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C
解析:民国北京政府法部对大清新刑律进行删修,并改名为暂行新刑律。仅援用清末法律,尚不能满足统治需要,于是又颁布了大量的特别法规和判例、解释例,作为法律的补充。民国北京政府把判例和解释例作为重要的法律渊源。据不完全统计,自1912年至1927年,民国北京政府大理院汇编的判例有3900多件,公布的解释例有2000多件。这既补充了成文法之“未备”,又便于随时根据统治者的意志处理案件和解决法律问题。所以选项A、B、D不正确。
更多“在中国近代,将“解释例”作为判案依据,始于()。A.清政府B.南京临时政府C.民国北京政府D.南京国民政 ”相关问题
  • 第1题:

    关于清末和中华民国司法制度的表述,错误的有(  )。
    A.清末初步规定了法官、检察官考试任用制度
    B.南京临时政府首次承认律师制度的合法
    C.实行刑事公诉制度始于南京国民政府时期
    D.清末和南京临时政府以司法部作为全国司法行政机关


    答案:B,C,D
    解析:
    【精解】B项错在:清末已经承认律师制度的合法性,而不是南京临时政府。C项错在:刑事公诉制度始于清末,而不是南京国民政府时期。D项错在:清末的全国司法行政机关是法部,南京临时政府的司法行政机关是司法部。

  • 第2题:

    在中国近代,以判例和解释例作为重要法律渊源的政权有(  )。
    A.清末政府
    B.南京临时政府
    C.北洋政府
    D.南京国民政府


    答案:C,D
    解析:
    解析:在近代,以判例和解释例作为其法律渊源的政权有两个,一个是北洋政府,另一个是南京国民政府。

  • 第3题:

    关于清末和中华民国司法制度的表述,正确的是(  )。
    A.清末初步规定了法官、检察官考试任用制度
    B.南京临时政府首次承认律师制度的合法性
    C.实行刑事公诉制度始于南京国民政府时期
    D.清末和南京临时政府以司法部作为全国司法行政机关


    答案:A
    解析:
    解析:清末已经承认律师制度的合法性;刑事公诉制度始于清末;清末的全国司法行政机关是法部,南京临时政府的司法行政机关是司法部。

  • 第4题:

    在近代法制史上,以判例和解释例作为法律渊源的政权有(  )。
    A.清末政府
    B.南京临时政府
    C.北洋政府
    D.南京国民政府


    答案:C,D
    解析:
    【精解】在近代法制史上,以判例和解释例作为法律渊源的政权有两个,一个是北洋政府,一个是南京国民政府,故选C项和D项。

  • 第5题:

    中国近代史上确立“民商合一”的民法典编纂体例的政权是(  )。
    A.清末政府
    B.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
    C.中华民国北京政府
    D.中华民国南京国民政府


    答案:D
    解析:
    1929年,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决定,以“民商合一”为指导原则编定《中华民国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