

    饭店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装修公司承担次要赔偿责任

    D

    装修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饭店承担次要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本题涉及建筑物上的悬挂物脱落致人损害的责任承担。根据《侵权责任法》第85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本题中,饭店作为建筑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对建筑物的悬挂物脱落致人损害应承担过错推定责任。现吊扇扇叶脱落系安装不当所致.能否认为饭店对于扇叶掉落致人损害没有过错呢?答案是否定的。
    饭店作为经营者和管理者,应对饭店内的设施尽到安全设置和维护义务,因其未尽此义务导致损害发生,故应承担赔偿责任。
    当然,饭店承担责任后可基于其与装修公司的承揽合同向装修公司主张违约责任。装修公司与饭店并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故BCD选项错误,A选项正确。

  • 第22题:

    问答题
    2004年7月8日,钱某携侄子去逛超市,买完东西,当其经过东门时,警报器突然响起,超市员工闻声而来。超市以需仔细检查为幅,要求对钱某进行检查。钱某提出反对,但是在众多群众的围观下,被超市里的保安强行带入地下商场的办公室内。但最终一无所获,超市不得不放钱某离去。钱某要求超市当场赔礼道歉,为自己消除影响,但遭到了超市的拒绝。钱某的要求是否应得到支持,为什么?

    正确答案: 应得到支持。依消法的规定:消费者享有尊重权,其人格尊严不受侵犯。超市的行为侵犯了钱某的该权利,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等。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蒋某因公出差到某市一家旅馆住宿,夜晚在房间休息时,天花板上的吊灯突然脱落,正好砸到蒋某身上,致使蒋某身上多处受伤,为此,蒋某花去医疗费2093元。于是,蒋某要求旅馆赔偿损失,但旅馆老板不同意,理由是吊灯属于某装修队安装的,旅馆本身没有过错。蒋某又只得去找某装修队,但该装修队认为,吊灯脱落是由于吊灯经多年使用螺丝磨损严重造成的,装修队不承担责任。两家相互推诿,蒋某于是诉诸法院。本案的归责原则是什么,有何法律依据?

    正确答案: 本案是一起特殊的民事侵权案件。根据民法通则第126条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本案中的归责原则应是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