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将乙的鼻尖咬掉,甲侵犯了乙的( )。A.肖像权B.名誉权C.身体权D.健康权

题目

甲将乙的鼻尖咬掉,甲侵犯了乙的( )。

A.肖像权

B.名誉权

C.身体权

D.健康权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C
解析:考查要点是侵犯身体权和健康权的认定。首先,侵犯肖像权是指以牟利为目的侵犯他人肖像的行为,因此,甲的行为不构成侵犯肖像权,排除A项。其次,侵犯名誉权是恶意贬低他人,并足以使社会对他人的评价降低,可见,甲的行为也不构成侵犯名誉权。最后,注意侵犯身体权和侵犯健康权的差别。侵犯身体权会使他人肉体构造的完整性遭到破坏,但是并不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侵犯健康权则使得受害人的某一人体器官生理机能的正常运作受到影响。一般而言,侵犯健康权的行为的危害要大于侵害身体权的行为。综上分析,C项是正确答案,排除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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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乙、丙居住在同一宿舍。夏日炎炎,甲与乙约同宿舍的丙一起理光头,丙不同意。于是当天晚上,甲与乙趁丙熟睡之际,将丙的头发理光。

    本案中,甲与乙侵犯了丙的( )。

    A.肖像权

    B.名誉权

    C.身体权

    D.健康权


    正确答案:C
    96.C【解析】头发是自然人身体的组成部分,本题中,甲与乙侵犯的正是丙民法意义上的身体权, C为正确答案。

  • 第2题:

    :甲、乙、丙居住在同一宿舍。夏日炎炎,甲与乙约同宿舍的丙一起理光头,丙不同意。于是当天晚上,甲与乙乘丙熟睡之际,将丙的头发理光。 本案中,甲与乙侵犯丙何种权利?( )。

    A.肖像权

    B.名誉权

    C.身体权

    D.健康权


    正确答案:C
     头发是自然人身体的组成部分,本题中,甲、乙侵犯的正是丙民法意义上的身体权,C为 正确答案。
    [名师点评]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保持其身体组织完整并支配其肢体,器官和其他身体组织的权利。 身体是生命的物质载体,是生命得以产生和延续的最基本条件。甲与乙乘丙熟睡之际,将丙的头发理光的行 为,侵犯了身体组织的完整,属于侵犯身体权,所以选项C正确。肖像权,是一种专属于自然人的人格权,是 指自然人对自己通过造型艺术或者其他形式,在客观物质载体上的再现自己的形象(肖像)所拥有的不可侵犯 的专有权,排除选项A。名誉权是指公民和法人对其应有的社会评价所享有的不受他人侵害的权利,包括保 护自己的社会良好评价或改善、改变不好评价的权利和维护名誉权不受侵害的权利。本案中并无公众对丙社 会评价降低的侵权行为,排除选项B。健康权是自然人依法享有的保持其自身及其器官以至身体功能安全为 内容的权利。虽然甲和乙侵犯了丙的身体完整,但立法并不现实的影响身体健康,所以排除D。
    [常见解题误区]注意身体权与健康权的区别。

  • 第3题:

    甲乙是一对恋人,在互换照片之后,终止了恋爱关系,甲向乙所要自己的照片,乙十分不满,就用笔在甲的照片上乱画一番,然后还给甲,乙的行为侵犯了乙的( )。

    A. 姓名权 B. 肖像权

    C. 名誉权 D. 荣誉权


    正确答案:B

    侵犯别人肖像权的行为有:1、未经本人同意而使用其肖像的行为 2、未经本人同意,擅自创制、占有他人肖像(照片)的行为。 3、恶意侮辱、污损他人肖像。即不法行为人恶意的以侮辱、丑化、玷污、毁损等的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或破坏他人肖像的完整性。包括涂改、歪曲、焚烧、撕扯或倒挂他人照片。

  • 第4题:

    甲造谣称乙行为不检点,导致乙服毒自杀,则甲侵犯了乙的

    A.名誉权

    B.信用权

    C.隐私权

    D.生命权


    正确答案:A

  • 第5题:

