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与韩某,许某,田某共同走私一批进口香烟。为了独吞这批货物,张某勾结其弟弟甲与乙,商定某日由甲,乙二人假冒在市工商局,公安局里工作的工作人员,在装走私烟的汽车经过的路上拦截。甲与乙依计行使,在拦截走私汽车的时候,出示了工商检查证,扣留了这批走私香烟,并把这批走私香烟交给张某卖。张某,甲与乙三人的行为构成了( )。A.抢劫罪B.诈骗罪C.渎职罪D.敲诈勒索罪

题目

张某与韩某,许某,田某共同走私一批进口香烟。为了独吞这批货物,张某勾结其弟弟甲与乙,商定某日由甲,乙二人假冒在市工商局,公安局里工作的工作人员,在装走私烟的汽车经过的路上拦截。甲与乙依计行使,在拦截走私汽车的时候,出示了工商检查证,扣留了这批走私香烟,并把这批走私香烟交给张某卖。张某,甲与乙三人的行为构成了( )。

A.抢劫罪

B.诈骗罪

C.渎职罪

D.敲诈勒索罪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B
解析:张某,甲与乙三人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使韩某等人交出财物,已经构成了诈骗罪。虽然韩某等人的物品也为非法物品,但不影响张某等三人诈骗罪的成立。
更多“张某与韩某,许某,田某共同走私一批进口香烟。为了独吞这批货物,张某勾结其弟弟甲与乙,商定某日由甲,乙二人假冒在市工商局,公安局里工作的工作人员,在装走私烟的汽车经过的路上拦截。甲与乙依计行使,在拦截走私汽车的时候,出示了工商检查证,扣留了这批走私香烟,并把这批走私香烟交给张某卖。张某,甲与乙三人的行为构成了( )。A.抢劫罪B.诈骗罪C.渎职罪D.敲诈勒索罪”相关问题
  • 第1题:

    根据我国刑法,以下行为成立共同犯罪的是:( )

    A.甲在开枪射击仇人孙某的时候,乙某也同时在另一个地方向孙某射击,但甲与乙某二人相互并不知道

    B.甲、乙二人共同租船,甲走私毒品,而乙走私香烟

    C.建筑工人丙和丁,发现所建的10层楼房上有一袋凝固了的水泥,二人向下看,四周无人,遂决定合力将其抬起扔下楼,结果将楼下工友砸死

    D.丙和妻子丁重男轻女,商量外出旅游,不管幼女,结果将其饿死


    正确答案:D
    【考点】共同犯罪的主观条件
    【解析】A项中甲和唐某是同时犯,没有意思联络,B甲、乙二人的犯罪活动内容不同,属于二个不同的犯罪构成要件,故不构成共犯,C项中丙和丁都是过失,由于没有共同故意,所以都不成立共犯;D项中丙和妻子丁是共同故意的不作为,仍是共同犯罪。

  • 第2题:

    张某与韩某、许某、田某共同走私一批进口香烟,为了独吞这批货物,张某就勾通其弟弟甲与乙,商定某日由他们假冒在市工商局、公安局里工作的工作人员,在装走私烟的汽车经过的路上拦截,甲与乙依计行使,在拦截走私汽车的时候,出示了工商检查证,扣留了这批走私香烟,并把这批走私香烟交给张某卖。则张某、甲与乙等三人的行为构成了()。

    A.抢劫罪

    B.诈骗罪

    C.渎职罪

    D.敲诈勒索罪


    参考答案:B

  • 第3题:

    张某死亡,其遗产由其妻赵某和两个孩子张甲、张乙法定继承。当时赵某已经怀孕,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人民币17600元。胎儿因先天性心脏病出生后不久便死亡。这17600元应当由谁继承?( )

    A.由赵某、张甲、张乙三人继承,均分

    B.由赵某继承1/2,张甲与张乙继承1/2

    C.由赵某继承

    D.由张甲与张乙继承


    参考答案:C

  • 第4题:

    :1993年2月,陈某、唐某先后在广东省汕头市注册成立了汕头市甲公司、汕头市乙公司,与香港丁船务有限公司相互勾结,买通部分监管码头的武警、海关官员,大肆进行走私食品、汽车、通讯器材、不锈钢板等犯罪活动。陈某参与走私108次,偷逃应缴税额人民币5亿多元;唐某参与走私23次,偷逃应缴税额4800多万元。本案应当如何处理( )。

    A.陈某、唐某构成走私共同犯罪

    B.陈某、唐某、甲公司、乙公司构成走私共同犯罪

    C.甲公司、乙公司构成走私共同犯罪

    D.属于单位走私,陈某、唐某作为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 第5题:

    张甲有两子张乙和张丙,因张乙和张丙在国外工作,无暇顾及张甲。张甲便与刘某签订一份遗赠扶养协议,将自己的房屋在死后赠与刘某,刘某尽生养死葬的义务。张甲在病危期间,张乙回到国内,张甲在临终前立下口头遗嘱,将其房屋由张乙继承(遗嘱符合形式要件)。张甲死亡后,王某拿出一份张甲的自书遗嘱,其房屋赠与王某。现就张甲的房屋,王某、刘某、张乙、张丙发生纠纷,下列表述错误的有(  )。

    A.应以遗赠抚养协议为准,由刘某取得房屋
    B.应以遗赠为准,由王某取得房屋
    C.应以遗嘱为准,由张乙取得房屋
    D.应以法定继承,由张乙和张丙取得房屋
    E.应以法定继承,由张丙取得房屋

    答案:B,C,D
    解析:
    本题中,张甲与刘某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是有效的,张甲所立口头遗嘱也是有效的,张甲所立自书遗嘱进行遗赠也是有效的依照《继承法》的规定,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先于遗嘱、遗赠和法定继承的效力。

  • 第6题: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无业人员甲与某国有企业财务人员李某勾结,李某故意不锁保险柜,甲潜入财务室窃取李某保管的公款,则甲成立盗窃罪,李某成立贪污罪
    B:无业人员乙与某私营企业职员田某勾结,田某将其保管的钢条盗出,由乙销售,对乙应以职务侵占罪共犯论处
    C:某企业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赵某与国家工作人员肖某分别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共同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已有的,应按照贪污罪定罪处罚
    D:国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张某与无业人员丁某勾结,由丁将自己汽车投保并烧毁该车,由张某理赔,二人将赃物10万元瓜分,则丁成立保险诈骗罪,张某成立贪污罪

    答案:B
    解析:
    【考点】贪污罪的共犯问题。详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贪污、职务侵占案件如何认定共同犯罪几个问题的解释》第1条的规定,行为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共同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以贪污罪共犯论处,故A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贪污、职务侵占案件如何认定共同犯罪几个问题的解释》第3条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分别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共同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已有的,按照主犯的犯罪性质定罪,故C选项错误。D选项,丁某、张某成立贪污罪的共犯。

  • 第7题:

    境外走私人阿某向中国境内走私石油,偷逃关税50万元,王某得知后,向阿某收购了这批走私进境的石油。王某的行为构成(  )。
    A.非法经营罪
    B.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C.收购赃物罪
    D.偷税罪


    答案:B
    解析:
    【精解】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1)绕关走私;(2)通关走私;(3)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应缴税额,擅自将批准进口的来料加工、来件装配、补偿贸易的原材料、零件、制成品、设备等保税货物,在境内销售牟利的;(4)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应缴税额,擅自将特定减税、免税进口的货物、物品,在境内销售牟利的;(5)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的;(6)在内海、领海、界河、界湖运输、收购、贩卖国家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数额较大,没有合法证明的。本题中,王某直接向走私犯罪分子收购其走私入境的石油,应当按照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定罪处罚。故选B项。

  • 第8题:

    甲成立一犯罪组织,常年从事走私活动。乙是甲的好友,乙知道甲的走私行为,每当甲资金紧张时,乙都会放贷款给甲,资金来往共计500万元。丙是甲的收购方,经常直接到内海与甲接头,直接收购走私货物,收购金额高达600万元。某日,公安机关收到线报,甲将走私一批珍贵名表经某海域到我国境内。甲的走私团伙到案后,发现埋伏的警察,为了逃避抓捕,以暴力等方式与公安人员搏斗,造成多名民警受轻微伤。请根据上述案例,回答以下问题甲的行为如何定性?


