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施工单位投标承建一矿井的主井井筒工程,标书规定工期为16个月。建设单位提 供工程施工的前期条件,包括进场道路、供电、供水等。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编 制了施工组织设计,并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后进行井筒的施工。施工中发生下列几 起事件: (1)由于矿井进场道路为简易公路,雨期道路经常被冲毁,使得井筒施工所需材料不 能及时进场,延误工期1个月。 (2)施工单位在施工时,出现设备故障,使工期延长0.5个月。 (3)井筒基岩施工时实际涌水量大于预测量,必须采用工作面预注浆才能通过,治水 工作耽误工期1.

题目
某施工单位投标承建一矿井的主井井筒工程,标书规定工期为16个月。建设单位提 供工程施工的前期条件,包括进场道路、供电、供水等。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编 制了施工组织设计,并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后进行井筒的施工。施工中发生下列几 起事件:
(1)由于矿井进场道路为简易公路,雨期道路经常被冲毁,使得井筒施工所需材料不 能及时进场,延误工期1个月。
(2)施工单位在施工时,出现设备故障,使工期延长0.5个月。
(3)井筒基岩施工时实际涌水量大于预测量,必须采用工作面预注浆才能通过,治水 工作耽误工期1. 5个月。
(4)井筒施工结束后,由于总涌水量大于10mVh,施工单位进行了壁后注浆,使工 期延长1个月。
问题
(1)建设单位在井筒开工前,应当做好哪些工作?
(2)施工单位在井筒开工前,应当进行哪些准备?
(3)井筒施工中所发生的工期延误事件,应当由谁承担责任?
(4)若副井井筒进度正常,该井筒发生工期延误会产生哪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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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背景资料:
    某施工总承包单位中标承建某高瓦斯矿井工程,该矿井采用立井开拓,主、副、风井均在同一工业广场内,三个井筒均采用冻结法施工。其中主井井筒净直径6.5m,井深720m;副井井简直径7.5m,井深700m;风井井筒净直径5.0m,井深670m。井下巷道较多,开拓任务重,工期紧。矿井开工前,建设单位提交了矿井的地质报告、井筒检查孔地质柱状图、地面工业广场布置图、修建了进矿道路及供电线路等。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一:由于矿井无边界风井,确定矿井采用单向掘进施工方案。副井井筒利用永久井架凿井,井筒的开工顺序依次为中央风井、副井、主井,主井箕斗装载硐室与主井井筒同时施工。
    事件二:井筒到底后进行主井与风井的贯通,进行主井临时改绞,再与副井贯通,同时开展井底车场巷道及大巷的施工。
    事件三:主井井筒工期出现延误3个月,副井和风井进度正常,为便于施工,施工单位仍坚持主井箕斗装载硐室与主井井筒同时施工。
    事件四:井筒到底后,井筒装备交替方案是主井临时改绞,风井进行永久装备,副井也进行永久装备,副井交付使用后进行主井的永久装备。
    问题:
    1.事件一中,井筒的开工顺序是否合适?为什么?说明合理的开工顺序。
    2.纠正事件二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3.事件三中,施工单位的坚持是否合理?说明理由。
    4.纠正事件四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问题1【参考答案】井筒的开工顺序不合适。
    因为风井直径较小,深度较浅,施工要求稍低,施工速度较快;副井利用永久井架凿井,不具备先于主井开工的条件。
    合理的施工顺序是:主井、副井、风井。
    【考点解析】
    因为副井利用永久井架凿井,不具备首先开工的条件;而风井与主井相比,直径较小,深度较浅,施工要求稍低;而主井通常装载硐室还要与井筒同时施工,工期长,不能保证主井与风井同时到底后短路贯通。因此应当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工程排队,考虑以主井、副井承担井底车场施工考虑,基于副井与主井同时到底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出主井和副井的开工顺序,并根据积极冻结期的时间来合理安排主井、副井开工的间隔时间,风井的开工时间则相对独立,可以根据整个矿井工期计划并结合冻结工程的冻结期综合考虑。因此本项目三个井筒的开工顺序应为主井、副井、风井的开工顺序。
    问题2【参考答案】
    首先进行主井、风井临时贯通,然后进行主井临时改绞。
    理由:主井与风井不在同一水平上,主井与风井的贯通距离一般较长。
    【考点解析】
    井筒到底后先进行主井、风井的贯通后再主井临时改绞方案不妥,因为主井、风井的落底通常不在同一水平,而且主井、风井的贯通距离一般较长,如果施工临时措施巷一般距离也较长,造成工期和成本增加。因此一般到底后首先进行主井、副井临时贯通,然后进行主井临时改绞,与风井的贯通要根据工程排队,通常安排在煤巷大规模开工之前完成主井、风井的贯通,形成全矿井通风系统。
    问题3【参考答案】
    施工单位的坚持不合理。
    理由:不利于主、副井短路贯通,影响及时改善提升与通风能力。
    【考点解析】
    如果主井井筒不能按时到底出现工期延误,延误时间在3个月以内时,可以先不安排主井箕斗装载硐室的施工,直接进行主井、副井的短路贯通,进行主井临时改绞,副井永久装备,然后进行二三期工程的巷道开拓任务,待副井永久装备完成,形成新的提升能力之后,在主井永久装备之前,完成主井箕斗装载硐室的施工。这样安排的好处是主井箕斗装载硐室不占关键线路工期,缺点是需要重新进行井筒临时提升系统、排矸改造,而且属于高空作业,环境复杂,管理难度大,安全风险相对较高。
    问题4【参考答案】
    井筒装备方案应首先考虑主井临时改绞,在满足通风的前提下,综合考虑风井也进行临时改绞,风井井筒的永久装备则安排在副井永久提升系统形成并投入运行后。
    理由:因为主井井筒临时改绞相对简单,具备快速形成井下运输能力的条件。
    【考点解析】
    因为主井井筒改绞相对简单,井下运输方便,与副井贯通距离短,具备快速形成井下运输能力的条件。而且主井井筒直径相对风井来说更适宜临时改绞,主井临时改绞与副井永久装备提升交替衔接较为顺利。对于该项目,考虑到井下开拓任务重,要求提升能力大,应该在满足通风的前提下,综合考虑风井也进行临时改绞,承担风井井底区域的巷道掘进及后期的采区巷道掘进。风井井筒的永久装备则安排在副井永久提升系统形成并投入运行后,在满足副井装备工期的前提下,通过倒排工期确定副井永久装备的时间。

