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朋友,两家人打架,导致我朋友受伤,对方被派出所拘留10天后,我朋友被法医鉴定为轻度伤害。现在对方已送往看守所关押。双方因赔偿金额无法私了,请问后续的程序该怎么走。有人说,看守所关押1个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移交法院。但是轻伤虽可能被判刑,可能不会判只赔偿,这个是真的吗???不是说轻伤已达到刑事案件。还有一说就算被判刑了,也可以保出来,不用坐牢???对方关押人是女性。

题目
我有个朋友,两家人打架,导致我朋友受伤,对方被派出所拘留10天后,我朋友被法医鉴定为轻度伤害。

现在对方已送往看守所关押。双方因赔偿金额无法私了,请问后续的程序该怎么走。有人说,看守所关押1个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移交法院。但是轻伤虽可能被判刑,可能不会判只赔偿,这个是真的吗???不是说轻伤已达到刑事案件。还有一说就算被判刑了,也可以保出来,不用坐牢???对方关押人是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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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交通事故肇事方不愿作赔偿

    本人于2011年3月19日骑电瓶车与一辆小汽车相撞,当场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判对方全责。待我腿部受伤接收治疗完毕及相关材料准备妥当之后,对方推脱去交警队调解,现在对方手机停机无法联系。

    请问目前我该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先报警,看警方有没有办法,再说当初交警应该作了笔录,会留对方的身份证件信息,如果交警部门无法处理,只能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起诉 强制执行
    建议起诉到法院,因为对方全责,给你造成的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等等都由对方承担,若鉴定构成伤残的,还有伤残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赔偿金。律师费也可以向对方主张。(因对方是机动车辆可以保障你的权利)
    强制执行

  • 第2题:

    我一亲戚去年11月开车载人回家途中出车祸都受轻伤,现在想和对方签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应!

    当时两个人都受伤了,对方当时说各治疗各的,当时出事后没有报警、没有出保。但是现在因为他们花销有点大,对方是某单位临时工,事情是在他下班回家途中出的,想要求单位赔偿,但是现在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当时发生过车祸,现在他们要求我亲戚出据一份证明,证明当时发生过车祸!但是又怕对方拿着出的证明告我亲戚,所以就想和对方签订协议,注明各自承担医疗费用互不亏欠才会出具证明!我想知道,如果他们到时候真的告了,这个协议到时候会生效吗?


    这个协议是起法律效应的。

  • 第3题:

    我一位朋友的父母因为被村里有权势的人家欺负

    的确是我的朋友,他父母是农民,被人家欺负,最后忍不住了在争执中用剪刀捅伤了人家,住院的时候人家耍赖,医药费已经赔了1万4,出院后又不依不饶,要求赔偿4万。我个人认为只是不对的,应该让派出所来调解,但是万一对方不愿调解:

    1是不是一定要打官司?

    2如果打官司由于对方家里貌似在当地法院有点关系,是不是可以直接去市里起诉?

    3我朋友的父母是否会被拘留?

    各位懂法律的人请帮帮他,如果赔了4万这孩子连上学的钱都没了,希望有热心人可以教我,最好有流程,我会详细的告诉他谢谢了


    首先,赔偿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只有通过诉讼解决。
    第二,赔偿要求需要有证据支撑,同时应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
    第三,到哪里起诉法律做了明确的规定,不得任意改变。
    第四,是否会拘留要根据伤害后果而定。
    首先,赔偿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只有通过诉讼解决。第二,赔偿要求需要有证据支撑,同时应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第三,到哪里起诉法律做了明确的规定,不得任意改变。第四,是否会拘留要根据伤害后果而定。
    首先,赔偿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只有通过诉讼解决。
    第二,赔偿要求需要有证据支撑,同时应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
    第三,到哪里起诉法律做了明确的规定,不得任意改变。
    第四,是否会拘留要根据伤害后果而定。


    希望能帮到你,别忘了采纳我的答案哦,祝你生活愉快!


  • 第4题:

    离婚问题,房产分割

    离婚问题,我朋友要离婚,他们是婚后买的房子,双方一起首付的.一直由我朋友按月还房贷,现在他们要离婚,对方要房子,可是现在房子已经增值,对方要按购买房子的时候价钱补给我朋友钱,可是我朋友想是不是应该按现在房价补偿.谁对这方面比较了解?能给建议或者解释下面?


    整个房产双方共同分割,贷款共同承担。如果对首付赠与还是借款有争议,并且没有其它证据的话,按赠与处理。

  • 第5题:

    脱逃罪的主体为( )。
    A.依法被关押的被告人
    B.依法被判处行政拘留而被关押者
    C.依法被关押的罪犯
    D.依法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


    答案:A,C,D
    解析:
    【详解】
    根据《刑法》第316条第1款的规定,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逃的,构成脱逃罪。据此,脱逃罪的犯罪主体包括三类:(1)依法被关押的罪犯;(2)依法被关押的被告人;(3)依法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

  • 第6题:

    我朋友在深圳某工厂上班,现在伤残鉴定结果已经出来。被鉴定为十级工伤,但是单位没有及时给他工伤赔偿,还经常忽悠他,我想知道深圳市十级工伤赔偿标准是多少?用人单位要负责吗?