    甲将乙的照片和联系方式发到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声称乙欠钱不还,是个骗子。经查,甲所言与事实不符。甲的行为侵害了乙的()。

    A.姓名权
    B.名誉权
    C.肖像权
    D.荣誉权

    答案:B
    解析:
    名誉权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维护其名誉,享受名誉给自己带来的利益并排除他人非法侵害的权利。乙伪造事实谎称甲是骗子,发到自己的微信朋友圈,使社会主体降低了对乙品行的评价,甲的行为侵犯了乙的名誉权,B项正确。

  • 第6题:

    甲因与乙不和,而将乙与丙同居怀孕的事实揭发,则甲侵犯了乙的(  )。
    A.贞操权
    B.隐私权
    C.名誉权
    D.尊严权


    答案:B
    解析:
    【精解】甲将乙与他人同居而怀孕的事实予以揭发,实际上侵犯了个人生活信息秘密权,构成了对乙隐私权的侵犯。故选B项。本题侵犯的是隐私,而不是贞操,故排除A项。名誉权和隐私权最根本的区别在于,侵犯名誉权所涉及的内容都是虚构的,而侵犯隐私权的内容则是真实的,故排除C项。尊严权是指民事主体作为一个“人”所应有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并且受到他人和社会最起码尊重的权利。人格尊严属于一般人格权,而不是具体人格权,因此,对于个案所涉及的案件性质,不能依尊严权对其加以判断,换言之,有其他具体人格权的选项时,一般不要选该选项,故排除D项。

  • 第7题:

    甲将乙的耳垂咬掉,但不影响其听力,则甲侵犯了乙的(  )。

    A.健康权
    B.肖像权
    C.身体权
    D.隐私权

    答案:C
    解析:
    咬掉耳垂,不影响听力,宜定侵犯身体权,因为咬掉耳垂影响了肉体构造的完整性。但是咬掉耳朵,宜定侵犯健康权,因为咬掉耳朵不单纯属于对肉体构造完整性的破坏。

  • 第8题:

    某照相馆利用公民甲的肖像做广告,则照相馆的行为侵犯了甲的(  )。

    A.肖像权
    B.隐私权
    C.名誉权
    D.身体权

    答案:A
    解析:
    依据现行法律规定,侵犯肖像权必须以营利为目的作为构成要件。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

  • 第9题:

    甲将乙杀害。甲侵害了乙的(  )


    A.荣誉权

    B.名誉权

    C.生命权

    D.姓名权

    答案:C
    解析:

  • 第10题:

    甲将乙的牙打掉,并导致乙的牙床肿痛,则甲侵犯了乙的(  )。
    A.身体权
    B.肖像权
    C.尊严权
    D.健康权


    答案:D
    解析:
    【精解】对于侵害人体构造完整性的,宜定侵犯身体权,而侵害人体机能正常运转的,宜定侵犯健康权,故选D项。侵犯肖像权的认定标准是侵权人是否具有牟利的意思,故排除B项。此题与尊严权没有任何关系,尊严权属于抽象的人格权。

  • 第11题:

    在美国职业拳击比赛中,泰森将霍利菲尔德的耳垂咬掉,则泰森的行为侵犯了霍菲尔德的(  )。
    A.身体权
    B.健康权
    C.肖像权
    D.隐私权


    答案:A
    解析:
    【精解】侵犯身体权和侵犯健康权的区别表现在:侵犯身体权会损害肉体构造的完整性;侵犯健康权会影响生理机能的正常运作。可见,对健康权的侵犯要比对身体权的侵犯后果严重。例如,咬掉耳垂,不影响听力,宜定侵犯身体权,因为咬掉耳垂影响了肉体构造的完整性。但是咬掉耳朵,宜定侵犯健康权,因为咬掉耳朵不单纯属于对肉体构造完整性的破坏。故选A项。侵犯肖像权的基本认定标准要看侵权人是否有牟利的意思,如果没有牟利的意思,就不能认定对某人肖像权的侵犯。