  • 第2题:

    背景资料:
    某矿建施工单位承担了一立井井筒的施工任务,并与建设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中约定了工期奖惩措施,总工期每提前1个月奖励10万元,总工期每滞后1个月处罚10万元。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地质资料,表土无流沙,厚度不到30m,基岩部分最大涌水量不到30m3/h。因此,施工单位决定采用普通井圈背板施工法进行表土施工,基岩采用钻眼爆破法施工,采用吊泵进行排水。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一:在井筒表土施工时,施工单位发现有3.5m厚的流沙层,采用普通井圈背板施工法施工0.5个月后难以通过。施工单位提出工程变更,采用化学注浆的方法通过,造成总工期延误1个月,费用增加120万元。
    事件二:井筒基岩施工中,井筒实际涌水量约50m3/h,施工单位报请建设单位同意后,采用工作面预注浆法堵水,造成工程延误2个月,费用增加200万元。
    事件三:井筒施工结束进行验收时,发现井筒总的涌水量为15m3/h,验收未通过。
    建设单位要求进行壁后注浆堵水,施工单位为此增加费用130万元,致使总工期延长2个月。然后,顺利通过验收。
    问题:
    1.在事件一中,施工单位的变更是否合理?所产生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能否索赔成功?索赔的工期是多少?
    2.在事件二中。施工单位应如何进行索赔?
    3.在事件三中,工程未通过验收是否合理?为什么?壁后注浆堵水产生的费用和工期损失能否得到补偿?壁后注浆最终的经济损失是多少?