    正确答案: 按照规定,经鉴定为十级工伤总共可以获得12个月本人工资的赔偿金额。其中包括7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4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应由用人单位支付。

  • 第7题:

    给予因违法犯罪被关押、判刑的党员党纪处分时,怎样履行审批手续?


    正确答案:一般应按规定的程序办理。特殊情况下,如果确实无法与本人见面,应将这一情况记录在案,报有关领导批准后,在一定范围内宣布,将上述材料存入档案。

  • 第8题:

    下列不属于私放在押人员罪的犯罪对象的是()。

    • A、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
    • B、被关押被告人
    • C、被关押的罪犯
    • D、被行政拘留的人

    正确答案:D

  • 第9题:

    离婚后,子女判归了我,对方每个月有二次探视子女的权利,但是最近以来,对方却利用探视的时候带到儿子偷偷去赌博,并且现在孩子每次回家后都有一些不良的行为,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可以中止对方的探视权吗?


    正确答案: “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是探视权中止的唯一法定理由,体现了婚姻法保护子女身心健康的立法倾向。什么是“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呢?对此婚姻法没有列举具体情形。但根据司法实践和当前社会生活实际,下列因素对子女的身体、心理和道德观念有显著的不良影响,应当成为探视权中止的事由:
    (1)探视权人患有严重危害健康甚至是生命的传染性疾病,而该病可能通过和子女的一般性接触传染给子女的;
    (2)探视方在探视过程中对子女有严重违法或犯罪行为,如对子女有暴力行为或拐卖子女的行为;
    (3)探视方有借探视之机藏匿子女,使子女离开抚养方的监护的行为;
    (4)探视方对子女的道德形成有不良影响的,如探视方在子女面前表现出吸毒、赌博的恶习,或者是怂恿子女犯罪的。
    人民法院在审理请求中止探视权的案件时,应本着保护子女身心健康的原则,根据具体的案情作出审慎判决,不得任意中止探视权人的探视权。应该注意的是,探视权中止不等同于终止,更不是剥夺探视权利。探视权中止只是暂时停止探视,待中止探视权的法定事由消失后,应恢复探视一方对子女的探视权。

  • 第10题:

    问答题
    离婚后,子女判归了我,对方每个月有二次探视子女的权利,但是最近以来,对方却利用探视的时候带到儿子偷偷去赌博,并且现在孩子每次回家后都有一些不良的行为,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可以中止对方的探视权吗?

    正确答案: “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是探视权中止的唯一法定理由,体现了婚姻法保护子女身心健康的立法倾向。什么是“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呢?对此婚姻法没有列举具体情形。但根据司法实践和当前社会生活实际,下列因素对子女的身体、心理和道德观念有显著的不良影响,应当成为探视权中止的事由:
    (1)探视权人患有严重危害健康甚至是生命的传染性疾病,而该病可能通过和子女的一般性接触传染给子女的;
    (2)探视方在探视过程中对子女有严重违法或犯罪行为,如对子女有暴力行为或拐卖子女的行为;
    (3)探视方有借探视之机藏匿子女,使子女离开抚养方的监护的行为;
    (4)探视方对子女的道德形成有不良影响的,如探视方在子女面前表现出吸毒、赌博的恶习,或者是怂恿子女犯罪的。
    人民法院在审理请求中止探视权的案件时,应本着保护子女身心健康的原则,根据具体的案情作出审慎判决,不得任意中止探视权人的探视权。应该注意的是,探视权中止不等同于终止,更不是剥夺探视权利。探视权中止只是暂时停止探视,待中止探视权的法定事由消失后,应恢复探视一方对子女的探视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我朋友在深圳某工厂上班,现在伤残鉴定结果已经出来。被鉴定为十级工伤,但是单位没有及时给他工伤赔偿,还经常忽悠他,我想知道深圳市十级工伤赔偿标准是多少?用人单位要负责吗?

    正确答案: 按照规定,经鉴定为十级工伤总共可以获得12个月本人工资的赔偿金额。其中包括7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4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应由用人单位支付。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对被拘留的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应当分别关押还是可以一起关押?

    正确答案: 应当分别关押。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我朋友被治安拘留10天,是被拷去派出所的,我们没有犯法,只是在医院门口打横幅找医院院长讨说法,因为院长拒不见面,我们的内容是“还我儿子,还我公道”,没有堵门,只在旁边5个人弄的,只拘留了2个,另3个因所记录事实不符拒不签字放回,应该怎么办


    自己有关系一切好办 没关系有理也没用 这就是目前的现实

    这种事就是制度的问题了。不好评论

    直接上访

  • 第14题:

    被人持刀刺伤导致血管动脉破,裂 一年多了, 还可以让对方受到刑判吗?

