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三与李四签订一合同,约定张三向李四供应苹果5万斤,张三负责运输,张三委托王五运输,王五将其中3万斤苹果按期送达,另外2万斤苹果因王五运输任务太忙而逾期送达,且苹果因此而部分霉烂。根据上述案情,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李四的损失应由王五承担 B.李四的损失应由张三承担 C.李四的损失应由张三、王五负连带责任 D.张三承担了李四的损失后有权向王五追偿

题目
张三与李四签订一合同,约定张三向李四供应苹果5万斤,张三负责运输,张三委托王五运输,王五将其中3万斤苹果按期送达,另外2万斤苹果因王五运输任务太忙而逾期送达,且苹果因此而部分霉烂。根据上述案情,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李四的损失应由王五承担
B.李四的损失应由张三承担
C.李四的损失应由张三、王五负连带责任
D.张三承担了李四的损失后有权向王五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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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张三欠李四10万元,王五欠张三7万元。张三对王五的债权已到期,张三多次电话催促还钱。现李四的债权也已到期,张三以其自有财产已经不可能履行对李四的债务了。下列说法正确( )。

    A.李四应以张三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行使代位权

    B.李四应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行使代位权

    C.李四不能行使代位权,因为张三多次电话催促王五还钱,不存在怠于行使到期债权的情况

    D.如法院判决王五还钱,则王五应当将7万元还给张三,由张三向李四还钱


    正确答案:B
    B。解析:《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李四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起}斥行使代位权。A项错误,B项正确。《合同法解释(一)》第11条规定:“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73条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二)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三)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四)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第13条规定:“合同法第73条规定的‘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其对债权人的到期债务,又不以诉讼方式或者仲裁方式向其债务人主张其享有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致使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未能实现。”张三打电话催促王五还钱,非是积极行使其到期债权的表现。C项错误。第19条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由次债务人负担。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第20条规定:“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王五应当在支付完诉讼费用后,将剩余款项直接交给李四。D项错误。本题应选B项。

  • 第2题:

    张三有一只手表在旅游期间遗失,另一游客李四拾得后以市价卖给了王五,王五又赠给自己的女友。两年半前张三已经得知了以上事实,期间曾经向李四主张过赔偿损失,但未果。请问下列判断错误的是:

    A.假设李四没有卖给王五而一直持有该手表,则张三仍然可以请求李四返还该手表

    B.现在张三有权利要求王五或者王五的女友返还该手表

    C.现在张三可以请求李四进行损害赔偿

    D.王五的女友已经取得手表的所有权


    正确答案:B
    【答案】B
    【详解】《物权法》第107 条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2 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本题中张三作为手表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遗失物,并且不受时效的限制。因此选项A 的表述是正确的。李四将手表卖给王五后,张三有权在其知情的2 年内向王五请求返还手表,现在已经过了两年半,因此张三丧失追回权,2 年后王五取得了手表的所有权。因此B 选项错误。既然王五取得了手表的所有权,王五的女友当然可以通过赠与取得手表的所有权,所以选项D 的表述是正确的。题中,张三曾经向李四主张过赔偿损失,引起诉讼时效中断,因此现在张三可以请求李四进行损害赔偿。故选项C 的表述正确。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

  • 第3题:

    2009 年7 月,张三、李四、王五三人共同成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由李四、王五承担全部亏损。2009 年10 月,该合伙企业向银行贷款10 万元,期限为1 年,11 月张三退伙,赵六入伙。到2010年4 月,银行发现合伙企业的财产已不足清偿全部的贷款,对不足部分,有义务承担清偿责任的是:

    A.张三、李四、王五、赵六

    B.张三、李四、王五

    C.李四、王五、赵六

    D.李四、王五


    正确答案:A
    【答案】A
    【详解】《合伙企业法》第33 条第2 款规定,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故本题中,合伙协议约定由李四、王五承担全部亏损是无效的。第44 条第2 款规定,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第53 条规定,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题中,该合伙企业向银行贷款10 万元发生在张三退伙之前,而赵六对于其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故应由张三、李四、王五、赵六承担清偿责任,A 选项正确,当选。BCD 选项错误,不当选。

  • 第4题:

    下列各项行为中属于民法上的代理的是( )。

    A.张三委托李四以张三的名义购置一台电脑

    B.张三委托李四将借的书还给县图书馆

    C.张三委托李四告诉王五,今晚不去看电影了

    D.张三是某公司董事长,与另一公司签订买卖合同


    正确答案:A
    本题考查代理的概念。代理是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本人的名义向第三人为意思表示,而该意思表示的效果直接归属于本人的民事法律行为。代理的要件包括:以本人的名义、代理人独立进行意思表示、法律效果由本人承担。A项符合代理的要件,属于代理行为;B和C项李四的行为是事实行为,不属于代理;D项中张三是某公司的法定代理人,其行为是公司的行为,而不属于代理行为。

