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大陆甲公司与台湾地区乙公司签订了出口家具合同,双方在合同履行中产生纠纷,乙公司拒绝向甲公司付款。甲公司在大陆将争议诉诸法院。关于向台湾当事人送达文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可向乙公司在大陆的任何业务代办人送达
B.如乙公司的相关当事人在台湾下落不明的,可采用公告送达
C.邮寄送达的,如乙公司未在送达回证上签收而只是在邮件回执上签收,可视为送达
D.邮寄送达未能收到送达与否证明文件的,满三个月即可视为已送达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同为在香港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1996年3月,乙公司与广州市丙公司签订了合作经营广州某酒店合同。为筹措合作经营的资金,乙公司与甲公司于1996年9月在香港签订贷款协议,合同中约定,贷款协议适用香港法律和内地法律。后乙公司多次拖欠到期贷款和利息,甲公司要求乙公司还贷不成,遂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乙公司应诉,并且同意适用内地法律处理本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是否具有管辖权?
第5题:
甲国公民大卫被乙国某公司雇佣,该公司主营业地在丙国,大卫工作内容为巡回于东亚地区进行产品售后服务,后双方因劳动合同纠纷诉诸中国某法院。关于该纠纷应适用的法律,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第6题:
香港地区甲公司与内地乙公司发生投资纠纷,乙公司诉诸某中级人民法院。张成是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海是甲公司的诉讼代理人。关于该案的文书送达及法律适用,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第7题:
第8题:
第9题:
关于本案的定性,应适用中国法
关于专利权归属的争议,应适用德国法
关于专利权内容的争议,应适用英国法
关于专利权侵权的争议,双方可以协议选择法律,不能达成协议,应适用与纠纷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第10题:
李某可以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起诉张某
李某可以书面请求甲公司董事会起诉张某
李某可以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起诉乙公司
李某可以书面请求甲公司董事会起诉乙公司
第11题:
中国法
甲国法
乙国法
丙国法
第12题:
关于本案的定性,应适用中国法
关于专利权归属的争议,应适用德国法
关于专利权内容的争议,应适用英国法
关于专利权侵权的争议,双方可以协议选择法律,不能达成协议的,应适用与纠纷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第13题:
第14题:
第15题:
第16题:
李某是甲公司销售人员,负责甲公司与乙公司的业务往来,李某从公司离职后,甲公司未通知乙公司李某离职一事,李某仍以甲公司名义与乙公司签订了合同,现李某卷款潜逃。乙公司向甲公司主张合同权利,问甲公司是否应当承担合同责任?()
第17题:
大陆甲公司与台湾地区乙公司签订了出口家具合同,双方在合同履行中产生纠纷,乙公司拒绝向甲公司付款。甲公司在大陆将争议诉诸法院。关于向台湾地区当事人送达文书,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
第18题:
可向乙公司在大陆的任何业务代办人送达
如乙公司的相关当事人在台湾下落不明的,可采用公告送达
邮寄送达的,如乙公司未在送达回证上签收而只是在邮件回执上签收,可视为送达
邮寄送达未能收到送达与否的证明文件,满三个月即可视为已送达
第19题:
如张成在内地,受案法院必须通过上一级人民法院向其送达
如甲公司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表明王海无权代为接收有关司法文书,则不能向其送达
受案人民法院不可直接向甲公司在内地设的代表机构送达
同时采用公告送达和其他多种方式送达的,应当根据最先实现送达的方式确定送达日期
第20题:
如陈某在内地,受案法院必须通过上一级人民法院向其送达
如甲公司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表明张某无权代为接收有关司法文书,则不能向其送达
受案人民法院不可直接向甲公司在内地设的代表机构送达
同时采用公告送达和其他多种方式送达的,应当根据最先实现送达的方式确定送达日期
第21题:
可向乙公司在大陆的经乙公司授权接受文书的分支机构送达
如乙公司的相关当事人在台湾地区下落不明的,可采用公告送达,
邮寄送达的,如乙公司未在送达回证上签收而只是在邮件回执上签收,可视为送达
邮寄送达未能收到送达与否证明文件的,满三个月即可视为已送达
第22题:
李某可以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起诉张某
李某可以书面请求甲公司董事会起诉张某
李某可以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起诉乙公司
李某可以书面请求甲公司董事会起诉乙公司
第23题:
向在甲国的李某送达可通过中国驻甲国使领馆
向甲国公司的送达应首先依海牙《送达公约》规定的方式进行送达
不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甲国公司送达
中国法院不得采用邮寄的方式向甲国公司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