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婚姻法的问题,如果我们贷款下来还款的第二个月领取结婚证,贷款额为50%,由于单位限制,房产证要5年后才能办,那么离婚时怎么算?
第1题:
如果婚前签好协议:男方如果出轨,离婚时放弃婚前拥有的房产给女方,像这份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如果有公正是有效的
您好,一下仅供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婚前协议合法吗?
《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双方可以约定结婚以前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属,例如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婚前协议一定有效吗?
不一定。协议必须与夫妻双方人身或财产有密切关系,并且与一般性社会道德和其余法律规定不相冲突,才能真正具有法律效力。另外,协议还应具有可操作性。
第2题:
81年结的婚 房子是婚后有的 房子的名字写的是男方的名 如果现在离婚的话是按以前的法律分割房子还是按现在的新婚姻法分割房子呢?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这个还是按照这个原则处理,属于共同财产
最高法院最新的司法解释主要针对父母亲为小孩购房和一方的婚前财产的处理规定,不涉及到婚后双方的购房的。
PS:下面是相关法律规定: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第3题:
首付是我家出的,月供现在也是我家在交。买受人写的是我,还写了共有人 我老婆。
请问如果我们真的离婚了,房子该怎么说??谢谢
您好!
既然房产证上要是是你们二人的名字,那属于共有的。证明是两个人。
如果你们离婚,牵扯到房屋分配问题
进入到房子分配的官司问题,你需要把当初购买房子的一些费用手续全部留到,这是为你争取到这套房子的依据(包括银行还款证明,这些)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补充:新婚姻法没有说明你第2点中根据购房合同应属于甲方财产,我个人觉得应该根据房产证来说明的,毕竟婚后甲方同意乙方的名字加入,也相当于把它当做共同财产,而且法律上来说是承认乙方的名字的,也属于乙方的财产,不管是不是夫妻
第4点应属于共同财产;第5点应属于共同财产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杭州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算?
第7题:
如果导游没有接到应接的散客,接下来该怎么办?
第8题:
因合同到期导致失业,现打算申领失业金,不知申领时间有限制没有?如果超过期限没有领取怎么办?
第9题:
提前还款时,还款方式为只还利息和协议还款的贷款只允许选择下列哪一种本金重算类型?()
第10题:
第11题:
第12题:
第13题:
现在住的房子是我先生婚前贷款购买的,写的是他的名字,我们婚后共同按揭。按新婚姻法来说,那岂不是那房子没有我份,那如果我现在自己贷款购买一套房子的话,那算是二套房贷还是一套房贷?
希望能帮到你,别忘了采纳我的答案哦,祝你生活愉快!
第14题:
如果我和我老公结婚前没买房子,结婚两年后想要买房,我老公父母出钱买的话,这套房子会是我和我老公共同的财产吗?要怎么样才能保护我的利益呢?
您好!最主要的是要看房产证上有没有你的名字。新法的规定最主要是这个,就是要明确是谁的财产。看证上的名字。
父母出资买房属个人
司法解释: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解读:从《婚姻法解释(三)》公开征求意见反馈的情况看,作为出资人的男方父母或女方父母均表示,他们担心因子女离婚而导致家庭财产流失。在实际生活中,父母出资为子女结婚购房往往倾注全部积蓄,一般也不会与子女签署书面协议,如果离婚时一概将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势必违背了父母为子女购房的初衷和意愿,实际上也侵害了出资购房父母的利益。该规定兼顾了中国国情与社会常理,也有利于均衡保护婚姻双方及其父母的权益。
第15题:
第16题:
第17题:
第18题:
单位帮我们领取了社保卡,不知原有综合保险卡还能使用吗?不小心丢了怎么办?
第19题:
对于借款人提供房产证明的,关于个人旅游贷款额度以下哪些表述正确()
第20题:
面对不多说话的顾客时,我们应该以开放性问话技巧,鼓励他多说话,以下是常用的方法()。
第21题:
第22题:
重算期数
重算还款金额
不重算
重算利息
第23题:
对借款人提供房产证明(含同时提供房产证明和收入证明)的,授信/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
房产证面积超过50平方米(含)但低于80平方米(不含)的,授信/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5万元
房产证面积超过50平方米(含)但低于80平方米(不含)的,授信/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
房产证面积超过80平方米(含)的,授信/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