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纠纷?我是农村人,我爸妈是2001年离得婚,当时我13周岁,当时按离婚协议书上写的是双方共有财产是6万(房子和土地折合6万),给我妈妈3万但是没有给钱是用房子和土地抵押的,说一年以后付清,如果一年以后没有给的话离婚协议书上写的是我妈妈有拍卖房子和土地的权利,但是2002年我爸爸并没有把那3万块钱给我妈妈,至今也没有给,还有每月200元的抚养费也没有给过,现在我妈妈改嫁了,我爸爸从外面回来说土地和房子是他的,我也不知道怎么办,我现在的疑问是我妈妈现在可以拍卖房子和土地给我吗?

题目
离婚财产纠纷?

我是农村人,我爸妈是2001年离得婚,当时我13周岁,当时按离婚协议书上写的是双方共有财产是6万(房子和土地折合6万),给我妈妈3万但是没有给钱是用房子和土地抵押的,说一年以后付清,如果一年以后没有给的话离婚协议书上写的是我妈妈有拍卖房子和土地的权利,但是2002年我爸爸并没有把那3万块钱给我妈妈,至今也没有给,还有每月200元的抚养费也没有给过,现在我妈妈改嫁了,我爸爸从外面回来说土地和房子是他的,我也不知道怎么办,我现在的疑问是我妈妈现在可以拍卖房子和土地给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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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父母拆迁所得房子,房产证上写父亲和女儿的名字,但是房产证还没有办好女儿去开结婚证了,以后这属于婚后财产么


    不属于,属于婚前财产
    这个不属于婚后财产。
    婚后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任何一方所得的各种财产。婚后财产并不完全等同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婚后财产有协议照协议分配;如无婚后财产协议或协议约定无效,就要遵循《婚姻法》。

    产权的获得,以到房地产部门申请登记为准。如果已申请登记,则不会化为婚后财产。如果否,则可能为婚后财产,因不动产物权的获得采登记主义,以登记为准。

    这个 不属于婚后财产。婚后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任何一方所得的各种财产。婚后财产并不完全等同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婚后财产有协议照协议分配;如无婚后财产协议或协议约定无效,就要遵循《婚姻法》。
    这个 不属于婚后财产。婚后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任何一方所得的各种财产。婚后财产并不完全等同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婚后财产有协议照协议分配;如无婚后财产协议或协议约定无效,就要遵循《婚姻法》。
    这个 不属于婚后财产。婚后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任何一方所得的各种财产。婚后财产并不完全等同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婚后财产有协议照协议分配;如无婚后财产协议或协议约定无效,就要遵循《婚姻法》。

  • 第2题:

    关于民间开荒土地问题

    事情是这样的,我爸在20多年前开荒了一块地100来个平方,现在我要这块地建房子,现在有个邻居说,以前他也有和我老爸一起开的荒,但是我爸在20年前就因为意外而不幸身亡,这20多年间他也没来说他在那块地上也有份,我家在那地上用了这么多年,种桃树到现在也有5-6年了吧,  请问他这样说有什么依据吗,如果打官司的话,我赢的几率有多大?  还有  这地也没有土地证,在法律上,我有这地的使用权吗?


    根据你说的
    1.邻居和你争议开荒地的问题:如果该地一直以来都是你管理使用,而且都是你家种桃树到现在,在法律上是按照以前谁管理使用为依据,所以对方只说和你爸一起开的荒为由。但他为什么没有经营管理该地,所以现在他才提出无法对证的争议,是不能成立的。

    2.这地也没有土地证,在法律上,我有这地的使用权吗?
    这个问题还要看该地有无山主和别人以前土地来历问题,如果没有别人能提出理由和你相争,而且又是你家一直经营管理该地。你就有使用权。
    根据你说的
    1.邻居和你争议开荒地的问题:如果该地一直以来都是你管理使用,而且都是你家种桃树到现在,在法律上是按照以前谁管理使用为依据,所以对方只说和你爸一起开的荒为由。但他为什么没有经营管理该地,所以现在他才提出无法对证的争议,是不能成立的。