  • 第12题:

    单选题
    学生甲和学生乙有矛盾,甲为泄私愤,将乙的照片作为投飞镖的靶子。甲的做法(    )
    A

    合法,同学矛盾不必夸大

    B

    合法,对乙没有不良影响

    C

    不合法,侵犯了乙的名誉权

    D

    不合法,侵犯了乙的肖像权


    正确答案: B
    解析:

  • 第13题:

    甲将乙的耳垂咬掉一块,但未影响听力,甲侵犯了乙的哪种权利?( )

    A.生命权

    B.健康权

    C.身体权

    D.身份权


    正确答案:C
    健康权主要指的是身体功能的完整,而身体权主要指的是身体部件的完整。

  • 第14题:

    甲不慎将乙的牙打掉,导致乙的牙床肿痛,并为此支付医疗费500元,则甲侵犯了乙的( )。

    A.身体权

    B.健康权

    C.名誉权

    D.隐私权


    正确答案:B
    解析:考查要点是身体权和健康权的区别。首先,甲的行为不构成侵犯名誉权,因为甲并没有恶意贬毁乙的名誉,也没有导致乙的社会评价降低。因此,排除C项。其次,甲的行为不构成对乙的隐私权的侵犯,因为打掉牙齿不是对个人生活秘密的侵犯。因此,排除D项。本题关键在于区分身体权和健康权。侵犯身体权会造成肉体构造的完整性的破坏;而侵犯健康权则使得生理机能不能正常运作。例如,如果精神病发作断他人肢体导致身体不完整并使健康受到损害,则定健康权受到损害为宜,监护人负侵权之责;如咬掉耳垂则定身体权受到损害为宜。本题中,甲将乙的牙打掉,不仅仅破坏了肉体的完整性,侵犯了身体权,而且同时使得乙的健康权受到危害(乙的牙被打掉导致乙的牙床肿痛,其健康权受到危害)。在此情形下,应当认定为对健康权的侵害,因为侵犯健康权的行为要比侵犯身体权的行为危害要大。综上分析,B项是正确答案,排除A项。

  • 第15题:

    甲与乙因故发生争吵,甲用木棒打击乙的头部致乙休克,甲侵害了乙的( )。

    A.生命权

    B.健康权

    C.名誉权

    D.身份权


    正确答案:B
    解析:题干中甲用木棒打击乙的头部致其休克,并未致乙死亡,故没有侵害乙的生命权,也不存在侵害名誉权或身份权的情形。甲的行为损害了乙的身体整体机能,应属于侵害健康权。

  • 第16题:

    甲写完日记后忘记锁回柜中,被办公室的同事乙发现,乙浏览了甲的日记,并将其发到网上,给甲的生活带来无尽烦恼。乙的行为侵犯了甲的()。

    A.隐私权
    B.名誉权
    C.健康权
    D.荣誉权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侵权责任法知识。《侵权责任法》第2条规定,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名誉,是指社会上人们对于公民或法人的品德、才干、声望、信誉和形象等各方面的综合评价。名誉权是人格权的一种。健康权是指公民保护自己身体各器官、机能安全的权利。荣誉权,是指公民、法人所享有的,因自己的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获得的光荣称号或其他荣誉的权利。甲的日记属于甲的隐私,乙未经甲的同意擅自公开甲的隐私,侵犯了甲的隐私权。故本题选A。

  • 第17题:

    甲、乙之间系同事,后因工作纠纷而反目成仇。甲为了报复乙,遂将乙与丙长期同居的真实事实公布于众,导致乙服毒自杀未遂,虽然乙被及时抢救,但成残疾。根据我国有关的法律规定,甲侵犯了乙的(  )。
    A.健康权
    B.身体权
    C.隐私权
    D.名誉权