    正确答案: 甲的行为构成走私罪和妨碍公务罪,应当数罪并罚。根据《刑法》第154条和第157条可知,甲的走私行为已经构成犯罪,抗拒抓捕的行为构成妨碍公务罪。虽然两罪有牵连关系,但是《刑法》第157条规定应当数罪并罚,所以应当按照《刑法》第69条规定进行并罚

  • 第9题:

    张某与韩某、许某、田某共同走私一批进口香烟,为了独吞这批货物,张某就勾通其弟弟甲与乙,商定某日由他们假冒在市工商局、公安局里工作的工作人员,在装走私烟的汽车经过的路上拦截,甲与乙依计行使,在拦截走私汽车的时候,出示了工商检查证,扣留了这批走私香烟,并把这批走私香烟交给张某卖。则张某、甲与乙等三人的行为构成了()。

    • A、抢劫罪
    • B、诈骗罪
    • C、渎职罪
    • D、敲诈勒索罪

    正确答案:B

  • 第10题:

    甲成立一犯罪组织,常年从事走私活动。乙是甲的好友,乙知道甲的走私行为,每当甲资金紧张时,乙都会放贷款给甲,资金来往共计500万元。丙是甲的收购方,经常直接到内海与甲接头,直接收购走私货物,收购金额高达600万元。某日,公安机关收到线报,甲将走私一批珍贵名表经某海域到我国境内。甲的走私团伙到案后,发现埋伏的警察,为了逃避抓捕,以暴力等方式与公安人员搏斗,造成多名民警受轻微伤。请根据上述案例,回答以下问题丙的行为如何定性?


    正确答案: 丙的行为构成走私罪。根据《刑法》第155条规定,丙直接到内海收购的行为属于间接走私行为,应当以相应走私犯罪论处。

  • 第11题:

    多选题
    我国的甲有限责任公司和乙股份有限公司素有业务往来。甲公司的负责人吴某和乙公司的负责人赖某商议,甲公司准备走私一批高级轿车,欲出高额租金租下乙公司的部分仓库以存放走私的轿车。赖某看吴某出的租金很高,就答应了下来。后经人举报,吴某被有关部门查获,并查获了在乙公司仓库中存放的大批高档走私轿车。根据以上事实,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
    A

    吴某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B

    赖某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C

    赖某构成窝藏罪

    D

    赖某构成包庇罪


    正确答案: B,D
    解析:
    我国《刑法》第156条规定,与走私罪犯通谋,为其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或者为其提供运输、保管、邮寄或者其他方便的,以走私罪的共犯论处。

  • 第12题:

    单选题
    下列哪一说法正确?(  )
    A

    无业人员甲与某国有企业财务人员李某勾结,李某故意不锁保险柜,甲潜入财务室窃取李某保管的公款。甲成立盗窃罪,李某成立贪污罪

    B

    无业人员乙与某私营企业职员田某勾结,田某将其保管的钢条盗出,由乙销售,对乙应以职务侵占罪共犯论处

    C

    某企业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赵某与国家工作人员肖某分别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共同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应按照贪污罪定罪处罚

    D

    国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张某与无业人员丁某勾结,由丁将自己汽车投保并烧毁该车,由张某理赔,二人将赃物10万元瓜分。丁成立保险诈骗罪,张某成立贪污罪


    正确答案: A
    解析:
    A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贪污、职务侵占案件如何认定共同犯罪几个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行为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共同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以贪污罪共犯论处。
    B项,上述司法解释第2条规定,行为人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勾结,利用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人员的职务便利,共同将该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以职务侵占罪共犯论处。
    C项,上述司法解释第3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分别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共同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按照主犯的犯罪性质定罪。
    D项,行为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共同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以贪污罪共犯论处。丁某、张某成立贪污罪的共犯

