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甲和王乙发生纠纷,张甲将王乙诉至法院,一审张甲胜诉。王乙不服上诉,在二审过程中,二审法院发现刘丙是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那么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二审法院应当直接发回重审 B.二审法院应当将其追加为本案当事人,并依法作出裁判 C.不能将其追加为本案的当事人,应当直接驳回上诉人的上诉请求 D.应当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题目
张甲和王乙发生纠纷,张甲将王乙诉至法院,一审张甲胜诉。王乙不服上诉,在二审过程中,二审法院发现刘丙是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那么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二审法院应当直接发回重审
B.二审法院应当将其追加为本案当事人,并依法作出裁判
C.不能将其追加为本案的当事人,应当直接驳回上诉人的上诉请求
D.应当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A,B,C
解析:
本题考查遗漏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的处理。根据《民诉解释》第327条的规定,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在一审中未参加诉讼,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更多“张甲和王乙发生纠纷,张甲将王乙诉至法院,一审张甲胜诉。王乙不服上诉,在二审过程中,二审法院发现刘丙是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那么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相关问题
  • 第1题:

    甲对乙提起财产损害赔偿之诉,一审法院判决甲胜诉。乙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发现丙是必须参加诉讼的共同诉讼人,便追加其参加诉讼。但丙既不参加诉讼,也不表示放弃权利。在此情况下,二审法院应如何处理?( ) A.仍将其列为二审的当事人,依法作出判决 B.仍将其列为二审的当事人,可以缺席判决 C.不能将其列为二审的当事人,但可直接根据上诉人的请求作出判决 D.不能将其列为二审的当事人,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正确答案:D
    【考点】二审中发现必须参加的当事人的处理程序
    【详解】根据《民诉意见》第183条规定,本题选D。

  • 第2题:

    甲、乙为夫妻,育有一女丙。甲向法脘起诉要求与乙离婚,一审法院判决准予离婚,乙不服提起上诉。在二审中,乙因病去世。下列关于本案后续程序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法院应当通知其女儿丙参加诉讼

    B.法院应当裁定终结诉讼程序

    C.因上诉人死亡无法到庭参加审理,应当视为撤回上诉

    D.法院可以根据上诉材料缺席判决


    正确答案:B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l37条第(4)项的规定,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终结诉讼。故选B。

  • 第3题:

    王甲和张乙同村,因借贷合同纠纷涉诉。一审法院作出判决后,王甲表示不服并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开庭审理本案之后,王甲在村委会的劝说下向法院申请撤回上诉。下列关于撤回上诉的说法正确的有:( )

    A.王甲可以在二审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时申请撤回上诉
    B.法院如发现一审判决确实有误,应当裁定不准许撤回上诉
    C.法院准许撤回上诉,二审程序即告终结,一审法院的裁判发生法律效力
    D.撤回上诉后,王甲反悔,如果未过上诉期间,仍可以提起上诉

    答案:A,B,C
    解析:
    考查上诉的撤回。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3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的,是否准许,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A选项正确。由《民诉解释》第337条规定可知,B选项正确。二审法院裁定上诉人不准撤回上诉的,诉讼继续进行;裁定准许撤回上诉的,二审程序即告终结,同时一审法院的裁判发生法律效力,C选项正确。也就是说,上诉人在二审法院开庭审理之后撤回上诉的,一审裁判即发生法律效力,即使没有超过上诉期间也不得再提起上诉。这与当事人撤回起诉不同,须加以区别。D选项错误。

  • 第4题:

    甲对乙提起财产损害赔偿之诉,一审法院判决甲胜诉。乙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发现丙是必须参加诉讼的共同诉讼人,便追加其参加诉讼。但丙既不参加诉讼,也不表示放弃权利。在此情况下,二审法院应如何处理?(2005年)

    A.仍将其列为二审的当事人,依法作出判决
    B.仍将其列为二审的当事人,可以缺席判决
    C.不能将其列为二审的当事人,但可直接根据上诉人的请求作出判决
    D.不能将其列为二审的当事人.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必要共同诉讼人和二审发现遗漏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如何处理。首先,必须追加的共同诉讼人既不参加诉讼,也不放弃权利的,依然要追加为共同诉讼人,其不参加诉讼不影响案件的审理。但是在二审程序中,不能直接追加为二审的当事人后进行判决,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发回重审,而丙不愿意参加诉讼,自然无法调解,所以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D。

