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5月,冯敏因受单位行政处分而离家出走,一直下落不明。1997年6月其妻王慧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同月,冯敏所在单位欲将其除名,亦向同一法院送交了宣告冯敏死亡申请书。下列有关该案的表述中哪一项是正确的? A.法院应判决离婚,但不应判决宣告死亡 B.法院应判决宣告死亡,使冯敏与王慧的婚姻关系自然解除 C.法院可以判决离婚也可以判决宣告死亡 D.法院可以在判决离婚的同时宣告死亡

题目
1991年5月,冯敏因受单位行政处分而离家出走,一直下落不明。1997年6月其妻王慧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同月,冯敏所在单位欲将其除名,亦向同一法院送交了宣告冯敏死亡申请书。下列有关该案的表述中哪一项是正确的?
A.法院应判决离婚,但不应判决宣告死亡
B.法院应判决宣告死亡,使冯敏与王慧的婚姻关系自然解除
C.法院可以判决离婚也可以判决宣告死亡
D.法院可以在判决离婚的同时宣告死亡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A
解析:
宣告死亡的顺序问题。根据我国《民通意见》第25条的规定:“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的顺序是:(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四)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申请撤销死亡宣告不受上列顺序限制。”对该条规定的分析可知,宣告死亡受上述顺序的限制,第一顺序是配偶,第四顺序是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本案中,配偶选择离婚,并未选择宣告死亡,作为单位宣告死亡并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通过对本题的考察,考生要对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相关知识做一个总结1,宣告失踪:①条件:失踪事实+持续满两年(下落不明的次日起算/意外事故发生之日/战争结束之日)②程序:利害关系人申请:近亲属及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者(无先后顺序)③受理与宣告:失踪人住所地或最后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公告期三个月)④效力:指定财产代管人,近亲属,亲友,无先后顺序,按有利于保护失踪人财产的原则指定(无能力/不宜)。代管人可从失踪人的财产中为必要支付,支付失踪人所欠债务,税款,也可向失踪人的债务人主张。债权直接以自己名义参加诉讼。怠于履行职责或侵犯失踪人财产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其他利害关系人可申请变更财产代管人。2,宣告死亡:①下落不明四年/意外事故两年/意外事故证明不能生存。②程序:同宣告失踪,但申请人有先后顺序之分(在前者不申请,在后不得申请)③公告,一年,证明不能生存的三个月。④宣告死亡的判决书中已明确确定其死亡日期的,以该确定为准宣告死亡的判决书中未明确确定其死亡日期的,以判决本身宣告之日为其死亡日期 。⑤效力:被宣告死亡人丧失民事主体资格。婚姻关系自然解除。个人合法财产变成遗产开始继承(以自然事实状态为准)。⑥死亡宣告被撤消的效力:配偶尚未再婚的,自行恢复/已再婚的不得自行恢复。子女被依法收养的,不得主张无效,但经收养人,被收养人同意例外。继承财产返还原物,无孳息要求。原物不存在的适当补偿(非相应补偿)。被第三人合法(不要求有偿)取得的,无返还义务。此时原继承取得者应付返还原物(种类)或适当补偿(特定)义务。3,关系:①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②申请人只申请宣告失踪的,不得宣告死亡(不告不理)③同一顺序申请人有的申请宣告死亡,有的不同意宣告死亡,应宣告死亡 。④ 同一顺序申请人有的申请宣告死亡,有的申请宣告失踪,应宣告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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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2006 年1 月,甲因受单位行政处分而离家出走,一直下落不明。2011 年6 月其妻乙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同月,甲所在单位欲将其除名,亦向同一法院递交了宣告甲死亡的申请书。下列有关该案的表述正确的是哪一项?

