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问题!我公司与B公司从1999年到2006年签过七个承揽合同,我公司是承揽方,B公司是定作方,从1999年到2009年陆续汇来定作款,但仍差56万,我去年起诉,是按照七个合同起诉的,算B公司在每个合同上差我公司钱,可是后来我发现,其实是可以按最后一个合同起诉56万的,因为法律有规定,一笔款如果不能同时偿还前面所有的债务的话,那么先偿还已到期的,可是现在已经起诉了,如果撤诉就要损失一半诉讼费,能否不撤诉,法院又会判B公司按七个合同还清总款呢?法院会不会以最后一期付款只能代表最后一个合同的,而认为前六

题目
诉讼时效问题!

我公司与B公司从1999年到2006年签过七个承揽合同,

我公司是承揽方,B公司是定作方,从1999年到2009年陆续汇来定作款,但仍差56万,

我去年起诉,是按照七个合同起诉的,算B公司在每个合同上差我公司钱,可是后来我发现,

其实是可以按最后一个合同起诉56万的,因为法律有规定,一笔款如果不能同时偿还前面所有的债务的话,

那么先偿还已到期的,可是现在已经起诉了,如果撤诉就要损失一半诉讼费,能否不撤诉,

法院又会判B公司按七个合同还清总款呢?法院会不会以最后一期付款只能代表最后一个合同的,

而认为前六个都已超过诉讼时效呢?如果是这样,那么我该怎么办,除了撤诉外,还有别的方法吗?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法院有可能判B公司按七个合同还清总款,如果B公司不提出诉讼时效问题的话。一旦提出,你第7个合同的问题,就要看你起诉状是如何提诉讼请求的了。

请咨询你的代理律师,起诉肯定要找律师的,这方面他是专家,而且回答的详细,反正官司你是打定了,尽快请律师去解决此事。

这里有个例子。给你看看

诉讼时效问题
浏览次数:248次悬赏分:10 | 解决时间:2011-4-13 17:33 | 提问者:yanyan998688 | 检举
我于2002年参加信鸽比赛获奖,当时信鸽寄养在别人家,得奖后我分给那人两万元。08年此人将我告上法庭,要求分割奖金,请问是否有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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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这种情况,诉讼时效是两年,从他权益受到侵犯时起算。

追问

法院一审判定我败诉,我是否可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上诉呢

回答

如果你一审未主张对方超过诉讼时效,而到二审才提出此观点,通常不会得支持。 不知你的案子一审败诉的具体原因和理由,建议你带判决和相关证据找律师看后详细分析。

追问

08年他以我借款不还为由起诉,法院认为他的证人证词前后矛盾,以证据不足为由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他上诉至中院后,发回重审,可他撤诉了。后他又以反还奖金七万元为由重新起诉,(总奖金十万元)法院认为鸽子在他处饲养,他付出较多,要我返还七万元奖金。用的证人证词是他以民间借贷为由起诉我时的证人证词。此次一审,我反复强调过诉讼时效,法院说未过

回答

一审既然主张过时效超过,二审仍可主张。 不过,时效问题在实践中比较复杂,起算时间要从权利受到侵犯时起算,且在此期间可因多种原因导致时效中断重新起算。 你的案子一审判决是否正确,时效是否超过,以你介绍的内容不足以作出判断,建议你带判决和相关证据找律师看后详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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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怀孕了合同到期公司迟迟不续签怎么办

    我是2008年5月22日签的第一年合同,之后每年的5月22号-月底之前,公司都会陆续跟我续签一份单张的合同,但今年5月已经过去了,至今迟迟未续,可是4-5月之间我怀孕了,时间一天天的过去,转眼怀孕已经快2个月了,公司还没续签合同,由于身体状况我需要请安胎假,那如果请了安胎假,这种情况下,公司会不会和我解除劳动合约呢?我接下来该怎么办?

    补充说明一下,我没违法公司任何规定,而且公司不光没跟我续签,全公司的员工现在都没续签,但我由于等不下去了,现在如果提出因为怀孕要请假,我还能在劳动法保护范围内吗?