  • 第5题:

    在诉讼中出现如下障碍,法院处理错误的是

    A.甲与乙是父子关系,甲起诉乙主张赡养费,诉讼中,乙死亡,尚未确定权利义务继承人,法院裁定中止诉讼
    B.张老头去世后,两个儿子张甲、张乙因为继承纠纷诉至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张乙因为涉嫌杀害邻居李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法院裁定诉讼中止
    C.甲将珠宝交某银行保管,珠宝丢失,甲起诉银行,后该银行的员工乙因为涉嫌盗窃该珠宝被刑事拘留,法院裁定诉讼中止
    D.甲诉乙离婚一案,一审判决后,甲对一审判决中的财产分割问题不服,提起上诉,二审中甲死亡,法院裁定诉讼中止

    答案:A,B,C,D
    解析:
    A选项中是主张赡养费,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追索赡养、扶养、抚育费案件当事人死亡的,应当裁定诉讼终结,表述错误。因为赡养、扶养、抚育费案件的诉讼标的为身份关系,一方当事人死亡,作为案件诉讼标的的身份关系即告消灭,诉讼无从继续,无需等待继承人继承诉讼,当然诉讼终结,A选项表述错误。B选项中遗产继承纠纷一案的审理与张乙涉嫌故意杀人一案无关,张乙涉嫌故意杀人案尚未审结不影响遗产继承纠纷案件的审理,法院应当继续审理,而不能中止诉讼,B选项表述错误。C选项的分析与B选项一致,不论该珠宝是否为员工乙盗窃,基于合同相对性,银行均应承担赔偿责任,所以保管合同纠纷一案与乙涉嫌盗窃案的结果无关,本案应当继续进行,C选项表述错误。D选项是离婚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死亡的,法院应当裁定诉讼终结,D选项表述错误。

  • 第6题:

    共用题干
    王老太太寡居多年,独自抚养两个儿子王甲、王乙长大成人。儿子成家单独生活后,因工作在外地,而王老太太又积劳成疾,王甲、王乙遂委托表哥潘某一家照顾老太太。三年后的一天,王老太太突然去世,由于路途遥远无法通知到王甲、王乙,潘某一家自行安葬了王老太太,并将王老太太遗留的三间平房卖给邻居刘某得款10万元。王甲和王乙知道后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潘某返还卖房款,并赔偿精神损失1万元,一审法院经过审理判决潘某返还所得款10万元,并于2013年6月24日和7月2日将判决书分别送达王甲和王乙。王甲不服,认为判决不公,且未判决潘某赔偿精神损失,遂向上级人民法院上诉。根据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

    该案在=审中,关于原审当事人的诉讼地位的说法正确的是:()
    A:王甲和王乙作为上诉人,潘某作为被上诉人
    B:王甲作为上诉人,潘某作为被上诉人,王乙作为原审诉讼地位列明
    C:王甲作为二审原告,王乙和潘某作为二审被告
    D:王甲和王乙作为二审原告,潘某作为二审被告

    答案:B
    解析:
    【考点】上诉的期间。详解: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64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此外,由于必要共同诉讼的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所以必要共同诉讼人的上诉期应以其中最后一个收到裁决的共同诉讼人的上诉期来计算。本案中王甲和王乙属于必要的共同诉讼人,所以应以王乙收到判决之日起计算上诉期限。故B项正确。


    【考点】二审中当事人诉讼地位的确定。详解:依据《民诉法解释》第319条规定,必要共同诉讼人的一人或者部分人提起上诉的,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上诉仅对与对方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不涉及其他共同诉讼人利益的,对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二)上诉仅对共同诉讼人之间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不涉及对方当事人利益的,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三)上诉对双方当事人之间以及共同诉讼人之间权利义务承担有意见的,未提起上诉的其他当事人均为被上诉人。本案中王甲只是对与潘某之间的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而不涉及王乙的利益。因此,潘某应作为被上诉人,王乙应以原审诉讼地位列明,故B项正确。


    【考点】二审法院对一审中未作处理的诉讼请求的处理。详解:《民诉法解释》第326条规定:对当事人在第一审程序中已经提出的诉讼请求,原审人民法院未作审理、判决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本题中一审法院对王甲在一审中提出的赔偿精神损害的请求未作处理,所以二审法院可以根据自愿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故D项正确。


