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联系客服
登录
注册
搜
当前位置:
首页
学历提升
法律硕士
某外资公司出纳郭某,利用管钱便利条件,将公司30余万元流动资金加以侵吞,其行为构成( )。A.职务侵占罪B.贪污罪C.侵占罪D.盗窃罪
某外资公司出纳郭某,利用管钱便利条件,将公司30余万元流动资金加以侵吞,其行为构成( )。A.职务侵占罪B.贪污罪C.侵占罪D.盗窃罪
题目
某外资公司出纳郭某,利用管钱便利条件,将公司30余万元流动资金加以侵吞,其行为构成( )。
A.职务侵占罪
B.贪污罪
C.侵占罪
D.盗窃罪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A
解析:贪污罪的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郭某作为外资公司的出纳,不属国家工作人员,其行为显然不会构成贪污罪。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还的行为。很明显,郭某的行为并不构成侵占罪。盗窃罪,是指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行为。郭某并未实施盗窃行为,因此,其行为也不构成盗窃罪。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有,数额较大的行为。从本题来看,郭某作为外资公司的出纳,利用自己在职务上管钱的便利,侵吞公司30余万元流动资金,已经符合了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其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
搜答案
相关内容
化学品安全知识竞赛
第十章 正常心脏超声表现
IP技术
江苏住院医师核医学科
水利工程岗位知识竞赛
东北亚国际关系史
00527中外秘书比较
福建住院医师精神科
南京贵宾服务公司机坪复训
00529文学概论(一)
开通会员查看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