  • 第5题:

    张三从其好友李四处借款10万元,为担保该笔借款,二人签订质权合同,约定张三以其价值12万元的家传玉佩出质给李四,由王五代为保管。张三将玉佩交付给王五。下列说法那一项是正确的:( )

    A.张三与李四之间的质权合同可以以口头形式订立
    B.张三将玉佩交付给王五时,王五取得质权
    C.因王五代理李四占有玉佩,所以李四未取得质权
    D.若玉佩的价格因市场波动下跌到10万元以下,李四无权要求张三提供补充担保,直至担保物的价值达到10万元

    答案:D
    解析:
    本题涉及动产质权的问题。根据《物权法》第210条第1款的规定,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质权合同。故A选项错误。本题质权合同的质权人为李四,王五只是李四的代理人,故王五不取得质权。故B选项错误。李四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占有质物玉佩,张三与李四之间的交付,是经由占有媒介关系而为的现实交付。故C选项错误。《物权法》第216条规定前段:“因不能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或者价值明显减少,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有权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但是。玉佩价格因市场因素下跌应属李四在接受玉佩作为质物时应当预见的范围,李四应当承担此商业风险,该情形不适用《物权法》第216条。故D选项正确。

  • 第6题:

    值班调度员张三向现场值班人员李四发布调度指令,李四在与王五操作过程中经讨论发现该调度指令有问题但最终还是照令执行了,造成一设备损坏,则()应对此负有责任。

    • A、张三;
    • B、李四;
    • C、李四、王五;
    • D、张三、李四、王五。

    正确答案:D

  • 第7题:

    张三、李四订立某物的买卖合同,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到来之前,张三将该物丢失,被王五拾到。关于本案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李四可以直接向王五要求返还该物
    • B、张三有权要求王五返还该物
    • C、李四有权要求张三承担违约责任
    • D、李四有权要求张三交付该物

    正确答案:B,C,D

  • 第8题:

    张三与李四签订一合同,约定张三向李四供应苹果5万斤,张三负责运输,张三委托王五运输,王五将其中3万斤苹果按期送达,另外2万斤苹果因王五运输任务太忙而逾期送达,且苹果因此而部分霉烂。根据上述案情,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 A、李四的损失应由王五承担
    • B、李四的损失应由张三承担
    • C、李四的损失应由张三、王五负连带责任
    • D、张三承担了李四的损失后有权向王五追偿

    正确答案:B,D

  • 第9题:

    张三欠李四人民币1000元,双方约定张三在一个月后将欠款交给王五。若到期后,张三未能履约,关于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张三向李四承担违约责任
    • B、张三向王五承担违约责任
    • C、张三和李四共同向王五承担违约责任
    • D、李四向王五承担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B,C,D

  • 第10题:

    问答题
    张三将1000公斤苹果卖给李四,因担心李四不付货款,张三要求李四找保证人。李四便请王五作保证人。王五即与张三达成协议:“张三卖苹果给李四,共计价款2000元。我保证李四有钱,能按期付款。”后李四下落不明,张三收不回苹果款,便找到王五,要他偿还货款,王五拒绝。张三能否要求王五偿还货款?为什么?

    正确答案: 不能。因为保证合同没有成立,王五不是保证人。
    保证的成立,保证人必须有明确的意思表示。本案中,王五并没有明确表示担保李四的债务,只是保证李四的信用,即向张三说李四有钱,并未表明要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没有成立,因而保证责任也就没有发生。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多选题
    张三、李四订立某物的买卖合同,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到来之前,张三将该物丢失,被王五拾到。关于本案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

    李四可以直接向王五要求返还该物

    B

    张三有权要求王五返还该物

    C

    李四有权要求张三承担违约责任

    D

    李四有权要求张三交付该物


    正确答案: B,C,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李四向王五发出通讯请求,并与王五建立了加密通讯。张三窃取了李四与王五之间的密钥A。张三向王五发出通讯请求,并与王五建立了加密通讯,原密钥为B,张三使用密钥A伪装陈李四,向王五发出消息。王五却无法有效解密消息,是因为王五与李四建立的加密通讯使用的密钥A,不同于王五与李四建立的加密通讯使用的密钥B,两个密钥都属于(),当会话结束时,就被丢弃。
    A