    公司做法严重违法,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建议到劳动部门咨询。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如果用人单位不续签,也不说终止,继续用工,则转为不定期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是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的。你可以书面要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如不签,也应及时解除,由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 第2题:

    劳动合同补偿怎么处理

    你好,我公司由于搬迁,有个员工没有与他签订劳动合同,来了差不多5个月,为他交了社保,但是现在公司要辞退他,他就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为由要起诉我司,要求补偿双倍工资,请问这种情况我司该怎么应对和处理?


    再支付4个月工资,复印件也ok的!

    希望能帮到你,祝你生活愉快!

  • 第3题:

    怎么起诉已变更法人的公司?

    个人起诉公司,但是这家公司现在已经变更法人了,我只知道原来法人的姓名和电话,不知道具体住址,怎么办?我是应该起诉个人还是公司呢?


    依照民事诉讼法和民法通则的规定公司即使变更法人后也应当对原来的债务承担责任因此,你还是应当起诉公司





     

    希望能帮到你,祝你生活愉快!
    依照民事诉讼法和民法通则的规定公司即使变更法人后也应当对原来的债务承担责任因此,你还是应当起诉公司
    依照民事诉讼法和民法通则的规定公司即使变更法人后也应当对原来的债务承担责任因此,你还是应当起诉公司
    依照民事诉讼法和民法通则的规定公司即使变更法人后也应当对原来的债务承担责任因此,你还是应当起诉公司

  • 第4题:

    工作满十年,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

    本人在公司已经工作满10年了,去年公司先是将我从财务管理岗位降到出纳岗位(降职没降薪),等我合同到期就不和我续签合同并打算经济补偿我,我不同意,后经协商,双方续签了一年。今年合同又即将到期,公司还是只肯跟我续签一年,去年已经妥协了一次,今年我肯定要和公司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请问:公司去年和我签订的一年合同违法吗?我的情况适用此条规定吗?我可以向公司提出二倍工资赔偿吗?


    你可以提出双倍工资的请求,但公司拒付需要通过劳动仲裁,这样的话在公司就没法呆了,要么辞职的时候提出双倍的仲裁请求。
    员工与公司签过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 只要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约、订约,用人单位就必须与劳动者签订永久劳动合同,若是用人单位拒不签订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自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每个月支付双倍工资。
    所以,你去年和单位签订的一年期劳动合同不违法。你在你这个1年期劳动合同到期后,向单位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拒绝的话就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了。
    当然可以,你现在的实际工龄超过十年,你可以提出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公司应该没有理由拒绝。不论你这次签的是否是无固定期限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九条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第二款规定的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

    如果公司不同意,应该算违反劳动合同法解除合同,应该给你工龄补偿的2倍。你的工龄实际是10年零9个月,应该补偿你11个月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可以据理与公司协商,不成,到劳动局投诉,要求仲裁。


    希望能帮到你,别忘了采纳我的答案哦,祝你生活愉快!

  • 第5题:

    劳动合同,我怀孕七个月,公司要跟我解除劳动合同。

    我与公司签订到2013年的劳动合同,但现在我怀孕7个月,公司要辞退我。并只补我两个月工资。我该怎么办?


    您好!
    公司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当然如果你同意,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劳动合同里没有特殊约定,那么你的补偿金跟你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有关,每满1年有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另外,如果公司是通知你就让你立刻走人的话,还应该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可以寻找法律帮助。因为你是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婚育,怀孕都依法享有假期,如果劳动部门因这个辞退,你有权起诉公司,获得你该有的权益。两个月的工资少了,不符合标准。
     这是劳动合同法的内容: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这个期间公司是不能解雇员工的。如果公司强行要解雇的话,可以起诉或者申请仲裁。

     

    1、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赔偿金

    2、  孕期的女员工,如果没有极特殊的情况发生,是不可以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公司强行要解雇的话,可以起诉或者申请仲裁。

     

     

    这个期间公司是不能解雇员工的。如果公司强行要解雇的话,可以起诉或者申请仲裁。

  • 第6题:

    2000年2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施工合同,约定由乙公司为甲建房一栋。乙与丙签订《内部承包协议》,约定由丙承包建设该楼房并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乙收取丙支付的工程价款总额5%的管理费。丙实际施工至主体封顶。2004年1月,乙向法院起诉请求甲支付拖欠工程款并解除施工合同。甲辩称乙起诉时已超过2年诉讼时效,要求法院驳回乙的诉讼请求。
    下列关于合同解除的说法,何者正确?
    A.乙起诉请求解除合同时已超过诉讼时效
    B.乙起诉请求解除合同时未超过诉讼时效
    C.乙起诉请求解除合同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
    D.乙起诉请求解除合同适用特殊诉讼时效规定


    答案:C
    解析:
    。《合同法》第95条。

  • 第7题:

    “背靠背”模式,是指我*公司在与合作方的分包或设备采购合同中约定,我*公司付款进度及比例与业主方向我*公司支付项目相应款项的进度及比例一致,且我*公司收到业主方款项是支付相关款项的先决条件


    正确答案:正确

  • 第8题:

    我某外贸公司与某外商签订一份出口合同,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规定仲裁地点为北京。后来双方发生交货品质纠纷,外商不愿到北京仲裁,便在当地法院起诉,当地法院向我外贸公司寄来传票。请问我*公司应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我方可以将传票退还外国法院,指出其对案件是没有管辖权的,并将争议案件交由北京仲裁庭裁断。本案涉及仲裁问题,且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规定了仲裁地,这样就排除了法院对有关案件的管辖权,使仲裁机构取得对争议案件的管辖权。

  • 第9题:

    我刚进入了新公司,公司准备为我办理公积金,可是先前我就已经在上一个公司里办理了公积金了,现在能不能多办理一个呢?


    正确答案: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 第10题:

    我S公司向新加坡M公司出口牛皮一批,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期限内,S公司收到M公司来函并寄来皮鞋一双,M公司声称该皮鞋系我所交牛皮经其转售给新加坡鞋厂做成皮鞋的样品,两只皮鞋有严重色差,证明我所交货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该皮鞋在新加坡市场上无法销售,要求将已制成的皮鞋全部退回并重新按合同所规定的品质和数量交货。如果你是外销员,将如何处理?并简述理由.


    正确答案: 拒绝对方赔偿的要求。因为无论我方所交货物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对方已经将货物几经转卖,我方就可以解除对于货物所承担的责任,再出现问题属于对方和制鞋公司之间的。

  • 第11题:

    问答题
    我在广州工作三年了,公司也帮我买了3年的失业保险,现在因为合同到期,公司不准备跟我续签,我要失业了,请问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吗?每月有多少?可以领几个月?

    正确答案: 可以的。你每月可以领取1240元。因为你缴费3年,所以可以领取3个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在下列民事诉讼中,对于当事人确定的说法正确的有:()
    A

    四方养殖有限责任公司将自己的营业执照副本、合同专用章借给个体工商户方某与某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某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交付药物,方某不给药款,某生物制品有限公司起诉,四方养殖有限责任公司与方某是共同被告

    B

    陈某与四方养殖有限责任公司L省分公司签约,L省分公司尚未办理营业执照就与陈某发生争议,陈某要起诉,四方养殖有限责任公司L省分公司是被告

    C

    左岸公司与前卫公司签订了一份服务合同,该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了纠纷。前卫公司要起诉,发现左岸公司已经分立为甲乙两有限责任公司,并在工商局办理登记。前卫公司仍必须以左岸公司作为被告

    D

    小娜与小芳姐妹俩共有的一套房子被肖某长期占有、拒不归还,若起诉,小娜与小芳是共同原告


    正确答案: C,A
    解析: 《民事诉讼法意见》第52条规定,借用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银行账户的,出借单位和借用人为共同诉讼人。因此,A选项正确。《民事诉讼法意见》第41条规定,法人非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虽依法设立,但没有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以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法人为当事人。因此,B选项错误。《民事诉讼法意见》第50条规定,企业法人合并的,因合并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合并后的企业为当事人;企业法人分立的,因分立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分立后的企业为共同诉讼人。因此,C选项错误。《民事诉讼法意见》第56条规定,共有财产权受到他人侵害,部分共有权人起诉的,其他共有权人应当列为共同诉讼人。因此,D选项正确。