    A.法院应判决离婚,但不应判决宣告死亡

    B.法院应判决宣告死亡,使甲与乙的婚姻关系自然解除

    C.法院可以判决离婚也可以判决宣告死亡

    D.法院可以在判决离婚的同时宣告死亡


    正确答案:A
    【答案】A
    【详解】宣告死亡除有下落不明的事实外,必须要有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利害关系人包括失踪人的近亲属以及失踪人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人。人民法院不能依职权主动作出宣告死亡的判决。本题中,甲离家出走下落不明已满4 年,但其妻只是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而未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虽然甲所在单位与甲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但其单位只是普通的债权人,申请宣告死亡的顺位在后,在甲的妻子不申请宣告甲死亡的情况下,其单位不具有申请人的资格,故人民法院只能判决离婚,不应判决宣告死亡。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 项。

  • 第2题:

    宣告死亡是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宣告下落不明满一定 期限的公民死亡的民事法律制度。利害关系人包括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 切的其他亲属。宣告死亡的条件为:下落不明满4年的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 发生之日起满2年的。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下列情况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的是( )。

    A.张竟外出打工3年,一直没有音信,其弟欲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
    B.刘军5年前落水,一直未找到尸体,他的家人不懂法律,他的邻居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
    C.陈婷6岁走失,一直下落不明,其母4年后欲申请宣告死亡
    D.王争杀人后外逃,6年来音信全无,其父欲申请宣告死亡

    答案:C
    解析:
    根据定义可知,A项不符合宣告死亡的时间条件;宣告死亡的申请人必须 是“利害关系人”,包括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B项中的“邻居”不 符合这一条件;D项中在逃犯不能宣告死亡。只有C项符合宣告死亡的条件和程序要求,故 本题选C。

  • 第3题:

    2000年1月张近离家出走,杳无音信。其妻王莉带着孩子含辛茹苦,艰难维持生计。2005年3月,王莉向法院起诉请求离婚。法院对王莉的起诉应当如何处理?
    A.应予受理 B.不予受理
    C.先启动宣告失踪程序,再进行审理 D.裁定驳回起诉


    答案:A
    解析:
    【考点】起诉
    【解析I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9条的规定,起诉须有明确的被告,至于被告是否失踪,在所不问。王莉的起诉符合该条规定的条件,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关于张近的问题,可以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办理,故本题 选A。

  • 第4题:

    2011年5月,冯敏因受单位行政处分而离家出走,一直下落不明。2017年6月,其妻王慧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同月,冯敏所在单位欲将其除名,亦向同一法院递交了宣告冯敏死亡申请书。下列有关该案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法院应该判决离婚,但不应判决宣告死亡
    B.法院应判决宣告死亡,使冯敏与王慧的婚姻关系自然解除
    C.法院可以判决离婚,也可以判决宣告死亡
    D.法院可以在判决离婚的同时宣告死亡

    答案:A
    解析:
    根据《民法通则意见》第二十五条规定,申请宣告死亡应当按照顺序进行,前一顺序的利害关系人不提起死亡宣告申请,后一顺序的利害关系人不得提起死亡宣告申请。本案中,妻子提起离婚申请,可推定妻子不打算宣告丈夫死亡。冯敏所在单位无权申请宣告死亡。

  • 第5题:

    散曲集《海浮山堂词稿》的作者是()。

    • A、康海
    • B、冯惟敏
    • C、陈铎
    • D、王磬

    正确答案:B

  • 第6题:

    王铁真的父亲与冯晓敏的母亲是堂兄妹,王铁真和冯晓敏()。

    • A、可以结婚
    • B、不能结婚
    • C、暂缓结婚
    • D、不生育才可结婚

    正确答案:A

  • 第7题:

    下列散睦作家中,善于描写市并再象、民间风情的是()。

    • A、陈铎
    • B、王磐
    • C、梁辰鱼
    • D、冯惟敏

    正确答案:A

  • 第8题:

    中国公民李强于1990年在国内与王丽结婚,婚后生有一子李丁。1995年,李强到伊朗工作期间加入了伊斯兰教组织,信仰伊斯兰教。1997年,李强到阿拉伯出差,遇到另一信仰伊斯兰教的中国公民冯敏,二人便在阿拉伯的伊斯兰教堂举行了结婚仪式,此后李强与冯敏居住在伊拉克。1999年7月,李强回国探亲途中,飞机失事死亡。冯敏要求继续李强的遗产与王丽、李丁发生纠纷,王丽与李丁向中国法院起诉。本案中,在认定李强与冯敏的婚姻效力时,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 A、可以适用阿拉伯法律
    • B、不能适用伊拉克法律
    • C、应当适用伊朗法律
    • D、应当适用中国法律