    【考点】二审中提起反诉的处理。详解:根据《民诉法解释》第328条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者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者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双方当事人同意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一并裁判。可知,D项正确。

  • 第7题:

    甲市的王某到乙市旅游与丙市的张某发生冲突将张某打成轻伤,乙市公安局为了防止王某逃走而对王某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王某对该强制措施不服提起诉讼,下列关于管辖权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王某可以向甲市法院提起诉讼
    B.王某可以向乙市法院提起诉讼
    C.王某可以向丙市法院提起诉讼
    D.若王某分别向甲市和乙市的法院提起诉讼,则应该由最先立案的法院管辖

    答案:C
    解析:
    (1)选项ABC: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选项D: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 第8题:

    李某对张某提起侵权损害赔偿诉讼,一审法院判决李某胜诉,张某对此不服,提起上诉,在二审中法院发现丙是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则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二审法院应当直接发回重审
    • B、二审法院应当将其追加为本案当事人,并依法作出裁判
    • C、不能将其追加为本案的当事人,应当直接驳回上诉人的上诉请求
    • D、应当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正确答案:A,B,C

  • 第9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因合同纠纷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甲公司败诉,甲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要求分析二审法院判决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正确答案:我国民事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度。二审法院判决后即产生法律效力:甲、乙公司间的合同纠纷消灭;甲公司不履行义务时,乙公司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非经法定审判监督程序,该判决不得撤销。

  • 第10题:

    王甲和张乙同村,因借贷合同纠纷涉诉。一审法院作出判决后,王甲表示不服并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开庭审理本案之后,王甲在村委会的劝说下向法院申请撤回上诉。下列关于撤回上诉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王甲可以在二审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时申请撤回上诉
    • B、法院如发现一审判决确实有误,应当裁定不准许撤回上诉
    • C、法院准许撤回上诉,二审程序即告终结,一审法院的裁判发生法律效力
    • D、撤回上诉后,王甲反悔,如果未过上诉期间,仍可以提起上诉

    正确答案:A,B,C

  • 第11题:

    多选题
    在二审中,关于原审当事人的诉讼地位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王甲和王乙作为上诉人,潘某作为被上诉人

    B

    王甲作为上诉人,潘某作为被上诉人,王乙作为原审诉讼地位列明

    C

    王甲作为二审原告,王乙和潘某作为二审被告

    D

    王甲和王乙作为二审原告,潘某作为二审被告


    正确答案: C,A
    解析:
    《民诉解释》第319条规定,必要共同诉讼人的一人或者部分人提起上诉的,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①上诉仅对与对方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不涉及其他共同诉讼人利益的,对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②上诉仅对共同诉讼人之间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不涉及对方当事人利益的,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③上诉对双方当事人之间以及共同诉讼人之间权利义务承担有意见的,未提起上诉的其他当事人均为被上诉人。本案中王甲只是对与潘某之间的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而不涉及王乙的利益。因此,潘某应作为被上诉人王乙应以原审诉讼地位列明。

  • 第12题:

    问答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因合同纠纷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甲公司败诉,甲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要求分析二审法院判决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正确答案: 我国民事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度。二审法院判决后即产生法律效力:甲、乙公司间的合同纠纷消灭;甲公司不履行义务时,乙公司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非经法定审判监督程序,该判决不得撤销。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发生合同纠纷,甲公司诉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乙公司不服,提起上诉。在二审程序中,甲公司分立为丙公司和丁公司,二审法院应当( )。

    A.将案件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B.中止审理,由丙公司和丁公司协商确定由谁作为被上诉人参加诉讼

    C.中止审理,由乙公司确定丙公司或者丁公司作为被上诉人

    D.直接将丙公司和丁公司列为共同诉讼人


    正确答案:D
    考查的知识点是在第二审程序中当事人的确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9条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作为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将分立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列为共同诉讼人:合并的,将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列为当事人。不必将案件发还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因此,正确答案为D。

  • 第14题:

    (四)

    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04年10月签订了一份空调购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发送100台空调,乙公可向甲公司支付30万元,货到付款。双方按时履行了合同。后来乙公司在销售过程中发现该空调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引起纠纷,遂诉至法院,一审法院判决被告甲公司返还全部货款,并赔偿乙公司的损失。对此,甲公司与乙公司均不服,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甲公司对返还货款无异议,但认为不应支付赔偿金;乙公司则认为一审判决赔偿金数额太低,要求二审法院增加赔偿金的数额。

