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些选项不属于英美法系的特征?( )A.法院的判例、法理等,没有正式的法律效力B.在法的基本分类中有普通法与衡平法之分C.在诉讼程序上采取当事入主义D.成文法是法的渊源之一

题目

下列哪些选项不属于英美法系的特征?( )

A.法院的判例、法理等,没有正式的法律效力

B.在法的基本分类中有普通法与衡平法之分

C.在诉讼程序上采取当事入主义

D.成文法是法的渊源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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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关于大陆法系的描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在大陆法系国家,正式的法律渊源只是指制定法,法理、判例等没有正式的法律效力

    B.公法和私法是大陆法系国家法的基本分类

    C.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律往往以编纂而成的法典形式出现

    D.在诉讼程序方面,大陆法系国家一般采用对抗制,实行当事人主义,法官一般充当消极的、中立的、裁判者的角色


    正确答案:ABC
    大陆法系的特点以及同英美法系的区别。在大陆法系国家,正式的法律渊源只是制定法,而法院的判例、法理等没有正式的法律效力。大陆法系中法律的基本分类是公法和私法的划分,而英美法系中没有公法和私法的划分,主要是分为普通法和衡平法。在法典编纂上,大陆法系国家承袭古代罗马法的传统,一般采用法典的形式,英美法系国家的制定法往往是单行法律、法规。在诉讼程序上,大陆法系国家一般采用审理方式,奉行干涉主义,诉讼中法官居于主导地位,英美法系国家则采用对抗制,实行当事人主义,法官一般充当消极的、中立的裁判者的角色。

  • 第2题:

    下列关于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区别。表述不正确的是()

    A.大陆法系的正式渊源主要是制定法,而英美法系是判例法和制定法
    B.大陆法系的基本分类是公法和私法,而英美法系是普通法和衡平法
    C.大陆法系的诉讼模式采用当事人主义,而英美法系采用法官中心主义
    D.大陆法系注重法典编纂,而英美法系注重判例

    答案:C
    解析:
    A、B、D选项表述正确。英美法系的诉讼模式采用当事人主义,而大陆法系采用法官中心主义,C项表述错误,故选C项。

  • 第3题:

    ★ 关于大陆法系的描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在大陆法系国家,正式的法律渊源只是指制定法,法理、判例等没有正式的法律效力
    B.公法和私法是大陆法系国家法的基本分类
    C.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律往往以编纂而成的法典形式出现
    D.在诉讼程序方面,大陆法系国家一般采用对抗制,实行当事人主义,法官一般充当消极的、中立的、裁判者的角色


    答案:A,B,C
    解析:
    。大陆法系的特点以及同英美法系的区别。在大陆法系国家,正式的法律渊源只是制定法,而法院的判例、法理等没有正式的法律效力。大陆法系中法律的基本分类是公法和私法的划分,而英美法系中没有公法和私法的划分,主要是分为普通法和衡平法。在法典编纂上,大陆法系国家承袭古代罗马法的传统,一般采用法典的形式,英美法系国家的制定法往往是单行法律、法规。在诉讼程序上,大陆法系国家一般采用审理方式,奉行干涉主义,诉讼中法官居于主导地位;英美法系国家则采用对抗制,实行当事人主义,法官一般充当消极的、中立的裁判者的角色。

  • 第4题:

    以下列举的哪些属于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区别

    A.大陆法系的基本分类是公法和私法,英美法系的基本分类是普通法和衡平法
    B.大陆法系一般倾向于法典形式,英美法系主要为不成文法
    C.大陆法系的诉讼程序主要采用职权主义,英美法系采用当事人主义
    D.大陆法系的正式渊源为制定法,英美法系的正式渊源为判例法和制定法

    答案:A,B,C,D
    解析:
    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由于历史渊源不同,所以在形式和内容方面有很大差别:(1)法的渊源不同,大陆法系国家正式的法的渊源只是制定法,而英美法系国家制定法和判例洼都是正式的法的渊源;(2)法的分类不同,大陆法系国家法的基本分类是公法和私法,而英美法系国家法的基本分类是普通法和衡平法;(3)法的编纂不同,大陆法系国家一般采用法典形式,而英美法系国家通常不倾向法典形式,制定法往往是单行法律、法规;(4)诉讼程序不同,大陆法系国家一般采用职权主义,而英美法系国家采用当事人主义。

  • 第5题:

    下列哪个选项不属于英美法系的特征?()

    A、法院的判例、法理等没有正式的法律效力
    B、在法的基本分类中有普通法与衡平法之分
    C、在诉讼程序上采取当事人主义
    D、判例法和成文法都是法的渊源

    答案:A
    解析:
    英美法系,又称普通法系、英国法系,是以英国自中世纪以来的法律,特别是以它的普通法为基础而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其在形式和内容方面的表现有:(1)法的渊源方面:在英美法系国家,制定法和判例法都是正式的法的渊源,故选项A说法错误。(2)法的分类方面:英美法系国家,法的基本分类是普通法和衡平法。(3)法典编纂方面:英美法系国家不倾向于法典形式,其制定法往往是单行法律法规。(4)诉讼程序和判决程序方面:英美法系国家采用对抗制,实行当事人主义,法官一般充当中立的裁判角色;判决时,英美法系国家首先要考虑以前的判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