    事情至今已有接近两年了(有人说我的诉讼时效已过,起诉也没胜诉)  不知道还可以从法律上获取赔偿吗?如果可以对方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


    这种事情还有证据所在,完全可以走法律程序。

    诉讼在两年内,可以收集你因伤治疗的相关治疗发票上法院起诉。

    希望能帮到你,别忘了采纳我的答案哦,祝你生活愉快!


    诉讼在两年内,可以收集你因伤治疗的相关治疗发票上法院起诉。

  • 第15题:

    双方争吵过程中对方摔倒了,事后调查我没有和他发生肢体接触,对方司法鉴定轻伤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当时并没有检查出有伤,三个月之后才提出来的。派出所让我负全责这合理吗?


    根据《刑法》第234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如果确定对方的伤害是与你争吵有关系的,涉嫌故意伤害罪,是否应该负全责应该根据过错来承担,派出所的说法不一定正确。
    您好!建议您适当的维护自己的权益,协调解决,毕竟如今完全指望公安局是不靠谱的~
    根据《刑法》第234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如果确定对方的伤害是与你争吵有关系的,涉嫌故意伤害罪,是否应该负全责应该根据过错来承担,派出所的说法不一定正确。纵横法律网 贵铸律师
    根据《刑法》第234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如果确定对方的伤害是与你争吵有关系的,涉嫌故意伤害罪,是否应该负全责应该根据过错来承担,派出所的说法不一定正确。

    希望能帮到你,别忘了采纳我的答案哦,祝你生活愉快!



  • 第16题:

    某市公安局以涉嫌盗窃为由拘留陈某。陈某被关押于该市看守所。在被关押期间, 陈某被同监犯黄某虐待,看守所管教明知此情况但不制止,后陈某被虐待致死。陈某仅有父 亲,无其他亲属。关于本案,根据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下列哪个说法正确?( )
    A.对陈某的死亡,由陈某父亲负责提供证据证明该死亡结果与看守所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
    B.对陈某的死亡,由看守所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C.在相关加害行为未依照法定程序确认违法前,陈某的父亲不得请求赔偿
    D.陈某父亲可以要求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答案:D
    解析:
    根据2010年修正后的《国家赔偿法》第26条,被羁押人在羁押期间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对于赔偿义务机关的行为与被羁押人的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提供证据。据此,选项A所称事项的举证责任应当由看守所承担,而非陈某父亲。故选项A错误。根据修正后的《国家赔偿法》第17条第4项,看守所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故纵他人虐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国家应当承担刑事赔偿责任,而非“行政赔偿责任”,故选项B错误。修正后的《国家赔偿法》第22条第1款取消了原法第20条“依法确认”的程序要求,因此,选项C的说法错误。根据修正后的《国家赔偿法》第35条,有《国家赔偿法》第3条或者第17条规定情形之一,致人精神损害的, 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 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本题中的造成的后果是死亡(属于“造成严重后果” 情形),根据该条规定,赔偿请求人有权要求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故选项D正确。

  • 第17题:

    对被拘留的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应当分别关押还是可以一起关押?


    正确答案: 应当分别关押。

  • 第18题:

    被鉴定为九级工伤,离职后单位给予我10个月本人工资的赔偿,合理吗?咨询电话多少?


    正确答案: 不合理,惠州用人单位必须给予15个月本人工资的赔偿。咨询电话0752-12333。

  • 第19题:

    下列哪些人可以成为脱逃罪的主体?()

    • A、被劳动教养的人
    • B、依法被关押的罪犯
    • C、依法被关押的被告人
    • D、依法被关押但尚无充分证据证明有罪的犯罪嫌疑人

    正确答案:B,C,D

  • 第20题:

    脱逃罪的犯罪主体是()

    • A、被拘留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人
    • B、被民事拘留的人
    • C、被依法关押的罪犯
    • D、被依法关押的被告人
    • E、被依法关押的犯罪嫌疑人

    正确答案:C,D,E

  • 第21题:

    单选题
    下列不属于私放在押人员罪的犯罪对象的是()。
    A

    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

    B

    被关押被告人

    C

    被关押的罪犯

    D

    被行政拘留的人


    正确答案: A
    解析: 私放在押人员罪的对象是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私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以及劳动教养的人员的,不成立本罪,故选D。

  • 第22题:

    问答题
    我与对方离婚时,儿子只有三岁,法院将儿子判给了我,并由对方每个月承担子女抚养费五十元,但是现在每个月的五十元的抚养费明显已少,请问我可以要求对方增加抚养费吗?

    正确答案: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因此,如果确实是属于必要情况,在符合以下条件的,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增加抚养费的要求,可以先由双方进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起诉。在起诉至法院要求增加抚养费时,应当注意是以子女本人的名义起诉,并由抚养一方作为代理人参加诉讼。
    另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在出现某种新的情况,确有实际困难,如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或者被劳教或正在服刑等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给付的,抚养费可以减少或免除。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多选题
    脱逃罪的犯罪主体是()
    A

    被拘留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人

    B

    被民事拘留的人

    C

    被依法关押的罪犯

    D

    被依法关押的被告人

    E

    被依法关押的犯罪嫌疑人


    正确答案: D,E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