    正确答案:B,D

  • 第9题:

    冯惟敏散曲集名《海浮山堂词稿》,均为()。


    正确答案:北曲

  • 第10题:

    不定项题
    甲与乙于2006年结婚,婚后二人感情不和,常常为琐事争吵。甲与乙多次协商离婚,均因财产问题无法达成一致而未成。2012年6月甲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乙的婚姻关系。据此,请回答以下问题:如果乙在2012年甲向法院起诉前两年已离家出走,法院应如何处理?()
    A

    法院不能受理该案,应当告知甲先按特别程序申请宣告乙为失踪人

    B

    法院不能受理该案,因为被告在起诉时下落不明

    C

    法院可以受理该案并且应在审理过程中同时宣布乙失踪人

    D

    法院可以受理该案并应用公告方式向乙送达诉讼文书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多选题
    赵某(男),冯某(女)。赵某经常虐待冯某,冯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赵某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如果法院分别受理了冯某的离婚诉讼和赵某的申请,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

    法院对于离婚案件的审理,应当待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作出判决后进行

    B

    法院应当对离婚案件和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合并审理,一并作出判决

    C

    如果法院宣告婚姻关系无效,应当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继续审理

    D

    如果法院宣告婚姻关系有效,应当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一并进行审理


    正确答案: A,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散曲集《海浮山堂词稿》的作者是()。
    A

    康海

    B

    冯惟敏

    C

    陈铎

    D

    王磬


    正确答案: C
    解析: 冯惟敏现存散曲集《海浮山堂词稿》,共收套数50套,小令四百余首,内容广泛,风格多样,颇多伤时嘲世之作,发泄其牢骚不平,流露出对昔日仕宦生活的烦倦和厌恶,并表现退居期间悠闲落拓的心情。

  • 第13题:

    王铁真的父亲与冯晓敏的母亲是堂兄妹,王铁真和冯晓敏( ) 。

    A.可以结婚

    B.不能结婚

    C.暂缓结婚

    D.不生育才可结婚


    参考答案:A

  • 第14题:

    王某自从离家出走后杳无音讯,下落不明至今已经5年。王某的子女打算向法院申请宣告王某死亡,开始继承遗产。但是王某的妻子孙某不同意宣告王某死亡,而只是同意宣告王某失踪。对于此案,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宣告失踪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所以王某的子女若打算宣告王某死亡,必须先向法院申请宣告王某失踪
    B:法院应当宣告王某失踪
    C:法院应当宣告王某死亡
    D:法院宣告王某失踪后,王某的妻子可以自己指定王某财产的代管人

    答案:A,C,D
    解析:
    根据《民通意见》第29条的规定,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公民下落不明,符合申请宣告死亡的条件,利害关系人可以不经申请宣告失踪而直接申请宣告死亡。但利害关系人只申请宣告失踪的,应当宣告失踪;同一顺序的利害关系人,有的申请宣告死亡,有的不同意宣告死亡,则应当宣告死亡。所以选项A错误。根据同法第25条的规定,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的顺序是:(1)配偶;(2)父母、子女;(3)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4)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申请撤销死亡宣告不受上列顺序限制。本案中,王某的妻子作为申请宣告其死亡的第一顺序人,并不同意申请宣告王某死亡,所以作为第二顺序人的王某的子女,不得申请宣告王某死亡。所以,本案中法院应该宣告王某失踪。选项B正确,而选项C错误。同时,根据《民诉意见》第194条的规定,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清理下落不明人的财产,指定诉讼期间的财产管理人。公告期满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失踪的,应同时依照《民法通则》第21条第1款的规定指定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所以选项D错误。@##

  • 第15题:

    甲与乙于2008年结婚,婚后二人感情不和,常常为琐事争吵。多次协商离婚,均因财产问题无法达成一致而未成功。2018年6月,甲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乙的婚姻关系,并对财产进行分割。

    2018年甲向法院起诉时,乙已经离家出走三年,法院应如何处理:( )