    2.这地也没有土地证,在法律上,我有这地的使用权吗?
    这个问题还要看该地有无山主和别人以前土地来历问题,如果没有别人能提出理由和你相争,而且又是你家一直经营管理该地。你就有使用权。
    根据你说的
    1.邻居和你争议开荒地的问题:如果该地一直以来都是你管理使用,而且都是你家种桃树到现在,在法律上是按照以前谁管理使用为依据,所以对方只说和你爸一起开的荒为由。但他为什么没有经营管理该地,所以现在他才提出无法对证的争议,是不能成立的。

    2.这地也没有土地证,在法律上,我有这地的使用权吗?
    这个问题还要看该地有无山主和别人以前土地来历问题,如果没有别人能提出理由和你相争,而且又是你家一直经营管理该地。你就有使用权。
    你拥有使用权的

  • 第3题:

    夫妻房产分配问题

    我家家庭关系有点复杂,我妈妈曾经和一个已婚男人在一起,也就是我现在的后爸,那个时候大概是2000年,给我妈妈买了套房子,然而他又出去包2奶,钱被骗了,还带了个3岁的孩子又回来了,我妈妈念在还有感情的份上,和后爸结婚了,但是现在不合,闹离婚,后爸还说要把这套房子要回来,我妈妈去问了律师,律师说,这套房子既然是我妈妈的户名,除非后爸能证明这买房子的钱是他出的。我想问问律师,后爸要拿出什么证据最有效?如果拿不出证据,是不是就是我妈妈的婚前财产?应该优势在我妈妈吧。


    房产证是房子产权的法律依据,既然房产证上是你妈的名字房子就是你妈妈的,他就是有证据是他出的钱,他也很难要回房子。他最有效的证据是他交钱的票据,应该没有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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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题:

    老人还在,房屋公证怎么写合理?

    是这样的,我公公户口在北京,老家在河北。我老公的奶奶说老家可以申请宅基地,就以她的名义申请了一个。(房子的房产证写的是我老公的奶奶的名字)我公公在老家花了10多万盖了那套房,但是我公公在老家还有一个兄弟,现在想让我老公的奶奶和我公公做一下房屋公证。因为这房子的宅基地和盖房子都是我公公一个人操持的。和他的兄弟没有关系。这样做的目的也是避免兄弟以后因为这个闹矛盾。请问像这样怎么做房屋公证呢?是让老公的奶奶写遗嘱还是做房屋公证呢?该怎么写呢?


    让她写一份遗嘱,最好去当地公证处做个公证。 同时,可以让她你和公公签订一份书面文件,确认一下你公公为盖房出资及双方约定房屋产权归属的事实。
    让她写一份遗嘱,最好去当地公证处做个公证。
        同时,可以让她你和公公签订一份书面文件,确认一下你公公为盖房出资及双方约定房屋产权归属的事实。
    让她写一份遗嘱,最好去当地公证处做个公证。同时,可以让她你和公公签订一份书面文件,确认一下你公公为盖房出资及双方约定房屋产权归属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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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题:

    离婚财产分配?

    我去年和前夫离婚了,是协议离婚的:7岁的女儿 跟我,然后房产两处他和我各得一处,还算和平离婚吧。但今年我打听到原来他在咱离婚前还在其他地方购买了一套房产,但是他未向我提及,离婚协议书也没有提到这套房产如何分配,请问他这是违法吗?

    我可以起诉他吗?过了一年了 还有法律效应吧?如果能起诉  该房产该如何分配?

    我去找过他,他说买房的钱是跟别人借的还欠别人一大笔钱呢?我该怎么办啊?