    答案:
    解析:
    问题1【参考答案】 施工单位的变更合理。所产生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能索赔成功。索赔的工期是1个月。
    【考点解析】
    本题主要考察合同变更的具体情况,以及由于变更产生的索赔问题。
    本项目的变更是由于地质条件变化导致的,因而,施工单位的变更是合理的,由此产生的损失应由建设单位承担。
    施工单位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进行工程的变更:
    1)合同中任何工作工程量的改变;
    2)工作质量或其他特性的变更;
    3)工程任何部分标高、位置和尺寸的改变;
    4)删减任何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
    5)进行永久工程所必需的任何附加工作、永久设备、材料供应或其他服务的变更;
    6)改变原定的施工顺序或时间安排;
    7)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8)其他变更,如暂停施工、工期延长、不可抗力发生等也可进行变更。
    问题2【参考答案】
    施工单位应该首先向业主(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然后提交索赔报告和有关证明资料,业主在对索赔报告进行评审后确定合理的补偿额。可申请索赔工期2个月,费用200万元。
    【考点解析】
    针对本井筒的施工实际情况,施工单位可针对工程条件发生变化而导致的工程变更进行索赔,具体程序是:首先向业主(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然后提交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业主在对索赔报告进行评审后确定合理的补偿额。事件二中基岩采用工作面预注浆所发生的工期延长及费用增加均可进行索赔。
    问题3【参考答案】
    工程未通过验收是合理的。
    因为井筒施工结束进行验收时,发现井筒总的涌水量为15m3/h,超过规范要求。壁后注浆堵水产生的费用和工期损失不能得到补偿。
    因为这是施工单位井壁施工质量欠佳造成渗漏水严重的后果,是施工单位自己的责任。
    壁后注浆最终的经济损失是150万元(130+2×10=150万元)。因为需要承担因总工期延误带来的建设单位的罚款。
    【考点解析】
    熟悉井筒验收时对涌水量的要求。对井筒验收的涌水量超过规范规定进行壁后注浆不可以进行索赔,因为这是施工单位井壁施工质量欠佳造成渗漏水严重的后果,是施工单位自己的责任。同时,应履行合同中的相关约定。本项目的施工合同中约定了工期奖惩措施,总工期每提前1个月奖励10万元,总工期每滞后1个月处罚10万元。这个损失施工单位应考虑。

  • 第3题:

    某矿井主井井筒设计深度560m,井筒净直径6m,建设单位经过公开招标同某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专用条款规定,工程造价和工期的基础井筒涌水量20m /h。井筒施工到368m位置时,放炮后井筒涌水量达到23m /h。施工单位在没有采取措施的情况下进行了混凝土浇筑。脱模后发现井壁质量蜂窝麻面严重,井筒一侧半径偏差达到-20mm。建设单位提出返工处理,施工单位为此额外支出3万元,影响工期2天。
    问题
    1.建设单位要求返工的主要依据是什么?应该如何应对施工单位的索赔,为什么?
    2.案例中,影响井筒净半径误差的原因主要有哪些?
    3.在该案例中造成蜂窝麻面的主要因素可能有哪些?
    4.施工过程中常用的处理井壁淋水有哪些措施?


    答案:
    解析:
    1.主要依据是半径偏差不合格。根据规范规定,当井筒采用混凝土支护,且井内有提升装备时井筒内半径的允许偏差为+50。
    对施工单位的索赔不给予支持,因为涌水量超出20m /h不会造成井筒半径尺寸的不合格,不是影响工期和费用的原因。
    2. 通常影响井筒半径尺寸误差的主要原因包括测量误差、模板安装误差、施工失误等。本案倒的主要原因应是施工没有专门措施的原因。包括模板变形,造成井筒不同方向半径尺寸有大有小;支模板时没有校核测量造成的偏差,或是支模板人不负责任造成模板偏向一侧;如果混凝土未对称浇筑,在一侧浇筑过高时会对模板形成挤压,使模板跑偏,造成井筒半径尺寸误差等。
    3.影响井壁蜂窝麻面的主要原因有:涌水直接进入混凝土冲走水泥浆;混凝土振捣操作不规范;混凝土粘模,没有及时清理,没有刷脱模剂等原因。
    4.施工中一般处理井壁淋水的措施有:截水和导水。截水就是在吊盘上方设置一圈截水槽,将井壁淋水截住并用软管引到吊盘上的水箱中;导水就是在浇筑混凝土井壁时,
    设置挡水层,在挡水层后面埋设导水软管,将岩帮涌水导出到模板外面,不至进入混凝土中,在混凝土强度达到一定要求后,再注浆将井壁后面充实堵水。

  • 第4题:

    某矿井采用立井开拓,主、副井井筒位于同一工业广场,主井井筒采用临时井架凿井,副井井筒采用永久井架凿井。主、副井井筒段采用冻结法施工,基岩段采用普通法施工。井筒基岩段预计涌水量8m3/h。主、副井井筒冻结及掘砌施工由某施工单位承担。该施工单位编制了矿井施工方案为:主、副井井筒交错开工,错开时间3个月。箕斗装载硐室与主井井筒同时施工,主、副井同时到底进行短路贯通。
    在主井井筒基岩段施工过程中,遇到了地质资料未注明的含水层。该含水层涌水达到20m3/h,施工单位凭借自身的施工经验,提出了采用强排水方法通过含水层,需增加费用15万元,该方案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施工单位完成了含水层段的掘砌工作,但造成工期延误2个月。事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了补偿费用15万元和延长工期2个月的索赔。主井井筒通过含水基岩层后,按原掘进速度正常施工,副井井筒施工速度正常,为实现主、副井同时到底进行短路贯通,施工单位及时调整的施工方案。
    【问题】
    1.副井井筒利用永久井架凿井具有哪些优缺点?
    2.确定该矿井主、副井井筒的合理开工顺序,并说明该开工顺序的优点。
    3.施工单位提出的索赔是否合理?说明理由。
    4.强排水方法通过含水层对施工单位及其井筒施工会造成哪些不利影响?
    5.为保证主、副井两井同时到底,施工单位应如何调整主井井筒的施工组织方案?


    答案:
    解析:
    1.副井井筒利用永久井架凿井具有下列特点: 优点:可节省临时井架的使用费,加快副井的改装速度,缩短建井工期。
    缺点:提前使用副井井架会增加前期投资和前期准备工期,另外给井筒施工设备布置带来不便。
    2.该矿井主、副井井筒的合理开工顺序为主井先开工,副井后开工。其间隔时间是3个月。
    该开工顺序优点是可实现主副井同时到底,同时进行短路贯通,贯通时间快,独头掘进距离短。有利于提前改装临时罐笼,加大提升能力,尽快形成井下巷道快速开拓的条件,可以缩短主副井交替装备的工期。
    3.施工单位提出索赔合理。
    理由:造成工期延误2个月,施工单位的原因造成。因为在主井井筒基岩段施工过程中,遇到了地质资料未注明的含水层,不属于施工单位的责任,且施工单位提出采用强排水方法经过建设单位同意的。
    4.强排水方法通过含水层对施工单位的作业环境造成不利影响有人员在淋水的环境中作业,对作业质量控制不利,而且有增大安全隐患的诱因;对井筒的质量控制不利。
    由于淋水会沿井壁进入混凝土,会造成井壁跑浆,影响混凝土强度、外观、密实度等质量问题。
    5.由于主井延误2个月,使主井延迟2个月到底。可暂不施工装载硐室,主井到井底车场水平先进行短路贯通。这样装载硐室就不在关键线路上,可待副井永久装备完成后,主井永久装备前完成装载硐室的施工。

  • 第5题:

    某矿井采用立井开拓,主、副井井筒位于同一工业广场内,主井井筒采用临时井架凿井,副井井筒利用永久井架凿井,主、副井井筒表土段采用冻结法施工,基岩段采用普通法施工,井筒基岩段预计涌水量8m3/h。主、副井并筒冻结及掘砌施工由某施工单位承担,该
    施工单位编制的矿井施工组织方案为:主、副井井筒交错开工,错开时间3个月;箕斗装载硐室与主井井筒同时施工;主、副井同时到底,进行短路贯通。
    在主井井筒基岩段施工过程中,遇到了地质资料未注明的含水层,该含水层涌水量达20m3/h。施工单位根据自身的施工经验,提出了采用强排水方法通过含水层,需增加费用15万元。该方案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施工单位完成了含水层段的掘砌工作,但造成工期延误2个月。事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了补偿费用15万元和延长工期2个月的索赔。主井井筒在通过含水基岩层后,按原掘进速度正常施工;副井井筒施工进度正常。为实现主、副井同时到底进行短路贯通,施工单位及时调整了施工组织方案。
    【问题】
    1.副井井筒利用永久井架凿井具有哪些优缺点?
    2.确定该矿井主、副井井筒的合理开工顺序,并说明该开工顺序的优点。
    3.施工单位提出的索赔是否合理?说明理由。
    4.强排水方法通过含水层对施工单位及其井筒施工会造成哪些不利影响?
    5.为保证主、副井两井同时到底,施工单位应如何调整主井井筒的施工组织方案?