    A.甲向法院起诉时,法院以离婚诉讼中被告不明确为由不予受理
    B.甲向法院起诉时,法院告知甲应当按特别程序申请宣告乙为失踪人
    C.甲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该案后以公告方式向乙送达诉讼文书
    D.甲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该案后得知乙离家出走的消息,遂在审理过程中宣布乙为失踪人

    答案:C
    解析:
    考查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的处理,根据《民诉解释》第217条的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者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 第16题:

    下列作家中号为“海浮”的是()。

    A冯梦龙

    B冯惟敏

    C王磐

    D梁辰鱼


    B

  • 第17题:

    依据过错主义离婚原则中的判决离婚抗辩权,下列案例中没有体现判决离婚抗辩权的是()

    • A、甲男指控妻子与邻居通奸,要求法院判决离婚,其妻向法院提交有甲男签字的“原谅书”
    • B、乙女因丈夫盗窃入狱而诉请离婚,其夫向法院证明自己入狱是因乙女教唆盗窃所致
    • C、丙男因其妻整日在家睡懒觉而诉请离婚,其妻向法院证明丙男是厌恶自己丑陋而放纵自己睡懒觉的
    • D、丁女向法院指控丈夫虐待自己,要求离婚,其夫向法院证明丁女系嗜毒成瘾才招致虐待

    正确答案:C

  • 第18题:

    明代散曲豪放派的代表作家是冯惟敏,被称为曲中辛弃疾。


    正确答案:正确

  • 第19题:

    冯某向B市C区基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姚某离婚。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传唤冯某与姚某按时到人民法院开庭。开庭当天,冯某觉得出庭诉讼有失自己的身份,便委托律师谢某出庭;姚某因正住院治病,也委托律师何某代为出庭,并让何某带上了一份表示自己不同意离婚的书面意见和医院开具的住院治疗证明。人民法院开庭核查出庭人员时,发现冯某、姚某均只委托了律师出庭,因此裁定本案原告不出庭按撤诉处理。冯某就此裁定向B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依据上述情形,请指出下列哪些行为不符合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的要求?( )

    • A、冯某不出庭的行为
    • B、姚某不出庭的行为
    • C、人民法院裁定按撤诉处理的行为
    • D、冯某向B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行为

    正确答案:A,D

  • 第20题:

    2001年5月,冯敏因受单位行政处分而离家出走,一直下落不明。2007年6月其妻王慧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同月,冯敏所在单位欲将其除名,亦向同一法院送交了宣告冯敏死亡申请书。下列有关该案的表述中,()是正确。

    • A、法院应判决离婚,但不应判决宣告死亡
    • B、法院应判决宣告死亡,使冯敏与王慧的婚姻关系自然解除
    • C、法院可以判决离婚也可以判决宣告死亡
    • D、法院可以在判决离婚的同时判决宣告死亡

    正确答案:A

  • 第21题:

    单选题
    王铁真的父亲与冯晓敏的母亲是堂兄妹,王铁真和冯晓敏()。
    A

    可以结婚

    B

    不能结婚

    C

    暂缓结婚

    D

    不生育才可结婚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关于诉的分类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李某向A法院申请确认其妻无民事行为能力,属于确认之诉

    B

    王某向B法院申请宣告自己与刘某的婚姻无效,属于变更之诉

    C

    徐某在与赵某协议离婚后,又向C法院起诉,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属于给付之诉

    D

    马某代理女儿向D法院诉请前妻将抚养费从每月2000元增加为3000元,属于给付之诉


    正确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核诉的分类。诉分为三类,包括确认之诉、变更之诉和给付之诉。确认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确认与被告之间是否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变更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以判决改变或消灭既存的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给付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其履行某种特定给付义务的诉讼。
    选项A错误。李某向法院申请确认其妻无民事行为能力是非讼案件,涉及诉种类的判断。
    选项B错误。王某向法院申请宣告自己与刘某的婚姻无效是请求法院确认某种法律关系不存在,属于消极的确认之诉,而非变更之诉。
    选项D错误。马某代理女儿向法院诉请前妻将抚养费从每月2000元增加为3000元,属于变更之诉,而非给付之诉。

  • 第23题:

    单选题
    下列作家中号为“海浮”的是()。
    A

    冯梦龙

    B

    冯惟敏

    C

    王磐

    D

    梁辰鱼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