    请分析案例,并回答下列问题:

    76.二审法院对于二审程序中当事人诉讼地位的确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按一审中的地位确定,乙公司是上诉人,甲公司是被上诉人

    B.先提起上诉为上诉人,后提起上诉的为被上诉人

    C.乙公司和甲公司都是上诉人

    D.乙公司和甲公司都是被上诉人


    正确答案:CD

  • 第15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律的相关规定,下列选项中 说法正确的是:( )

    A.甲诉乙侵权一案,已经过一、二审,均判决甲败 诉,甲提出再审申请,人民法院在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时,发现案件涉及的被损坏的标的物属甲与丙共有, 而一、二审均未涉及。在这种情况下,该高级人民法 院可以通知丙参加诉讼,并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裁 定撤销一、二审判决,发回一审法院重审
    B.甲因琐事将乙经营的小饭馆砸坏,于是乙提起 财产损害赔偿之诉,一审法院判决乙败诉。乙不服,提 出上诉。二审法院发现该小饭馆为乙和丙合伙开办 的,便追加其参加诉讼。但丙既不参加诉讼,也不表示 放弃权利。在此情况下,二审法院不能将其列为二审 的当事人,但可直接根据上诉人的请求作出判决
    C.甲、乙、丙共同出资购买了 1处房产。2001年, 甲到广州打工,期间乙和丙就房屋产权问题发生纠纷, 起诉至人民法院。一审法院判决房屋为丙所有。乙不 服一审判决,遂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之前,甲得知 这一消息,认为乙和丙侵犯了他的房屋所有权,因此向 二审法院申请参加诉讼。则二审法院对于这种情况, 应当裁定驳回张大参加诉讼的申请,告知其另行起诉; 继续审理乙的上诉并作出判决
    D.甲因病死亡,甲的长子乙、次子丙对继承的财 产分割发生争议诉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对甲的遗产 在乙、丙之间进行了分割,在一审判决作出后,乙上诉, 二审人民法院发现一审判决遗漏了甲的三子丁 ,此时 二审人民法院可本着自愿原则,吸收丁参加调解,如果 调解不成,将本案发回一审人民法院重审


    答案:A,D
    解析:
    。根据《民诉意见》第183条、第211条。

  • 第16题:

    甲、乙、丙诉丁遗产继承纠纷一案,甲不服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认为分配给丙和丁的遗产份额过多,提起上诉。关于本案二审当事人诉讼地位的确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是上诉人,乙、丙、丁是被上诉人
    B、甲、乙是上诉人,丙、丁是被上诉人
    C、甲、乙、丙是上诉人,丁为被上诉人
    D、甲是上诉人,乙为原审原告,丙、丁为被上诉人

    答案:D
    解析:
    《民诉解释》第三百一十九条规定,必要共同诉讼人的一人或者部分人提起上诉的,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上诉仅对与对方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不涉及其他共同诉讼人利益的,对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二)上诉仅对共同诉讼人之间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不涉及对方当事人利益的,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三)上诉对双方当事人之间以及共同诉讼人之间权利义务承担有意见的,未提起上诉的其他当事人均为被上诉人。

  • 第17题:

    张甲有两子张乙和张丙,因张乙和张丙在国外工作,无暇顾及张甲。张甲便与刘某签订一份遗赠扶养协议,将自己的房屋在死后赠与刘某,刘某尽生养 死葬的义务。张甲在病危期间,张乙回到国内,张甲在 临终前立下口头遗嘱,将其房屋由张乙继承(遗嘱符 合形式要件)。张甲死亡后,王某拿出1份张甲的自书 遗嘱,其房屋赠与王某。现就张甲的房屋,王某、刘某、 张乙、张丙发生纠纷,下列表述错误的有:( )

    A.应以遗赠抚养协议为准,由刘某取得房屋
    B.应以遗赠为准,由王某取得房屋
    C.应以遗嘱为准,由张乙取得房屋
    D.应以法定继承,由张乙和张丙取得房屋

    答案:B,C,D
    解析:
    。本题涉及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遗赠的 冲突问题。本题中,张甲与刘某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 是有效的,张甲所立口头遗嘱也是有效的,张甲所立自 书遗嘱进行遗赠也是有效的。依照《继承法》的规定, 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先于遗嘱、遗赠和法定继承的 效力。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BCD。

