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选项可以成立的有( )。A.张某参加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的行为属于守法行为B.李某阅报时针对某影星的偷税行为,对邻居张大爷说该影星将被判5年有期徒刑,这体现了法律的评价作用C.人民检察院根据群众检举对王局长的受贿行为进行侦查的行为属于国家法律监督D.方律师在为一件产品致人伤害案代理时指出,1年前该法院在审理一起类似案件时没有判予精神损害赔偿,所以本案也不应该给予精神损害赔偿。方律师的这一思维方式属于演绎推理

题目

下列选项可以成立的有( )。

A.张某参加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的行为属于守法行为

B.李某阅报时针对某影星的偷税行为,对邻居张大爷说该影星将被判5年有期徒刑,这体现了法律的评价作用

C.人民检察院根据群众检举对王局长的受贿行为进行侦查的行为属于国家法律监督

D.方律师在为一件产品致人伤害案代理时指出,1年前该法院在审理一起类似案件时没有判予精神损害赔偿,所以本案也不应该给予精神损害赔偿。方律师的这一思维方式属于演绎推理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AC
解析:守法包括三层含义,不违法是守法的低层次要求,按照法律的规定实施行为是中层要求,而积极主动行使法律权利、实施法律是守法的高层次要求。A选项正确。B选项所体现的是法的预测作用,即人们可以预计到国家对自己或他人的行为报什么样的态度,会有什么样的法律后果,而不是评价作用。国家监督的体系包括权力机关的监督、行政机关的监督、司法机关的监督。检察机关的监督属于司法监督,属于国家法律监督的范畴,C选项正确。D应当是类推推理,类推推理是根据两个或两类对象的某些相同属性从而推出他们在另一些属性方面也存在相同点,是从特殊到特殊、个别到个别的推理,而演绎推理则是从一般到特殊的推理。
更多“下列选项可以成立的有( )。A.张某参加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的行为属于守法行为B.李某阅报时针 ”相关问题
  • 第1题:

    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

    A.张某参加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的行为属于守法行为

    B.李某阅报时针对某影星的行为认为其将被判5年有期徒刑,这体现了法律的评价作用

    C.人民检察院根据群众检举对王局长的受贿行为进行侦查的行为属于国家法律监督

    D.方律师在为一件产品致人伤害案代理时指出,1年前该法院在审理一起类似案件时没有判予精神损害赔偿,所以本案也不应该给予精神损害赔偿。方律师的这一思维方式属于演绎推理


    正确答案:ABC
    方律师的这一思维方式属于类比推理。类比推理为根据两个或两类对象某些属性相同从而推出它们在另一些属性方法上也可能存在相同点的推理。故D项不正确,ABC项可以成立。

  • 第2题:

    李某盗窃了一张存折(上面有存款7000元),还没有来得及去取款,就被失主报警,李某随即被抓获。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李某的行为属于犯罪预备

    B.李某的行为属于对象不能犯

    C.李某的行为属于犯罪未遂

    D.李某的行为属于犯罪既遂


    正确答案:ABC
    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以及相关司法解释,李某盗得存折的行为即构成盗窃罪的既遂。

  • 第3题:

    李某偷得一台冰箱,骗张某说是自己买的,并请其帮忙运输,张某相信,主动帮助李某将冰箱运到李某处,张某的行为()。

    A.不构成犯罪
    B.构成犯罪
    C.属于窝藏犯罪行为
    D.属于受胁迫犯罪行为

    答案:A
    解析:
    张某没有犯罪的动机,不具备犯罪的主观方面,所以不构成犯罪。

  • 第4题:

    张某对社会极度不满,积极煽动王某等人颠覆国家政权,但王某等人并未实施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关于张某的犯罪停止形态。下列选项错误的有:( )

    A.王某等人尚未着手犯罪,张某构成犯罪预备
    B.王某等人并未实施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张某属于教唆未遂
    C.张某虽实施煽动行为,但王某等人并未实施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张某成立犯罪未遂
    D.张某煽动王某等人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已实施完毕,成立犯罪既遂