    答案:
    解析:
    1.副井井筒利用永久井架凿井的特点包括: 优点:(1)节省临时井架的使用费用;(2)有利于提前形成副井永久提升系统。
    缺点:(1)增加了项目前期投资;(2)给副井井筒凿井及冻结施工设备布置带来不便。
    2.开工顺序:主井先开工,副井3个月后开工。
    优点:(1)冻结制冷工程可以错峰,冻结施工设备等资源需求相对平稳;(2)有利于主副井井筒同时到底,有利于两井短路贯通。
    3.施工单位提出补偿费用15万元的索赔是合理的。
    理由:地质资料未提供该含水层的正确涌水资料,涌水量达20m3/h(超过8ma/h)。
    延长工期2个月的索赔是不合理。
    理由:工期延误2个月不一定会影响主、副井同时到底进行短路贯通。
    4.强排水方法通过含水层会造成的不利影响有:造成施工单位质量风险,井壁质量难以保证,作业环境差,影响施工进度。
    5.为保证主、副井两井同时到底。其调整方案是:因主井井筒施工延误2个月,可不安排箕斗装载硐室与主井井筒同时施丁;待副井交付使用后、主井永久装备前进行施工。

  • 第6题:

    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内容和主要方式 某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1:由于工程施工工期紧迫,建设单位在未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要求项目监理机构签发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 事件2:在未向项目监理机构报告的情况下,施工单位按照投标书中打桩工程及防水工程的分包计划,安排了打桩工程施工分包单位进场施工,项目监理机构对此做了相应处理后书面报告了建设单位。建设单位以打桩工程施工分包单位资质未经其认可就进场施工为由,不再允许施工单位将防水工程分包。 事件3:桩基工程施工中,在抽检材料试验未完成的情况下,施工单位已将该批材料用于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发现后予以制止。其后完成的材料试验结果表明,该批材料不合格,经检验,使用该批材料的相应工程部位存在质量问题,需进行返修。 事件4:施工中,由建设单位负责采购的设备在没有通知施工单位共同清点的情况下就存放在施工现场。施工单位安装时发现该设备的部分部件损坏,对此,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承担损坏赔偿责任。 事件5:上述设备安装完毕后进行的单机无负荷试车未通过验收,经检验认定是由设备本身的质量问题造成的。 指出事件1和事件2中建设单位做法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事件1和事件2中建设单位做法的不妥之处及理由如下。
    (1)事件1中,建设单位做法的不妥之处:建设单位未领取施工许可证就要求签发“工程开工报审表”。
    理由:依据有关法规和规范,必须在办理好施工许可证的条件下才能要求签发“工程开工报审表”。
    (2)事件2中,建设单位做法的不妥之处及理由如下。
    ①不妥之处:建设单位认为需经其认可分包单位资质。
    理由:分包单位的资质应由项目监理机构审查签认。
    ②不妥之处:提出不再允许施工单位将防水工程分包的要求。
    理由:违反施工合同约定。

  • 第7题:

    某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1:由于工程施工工期紧迫,建设单位在未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要求项目监理机构签发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事件2:在未向项目监理机构报告的情况下,施工单位按照投标书中打桩工程及防水工程的分包计划,安排了打桩工程施工分包单位进场施工,项目监理机构对此做了相应处理后书面报告了建设单位。建设单位以打桩施工分包单位资质未经其认可就进场施工为由,不再允许施工单位将防水工程分包。事件3:桩基工程施工中,在抽检材料试验未完成的情况下,施工单位巳将该批材料用于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发现后予以制止。其后完成的材料试验结果表明,该批材料不合格,经检验,使用该批材料的相应工程部位存在质量问题,需进行返修。事件4:施工中,由建设单位负责采购的设备在没有通知施工单位共同清点的情况下就存放在施工现场。施工单位安装时发现该设备的部分部件损坏。对此,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承担损坏赔偿责任。事件5:上述设备安装完毕后进行的单机无负荷试车未通过验收,经检验认定是因为设备本身的质量问题造成的。指出事件4中建设单位做法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由建设单位采购的设备没有通知施工单位共同清点就存放施工现场不妥;理由:建设单位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单位派人与其共同清点移交。
    (2)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承担设备部分部件损坏的责任不妥;理由:建设单位未通知施工单位清点,施工单位不负责设备的保管,设备丢失损坏由建设单位负责。

  • 第8题:

    某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1:由于工程施工工期紧迫,建设单位在未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要求项目监理机构签发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事件2:在未向项目监理机构报告的情况下,施工单位按照投标书中打桩工程及防水工程的分包计划,安排了打桩工程施工分包单位进场施工,项目监理机构对此做了相应处理后书面报告了建设单位。建设单位以打桩施工分包单位资质未经其认可就进场施工为由,不再允许施工单位将防水工程分包。事件3:桩基工程施工中,在抽检材料试验未完成的情况下,施工单位巳将该批材料用于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发现后予以制止。其后完成的材料试验结果表明,该批材料不合格,经检验,使用该批材料的相应工程部位存在质量问题,需进行返修。事件4:施工中,由建设单位负责采购的设备在没有通知施工单位共同清点的情况下就存放在施工现场。施工单位安装时发现该设备的部分部件损坏。对此,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承担损坏赔偿责任。事件5:上述设备安装完毕后进行的单机无负荷试车未通过验收,经检验认定是因为设备本身的质量问题造成的。指出事件1和事件2中建设单位做法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事件1中,建设单位未领取施工许可证就要监理机构签发《工程开工报审表》不妥。理由:依据法规和规范,必须在办理好施工许可证的条件下才能要求签发《工程开工报审表》。
    (2)事件2中:①建设单位认为需经其认可分包单位资质不妥;理由:分包单位的资质应由项目监理机构审查签认。②提出不再允许施工单位将防水工程分包的要求不妥;理由:违反施工合同约定。

  • 第9题:

    问答题
    背景:某施工单位总承包一矿井建设工程,该矿井采用立井开拓,主、副、风井三个井筒均在同一工业广场内,均采用冻结法施工。主井井筒净直径6.0m,井深720m;副井井简直径7.0m,井深695m;风井井筒净直径5.0m,井深690m。矿井属于高瓦斯矿,且井下巷道较多,开拓任务重,工期紧。矿井开工前,建设单位提交了矿井的地质报告、井筒检查孔地质柱状图、地面工业广场布置图、修建了进矿道路及供电线路等。该施工单位依据上述条件编制了矿井的施工组织设计,其主要内容如下:(1)矿井开工前完成供水、供电、运输、通信以及工业工程平垫的前期工作,主要污水排放管道的敷设工作。(2)由于矿井无边界风井,确定矿井采用单向掘进施工方案。副井井筒利用永久井架凿井,井筒的开工顺序依次为中央风井、副井、主井,主井箕斗装载硐室与主井井筒同时施工,井筒到底后进行主井与风井的贯通,进行主井临时改绞,再与副井贯通,同时开展井底车场巷道及大巷的施工。(3)考虑到井下巷道较多,开拓任务重,工期紧,因此井下大巷均采用成熟的机械化配套作业线,煤巷采用综掘机掘进。岩石巷道综合月进尺按100m、煤巷月度综合进尺按300m配备,井下采用固定箱式矿车有轨运输。(4)井筒到底后,井简装备交替方案是主井临时改绞,风井进行永久装备,副井也进行永久装备,副井交付使用后进行主井的永久装备。(5)在风井井筒永久装备完成后,进行采区巷道的施工,同时进行井下生产系统安装和试生产。(6)矿井建设的施工组织由该公司负责,劳动力统一调配,冻结工程经建设单位同意后分别分包给了三家冻结公司。(3)根据上述分析确认的合理开工顺序,施工过程中如果井筒工期出现延误时应当如何进行进度安排和控制?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背景资料:某施工单位承包一矿井的边界回风井井筒及相关井下巷道工程,回风井井筒净直径6m,井深500m,承担的井下巷道施工工程量计3500m。该井筒所遇冲积层厚度仅3m,采用普通法施工。建设单位为了赶在冬季前开工,给施工单位下达了提前1个月(较合同开工时间)开工的开工令,并提供了如下资料:(1)回风井工业广场等高线图及购地范围图;(2)回风井井筒位置坐标;(3)回风井井筒检查孔资料;(4)回风井井筒施工图。施工单位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为加快井筒施工速度,保证所承担工程连续施工,施工单位合理选择了施工设备,并经过紧张的筹备,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仓促开工。开工时,工广场地平整仍在进行,场内场外仅有农村原有道路。开工后出现了如下事件:(1)由于开工日期提前,施工材料筹备时间仓促,货源渠道没有全部落实,备料不足,造成开工后不久便停工待料。(2)风井开工后,施工单位接到新来的回风井平面布置图,发现主提升机占据了部分永久通风机房位置。(3)由于农村道路的使用条件未谈妥,施工车辆常在工业广场外受堵。场内道路也因未形成而不畅,致使工程时干时停,施工进展缓慢,给施工单位经济效益造成严影响。问题:1.为保证回风井井筒及井下巷道工程快速连续施工,请确定合理的提升配套方案,说明理由。2.为解决主提升机占据永久通风机房位置的问题,可采取哪些方法?3.为保证矿井的不间断施工,施工材料供应部门应做好哪些具体工作?4.在施工准备阶段,建设单位的工作存在哪些问题?

