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问题男女双方感情不合,现协议离婚,有以下几个问题想请问下懂的朋友.解决问题的可以再加分.谢谢1,曾经离过婚,在10年前又复婚了,有2个儿子,都是婚生子女,协议中要附带关于子女的条款吗?2,长子已经结婚,男方为长子结婚购房和置办家具时给予了一定数目的资金支持,经协议同样要给予次子同样的资金支持,请问这条需不需要在协议中立条款?数额需要明确限定吗?如果立了条款男方并不执行,可否诉诸法律?3,在现居住地没有房子,在老家有1套旧房子,宅基地证上写的是男方父亲的(已经过逝),实际是女方的但并没有办理过户手续

题目
离婚协议问题

男女双方感情不合,现协议离婚,有以下几个问题想请问下懂的朋友.解决问题的可以再加分.谢谢

1,曾经离过婚,在10年前又复婚了,有2个儿子,都是婚生子女,协议中要附带关于子女的条款吗?

2,长子已经结婚,男方为长子结婚购房和置办家具时给予了一定数目的资金支持,经协议同样要给予次子同样的资金支持,请问这条需不需要在协议中立条款?数额需要明确限定吗?如果立了条款男方并不执行,可否诉诸法律?

3,在现居住地没有房子,在老家有1套旧房子,宅基地证上写的是男方父亲的(已经过逝),实际是女方的但并没有办理过户手续,这个如何处理?是否可以去补办过户手续?


相似考题
更多“离婚协议问题 男女双方感情不合,现协议离婚,有以下几个问题想请问下懂的朋友.解决问题的可以再加分.谢谢1,曾经离过婚,在10年前又复婚了,有2个儿子,都是婚生子女,协议中要附带关于子女的条款吗?2,长子已经结婚,男方为长子结婚购房和置办家具时给予了一定数目的资金支持,经协议同样要给予次子同样的资金支持,请问这条需不需要在协议中立条款?数额需要明确限定吗?如果立了条款男方并不执行,可”相关问题
  • 第1题:

    2005年3月,甲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乙男给予损害赔偿,人民法院()。

    A.如离婚协议中未涉及损害赔偿问题应予受理

    B.如离婚协议中甲女表示放弃损害赔偿不予支持

    C.无论离婚协议中是否涉及损害赔偿问题均应受理

    D.无论女方是否在离婚协议中表示放弃损害赔偿都应支持


    参考答案:A, B

  • 第2题:

    我与丈夫于在前不久协议离婚,已经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了离婚手续,但是我现在认为财产分割协议对我不利,请问我可以反悔吗?


    参考答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因此,根据你的内容来看,如果在协议离婚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人民法院即使受理了,也会驳回你的诉讼请求。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你能证明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确实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也应当是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出,如果超过一年后提出,法院将不予受理。


  • 第3题:

    请简述培训服务协议条款要明确哪些内容。(P163)


    正确答案:

  • 第4题:

    中国的赵某与韩国的李某在美国相识后结婚并定居美国,2年后,双方因感情不和经常争吵,后赵某只身前往意大利定居,1年半后赵某要求离婚。则关于二人离婚应适用的法律说法正确的是:( ) A.协议离婚的,双方可以协议选择适用意大利法律 B.协议离婚的,双方没有选择适用的法律的,应当适用美国法 C.协议离婚的,双方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中国法 D.诉讼离婚的,应当适用法院地法


    正确答案:ACD
    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6条的规定,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 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 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的,适用办理离婚手续机构所在地法律。本案中,意大利是 赵某经常居所地,中国是赵某的国籍国,所以双方可以协议选择适用意大利法或者中国法。因此A、c选 项说法正确。由于赵某前往意大利定居已经一年半了,所以美国不再是双方共同居所地,所以不能适用美 国法,因此B选项说法不正确。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7条的规定,诉讼离婚,适用法院 地法律。D选项说法完全正确。

  • 第5题:

    新婚姻法房产归属的问题

    如果婚前签好协议:男方如果出轨,离婚时放弃婚前拥有的房产给女方,像这份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如果有公正是有效的

    您好,一下仅供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婚前协议合法吗?