    公钥

    B

    私钥

    C

    会话密钥

    D

    交换密钥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根据下列材料,回答5~8题: 张三、李四、王五三人于2006年2月设立了甲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张三用货币出资,李四用一辆汽车出资,王五用房屋所有权出资。甲公司组织机构中,张三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王五任监事。经甲公司股东会同意,张三将该公司一辆汽车出售给自己。另外,张三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多次将甲公司的资金挪用于个人炒股而赚了10万元。王五发现张三的上述行为后多次提醒张三,张三置之不理,王五无奈,欲将其在甲公司中的全部股权转让给周某。王五将拟转让股权的情况书面通知张三和李四,李四表示同意,张三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过了45天也没有答复。当王五要与周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时,张三主张其也要购买该股权,但出价比周某低。此时,李四因个人与银行的债务纠纷,法院判决执行其在甲公司中的股权。 关于这家公司股东的出资情况,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张三的货币出资不得低于50万元 B.李四用于出资的汽车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并办理作为所有权的转移手续 C.王五的房屋所有权应当变更登记为张三、李四和王五共有 D.汽车和房屋所有权评估作价时,不得高估,但是可以低估


    正确答案:B
    本题考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制度。《公司法》第27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第28条第1款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 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根据上述规定可知,选项B正确。

  • 第14题:

    张三的一只名表4 年前被李四偷走,2 年多后李四向另一同行王五炫耀,被后者抢走戴在自己的手腕上已经1 年多了,由于不甚爱惜,手表外壳已有多处明显划痕。期间李四 多次向王五索要未果。现在张三获知一切详情。就现在3 人之间的关系,下列叙述不正确的是:( )

    A.张三可以请求王五返还手表给自己

    B.李四可以请求王五返还手表给自己

    C.张三可以请求李四承担赔偿责任

    D.李四可以请求王五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B
    【答案】B
    【详解】《物权法》第34 条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本题中张三仍然是手表的所有权人,基于所有物返还请求权可以向王五要求返还手表,并且没有时效的限制,故A 选项正确。该法第245 条规定: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对妨害占有的行为,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题中基于占有物返还请求权,李四可以要求王五返还手表,但是受到除斥期间为1 年的限制,所以李四的请求权丧失,因此B 选项错误,依题意当选。该法第37 条规定: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题中张三为物的所有权人,有权要求李四损害赔偿。手表是李四偷来的,他并不享有物的所有权,但是李四在占有手表期间依法享有占有的权利,王五侵害了李四的占有权,因此对于李四也可以基于妨害占有权而请求王五赔偿损害。因此,选项和D 都是正确的。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

  • 第15题:

    下列关于共同犯罪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张三发现李四挪用公款所取得的款项放在家中,尚未使用,就“借用”李四的公款50万元购买毒品,张三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共犯

    B.张三为勒索财物绑架李四,在控制人质之后,张三将真相告诉好友王五,并委托王五去找李四的父母要钱,王五同意并实施了勒索行为。由于王五实施勒索行为时,张三的绑架行为已经既遂,所以,王五不构成绑架罪的共犯

    C.张三意欲抢劫李四的财物而对其实施暴力,并且造成了李四的重伤,此时王五到了现场,得知真相后,王五和张三一起共同劫取了李四的财物。由于在王五到达现场之前,张三已经抢劫既遂,所以,王五不构成抢劫罪的共犯

    D.张三走私汽车获利人民币500万元后,找到好友李四,让李四为其提供资金账户,协助其将这笔款项汇往境外,李四了解情况后,出于情面,为张三提供了转移资金的账户。李四构成走私罪的共犯


    正确答案:ABCD
    [考点]承继的共犯
    [答案及解析] ABCD。本题核心考点:承继的共犯——后行为人何时加入才能与前行为人成立承继的共犯。原则:在犯罪过程中,犯罪既遂之前加入的,二人成立共同犯罪。例外:(1)继续犯;(2)抢劫罪。

  • 第16题:

    张三向李四借款100万元,王五为该张三的债务提供一般保证。关于张三、王五对李四的债务,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A.属于简单之债
    B.属于选择之债
    C.属于连带之债
    D.属于多数人之债