  • 第18题:

    张甲有两子张乙和张丙,因张乙和张丙在国外工作,无暇顾及张甲。张甲便与刘某签订一份遗赠扶养协议,将自己的房屋在死后赠与刘某,刘某尽生养死葬的义务。张甲在病危期间,张乙回到国内,张甲在临终前立下口头遗嘱,将其房屋由张乙继承(遗嘱符合形式要件)。张甲死亡后,王某拿出一份张甲的自书遗嘱,其房屋赠与王某。现就张甲的房屋,王某、刘某、张乙、张丙发生纠纷,下列表述错误的有(  )。

    A.应以遗赠抚养协议为准,由刘某取得房屋
    B.应以遗赠为准,由王某取得房屋
    C.应以遗嘱为准,由张乙取得房屋
    D.应以法定继承,由张乙和张丙取得房屋
    E.应以法定继承,由张丙取得房屋

    答案:B,C,D
    解析:
    本题中,张甲与刘某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是有效的,张甲所立口头遗嘱也是有效的,张甲所立自书遗嘱进行遗赠也是有效的依照《继承法》的规定,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先于遗嘱、遗赠和法定继承的效力。

  • 第19题:

    甲、乙为夫妻,育有一女丙。甲向法院起诉要求与乙离婚,一审法院判决准予离婚,乙不服提起上诉。在二审中,乙因病去世。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A、因上诉人死亡无法到庭参加审理,应当视为撤回上诉
    • B、法院可以根据上诉材料缺席判决
    • C、法院应当通知其女儿丙参加诉讼
    • D、法院应当裁定终结诉讼程序

    正确答案:D

  • 第20题:

    甲某与乙某共同共有的设备租赁给丙某后,因丙某使用不当造成设备严重损坏。甲与乙作为共同原告诉至法院要求丙赔偿8万元。法院经过审理后判决责令丙赔偿6万元。甲不服提出上诉,认为丙应当赔偿自己4万元。此时,下列关于二审当事人诉讼地位的说法哪个是正确的()

    • A、甲作为上诉人,乙与丙作为被上诉人
    • B、甲作为上诉人,丙作为被上诉人,乙作为原审原告参加诉讼
    • C、甲作为上诉人,丙作为被上诉人,乙无需参加诉讼
    • D、甲与乙作为上诉人,丙作为被上诉人

    正确答案:B

  • 第21题:

    张甲有两子张乙和张丙,因张乙和张丙在国外工作,无暇顾及张甲。张甲便与刘某签订一份遗赠扶养协议,将自己的房屋在死后赠与刘某,刘某尽生养死葬的义务。张甲在病危期间,张乙回到国内,张甲在临终前立下口头遗嘱,将其房屋由张乙继承(遗嘱符合形式要件)。张甲死亡后,王某拿出一份张甲的自书遗嘱,其房屋赠与王某。现就张甲的房屋,王某、刘某、张乙、张丙发生纠纷,下列表述错误的有:()

    • A、应以遗赠抚养协议为准,由刘某取得房屋
    • B、应以遗赠为准,由王某取得房屋
    • C、应以遗嘱为准,由张乙取得房屋
    • D、应以法定继承,由张乙和张丙取得房屋

    正确答案:B,C,D

  • 第22题:

    单选题
    甲、乙为夫妻,育有一女丙。甲向法院起诉要求与乙离婚,一审法院判决准予离婚,乙不服提起上诉。在二审中,乙因病去世。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

    因上诉人死亡无法到庭参加审理,应当视为撤回上诉

    B

    法院可以根据上诉材料缺席判决

    C

    法院应当通知其女儿丙参加诉讼

    D

    法院应当裁定终结诉讼程序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甲、乙为夫妻,育有一女丙。甲向法院起诉要求与乙离婚,一审法院判决准予离婚,乙不服提起上诉。在二审中,乙因病去世。下列关于本案后续程序的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2006年真题]
    A

    因上诉人死亡无法到庭参加审理,应当视为撤回上诉

    B

    法院可以根据上诉材料缺席判决

    C

    法院应当通知其女儿丙参加诉讼

    D

    法院应当裁定终结诉讼程序


    正确答案: A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15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①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②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③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④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