  • 第13题:

    于某与海关人员吴某是同学,于某为了从香港走私香烟入境,就贿赂吴某,吴某建议于某采用假报进口货物的方法走私货物入境,并帮助于某把假的货物入境报关单核销,要求于某赚了钱后也分给他一份,则于某的行为()。

    A.构成了行贿罪与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实行两罪并罚

    B.构成了行贿罪与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两罪为牵连犯,从一重罪定罪处罚

    C.构成了行贿罪与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两罪为想象竟合犯,从一重罪定罪处罚

    D.构成了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该罪的最高刑可以判处死刑


    参考答案:B

  • 第14题:

    甲公司在与乙公司交易中获得由乙公司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付款人为丙银行。甲公司向丁某购买了一批货物,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丁某以支付货款,并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后丁某又将此汇票背书给张某,张某在向丙银行提示承兑时遭拒绝。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张某可对其行使追索权的有( )。

    A.丁某

    B.乙公司

    C.甲公司

    D.丙银行


    正确答案:AB
    解析: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甲公司)对其直接被背书人(丁某)以后通过背书方式取得汇票的一切当事人(张某),不负担保责任。

  • 第15题:

    下列项目中,存在关联方关系的有( )。

    A.张某拥有甲企业15%的股份,张某与甲企业之间

    B.张某拥有甲企业55%的股份,甲企业拥有乙企业40%的股份,张某与乙企业之间

    C.张某拥有甲企业9%的股份,同时拥有乙企业60%的股份,乙企业拥有甲企业20%的股份,张某与甲企业之间

    D.张某拥有甲企业15%的股份,张某之子与甲企业之间


    正确答案:ABCD
    “选项A、B和C”分别是指企业与直接、间接、直接或间接地控制一个企业10%以上表决权资本的个人投资者之间的关系,均具有关联方关系。“选项D”是指企业与其主要投资者个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也具有关联方关系。

  • 第16题:

    张甲有两子张乙和张丙,因张乙和张丙在国外工作,无暇顾及张甲。张甲便与刘某签订一份遗赠扶养协议,将自己的房屋在死后赠与刘某,刘某尽生养 死葬的义务。张甲在病危期间,张乙回到国内,张甲在 临终前立下口头遗嘱,将其房屋由张乙继承(遗嘱符 合形式要件)。张甲死亡后,王某拿出1份张甲的自书 遗嘱,其房屋赠与王某。现就张甲的房屋,王某、刘某、 张乙、张丙发生纠纷,下列表述错误的有:( )

    A.应以遗赠抚养协议为准,由刘某取得房屋
    B.应以遗赠为准,由王某取得房屋
    C.应以遗嘱为准,由张乙取得房屋
    D.应以法定继承,由张乙和张丙取得房屋

    答案:B,C,D
    解析:
    。本题涉及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遗赠的 冲突问题。本题中,张甲与刘某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 是有效的,张甲所立口头遗嘱也是有效的,张甲所立自 书遗嘱进行遗赠也是有效的。依照《继承法》的规定, 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先于遗嘱、遗赠和法定继承的 效力。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BCD。

  • 第17题:

    下列项目中,存在关联方关系的有( )。

    Ⅰ.张某拥有甲企业15%的股份,张某与甲企业之间

    Ⅱ.张某拥有甲企业55%的股份,甲企业拥有乙企业40%的股份,张某与乙企业之间

    Ⅲ.张某拥有甲企业9%的股份,同时拥有乙企业60%的股份,乙企业拥有甲企业20%的股份,张某与甲企业之间

    Ⅳ.张某拥有甲企业15%的股份,张某之子与甲企业之间

    Ⅴ.张某是甲企业的总经理,张某与甲企业之间

    A、Ⅰ,Ⅱ,Ⅳ
    B、Ⅰ,Ⅲ,Ⅴ
    C、Ⅱ,Ⅲ,Ⅳ,Ⅴ
    D、Ⅰ,Ⅱ,Ⅲ,Ⅳ,Ⅴ

    答案:D
    解析:
    D
    ⅠⅡⅢ三项是指企业与直接或间接地控制一个企业10%以上表决权资本的个人投资者之间的关系,均具有关联方关系;Ⅳ项是指企业与其主要投资者个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Ⅴ项为该企业的关键管理人员,也具有关联方关系。