    《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双方可以约定结婚以前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属,例如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婚前协议一定有效吗?

    不一定。协议必须与夫妻双方人身或财产有密切关系,并且与一般性社会道德和其余法律规定不相冲突,才能真正具有法律效力。另外,协议还应具有可操作性。

  • 第6题:

    夫妻二人为了协议离婚签署的财产分割协议在离婚诉讼中生效吗?


    正确答案: 未生效。

  • 第7题:

    约定离婚后经过一定期限再复婚,这样的协议有法律约束力吗?


    正确答案: 夫妻办理离婚登记后婚姻关系解除,一旦离婚双方都是合法的单身男女。单身男女再与他人结婚是行使自己的婚姻自由权利,任何协议约定都不能阻止婚姻自由。该协议没有法律约束力。

  • 第8题:

    申请离婚登记的当事人符合下列()条件,婚姻登记机关予以受理。

    • A、双方已领取结婚证
    • B、双方有离婚合意,对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
    • C、双方有离婚合意,但对子女抚养未达成协议
    • D、双方有离婚合意,对债务处理达成协议

    正确答案:A,B,D

  • 第9题:

    甲女与乙男结婚后,因乙男与有配偶的丙女长期同居,双方于2005年2月协议离婚。2005年3月,甲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乙男给予损害赔偿,如果双方离婚协议中未涉及损害赔偿问题,甲女在2006年4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乙男给予损害赔偿,人民法院()。

    • A、应予支持
    • B、不予支持
    • C、如果甲女已经再婚不予支持
    • D、如乙男已经再婚不予支持

    正确答案:B

  • 第10题:

    问答题
    我们于2000年按农村习俗办理了婚礼,但没有办理结婚证,之后生育了一个女儿。现在感情不和,我想提出“离婚”,但因为结婚时,男方给付了我三万元的彩礼。男方同意“离婚”,但要我退还彩礼金。王先生租了本市某区房管所两间公房作为商业用房.租期还没有结束,房管所便将这两间房卖给李先生.李先生要自己使用,要求王先生搬走。 请问我可以提出离婚吗?我们生育的子女和财产问题怎么办?对方要退还彩礼有依据吗?

    正确答案: 你们之间没有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结婚登记,属于同居关系,其本身不是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如果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同居关系,人民法院不会受理。但如果一方属于有配偶与他人同居行为的,因为此种情况是婚姻法明令禁止的,因此,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解除同居关系。
    如果就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提起诉讼,因为当事人在同居中期间形成的财产关系和子女抚养关系,属于法律保护的民事法律关系,因此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作出相应的处理。对于彩礼金是否返还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因此,对于彩礼金,你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返还。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离婚后,一方就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配问题反悔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吗?

    正确答案: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登记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可以向法院起诉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但是,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如果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申请方的诉讼请求难以得到支持。因此,双方要慎重对待离婚协议的财产分配内容。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我现在和丈夫感情破裂,两人均想离婚,但财产方面又无法达成协议。现在却又都不愿先向法院提出离婚,因为我们都说听说谁先提出离婚,在财产分割上就会吃亏,请问真是这样吗?

    正确答案: 这种说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因此,对于夫妻婚前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夫妻共有,双方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和处分权。对离婚当事人的共同财产,按照《婚姻法》的有关规定,是以照顾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一方为原则,同时考虑到财产的具体情况、双方各自的经济收入、离婚后子女的抚养等因素作出公正判决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们于2000年按农村习俗办理了婚礼,但没有办理结婚证,之后生育了一个女儿。现在感情不和,我想提出“离婚”,但因为结婚时,男方给付了我三万元的彩礼。男方同意“离婚”,但要我退还彩礼金,请问我可以提出离婚吗?我们生育的子女和财产问题怎么办?对方要退还彩礼有依据吗?


