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下列各项现象中不属于法律事实的是()。A.某甲死亡B.某乙参加朋友的婚礼C.某丙申请登记设立独资企 ”相关问题
  • 第1题:

    某甲出差,将6岁儿子某乙托邻居某丙照看。一日,某乙将邻居小孩打伤,医药费近千元。这一损失应由()

    A.某丙承担,可责令某甲适当赔偿

    B.某甲承担,若某丙有过错,某丙负连带责任

    C.某甲承担,若某甲无力承担,由某丙承担

    D.某丙承担,某甲负连带责任


    参考答案:B

  • 第2题:

    某甲出资设立了一家个人独资企业,某甲聘用某乙作为企业的总经理,某乙的下列哪些行为须经某甲同意?( )

    A.以企业财产提供担保

    B.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C.同本企业进行交易

    D.将企业的知识产权转让给他人使用


    正确答案:ABCD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0条的规定可知四个选项均正确。第20条规定了l0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人员的禁止义务。

  • 第3题:

    某甲接受某乙的委托,经过某丙介绍,与某银行的丁经理签订了一份贷款协议,则在( )形成债权债务关系。

    A.某甲与某乙

    B.某乙与某丙

    C.某甲与某银行

    D.某乙与某银行


    正确答案:D

  • 第4题:

    某甲和某乙离婚时,将二人共同居住的房子判给了某乙,一年后某乙因车祸死亡,由于某乙没孩子也没再婚,房产该由谁继承()

    A.前夫某甲

    B.某乙父母和其兄弟姐妹

    C.某乙男朋友

    D.某甲父母及兄弟姐妹


    参考答案:B

  • 第5题:

    某甲的祖父与某乙的叔叔是亲兄弟,某丙的母亲是某丁的妹妹。则( )。

    A.某甲与某乙、某丙与某丁的婚姻均有效

    B.某甲与某乙,某丙与某丁的婚姻均无效

    C.某甲与某乙的婚姻无效,某丙与某丁的婚姻有效

    D.某甲与某乙的婚姻有效,某丙与某丁的婚姻无效


    正确答案:D
    [答案] D
     [评析] 考查要点是婚姻的效力。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直系血亲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本题涉及的婚姻都属于旁系血亲通婚,因此,只要判断出某甲与某乙之间、某丙和某丁之间的亲等关系,就可以判断出婚姻的效力。而掌握旁系血亲的亲等,首先要解决亲等如何计算的问题。一般而言,我国婚姻法的亲等计算规则采用“代数”为标准计算亲属关系的远近。“代”即辈分数,一代为一辈分。具体计算分为两种:(1)直系血亲的计算。计算自己与长辈直系血亲之间的亲属关系时,以自己作为计算起点,即自己为一代,父母为二代,祖父母外祖父母为三代,依此类推。计算自己与晚辈直系血亲的方法亦同。 (2)旁系血亲的计算规则:第一,确定要计算的两个旁系血亲的同源直系血亲。第二,按照直系血亲的计算规则,分别从一方数至同源的直系血亲,记下各自的代数。第三,如果分别记下的代数相同,则取该相同的代数作为此两个旁系血亲的亲等数;如果分别记下的代数不同;则取代数多者作为此两个旁系血亲的亲等数。如祖父和本人为三等直系亲等,舅和外甥女属于三等旁系血亲等。综上分析,某甲与某乙之间属于四代旁系血亲;某丙与某丁之间属于三代旁系血亲。可见,某甲与某乙之间的婚姻有效,某丙与某丁之间的婚姻无效。

  • 第6题: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作为投资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有( )。

    A.刑满释放的无业人员甲

    B.某民营商业银行的工作人员乙

    C.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个体工商户丙

    D.一年前曾担任过某破产清算企业的总经理并对其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现为某企业销售人员的丁


    正确答案:ACD
    【解析】选项B:国家公务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警官、法官、检察官、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等,不得作为投资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P35)

  • 第7题:

    某甲是某乙的继承人,某丙是某丁的受遗赠人,则

    A.某甲必须在某乙死亡后两个月内作出是否接受继承的意思表示,否则视为抛弃继承权

    B.某丙必须在某丁死亡后两个月内作出是否放弃受遗赠的意思表示,否则视为接受遗赠

    C.如果某甲在某乙之前死亡,则某甲继承的遗产份额应当转由某甲的继承人继承

    D.如果某丙在某丁之前死亡,则某丙的受遗赠权消灭


    正确答案:D

  • 第8题:

    某甲与某乙已登记结婚,但未同居,也未举行婚礼。之后某甲后悔与某乙结婚,进行下列哪种行为后,婚姻关系才能解除?(  )。

    A.调解
    B.宣布婚姻无效
    C.离婚
    D.分居二年以上

    答案:C
    解析:
    A项,调解只是离婚的一种程序,并不是解除婚姻关系的理由。B项,尽管某甲与某乙未同居,也未举行婚礼,但某甲与某乙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且不存在婚姻无效的法定事由,他们之间成立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解除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只能通过离婚的方式。D项,分居二年以上构成离婚事由的,还需该分居二年是因为感情不合造成的,而且即便是因感情不合而分居二年以上也只是离婚的理由之一,尚需经过协议离婚或判决离婚才能解除婚姻关系。

  • 第9题:

    (2010年真题)下列现象中,属于民事法律事实的有(  )。

    A.甲被宣告死亡
    B.乙参加朋友的婚礼
    C.丙抛弃旧电脑
    D.丁参加当地人大代表的选举

    答案:A,C
    解析:
    民事法律事实是指依法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甲被宣告死亡,能够引起婚姻关系终止、继承开始,其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也一并终止,即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变动,因此属于民事法律事实,故选A项。乙参加朋友的婚礼,属于一般性的生活事务,法律不调整,基于这类关系发生的事实不是民事法律事实。此外,法律不调整的友谊关系、爱情关系、非常远的血亲关系或姻亲关系等都不是民事法律关系。故不选B项。丙抛弃旧电脑属于抛弃所有权的单方法律行为,能引起所有权消灭、,属于民事法律事实,故选C项。丁参加当地人大代表的选举,属于宪法关系中选举关系的范畴,不是民事法律关系,因此参加选举不能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变动,不是民事法律事实,故不选D项。

  • 第10题:

    下列各现象中不属于法律事实的是()。

    A.某甲死亡 B.某乙参加朋友的婚礼
    C.某丙申请登记设立独资企业 D.某丁参加当地人大代表的选举


    答案:B
    解析:
    【详解】
    法律事实,是指符合法律的规定,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 A项甲的死亡,属于法律事实中的事件,其将导致继承等法律关系的产生。C项某丙申请登记设立独资企业,将导致民事主体的设立。D项某丁参加当地人大代表的选举,产生选举法上的选举与被选举的关系,为法律事实。只有B项某乙参加朋友婚礼的行为,不会导致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效果,不是法律事实。

  • 第11题: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犯罪未遂的是()。

    • A、某甲欲杀害某乙,自感力不从心,就极力要求朋友某丙一起去。某丙则劝阻某甲不要杀害某乙,某甲不听劝阻。某丙遂打电话报案。公安干警火速赶到,将正在赶赴某乙家途中的某甲抓获。
    • B、周某用猎枪瞄准正在骑马的李某,欲将其打死,枪响后即逃走,结果将马打死,李某负轻伤。
    • C、黄某向检察机关投寄诬告信,捏造马某贪污国家财产5万元的事实,后来因为惧怕承担法律责任,就在检察机关立案追究前撤回控告。
    • D、刘某夜间潜入某妇女房内企图实施强奸,他摸索着往妇女床前走时不慎踢响了地上的脸盆。该妇女惊醒后大呼有贼,刘某害怕,迅速逃离。

    正确答案:A,C,D

  • 第12题:

    某甲与某乙已登记结婚,但未同居,也未举行婚礼。之后某甲后悔与某乙结婚,进行下列()行为后,婚姻关系才能解除。

    • A、调解
    • B、宣布婚姻无效
    • C、离婚
    • D、撤销结婚登记

    正确答案:C

  • 第13题:

    某甲因某乙违章驾车引发车祸而死亡,根据刑法规定,某甲的行为涉嫌交通肇事罪。就此,以下选项中,正确的说法是()