  • 第18题:

    1993年2月,陈某、唐某先后在广东省汕头市注册成立了汕头市甲公司、汕头市乙公司.与香港丁船务有限公司相互勾结,买通部分监管码头的武警、海关官员,大肆进行走私食品、汽车、通讯器材、不锈钢板等犯罪活动.陈某参与走私108次,偷逃应缴税额人民币5亿多元;唐某参与走私23次,偷逃应缴税额4 800多万元;关于本案应当如何处理,认识的错误有(  )
    A.陈某、唐某构成走私共同犯罪
    B.陈某、唐某、甲公司、乙公司构成走私共同犯罪
    C.甲公司、乙公司构成走私共同犯罪
    D.属于单位走私,陈某、唐某作为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答案:B,C,D
    解析:
    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下列两种情形不作为单位犯罪论处而直接作为个人犯罪论处:(1)个人为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2)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主要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也规定按照个人犯罪处理.本案中,甲、乙两公司成立后,主要的“业务”就是进行走私犯罪活动,所以不应当作为单位犯罪处理,应当是陈某、唐某两人构成共同犯罪.

  • 第19题:

    甲公司授权其业务员张某购买一批建材,甲公司向张某签发了授权委托书,但委托书中并未明确授权委托期限。后不久甲公司与张某解除了劳务关系,张某怀恨在心,恶意与乙公司签订合同购买一批建材,给乙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其法律后果应该由()。

    A . 张某自行承担责任
    B . 甲公司自行承担责任
    C . 乙公司自行承担责任
    D . 甲公司与张某都需向乙公司承担责任

    答案:D
    解析:
    首先这一道题在法律界也是有争议的,我们选择了二种答案,供大家参考,我们遵从原答案为D,另外有一种认为答案是B,这二种答案的支持者的解释见下:************认为答案为D的解释如下: 此题目属于委托书授权不明而给第三人造成损失时法律责任的承担,是上个题目的应用。显然,正确答案为D选项。第四版教材P14页,委托书授权不明确的,被代理人应该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被代理人负连带责任。(2016年版教材P17)所以答案应该是D;
    有的同学说是表见代理,表见代理说的是无权代理,但是这一题是有代理权的,只是权限不明确而已,因此不能说是表见代理。
    *******************认为答案为B的解释如下:
    另外一种观点,我们请教了一下国内知名的律师,他的回答是:
    汪波律师 11:45:55
    我认为是表见代理,
    表见代理实际是是没有代理权的,而授权不明是有代理权的,只是权限不明确,
    而本题中,乙公司与张某签订合同,实际上是基于张某有授权委托书,认为张某有代理权(实际上张某已无代理权,但乙公司不知情)而与其签订了合同,因此我认为张某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
    汪波律师 11:49:29
    但是他已经被解除了合同,不是单位员工了,这时其实际上已经没有代理权利,只是单位没有收回委托书或声明作废才导致其形式上具有代理权,这也是法律规定表见的原因
    汪波律师 11:50:39
    单位因为没有收回委托或声明作废有过程,所以法律规定表见代理的法律后果由单位承担
    有过程
    有过错
    ****************
    二、表见代理与授权不明的区别
      所谓表见代理,指对“代理人虽不具有代理权,但具有代理关系的某些表面要件,这些表面要件足以使无过错的第三人相信其具有代理权”。如果善意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则可以向被代理人主张代理的效力,要求被代理人履行合同义务或承担责任。而所谓授权不明,是指被代理人与代理人就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事项和时间等约定不明确,从而使第三人相信代理人是在有权代理时间内为有权代理行为。由此可见,表见代理是从被代理人与代理关系外的第三人即被代理人相对人的角度出发,规范的是被代理人与相对人因人实施代理行为而引发的法律问题。而授权不明是从被代理人与代理人的角度出发,规范的是因被代理人授权不明而引发的法律问题。因授权不明导致代理人实施的无权代理行为或者在代理时间之外、代理关系终止之后实施的代理行为,可以引发善意相对人的表见代理主张。本案即属这种情况。