    答案:A,B,C
    解析:
    本题考查犯罪既遂的成立标准问题。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属行为犯。张某煽动王某等人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已经实施完毕,已经齐备颠覆国家政权罪的犯罪构成,故成立犯罪既遂。对于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成立颠覆国家政权罪的正犯(实行犯),不构成颠覆国家政权罪的教唆犯,B项错误。

  • 第5题:

    张某、李某、钱某三人共同出资成立一合伙企业,根据合伙协议,三年以后,张某将退出合伙企业,其合伙企业份额由李某享有。该民事行为属于(  )。

    A.附生效条件的民事行为
    B.附解除条件的民事行为
    C.附始期的民事行为
    D.附终期的民事行为

    答案:C
    解析:
    “张某退出合伙企业、李某获得张某的份额”事实的发生是确定的,该事实属于期限而不是条件。期限到来,约定的法律事实就开始生效,该民事行为属于附始期的民事行为。

  • 第6题:

    共用题干

    下列选项可以成立的有、()
    A、张某参加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的行为属于实施法的行为
    B、李某阅报时针对某影星的偷税行为,对邻居张大爷说该影星将被判5年有期徒刑,这体现了法律的评价作用
    C、某单位纪律检查委员会根据群众检举对党员王某的受贿行为进行审查的行为属于国家法律监督
    D、方律师在为一件产品致人伤害案代理时指出,一年前该法院在审理一起类似案件时没有判予精神损害赔偿,所以本案也不应该给予精神损害赔偿。方律师的这一思维方式属于演绎推理

    答案:A
    解析:
    法律责任是指由于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者由于法的规定而应承受的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法律责任可分为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国家赔偿责任、违宪责任等,其中国家赔偿责任是指国家对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行使公共权力,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所承担的赔偿责任。所以本题中,A、C的说法正确,B项错误,在D项中,应当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


    司法是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按照法定职权处理案件的活动,它以国家强制力作为后盾来保证法律得到实现,具有严格的程序性,一般都要作出适用法律的文书。因此与执法相比,司法具有主体的特定性、职权的专属性、司法过程的程序性和司法结果的文书性和强制性。


    执法即执行法律,亦称法律执行或法的执行,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执行法律的活动。守法,亦称法的遵守,是指人们依照法律规定,正确行使法律权利、切实履行法律义务的活动。二者在主体、内容、方式等方面都有较大区别。执法的主体限定为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守法的主体包括全社会成员。执法的内容是实施法律,守法的内容是依照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执法要靠国家机关主动进行,守法主要是社会成员不违法,是一种被动的形式,但也有积极主动守法的形式。执法的程序性要求比守法的程序性要求高。执法的主体仅包括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而不包括所有的法人,故选项A错误。行政机关的执法具有主动性,但公民的守法也有积极地行使自己的权利,主动守法的情况,故B项错误。根据执法与守法的概念,我们可以得知C项的说法是正确的。D项错在积极的守法也要遵循程序性要求。


    文义解释,也称语法解释、文法解释、文理解释。所以A认为文义解释又称为严格解释是不妥当的。故A项错误;历史解释是指依据正在讨论的法律问题的历史事实对某个法律规定进行解释。体系解释,也称逻辑解释,是指将被解释的法律条文放在整部法律中乃至整个法律体系中,联系此法条与其他法条的相互关系来解释法律。故B、C项正确;客观目的解释是指根据“理性的目的”而不是根据过去的和目前事实存在着的任何个人的目的,对某个法律规定进行解释。根据立法资料揭示某个法律规定的含义的解释是主观目的解释,所以D项错误。故应选A、D。


    法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对邢某行为所作出的判断是适用法律的过程,是价值判断而不是事实判断,这一适用法律的过程主要运用了演绎推理的方法。《关于审理破坏公用电信设施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对法律如何具体适用作出的解释,是司法解释。邢某对自己行为的辩解曲解了法律规定的本意,是对法律规定的认识错误,故B、C、D项正确,A项错误。


