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不属于《中华民国民法》债编内容的是()。A.商行为B.商业登记C.商法总则D.各种之债 ”相关问题
  • 第1题:

    债产生的根据是()

    A.合同之债

    B.约定之债

    C.法定之债

    D.不当得利之债


    参考答案:A, B, C, D

  • 第2题:

    可以适用留置权这一担保方式的债权是( )。

    A.合同之债

    B.侵权行为之债

    C.无因管理之债

    D.不当得利之债


    正确答案:A
    解析:根据物权法原理和我国法律规定,留置权只能担保合同债权,因此,BCD是错误的,只有A是正确答案。

  • 第3题:

    关于南京国民政府制定的《中华民国民法》的表述,正确的有( )。A.《中华民国民法》的结构顺序是总则、物权、债、亲属、继承B.《中华民国民法》体现了“国家本位”的立法原则C.《中华民国民法》采取“民商合一”的民事立法原则D.《中华民国民法》采用德国民法典的法典编纂方式


    正确答案:BCD
    A项错在:《中华民国民法》的结构顺序为总则、债、物权、亲属和继承编,而不是总则、物权、债、亲属和继承。

  • 第4题:

    《中华民国民法》是分编草拟、分编公布的,1929年公布的有( )。

    A.总则编

    B.债编

    C.物权编

    D.亲属编


    正确答案:ABC
    解析:考查要点是《中华民国民法》的公布。《中华民国民法》是南京国民政府参照德国、日本、瑞士等大陆法系国家的民法典制定的。该部民法典由国民政府于1929年5月至1930年12月陆续公布,民法典的内容分为总则、债、物权、亲属和继承五编。1929年公布了总则篇、债编和物权编;1930年公布了亲属编和继承编。可见,A项、B项和C项是正确答案。排除D项。

  • 第5题:

    下列诸债中,属于约定之债的是(  )。

    A.无因管理之债
    B.侵权行为之债
    C.不当得利之债
    D.合同之债

    答案:D
    解析:
    债有法定之债和约定之债之分。在债的种类中,不当得利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侵权行为之债和因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而产生的债务属于法定之债;合同之债、单方允诺之债、因悬赏广告产生的债务等属于约定之债。

  • 第6题:

    下列诸债中,不属于法定之债的是(  )。


    A.无因管理之债

    B.合同之债

    C.侵权行为之债

    D.不当得利之债

    答案:B
    解析:
    本题属于基本概念理解辨析题,考核的知识点是债的分类。依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将债分为不同的种类,若以债发生的原因为标准的话,债可分为意定之债与法定之债。意定之债,是指基于当事人的意愿而发生的债。合同之债为其典型。法定之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因某一法律事实的发生而产生的债。不当得利之债、侵权行为之债等,均属此类债。显然,本题中的选项A、C、D都是根据法律规定,因某一法律事实的发生而产生的债,应属于法定之债;而选项B是基于当事人的约定而产生的债,所以选项B是正确的,排除其他选项。

  • 第7题:

    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按照资本主义民法原则起草的民法典是(  )。
    A.《大清民律草案》
    B.《中华民国民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D.《民律草案总则编、债编准暂行参酌采用令》


    答案:A
    解析:
    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按照资本主义民法原则起草的民法典是《大清民律革案》。《中华民国民法》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正式颁行的民法典。《民律草案总则编、债编准暂行参酌采用》是北洋政府颁布的民事法令。

  • 第8题:

    《中华民国民法》中,最能体现对地主官僚买办的利益予以保护的一编是(  )。
    A.总则编
    B.债编
    C.物权编
    D.亲属编


    答案:C
    解析:
    解析:物权编重在规定对官僚买办私有财产所有权以及地主阶级土地经营权利益的保护。

  • 第9题:

    《中华民国民法》包括(  )等五编。
    A.总则
    B.债
    C.物权
    D.亲属


    答案:A,B,C,D
    解析:
    解析:《中华民国民法》仿照《德国民法典》,分为总则、债、物权、亲属和继承五编。

  • 第10题:

    下列诸债属于法定之债的是()。
    A.无因管理之债 B.侵权行为之债
    C.单方允诺之债 D.合同之债


    答案:A,B
    解析:
    【详解】
    法定之债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因某一法律事实的发生,在特定当事人之间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包括侵权损害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单方允诺之债也可以由当事人约定,所以不是法定之债。合同之债是典型的约定之债。

  • 第11题:

    关于《中华民国民法》和民事立法的表述,错误的是(  )。
    A.将有关商法总则和商行为的内容编入民法债编
    B.实行民商分立的民事立法体例
    C.对商业登记实行单行立法
    D.采取“国家本位”而不是“社会本位”的立法原则


    答案:B
    解析:
    【精解】B项错在:清末和北洋政府都实行民商分立,而南京国民政府和我国现政权实行民商合一。其余选项表述都正确。

  • 第12题:

    判断题
    《中华民国民法》包括总则、债、物权、亲属、继承五编。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按照债的设定及其内容是否允许当事人以自由意思决定,债主要包括() 。

    A.意定之债

    B.单独行为

    C.法定之债

    D.侵权行为

    E.缔约上的过失


    正确答案:A

  • 第14题:

    关于《中华民国民法》和民事立法的表述,错误的是( )。

    A.商法总则和商行为编人民法债编

    B.实行民商分立的民事立法体例

    C.商业登记实行单行立法

    D.采取“国家本位”的立法原则


    正确答案:B
    解析:考查要点是《中华民国民法》。《中华民国民法》作为我国历史上第一部正式颁行的民法典,在我国民法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该部民法典采取民商合一的立法原则,这是该部民法典和清末民事立法在立法原则上的根本区别(清末实行民商分立)。可见,B项是正确答案,A项表述正确,应予排除。由于采取民商合一的民事立法体例,因此,除属于商法范畴的公司、海商、票据、保险、商业登记等实施单行民事立法外,通常属于商法总则和商行为等内容均列人民法债编,将这部分内容列入民法典其根据在于商法总则和商行为等内容与民法总则和民事法律行为的内容没有本质的区别。可见,C项表述正确,应予排除。《中华民国民法》采取“国家本位”的民事立法原则(注意;不是“社会本位”和“权利本位”)。因此,D项表述正确,应予排除。

  • 第15题:

    解除作为债的消灭方式,适用于( )。

    A.合同之债

    B.侵权行为之债

    C.不当得利之债

    D.无因管理之债


    正确答案:A
    解析:解除是只能适用于合同之债的债的消灭方式。因此,BCD是错误的,只有A是正确答案。

  • 第16题:

    根据民法理论,下列有关债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债是特定人请求不特定人为一定行为的财产性法律关系
    B.债的客体所表现的是给付
    C.给付受领权是债权的权能之一
    D.缔约过失之债属于法定之债

    答案:A
    解析:
    知识点:债法概述。债是指特定人之间请求为特定行为的财产性法律关系。

  • 第17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意定之债的是(  )。


    A.侵权行为之债

    B.合同之债

    C.不当得利之债

    D.无因管理之债

    答案:B
    解析:
    本题属于基本概念理解辨析题,考核的知识点是债的分类。依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将债分为不同的种类,若以债发生的原因为标准的话,债可分为法定之债与意定之债。法定之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因某一法律事实的发生而产生的债。不当得利之债、侵权行为之债等,均属此类债。由此可判定本题中选项A、C、D都属于法定之债,是不符合题意的,因而是错误的。意定之债,是指基于当事人的意愿而发生的债。合同之债为其典型。由此可判定本题中选项B是符合题意的,是正确的。

  • 第18题:

    关于《中华民国民法》和民事立法的表述,错误的是(  )。
    A.商法总则和商行为编入民法债编
    B.实行民商分立的民事立法体例
    C.商业登记实行单行立法
    D.采取“国家本位”的立法原则


    答案:B
    解析:
    解析:南京国民政府实行民商合一的民事立法体例。

  • 第19题:

    关于《中华民国民法》的内容特点的表述,正确的有(  )。
    A.《中华民国民法》采取“民商合一”的立法体例
    B.《中华民国民法》采取“国家本位”的立法原则
    C.《中华民国民法》采取分期公布的原则,其中债和物权两编最先公布
    D.《中华民国民法》的物权编最能体现对官僚买办资产阶级利益的保护


    答案:A,B,D
    解析:
    解析:C项错在:以总则篇公布最早。

  • 第20题:

    关于南京国民政府制定的民法典的表述,正确的有(  )。
    A.民法典的结构顺序是总则、物权、债、亲属、继承
    B.民法典虽采民商合一的立法体例,但将商法总则和商行为编人民法债编
    C.民法典承认了买卖婚姻的合法性
    D.民法典主要采法国民法典的编纂体例


    答案:B,C
    解析:
    解析:A项错在:民法典的结构顺序是总则、债、物权、亲属、继承。D项错在:民法典主要仿效德国民法典的编纂体例。

  • 第21题:

    《中华民国民法》中,属于民法债编的内容有(  )。
    A.商行为
    B.民事法律行为
    C.商法总则
    D.商业登记


    答案:A,C
    解析:
    解析:民事法律行为编入总则编;商业登记实行单行立法。

  • 第22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中华民国民法》债编内容的是(  )。
    A.商行为
    B.商业登记
    C.公司
    D.保险


    答案:A
    解析:
    【精解】南京国民政府颁布的《中华民国民法》分总则、债、物权、亲属、继承五编,其中,债编内容包括债之通则、各种之债。由于南京国民政府采取民商合一的民事立法体例,故将公司、海商、票据、保险、商业登记等实行单行立法(“民商合一”的意思就是在民法典之外,对于商事法律采取单行立法,如日本和我国目前的民商合一的民事立法体例。“民商分立”的意思是在民法典之外另行编纂商法典,如目前德国等国家采取的就是这种民事立法体例)。但需要注意,由于当时的民法学家认为,商行为和商法总则就是债的内容,故将商行为和商法总则列入民法债编之债通则中,故商行为属于民法债编内容,选A项。该题难度较大。

  • 第23题:

    《中华民国民法》包括总则、债、物权、亲属、继承五编。


    正确答案: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