    答案:B,C,D
    解析:
    简单之债,是指仅有一个标的(客体)的债。选择之债,是指债的标的有数个,债务人或债权人可以选择其中之一请求履行的债。一旦选择作出,选择之债转化为简单之债。本题中,当李四对张三提起诉讼或仲裁、李四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的条件满足时,张三、王五对李四的债务,并不因李四选择其中之一而使另一债消灭,因此不构成选择之债,而是两个简单之债。故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 一般而言,连带责任指不存在顺序限制的连带责任。王五对李四享有先诉抗辩权,并非承担连带责任,而是承担补充责任,故C选项错误。单一之债,是指债权人与债务人均为一人的债。多数人之债,是指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为二人以上的债。但是,单一之债、多数人之债均针对同一债而言。张三、王五对李四的债务是两个单一之债,而非一个多数人之债。故D选项错误。

  • 第17题:

    张三花去10余万港币购得一块名表,友人李四爱不释手,张三对其说,你就戴上3个月再还我吧。未几,李四财务窘迫,于是将手表以自己名义卖与王五,得款10万元人民币并交付之。王五后来又转赠给马六,分文不取。3个月后,张三向李四讨要手表未成,发现以上事实,大怒,诉至法院要求追回手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李四与王五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B.张三诉至法院后,李四与王五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但王五原始取得手表所有权
    C.王五与马六之间的赠与合同原则上无效,但如果张三追认之,可以有效
    D.马六继受取得手表所有权,张三不得追讨之


    答案:D
    解析:
    考点:善意取得
    讲解:李四将张三的手表卖给王五,属于无权处分,根据《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权处分的合同效力待定,但根据《买卖合同解释》第3条第1款规定,无权处分已经不再影响合同的效力,故李四与王五之间的合同有效,A项错误。王五对李四的无权处分并不知情,符合《物权法》第106条关于善意取得的规定,构成善意取得,但李四与王五之间的买卖合同并非无效,故B项错误。王五基于善意取得巳经获得了手表的所有权,有权对手表进行处分,故王五将手表赠给马六属于有权处分。而且,即便王五属于无权处分,也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不需要张三追认,故C项错误。因为王五将手表赠给马六属于有权处分,故马六属于继受取得手表的所有权,D项正确。

  • 第18题:

    有一天,张三、李四、王五在一起,互相指责别人说谎话。张三指责李四说谎话,李四指责王五说谎话,王五指责张三和李四都说谎话(当然都是指他们现在所说的话)。从他们的指责中推论,()说的是真话

    • A、张三
    • B、李四
    • C、王五
    • D、都是真话

    正确答案:B

  • 第19题:

    甲、乙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甲向乙供应苹果5万斤,甲负责代办托运。甲委托丙运输,丙将其中3万斤苹果按期送达,另外2万斤苹果因丙运输任务太忙而逾期送达,导致苹果因此部分霉烂。根据上述案情,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乙的损失应由丙承担
    • B、乙的损失应由甲承担
    • C、乙的损失应由甲、丙负连带责任
    • D、甲承担了乙的损失后有权向丙追偿

    正确答案:B,D

  • 第20题:

    甲乙签订一合同,约定甲向乙供应苹果5万斤,甲负责代办托运。甲委托丙运输,丙将其中3万斤苹果按期送达,另外2万斤苹果因丙运输任务太忙而逾期送达,且苹果因此而部分霉烂。根据上述情况,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 A、乙的损失应由丙承担
    • B、乙的损失应由甲承担
    • C、乙的损失应由甲丙负连带责任
    • D、甲承担了乙的损失后有权向丙追偿
    • E、丙的违约行为属不作为的违约

    正确答案:B,D,E

  • 第21题:

    借款人李四向信用社申请个人贷款,由王五和张三提供保证担保,在签订借款及担保合同时,由()与贷款银行签订。

    • A、李四
    • B、张三
    • C、王五
    • D、李四代王五和张三

    正确答案:A,B,C

  • 第22题:

    多选题
    借款人李四向信用社申请个人贷款,由王五和张三提供保证担保,在签订借款及担保合同时,由()与贷款银行签订。
    A

    李四

    B

    张三

    C

    王五

    D

    李四代王五和张三


    正确答案: B,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值班调度员张三向现场值班人员李四发布调度指令,李四在与王五操作过程中经讨论发现该调度指令有问题但最终还是照令执行了,造成一设备损坏,则()应对此负有责任。
    A

    张三;

    B

    李四;

    C

    李四、王五;

    D

    张三、李四、王五。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多选题
    张三欠李四人民币1000元,双方约定张三在一个月后将欠款交给王五。若到期后,张三未能履约,关于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张三向李四承担违约责任

    B

    张三向王五承担违约责任

    C

    张三和李四共同向王五承担违约责任

    D

    李四向王五承担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 C,A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