    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关系结存期间的财产,不包括婚前财产。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赠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11条规定,“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对于下列情况应认定为个人财产:
        (1)当事人以个人财产购买债劵所得的利息或用于储蓄产生的利息,由于利息收益是债劵或储蓄本金所必然产生的孳息,与投资收益具有风险性的物质不同,应依本金或原物之所有权归属为个人所有。
        (2)当事人以个人财产购买了房产、股票、债劵、基金、黄金或古董等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市场行情变化抛售后产生的增值部分,由于这些财产本身仅是个人财产的形态变化,性质上仍为个人所有的财产,抛售后的增值是由于原物交换价值的上升所致,仍应依原物所有权归属为个人所有。
    如果是协议离婚可以协商财产的归属权,如果是起诉离婚就是一人一半。当然在司法实践中,如果一方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离婚的原因是对方的过错造成的(比如有第三者,当然需要证据证明),那么无过错方可以多分财产,有过错方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
    你前夫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肯定是违法的。你有权要求对该套房产按夫妻共同财产再次分割,而且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由于你前夫的隐匿行为,他对该套房产的分配份额依法可以少分或不分。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该套房产,诉讼时效是两年,从你发现前夫隐匿该套房产之日的次日起计算。至于买房是否存在欠债及多少,是要由证据来证明的,法院会对这种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作出判定,不是凭他或找两个人来嘴上说说,必须有原始证据来证明,原始证据不是补出来的。最终处理结果,在剔除了该套房产的真实负债后,你的分配份额必定大于你前夫的份额。因为是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增值部分也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应当以现在的市场价进行分割。

  • 第6题:

    我妈妈还有房子的行政权吗?

    有一套房子是我外公留给我妈妈的,我妈妈现在已经转让给我小舅舅了,但大舅舅想把他儿子的户口迁进去,因为要拆迁了,我妈怕大舅舅欺负小舅舅把房子吞掉之类的,还有权利过问这套房子吗?


    没有这个权利,但是可以当证人,也可以让大舅舅写个字据。

     

    房子房产证是你小舅舅的名字,就是他的,跟户口是没有关系的。

    房产证上也没有你妈妈的名字,你妈妈是不能过问。不过已经没有关系了,你大舅舅是抢不走房子的。

    不过这套房子外公留给你妈妈,有没有明确的遗嘱?或者是你大舅舅当初有没有说过不要这房子?

    如果这些都没有,你外公的房子,继承人也是你外婆,你妈妈,两个舅舅,你舅舅的儿子是没有继承权的。

  • 第7题:

    派遣证的改派

    是这样的,当时我不知道派遣证会这么重要,学校也没有说很重要,就让我们写实习单位的名字,我就写了实习单位的名字,但是那个公司是没有营业执照的,后来毕业了我才知道这么麻烦,我想把我的档案放回到原籍应该怎么做?我去省人事局去问了,他们说要这个公司的证明,但是我怕写了这个公司的证明的话会不会影响这个公司呢?而且这个公司也不会给我写证明的,因为帮我写了证明的话,他们怕税务局来查,我到底该怎么办?


    您好,您可以请你们辅导员帮忙帮你把派遣证改签至原籍的人才市场即可,不必担心,没有您想象的那么麻烦哦!放心哦!

  • 第8题:

    英语四级 违纪

    6月21日 我考四级 我带手机进去 但是关机了 但是因为忘记关机闹铃这一功能 结果考到一半 手机闹铃响了 巡场老师把我卷子收了 让我在违纪通知单上签字 事发后 学校要给我记过处分 我找系里老师 老师让我写一份关于真实情况的材料 但是不要让我在材料中写任何认错的话 这种情况 会不会有缓呀 现在我天天惶恐中度日 求哪位明白这中间关键的人 能指引小弟~~~~急急急 还有 如果给了 记过处分 对以后有什么影响 学校说学位能保证 就是要入档案 我现在大四了 记过处分还能撤吗 如果是学校给的~ 谢谢


    不好意思,没经历过不能帮到你。希望有经验的人能告诉你

  • 第9题:

    张三和李四是邻居,张三得知李四想卖掉隔壁现住的房子,遂找李四表示有意购买。李四说:“我现在还没有决定是否卖掉这套房子,如果我找到更好的房子,你出钱比王五多,我就卖给你。”
    以下哪项发生了,表示李四说谎了()


    A.张三出钱没有王五多,李四把房子卖给了张三

    B.李四没有找到更好的房子,尽管张三比王五出钱多,李四还是没有把房子卖给张三

    C.李四没有找到更好的房子,李四把房子卖给了张三

    D.李四找到了更好的房子,并且张三出钱比王五多,最终房子没有卖

    答案:D
    解析:
    考查假言命题的负命题,当一个假言命题为真,它的负命题一定为假,想要说李四说谎了,其实就是找出原命题的负命题。“如果P,那么q”的负命题是“p且非q”。本题中的P是“李四找到更好的房子且张三比王五出钱多”,q是“卖给张三房子”,这个假言命题负命题就是“李四找到更好房子且张三比王五出钱多,但是却没有将房子卖给张三”。故选D。

  • 第10题:

    张三和李四是邻居,张三得知李四想卖掉隔壁现住的房子,遂找李四表示有意购买。李四说:“我现在还没有决定是否卖掉这套房子,如果我找到更好的房子,你出钱比王五多,我就卖给你。”以下哪项发生了,表示李四说谎了?()

    • A、张三出钱没有王五多,李四把房子卖给了张三
    • B、李四没有找到更好的房子,尽管张三比王五出钱多,李四还是没有把房子卖给张三
    • C、李四没有找到更好的房子,李四把房子卖给了张三
    • D、李四找到了更好的房子,并且张三出钱比王五多,最终房子没有卖

    正确答案:D

  • 第11题:

    问答题
    父亲2000年去世,母亲从2007年一直瘫痪在床成植物人状态,都是由成先生和妻子照顾。当时成先生和其弟弟、妹妹商量,谁照顾老人,将来房子就给谁,但没有留下任何凭证。母亲去世后,成先生把弟弟、妹妹叫来商量房子的事情,其弟不承认当初的有这个约定。妹妹认为我照顾母亲这么多年,这套房子是我应得的。现在是妹妹同意把她那份给成先生,弟弟却不同意,请问该案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此继承纠纷。
    第一、由于成先生一直照顾老人,对老人尽了主要的赡养责任,按照法律的规定,可以多分遗产。
    第二、成先生妹妹同意将自己的遗产赠与你,那么在审判协商时,可以做出对你有利的判决或者协议,你完全可以支付给你弟弟一部分补偿,将此房产归于自己所有。
    第三、法院的判决书是确权文书,如果房产判给你,可以凭此文书办理过户,避免了各种繁琐的程序。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这是我丈夫给我照的第一张照片。那时候我最喜欢黄色,这条黄裙子是我妈妈给我做的,怎么样,漂亮吗?你看,我那时候多年轻啊,眼睛多大啊,现在老了。★我年轻的时候:
    A

    眼睛很大

    B

    喜欢穿裙子

    C

    很漂亮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我妈妈是一名教师,从事教育工作34年,却没有转正。

    那是在1988年,我妈妈生了我。我是二胎。因为这个问题我妈妈被下岗了,可是后来又被学校聘请去做代课老师,中间就间隔了一个暑假。在2007年12月31号,我妈妈被辞退,学校就给了12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新的劳动法是2008.1.1施行的,那我妈妈这个还可以按照新的劳动法么?


    这个可以咨询一下当地的人事和劳动保障部门,不同地方规定不太一样,可以相关部门提出调解请求,按照你说的情况,如果一直对赔偿不满意,不接受可以申诉,你妈工作年限很长,应该符合终身固定合同规定,不可随意辞退的,不过主要还是看双方协调的结果!
    可怜的教育者——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却没有人来抚慰他们受伤的心灵,他们燃尽了自己最后一滴油,却被人无情的践踏他们的丰功伟绩。应该没希望
    不可以了,学校是看准了时间的,哎,有知识的人不好斗啊

    建议咨询律师

  • 第14题:

    我结婚后有我的父母和我共同出钱买的房子属于我的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因为我们是双职工吗,所以房产证上写的是我媳妇的名字,现在婚姻法改了是吗?怎么规定的?有什么说法?