    答案:C
    解析:
    【精解】隐私权的内容包括个人生活安宁权、个人生活信息保密权、个人通讯秘密权和个人隐私使用权四项。本题中,甲将乙与他人长期同居的事实予以揭发,实际上侵犯了个人生活信息秘密权,构成了对乙隐私权的侵犯。故选c项。虽然乙造成残疾是由于他人揭发隐私所致,但毕竞其健康权和身体权的侵 与他人揭发隐私之间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故排除A项和B项。名誉权和隐私权最根本的区别在于,侵犯名誉权所涉及的内容都是虚构的,而侵犯隐私权的内容则是真实的,故排除D项。

  • 第18题:

    甲向乙求婚,遭拒绝,甲恼羞成怒剪掉了乙飘逸的长发,乙因此忧郁成疾。甲侵害了乙臣( )。

    A.名誉权
    B.健康权
    C.身体权
    D.肖像权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人格权的分类。其中,并维护其安全与完满,从而享受一定利益的权利。 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对其肢体、器官和组织进行支配头发亦属于身体的一部分,甲将乙的长发剪去,便是侵犯了乙的身体权

  • 第19题:

    甲捏造事实称乙与他人通奸怀孕,则甲侵犯了乙的(  )。
    A.名誉权
    B.荣誉权
    C.隐私权
    D.贞操权


    答案:A
    解析:
    解析:侵犯名誉权所宣扬的内容是捏造的、虚构的,而侵犯隐私权所宣扬的内容是真实的。

  • 第20题:

    甲在比赛中故意打伤乙的眼睛,影响了乙的视力。甲的行为侵犯了乙的(  )。


    A.健康权

    B.生命权

    C.名誉权

    D.肖像权

    答案:A
    解析:
    本题属于概念应用题,考核对人格权具体内容的甄别和掌握。人格权包括身体权、生命权、健康权、自由权、隐私权、姓名权及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和荣誉权。其中,健康权,是指自然人以维护身体机能和心理机能健康为内容的权利;生命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以生命安全和安宁为内容的权利;名誉权,是指民事主体对自己名誉所享有的权利;肖像权,是指自然人对自己肖像所享有的权利,肖像则指以一定的物质形式表现的自然人的形象。本题中,甲“故意打伤乙的眼睛,影响了乙的视力”,没有侵害乙享有的以生命安全和安宁为内容的生命权,也没有侵害乙对自己名誉所享有的名誉权以及乙对自己肖像所享有的肖像权,因此选项B、C、D都是不正确的。甲“故意打伤乙的眼睛,影响了乙的视力”的行为,侵犯了乙的身体机能的健康权,故选 【评注】应熟悉人格权各个具体权利的概念和内容,才能在具体事例中准确地予以甄别。

  • 第21题:

    甲公司擅自使用乙的照片做广告宣传。甲侵害了乙的(  )


    A.名誉权

    B.荣誉权

    C.肖像权

    D.姓名权

    答案:C
    解析:

  • 第22题:

    某照相馆利用公民甲的肖像做广告,则照相馆的行为侵犯了乙的(  )。
    A.肖像权
    B.隐私权
    C.名誉权
    D.身体权


    答案:A
    解析:
    【精解】认定侵犯肖像权的标准是:侵害人有牟利的故意,故选A项。

  • 第23题:

    学生甲和学生乙有矛盾,甲为泄私愤,将乙的照片作为投飞镖的靶子。甲的做法(  )。


    A.合法,同学矛盾不必夸大

    B.合法,对乙没有不良影响

    C.不合法,侵犯了乙的名誉权

    D.不合法。侵犯了乙的肖像权

    答案:D
    解析:
    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它为人们自尊、自爱的安全利益提供法律保障。名誉权主要表现为名誉利益支配权和名誉维护权。名誉侵权的形式主要有侮辱、诽谤。肖像权包括公民有权拥有自己的肖像,拥有对肖像的制作专有权和使用专有权。公民有权禁止他人非法使用自己的肖像权或对肖像权进行损害、玷污。侵犯肖像权的形式有:以赢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作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或利用公民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题干中,甲将乙的照片作为投飞镖的靶子,是恶意毁损公民肖像的行为,侵犯了乙的肖像权。故本题选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