    参考答案:

    你们之间没有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结婚登记,属于同居关系,其本身不是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如果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同居关系,人民法院不会受理。但如果一方属于有配偶与他人同居行为的,因为此种情况是婚姻法明令禁止的,因此,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解除同居关系。
    如果就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提起诉讼,因为当事人在同居中期间形成的财产关系和子女抚养关系,属于法律保护的民事法律关系,因此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作出相应的处理。
    对于彩礼金是否返还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因此,对于彩礼金,你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返还。


  • 第14题:

    申请离婚登记的当事人符合下列()条件,婚姻登记机关予以受理。

    A.双方已领取结婚证

    B.双方有离婚合意,对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

    C.双方有离婚合意,但对子女抚养未达成协议

    D.双方有离婚合意,对债务处理达成协议


    参考答案:A, B, D

  • 第15题:

    下列关于离婚的说法,正确的有:()

    A、男方在国外,女方在国内,男女双方都同意离婚的,男方可以委托他人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

    B、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书,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C、离婚协议书应当包括,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问题

    D、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可以不进行调解


    答案:BC

  • 第16题:

    支持可变长子网掩码的路由协议有()

    A.RIPv1

    B.RIPv2

    C.OSPF

    D.IS-IS


    正确答案:BCD

  • 第17题:

    离婚后,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参考答案:对

  • 第18题:

    离婚后,一方就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配问题反悔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吗?


    正确答案: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登记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可以向法院起诉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但是,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如果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申请方的诉讼请求难以得到支持。因此,双方要慎重对待离婚协议的财产分配内容。

  • 第19题:

    协议离婚时,夫妻双方应对下列问题有适当处理()。

    • A、离婚后子女由谁抚养
    • B、离婚后一方是否需要对另一方给予经济帮助
    • C、离婚后双方的再婚问题
    • D、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正确答案:A,D

  • 第20题:

    甲女与乙男结婚后,因乙男与有配偶的丙女长期同居,双方于2005年2月协议离婚。2005年3月,甲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乙男给予损害赔偿,人民法院()。

    • A、如离婚协议中未涉及损害赔偿问题应予受理
    • B、如离婚协议中甲女表示放弃损害赔偿不予支持
    • C、无论离婚协议中是否涉及损害赔偿问题均应受理
    • D、无论女方是否在离婚协议中表示放弃损害赔偿都应支持

    正确答案:A,B

  • 第21题:

    我现在和丈夫感情破裂,两人均想离婚,但财产方面又无法达成协议。现在却又都不愿先向法院提出离婚,因为我们都说听说谁先提出离婚,在财产分割上就会吃亏,请问真是这样吗?


    正确答案: 这种说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因此,对于夫妻婚前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夫妻共有,双方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和处分权。对离婚当事人的共同财产,按照《婚姻法》的有关规定,是以照顾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一方为原则,同时考虑到财产的具体情况、双方各自的经济收入、离婚后子女的抚养等因素作出公正判决的。

  • 第22题:

    问答题
    我与丈夫于在前不久协议离婚,已经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了离婚手续,但是我现在认为财产分割协议对我不利,请问我可以反悔吗?

    正确答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因此,根据你的内容来看,如果在协议离婚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人民法院即使受理了,也会驳回你的诉讼请求。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你能证明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确实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也应当是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出,如果超过一年后提出,法院将不予受理。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约定离婚后经过一定期限再复婚,这样的协议有法律约束力吗?

    正确答案: 夫妻办理离婚登记后婚姻关系解除,一旦离婚双方都是合法的单身男女。单身男女再与他人结婚是行使自己的婚姻自由权利,任何协议约定都不能阻止婚姻自由。该协议没有法律约束力。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