      有的学者将委托代理授权不明的情况也列入表见代理。笔者不同意这种看法。授权不明是基于有权代理,而表见代理是基于无权代理,两者存在的基础不同。授权不明是因被代理人的过错,为了保护无过错的善意交易相对人的合法权利,维护交易安全与稳定而对授权不明的代理推定代理人有代理权。而表见代理尽管也存在被代理人有过错的情况,但也存在被代理人无过错的情况。在被代理人无过错的情况下,应适用民法通则及合同法有关无代理权而为民事行为的追认制度。

  • 第20题:

    甲成立一犯罪组织,常年从事走私活动。乙是甲的好友,乙知道甲的走私行为,每当甲资金紧张时,乙都会放贷款给甲,资金来往共计500万元。丙是甲的收购方,经常直接到内海与甲接头,直接收购走私货物,收购金额高达600万元。某日,公安机关收到线报,甲将走私一批珍贵名表经某海域到我国境内。甲的走私团伙到案后,发现埋伏的警察,为了逃避抓捕,以暴力等方式与公安人员搏斗,造成多名民警受轻微伤。请根据上述案例,回答以下问题乙的行为如何定性?


    正确答案: 乙的行为构成走私罪,属于帮助犯。根据《刑法》第156条,乙的行为构成走私罪的帮助犯,根据《刑法》第27条从犯规定量刑。

  • 第21题:

    张甲有两子张乙和张丙,因张乙和张丙在国外工作,无暇顾及张甲。张甲便与刘某签订一份遗赠扶养协议,将自己的房屋在死后赠与刘某,刘某尽生养死葬的义务。张甲在病危期间,张乙回到国内,张甲在临终前立下口头遗嘱,将其房屋由张乙继承(遗嘱符合形式要件)。张甲死亡后,王某拿出一份张甲的自书遗嘱,其房屋赠与王某。现就张甲的房屋,王某、刘某、张乙、张丙发生纠纷,下列表述错误的有:()

    • A、应以遗赠抚养协议为准,由刘某取得房屋
    • B、应以遗赠为准,由王某取得房屋
    • C、应以遗嘱为准,由张乙取得房屋
    • D、应以法定继承,由张乙和张丙取得房屋

    正确答案:B,C,D

  • 第22题:

    甲得知乙晚上要运送大批走私香烟,即告知在工商局工作的朋友丙,两人商定,在乙汽车必经之路上进行拦截。当晚,在运走私香烟的汽车被拦截后,丙出示计划工商检查证,丙对乙说,这批走私烟全部没收。乙只好卸下这批走私烟离去。甲、丙两人将这批烟私自卖掉,共得款45000元。甲、丙两人的行为构成()

    • A、抢劫罪
    • B、敲诈勒索罪
    • C、诈骗罪

    正确答案:B

  • 第23题:

    多选题
    甲公司在与乙公司交易中获得由乙公司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付款人为丙银行。甲公司向丁某购买了一批货物,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丁某以支付货款,并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后丁某又将此汇票背书给张某,张某在向丙银行提示承兑时遭拒绝。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张某可对其行使追索权的有()。
    A

    丁某

    B

    乙公司

    C

    甲公司

    D

    丙银行


    正确答案: C,A
    解析: (1)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甲公司)对其直接被背书人(丁某)以后通过背书方式取得汇票的一切当事人(张某),不负担保责任;(2)因丙银行拒绝承兑,丙银行不属于该汇票上的债务人,不得对其行使追索权(如果丙银行已经承兑、但拒绝付款,可以对其行使追索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