    A.引起某甲与其妻婚姻法律关系消灭的条件是法律行为

    B.引起某甲与其妻婚姻法律关系消灭的条件是法律事件中的社会事件

    C.某甲的妻子某丙与某乙之间不会形成法律关系

    D.某乙与司法机关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属于第二性法律关系


    参考答案:D

  • 第14题: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犯罪未遂的是( ) A.某甲欲杀害某乙,自感力不从心,就极力器求朋友某丙一起去。某丙则劝阻某甲不要杀害某乙,某甲不听劝阻。某丙遂打电话报案、公安干警火速赶到,将正在赶赴某乙家途中的某甲抓获 B.周某用猎枪瞄准正在骑马的李某,欲将其打死,枪响后即逃走,结果将马打死,李某负轻伤 C.黄某向检察机关投寄诬告信,捏造马某贪污国家财产5万元的事实,后来因为惧怕承担法律责任,就在检察机关立案追究前撤回控告 D.刘某夜间潜人某妇女房内企图实施强奸,他摸索着往妇女床前走时不慎踢响了地上的脸盆。该妇女惊醒后大呼有贼,刘某害怕,迅速逃离


    正确答案:ACD
    本题旨在考查犯罪未遂。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所呈现的犯罪停止形态。C项属于犯罪既遂。A.D两项均属于犯罪预备。故选ACDo

  • 第15题:

    某甲与某乙已登记结婚,但未同居,也未举行婚礼。之后某甲后悔与某乙结婚,进行下列哪种行为后,婚姻关系才能解除? ( )

    A. 调解

    B. 宣布婚姻无效

    C. 离婚

    D. 撤销结婚登记


    参考答案:D

  • 第16题:

    某甲因外出而委托某乙照看其8岁的儿子某丙。某日,某丙将邻居一小孩打伤,花去医药费近千元。这一损失应由( )。

    A.某甲承担,如某乙有过错,某乙负连带责任

    B.某甲承担,如某甲无力承担,由某乙承担

    C.某甲承担,因某甲是某丙之父,某乙概不承担

    D.某乙承担,某甲负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A

  • 第17题:

    某甲因与某乙不和,而将某乙与某丙同居怀孕的事实揭发,则某甲侵犯了某乙的( )。

    A.贞操权

    B.且隐私权

    C.名誉权

    D.尊严权


    正确答案:B
    [答案] B
    [评析] 考查要点是隐私权的认定。隐私权是指公民享有的个人隐私依法不受他人侵犯的人格权利。隐私权的内容包括个人生活安宁权、个人生活信息保密权、个人通讯秘密权和个人隐私使用权四项。这四项内容量化到实际生活中,就是;未经权利人的许可,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披露权利人身体上的缺陷;不得占有、阅知权利人私生活信息的物质载体,如翻阅他人的日记本、存折等;权利人有权禁止他人对自己的电话、传真、电子信箱的号码加以披露,有权禁止他人窃听、查阅个人通讯秘密等。本题中,某甲将某乙与他人同居而怀孕的事实予以揭发,实际上侵犯了个人生活信息秘密权,构成了对某乙隐私权的侵犯。由此, B项是正确答案。贞操权是指以公民就保持其性纯洁良好品行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内容的具体人格权。贞操权是以人的贞操为客体,贞操权是以人的性的利盎为内容的,但并非所有有关性的内容都属于贞操权的内容。本题侵犯的是隐私,而不是贞操。因此,排除A项。名誉权和隐私权最根本的区别在于,侵犯名誉权所涉及的内容都是虚构的,而侵犯隐私权的内容则是真实的,可见,排除C项。尊严权是指民事主体作为一个“人”所应有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并且受到他人和社会最起码尊重的权利。人格尊严属于一般人格权,而不是具体人格权,因此,对于个案所涉及的案件性质,不能依尊严权对其加以判断,换言之,有其他具体人格权的选项时,一般不要选该选项。可见,排除D项。

  • 第18题:

    某甲因意外事故死亡,某乙作为某甲的妻子与某甲的婚姻关系遂告终止,则引起某甲死亡和某乙终止与某甲婚姻关系的法律事实分别属于( )。

    A.事件,事件

    B.行为,行为

    C.事件,行为

    D.行为,事件


    正确答案:A
    解析:考查要点是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民事法律事实是指导致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动的事实,民事法律事实分为事件和行为两类。事件又称为自然事实,其发生不以当事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行为则以当事人的主观意志为构成要件。本题中,某甲因意外事件而死亡,这对于某甲而言是不以其意志为转移的,故为事件而不是行为。同样,某乙因某甲死亡而导致其与某甲的婚姻关系终止,这也与某乙的主观意志无关,因此也应当属于事件,而不是行为,因此,A项是正确答案。B项、C项和D项均与题意不符,应当排除。注意:假如将题干改为:某甲与某乙协议离婚导致婚姻关系终止,这时婚姻关系的终止与某甲、某乙的意志有关,就应当认定为行为,而不是事件。可见,考生判断某一题中提到的民事法律事实属于事件还是行为,应当从是否有意志因素来判定。

  • 第19题:

    某甲的外祖父与某乙的父亲是亲兄弟,某丙的外祖母与某丁的祖母是亲姐妹.则(  )
    A.某甲与某乙、某丙与某丁的婚姻均有效
    B.某甲与某乙、某丙与某丁的婚姻均无效
    C.某甲与某乙的婚姻无效,某丙与某丁的婚姻有效
    D.某甲与某乙齣婚姻有效,某丙与某丁的婚姻无效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结婚的亲属条件.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结合本题意,只要能够计算出结婚的双方是否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即可做出选择.旁系血亲是没有直接血缘关系、两者可以找到同源的亲属,如兄弟姐妹.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指以自己为一代,由己身向上数至同源,以最远者作为代数.如兄弟姐妹就是二代以内旁系血亲,堂兄弟姐妹就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某甲的外祖父和某乙的父亲是亲兄弟,由甲、乙向上数至同源,甲的曾祖父是乙的祖父,甲和其曾祖父是四代直系血亲,和乙则是第四代旁系血亲.某丙的外祖母和某丁的祖母是亲姐妹,两者的同源是曾祖父母,曾祖父母到丙、丁都是四代,故丙和丁也是第四代旁系血亲.既然是第四代旁系血亲,不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故甲和乙、丙和丁可以结婚,其婚姻有效.本题答案为A项.该题的难点在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计算.笔者去年(2009年)布置课堂作业此题,无论天南海北全国各地考生,几乎全军覆没,当讲解完毕后,考生恍然大悟,因此望读者必须通过法理掌握计算方法.

  • 第20题:

    (2006年真题)某甲的外祖父与某乙的父亲是亲兄弟,某丙的外祖母与某丁的祖母是亲姐妹。则(  )。

    A.某甲与某乙、某丙与某丁的婚姻均有效
    B.某甲与某乙、某丙与某丁的婚姻均无效
    C.某甲与某乙的婚姻均无效,某丙与某丁的婚姻均有效
    D.某甲与某乙的婚姻均有效,某丙与某丁的婚姻均无效

    答案:A
    解析:
    某甲与某乙、某丙和某丁都属于三代以外旁系血亲,具体地说,都是四代旁系血亲。而我国只对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婚,而对三代以外的旁系血亲并不禁婚,至于辈分是否相同,没有规定。

  • 第21题: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法律事实中行为的是()。

    A.刘某死亡
    B.陈某签发了一张10万元的支票
    C.邓某完成某小说的写作
    D.黄某的侵权行为

    答案:A
    解析:
    选项A:人的出生与死亡,属于事件。

  • 第22题:

    某甲与某乙已登记结婚,但未同居,也未举行婚礼。之后某甲后悔与某乙结婚,进行下列哪种行为后,婚姻关系才能解除?()

    • A、调解
    • B、宣布婚姻无效
    • C、离婚
    • D、撤销结婚登记

    正确答案:C

  • 第23题:

    在一起债务案件的执行程序中.法院依法要变卖被告某甲的汽车。某甲的朋友某乙出具保证书保证被告15天内还款.如到期不还,某甲所欠债务由他负责偿还。这个保证得到了申请执行人某丙的同意。半个月后某甲下落不明.某丙要求某乙替某甲偿还债务。某乙反悔,不愿还款。法院应()。

    • A、裁定诉讼中止
    • B、裁定诉讼终结
    • C、裁定执行某乙的财产
    • D、发出公告寻找某甲.公告期满仍没有某甲的下落的,裁定执行某乙的财产

    正确答案: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