  • 第13题:

    怀孕后无合适岗位调动,公司提出解约

    我们公司是个集团公司性质的,我在其中的一个分公司上班。总公司在市区,分公司离市区很远,我每个周末回去市里一次,平时都必须住在厂里。我2010年12月到这个公司来的,现在是2011年8月,我医院检查怀孕了,因为怀孕反应很大,分公司很偏僻在饮食和交通反面都给我带来很大的困扰,所以我向老板提出能不能在总公司给我找一个合适的岗位,调到总公司去,老板也答应了。我就找人来交接我的工作,现在都快交接得差不多了,总公司那边打电话来说,暂时没有合适的岗位可以安排,劝我先办离职,等有合适岗位了再到公司上班。我就说办离职就等于是终止劳动合同关系了,到时候什么都说不清了,我说没岗位我可以休息一段时间,到时候可以安排了,我再来上班,我是不想办离职的,如果答应现在离职,无异于近一两年的失业,而生育保险能不能得到保证,生产时产生的巨大花费都是很现实的问题。

    所以现在就产生了这个矛盾,我想问一下,像我这种情况,公司可以以没有合适岗位为理由,和我终止劳动合同吗?我可以接受的底线是,不办离职,社保的公司缴纳部分公司一定要承担。


    建议您不要签署离职协议,您的权利是有法律的保障的,公司没有权利在女性怀孕期间提出解约,所以您千万不要放弃自己应有的权利,除非公司答应解约时同时支付合理的违约金,您可以协商好聚好散!

  • 第14题:

    孩子保险的问题!

    我的孩子刚出生!有人帮他保险!前2天和他签了合同!他给我一个农行卡让我去交钱!现在我突然不想保险了!然后我对他说!!可他说这样的话公司会扣他钱和认为他骗保!是真的吗?


    可以退的,虽然签了合同,7天内都是可以退的!,他不愿意退,你就打保险公司电话,申请退了!他只是想拿提成的钱才这样说的。

  • 第15题:

    大家好,我是被告(公司法人),前几天因经济纠纷公司被起诉,但原告把我控制后恐吓威胁我给他打欠条。

    在没办法的情况下,我给他打了个欠条,但这个欠条是以我本人的名义写的,其实是公司欠的货款,我现在不想认这个欠条,该怎么办?


    这种事情你应该去律师事务所咨询一下具体怎么做。

    现在应该先报案,尽快找到铁的证据、证人。再查查酒店宾馆内的监控有不有记录到当时的情况,报案是必须的。

    希望能帮到你,别忘了采纳我的答案哦,祝你生活愉快!

  • 第16题:

    旷工3天就算自动离职没有工资?公司给的员工手册和劳动合同上都没有说明这个问题。

    第4天到公司,领导告诉我 ,我在旷工的第2天已经被人事部解雇还要求我马上离开公司,中间并没有提到要我去人事部了解情况!求解、这种情况我是否还能拿回工资?


    一般很多单位旷工三天以上都算离职,但是会有部分工资的。

    你如果是没有放假就旷工,你有过错在先。用人单位有权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就是说有法定事由不给你补偿金。但是之前工资用人单位没有理由扣掉。有权向用人单位要工资。如不给,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你如果是没有放假就旷工,你有过错在先。用人单位有权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就是说有法定事由不给你补偿金。但是之前工资用人单位没有理由扣掉。有权向用人单位要工资。如不给,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希望能帮到你,别忘了采纳我的答案哦,祝你生活愉快!