    设证推理虽然效力很弱,但却是任何一个法律人在其工作中必然会用到的假设。如果没有这种假设,法律人就只能漫无目的地查找法律。故A项错误。B、C、D项表述正确。


    法的实施,是指法在社会生活中被人们实际施行,法的实施方式可以分为三种:法的遵守、法的执行和法的适用。A项中张某行使权利属于守法行为,是法的遵守。法的作用可以分为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规范作用可以分为指引、评价、教育、预测和强制作用。在本题B项中,李某对某影星的偷税行为将要被判的刑罚进行了预测,体现的是法的预测作用。法律监督的主体包括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C项中某单位纪律检查委员会属于社会组织,其监督是社会监督而不是国家机关的监督。D选项是类比推理。故选A项。


    法的正式渊源具有强制适用性,必须适用,故A项正确。对在特定的一个时间段内的特定国家的法律人来说,法律决定的可预测性具有初始的优先性。故B项错误。对法律决定所依赖的前提的证成属于外部证成。故C项正确。法律推理就是在法律论辩中运用法律理由的过程。或者说,是人们在有关法律问题的争议中,运用法律理由解决问题的过程。故D项正确。

  • 第7题:

    李某明知行为人张某的代理权已终止还与张某实施民事行为给孙某造成损害的,由()。

    A.行为人张某承担责任
    B.李某承担责任
    C.孙某自行承担责任
    D.李某和行为人张某负连带责任

    答案:D
    解析:
    2020版教材P13页
    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

  • 第8题:

    (2019年)下列法律事实中,属于法律行为的是( )。

    A.张某高楼抛物
    B.李某拾得他人手机占为己有
    C.李某施救落水儿童
    D.王某立遗嘱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核民事法律事实——行为。法律行为,是指以意思表示为核心要素,旨在按照意思表示的内容发生相应民法效果的表意行为。如订立合同、立遗嘱。所以选项D正确。选项A、B、C属于事实行为。

  • 第9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违法行为的有()。

    • A、张某随地吐痰
    • B、刘某酒后驾车
    • C、赵某将他人打成重伤
    • D、李某抢劫路人

    正确答案:B,C,D

  • 第10题:

    单选题
    某单位领导李某欲将一套住房以50万元出售。某报记者张某找到李某,出价20万元,李某拒绝。张某对李某说:“我有你贪污的材料,不答应我就举报你。”李某遂以20万元将该房卖与张某。李某与张某订立该合同的行为属于()
    A

    欺诈行为

    B

    胁迫行为

    C

    乘人之危的行为

    D

    重大误解的行为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多选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违法行为的有()。
    A

    张某随地吐痰

    B

    刘某酒后驾车

    C

    赵某将他人打成重伤

    D

    李某抢劫路人


    正确答案: A,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在本案中,关于成立罪名正确的是( )。

    A.张某的行为成立抢劫罪,王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李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B.张某、王某、李某三人的行为成立抢劫罪共犯

    C.张某、王某二人的行为成立抢劫罪共犯,李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D.张某、李某的行为成立抢劫罪共犯,王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C
    解析:根据《刑法》的规定,张某、李某2人的行为符合抢劫共同犯罪的特征,李某的行为符合盗窃罪的特征,对张某、王某、李某均应追究刑事责任。

  • 第13题:

    下列选项中,由选民直接选举的是( )。
    A.某不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B.某县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C.某民族乡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D.某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答案:A,B,C,D
    解析:
    ABCD [解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2条第2款规定:“不 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故应选ABCD。

  • 第14题:

    李某因多次向张某催讨欠款被张某纠集多人打伤,全身多处骨折,经鉴定构成轻伤。对于张某等人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张某等人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B.张某等人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
    C.张某等人的行为属于正常的要债行为,不构成犯罪
    D.张某等人的行为构成聚众斗殴罪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故意伤害罪和寻衅滋事罪的区别。两罪之区别在于故意伤害罪的主观方面是伤害他人身体健康权,寻衅滋事罪伤害的是社会公共秩序。故两者的犯罪客体也有区别。另外,寻衅滋事具有随意挑衅的特征,故综合分析题中行为人构成故意伤害罪。

  • 第15题:

    李某的虾塘与张某的虾塘相连,大雨过后李某虾塘中的虾进入张某虾塘中,这一法律事实应属于(  )。

    A.事实行为
    B.事件
    C.民事行为
    D.法律行为

    答案:B
    解析:
    事件是指不直接包含当事人意志的法律事实。这些事实的出现与否,是当事人本身无法预见或控制的。能够产生民事法律关系的事件一般有:①自然人的死亡;②发生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事实;③时间的经过的法律事实。大雨过后李某虾塘中的虾进入张某虾塘是一种自然事件。

  • 第16题:

    李某盗窃了一张存折(上面有存款7,000 元),还没有来得及去取款,就被失主报警,李某随即被抓获。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李某的行为属于犯罪预备
    B.李某的行为属于对象不能犯
    C.李某的行为属于犯罪未遂
    D.李某的行为属于犯罪既遂


    答案:A,B,C
    解析:
    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李某盗得存折的行为构成盗窃罪的既遂。

  • 第17题:

    李某因多次向张某催讨欠款被张某纠集多人打伤,全身多处骨折,经鉴定构成轻伤。对于张某等人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张某等人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B.张某等人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
    C.张某等人的行为属于正常的要债行为,不构成犯罪
    D.张某等人的行为构成聚众斗殴罪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故意伤害罪和寻衅滋事罪的区别。参见《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罪的规定。

  • 第18题:

    下列选项可以成立的有(  )。
    A.张某参加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的行为属于守法行为
    B.李某阅报时针对某影星的偷税行为,对邻居张大爷说该影星将被判5年有期徒刑,这体现了法律的评价作用
    C.人民检察院根据群众检举对王某的受贿行为进行侦查的行为属于国家法律监督
    D.方律师在为一件产品致人伤害案代理时指出,一年前该法院在审理一起类似案件时没有判予精神损害赔偿,所以本案也不应该给予精神损害赔偿。方律师的这一思维方式属于演绎推理


    答案:A,B,C
    解析:
    解析:D项的推理是类比推理。

  • 第19题:

    下列法律事实中,属于法律行为的是( )。

    A.张某高楼抛物
    B.李某拾得他人手机占为己有
    C.李某施救落水儿童
    D.王某立遗嘱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核民事法律事实——行为。
      法律行为,是指以意思表示为核心要素,旨在按照意思表示的内容发生相应民法效果的表意行为。如订立合同、立遗嘱。所以选项D正确。选项A、B、C属于事实行为。

  • 第20题:

    李某盗窃了一张存折(上面有存款7000元),还没有来得及去取款,就被失主报警,李某随即被抓获。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 A、李某的行为属于犯罪预备
    • B、李某的行为属于对象不能犯
    • C、李某的行为属于犯罪未遂
    • D、李某的行为属于犯罪既遂

    正确答案:A,B,C

  • 第21题:

    多选题
    张某对社会极度不满,积极煽动王某等人颠覆国家政权,但王某等人并未实施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关于张某的犯罪停止形态,下列选项错误的有(  )。
    A

    王某等人尚未着手犯罪,张某构成犯罪预备

    B

    王某等人并未实施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张某属于教唆未遂

    C

    张某虽实施煽动行为,但王某等人并未实施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张某成立犯罪未遂

    D

    张某煽动王某等人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已实施完毕,成立犯罪既遂


    正确答案: C,D
    解析: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属行为犯。张某煽动王某等人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已经实施完毕,已经齐备颠覆国家政权罪的犯罪构成,故成立犯罪既遂。对于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成立颠覆国家政权罪的实行犯,不构成颠覆国家政权罪的教唆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