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在遗嘱中指定所留房屋归其子乙,存款归侄女丙。甲死之后乙、丙两人被告知三个月后参加甲的遗产分割。但直至遗产分割时,乙和丙均未作出是否接受遗产的意思表示。根据继承法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将乙、丙的行为均视为接受遗产
B.将乙、丙的行为均视为放弃接受遗产
C.将乙的行为视为接受遗产,将丙的行为视为放弃接受遗产
D.将乙的行为视为放弃接受遗产,将丙的行为视为接受遗产
第1题:
甲妻病故,膝下无子女,养子乙成年后常年在外地工作。甲与村委会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甲的生养死葬由村委会负责,死后遗产归村委会所有。后甲又自书一份遗嘱,将其全部财产赠与侄子丙。甲死后。乙就甲的遗产与村委会以及丙发生争议。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的遗产应归村委会所有
B.甲所立遗嘱应予撤销
C.村委会、乙和丙共同分割遗产,村委会可适当多分
D.村委会和丙平分遗产,乙无权分得任何遗产
第2题:
甲生前立有遗嘱,将房屋交由其子乙继承,存款赠与侄女丙。甲死后,遗嘱执行人通知乙和丙3个月后参与甲的遗产分割。但直到遗产分割时,乙与丙均未作出是否接受遗产的意思表示。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A.乙、丙均视为放弃接受遗产
B.乙视为接受继承,丙视为放弃受遗赠
C.乙应视为放弃继承,丙应视为接受遗赠
D.乙、丙均应视为接受遗产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甲乙夫妻在一次事故中同时遇难,没有子女,且没有遗嘱。甲有父母,乙没有任何亲人。则甲乙的遗产()。
第6题:
甲妻病故,二人育有一子乙常年旅居国外,相聚甚少。甲年老体弱,就与邻居丙约定:甲生前由丙照顾,死后财产全部归丙。丙因此悉心照顾甲。后甲又自书遗嘱一份,表明其财产全部由身居国外的儿子乙继承。甲死后,乙丙就甲的遗产发生争议。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第7题:
甲死后留有房屋一间和存款若干,法定继承人为其子乙。甲生前立有遗嘱,将其存款赠与侄女丙。乙和丙被告知3个月后参与甲的遗产分割,但直到遗产分割时,乙与丙均未作出是否接受遗产的意思表示。下列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
第8题:
乙为房屋的真正所有人,故其处分的房屋应归丙
乙处分房屋时未经登记,故其处分行为不发生物权效力,该房屋应归丁
甲不是房屋的真正所有人,故其处分房屋的行为无效,该房屋应归丙
甲与乙的处分行为都无物权效力,依判决该房屋应归乙
第9题:
乙、丙各得1/2
乙得2/3,丙得1/3
乙获得全部遗产
丙获得全部遗产
第10题:
将乙、丙的行为均视为接受遗产
将乙、丙的行为均视为放弃接受遗产
将乙的行为视为接受遗产,将丙的行为视为放弃接受遗产
将乙的行为视为放弃接受遗产,将丙的行为视为接受遗产
第11题:
依照甲的遗嘱执行
乙篡改遗嘱丧失继承权
丙能尽而不尽扶养义务,丧失继承权
丁未尽扶养义务,适当少分遗产
第12题:
甲的遗产归其父母,乙归国家
甲、乙的遗产均归国家
甲、乙的遗产均归甲的父母继承
甲、乙遗产一半归国家,一半归甲的父母
第13题:
甲死后留有遗产房屋一间和存款若干,法定继承人为其子乙,甲生前立有遗嘱,将存款赠与侄女丙。乙和丙被告知3个月后参与甲的遗产分配。但是直到遗产分割时,乙和萨均未作出是否接受遗产的意思表示。则( )。
A.乙、丙未作表示,视为放弃接受遗产
B.乙未作表示视为接受继承,丙未作表示视为放弃接受遗赠
C.乙应当视为放弃继承,丙未表示视为接受遗赠
D.乙、丙均视为接受遗产
第14题:
第15题:
第16题:
甲有两子乙、丙,甲于1996年立下遗嘱将其全部财产留给乙。甲于2004年4月死亡。经查,甲立遗嘱时乙17岁,丙14岁,现乙、丙均已工作。甲的遗产应如何处理?()
第17题:
甲男和乙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生有一子丙,住在甲男婚前继承的4间房屋中,婚后夫妻存款40万元。后甲男因病去世。如果甲男留有遗嘱,指定丙为其全部遗产继承人,则乙女享有所有权的财产是()。
第18题:
甲将走失山羊一只带回家中饲养,两个月后以40元卖给乙。在乙回家路上,山羊被主人丙认出,丙向乙索还,乙不允。根据法律规定,()。
第19题:
公民甲死后留有遗产房屋一套与存款若干,甲生前立有遗嘱,明确房屋归其子乙,存款赠与其侄丙。直至遗产分割时,乙丙均未作出是否接受遗产的意思表示。下列对本案的判断正确的是()。
第20题:
甲的遗产应归村委会所有
甲所立遗嘱应予撤销
村委会、乙和丙共同分割遗产,村委会可适当多分
村委会和丙平分遗产,乙无权分得任何遗产
第21题:
甲的遗产应归村委会所有
甲所立遗嘱应予撤销
村委会、乙和丙共同分割遗产,村委会可适当多分
村委会和丙平分遗产,乙无权分得任何遗产
第22题:
由丙继承
归国家所有
归甲所在单位所有
由乙和丙继承
第23题:
乙和丙接受房屋均属于遗嘱继承
乙和丙接受房屋均属于接受遗赠
乙接受房屋属于遗嘱继承,丙接受房屋属于接受遗赠
乙接受房屋属于接受遗赠,丙接受房屋属于遗嘱继承
第24题:
乙、丙未作表示,视为放弃接受遗产
乙未作表示视为接受继承,丙未作表示视为放弃受遗赠
乙应视为放弃继承,丙应视为接受遗赠
乙、丙均应视为接受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