  • 第17题:

    下列起诉中,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起诉的是( )。

    A.甲公司起诉乙公司支付拖欠货款10万元,但已超过诉讼时效

    B.甲公司起诉乙公司支付房租20万元,但乙公司已被注销

    C.甲公司起诉乙公司,要求乙公司履行合同,但在开庭审理前撤诉,一个月后又向人民法院就该案提出起诉

    D.甲、乙曾同居数年,乙曾经书面允诺送甲一套住房,但一直未履行承诺,甲起诉乙请求给付


    正确答案:B
    【解析】题中A项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诉讼请求。B项中乙公司已被注销,其法律主体资格已不存在,故其为不适格的被告。C项法院裁定准予撤诉的,诉讼终结;撤诉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诉讼时效应重新计算,当事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D项允许起诉,法院应当受理。

  • 第18题:

    2016年2月15日,国际银行和厚泰公司、晓升公司三方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约定国际银行给厚泰公司贷款80万港元,晓升公司为该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三方在借款合同上签字盖章后,国际银行依约给厚泰公司发放80万港元的贷款。贷款到期后,厚泰公司未依约还款付息,晓升公司也未履行担保义务,国际银行向法院起诉。法院认为,厚泰公司应当承担违约的民事责任,晓升公司的担保已过保证期限,因此免除担保责任。晓升公司未提起上诉。

    如果厚泰公司提起上诉,而国际银行在二审期间又申请撤回起诉,那么下列有关说法正确的是:( )

    A.二审法院应不予准许国际银行撤回起诉的申请
    B.如果撤诉申请予以准许,国际银行在撤诉后重复起诉的。法院应不予受理
    C.对于国际银行的撤诉申请,应当征得厚泰公司与晓升公司的同意
    D.如果撤诉申请予以准许,那么法院应当一并裁定撤销一审裁判

    答案:B,C,D
    解析:
    考查二审中撤诉的处理。根据《民诉解释》第338条的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经其他当事人同意,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准许撤诉的,应当一并裁定撤销一审裁判。原审原告在第二审程序中撤回起诉后重复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此,根据规定,A项错误,BCD项正确。

  • 第19题:

    我是上海户口,在现任单位已经工作3年了,下月合同到期,但是因为某些原因公司不打算与我续签,请问这种情形我可以申领失业金吗?如何申领?


    正确答案: 按照规定上海市城镇常住户口且非主动辞职可以申领失业金。失业后必须先及时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这样才可以申领失业金。

  • 第20题:

    我在广州工作三年了,公司也帮我买了3年的失业保险,现在因为合同到期,公司不准备跟我续签,我要失业了,请问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吗?每月有多少?可以领几个月?


    正确答案: 可以的。你每月可以领取1240元。因为你缴费3年,所以可以领取3个月。

  • 第21题:

    在下列民事诉讼中,对于当事人确定的说法正确的有:()

    • A、四方养殖有限责任公司将自己的营业执照副本、合同专用章借给个体工商户方某与某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某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交付药物,方某不给药款,某生物制品有限公司起诉,四方养殖有限责任公司与方某是共同被告
    • B、陈某与四方养殖有限责任公司L省分公司签约,L省分公司尚未办理营业执照就与陈某发生争议,陈某要起诉,四方养殖有限责任公司L省分公司是被告
    • C、左岸公司与前卫公司签订了一份服务合同,该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了纠纷。前卫公司要起诉,发现左岸公司已经分立为甲乙两有限责任公司,并在工商局办理登记。前卫公司仍必须以左岸公司作为被告
    • D、小娜与小芳姐妹俩共有的一套房子被肖某长期占有、拒不归还,若起诉,小娜与小芳是共同原告

    正确答案:A,D

  • 第22题:

    问答题
    我某外贸公司与某外商签订一份出口合同,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规定仲裁地点为北京。后来双方发生交货品质纠纷,外商不愿到北京仲裁,便在当地法院起诉,当地法院向我外贸公司寄来传票。请问我*公司应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我方可以将传票退还外国法院,指出其对案件是没有管辖权的,并将争议案件交由北京仲裁庭裁断。本案涉及仲裁问题,且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规定了仲裁地,这样就排除了法院对有关案件的管辖权,使仲裁机构取得对争议案件的管辖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我刚进入了新公司,公司准备为我办理公积金,可是先前我就已经在上一个公司里办理了公积金了,现在能不能多办理一个呢?

    正确答案: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