    1.房产证上写的谁的名字就是谁的,除非有其他相反证明。2.如果能证明出资方是你和你父母,婚后购买的房子属于共同财产。

     

    希望能帮到你,祝你生活愉快!
    根据《最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是你们所购买的房屋登记在女方的名下,应视为你们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父母的出资是对你们的赠与。
    按照新婚姻法乍看房子的所有者是你的父母  但是写的是媳妇的名字  那这个应该还是夫妻共同财产了

  • 第15题:

    关于新婚姻法的房子问题

    现在住的房子是我先生婚前贷款购买的,写的是他的名字,我们婚后共同按揭。按新婚姻法来说,那岂不是那房子没有我份,那如果我现在自己贷款购买一套房子的话,那算是二套房贷还是一套房贷?


    你现在贷款购买房屋,属于一套房贷!是的,如果你们离婚,哪房子没有你的份!
    首套房贷:指借款人第一次利用贷款所购买用于自住的房屋。二套房贷:指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住房的家庭,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时,均应按第二套房贷政策执行。二套房贷认定标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成员名下实际拥有成套住房数量认定。根据这个条款,看来你在婚后要买的话就属于二套房贷了,呵呵。如果你离婚后再买就属于一套房贷。
    根据司法部、建设部的有关规定,接受赠与房地产的受赠人,应当持房地产所有人的“赠与公证书”和本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持双方共同办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以及房地产所有权证,到房地产 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经公证证明后需办理房地产所有权转移、变更登记手续的,应当在出具公证书之日起两个月内,到房地产管理机关申请。逾期提出申请者,应向房地产管理机关说明理由,房地产管理机关视情况予以办理。 通常情况下,办理房地产赠与需要经过以下几个步骤。首先,将欲赠与房地产委托专业评估公司评估得出市场价;然后双方签订赠与合同并办理赠与合同公证手续;最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在此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主要包括:评估费(不同总价收费标准不一)、公证费(评估价的2%)和契税(评估价的3%)。以上海城市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为例,评估费的收费标准为:100万元以下按评估价的0.5%收取,100—1000万元按评估价的0.25%收取,1000万元以上的按评估价的0.18%收龋与买卖不同的是,房地产赠与方式不需要缴纳营业税,不涉及房款交割。


    希望能帮到你,别忘了采纳我的答案哦,祝你生活愉快!


  • 第16题:

    中国电信给我传票

    我们公司以前用中国电信的宽带,后来搬迁,把原来的宽带注销,并在新的地址重新申请了宽带。新地址的宽带一直按时缴费。但是办理注销的电信服务小姐没有给我凭证,当时在电脑里做了更改后口头告知说好了。但是现在电信的传票来了,说我司欠款。应该是当时注销没有完成。

    我应该怎样处理呢。


    是不是骗子啊?最好是自己跑一趟营业厅查实一下。
    楼主:
      你好!
    如果是这样的话,你可以去找一下当初给你办注销的那位小姐。和她说清楚看行不。希望楼主能够早日解决问题。

  • 第17题:

    新婚姻法离婚后财产怎么分割?

    81年结的婚  房子是婚后有的 房子的名字写的是男方的名  如果现在离婚的话是按以前的法律分割房子还是按现在的新婚姻法分割房子呢?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这个还是按照这个原则处理,属于共同财产

     

    最高法院最新的司法解释主要针对父母亲为小孩购房和一方的婚前财产的处理规定,不涉及到婚后双方的购房的。

     

    PS:下面是相关法律规定: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 第18题:

    在新婚姻法中,婚后买的房子算谁的。

    首付是我家出的,月供现在也是我家在交。买受人写的是我,还写了共有人 我老婆。

    请问如果我们真的离婚了,房子该怎么说??谢谢


    只要房产证上有夫妻二人的名字就是夫妻共同拥有。
    如果你们离婚,牵扯到房屋分配问题,法院回根据原有的购房手续,进行房产分配。
    若夫妻平分或一方放弃,则不牵涉其他问题。
    若你想分配房产多些或全部,需要把当初购买房子的一些费用手续全部留到,这是为你争取到这套房
    子的依据(包括银行还款证明等)

    您好!
    既然房产证上要是是你们二人的名字,那属于共有的。证明是两个人。
    如果你们离婚,牵扯到房屋分配问题
    进入到房子分配的官司问题,你需要把当初购买房子的一些费用手续全部留到,这是为你争取到这套房子的依据(包括银行还款证明,这些)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补充:新婚姻法没有说明你第2点中根据购房合同应属于甲方财产,我个人觉得应该根据房产证来说明的,毕竟婚后甲方同意乙方的名字加入,也相当于把它当做共同财产,而且法律上来说是承认乙方的名字的,也属于乙方的财产,不管是不是夫妻
    第4点应属于共同财产;第5点应属于共同财产


     

  • 第19题:

    离婚问题,房产分割

    离婚问题,我朋友要离婚,他们是婚后买的房子,双方一起首付的.一直由我朋友按月还房贷,现在他们要离婚,对方要房子,可是现在房子已经增值,对方要按购买房子的时候价钱补给我朋友钱,可是我朋友想是不是应该按现在房价补偿.谁对这方面比较了解?能给建议或者解释下面?


    整个房产双方共同分割,贷款共同承担。如果对首付赠与还是借款有争议,并且没有其它证据的话,按赠与处理。

  • 第20题:

    下列所附条件有效的是( )。

    A.如果一年前我的旧房子没有拆,我现在就把房子租给你

    B.如果今年冬天我独生子不回家,我就把房子租给你

    C.如果你能帮我搞到毒品,我就把工程承包给你

    D.如果天下雨,我送你一把雨伞


    正确答案:B
    解析:考查要点是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认定。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双方当事人在民事法律行为中设立一定的事由作为条件,以该条件的成就与否(是否发生)作为决定该民事法律行为效力产生或解除根据的民事法律行为。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中所附条件必须具有“未来性”,而A项表述却属于以前已经发生的行为,因此,排除A项。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必须属于合法条件,而C项表述违法,因此,排除C项。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必须具有或然性,即该条件的发生与不发生是不能确定的,而D项表述的情形是必然发生的,这属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而不是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因此,排除D项。只有B项符合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所有特征,因此,B项是正确答案。

  • 第21题:

    ()1962年春,梦露买了幢西班牙式的房子,但谁也没有注意到,这房子的前门上贴着条用什么文写的格言“我走完了我的旅程”?

    • A、西班牙文
    • B、葡萄牙文
    • C、梵文
    • D、拉丁文

    正确答案:D

  • 第22题:

    单选题
    女:你的手机在哪儿?我想借你的手机给我妈妈打电话。男:我的手机在桌子上。女:哪儿?没在桌子上啊!男:哦,我想起来了,让我放在书包里了。问:男的手机在哪儿?
    A

    桌子上

    B

    妈妈那儿

    C

    书包里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我妈妈眼睛瞪得很大”正确的切分是(  )。
    A

    我‖妈妈眼睛瞪得很大。

    B

    我妈妈‖眼睛瞪得很大。

    C

    我妈妈眼睛‖瞪得很大。

    D

    我妈妈眼睛瞪得‖很大。


    正确答案: A
    解析:
    “我妈妈”是全句的大主语,“眼睛瞪得很大”是大谓语,“眼睛”是“妈妈”身体的一部分,二者有领属关系,因此是小主语,“瞪得很大”是小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