    正确答案: 详见解析
    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内容和主要方式 某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1:由于工程施工工期紧迫,建设单位在未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要求项目监理机构签发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 事件2:在未向项目监理机构报告的情况下,施工单位按照投标书中打桩工程及防水工程的分包计划,安排了打桩工程施工分包单位进场施工,项目监理机构对此做了相应处理后书面报告了建设单位。建设单位以打桩工程施工分包单位资质未经其认可就进场施工为由,不再允许施工单位将防水工程分包。 事件3:桩基工程施工中,在抽检材料试验未完成的情况下,施工单位已将该批材料用于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发现后予以制止。其后完成的材料试验结果表明,该批材料不合格,经检验,使用该批材料的相应工程部位存在质量问题,需进行返修。 事件4:施工中,由建设单位负责采购的设备在没有通知施工单位共同清点的情况下就存放在施工现场。施工单位安装时发现该设备的部分部件损坏,对此,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承担损坏赔偿责任。 事件5:上述设备安装完毕后进行的单机无负荷试车未通过验收,经检验认定是由设备本身的质量问题造成的。 针对事件2,项目监理机构应如何处理打桩工程施工分包单位进场存在的问题?

    正确答案: 针对事件2,项目监理机构处理打桩工程施工分包单位进场存在问题的程序如下。
    (1)下达“工程暂停令”。
    (2)对分包单位资质进行审查。
    (3)如果分包单位资质合格,签发“工程复工令”,分包单位复工。
    (4)如果分包单位资质不合格,要求施工单位撤换分包单位。
    (5)对不合格的分包单位已完成工程部分,进行质量验收,如果质量不合格,按有关程序处理。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背景资料:某井工矿主井井筒设计深度560m,井筒净直径6m,建设单位经过公开招标同某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专用条款规定,工程造价和工期的基础井筒涌水量为20m³/h。井筒施工到368m位置时,放炮后井筒涌水量达到23m³/h。施工单位在没有采取措施的情况下进行了混凝土浇筑。脱模后发现井壁质量蜂窝麻面严重,井筒一侧半径偏差达到﹣20mm。建设单位提出返工处理,施工单位为此额外支出3万元,影响工期2天。问题:建设单位要求返工的主要依据是什么?应该如何应对施工单位的索赔,为什么?案例中,影响井筒净半径误差的原因主要有哪些?在该案例中造成蜂窝麻面的主要因素可能有哪些?施工过程中常用的处理井壁淋水有哪些措施?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3题:

    1.背景
    某新建矿井,建设单位已经完成了土地的征购及矿井的立项等相关工作,于是委托一项目管理公司进行主井、副井井筒施工的招标。项目管理公司在公开媒体上发布了招标信息,要求符合条件的施工企业在3天内前来购买标书,最后有10家施工单位前来购买标书。有3家外省企业建设单位以外地企业路途较远,施工辅助费可能会增加而没有出售给其标书。另有3施工单位要求考察现场,建设单位安排这3家进行了实地考察。在项目进行评标时发现,有2家施工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来自一个账号,且这2家的标书显示的施工方案类似,部分图纸设计人签名完全相同;另有1个施工单位报价很低。最终,建设单位确定了1个施工单位,并经过协商,在原投标价的基础上又下降了1%而签订了合同。
    2.问题
    (1)该矿井进行公开招标前应完成哪些工作?
    (2)该矿井建设项目在招标工作方面存在哪些问题?
    (3)评标中发现的问题应如何处理?
    (4)中标单位确定后,能否就价格进一步进行协商?为什么?


    答案:
    解析:
    (1)该矿井进行公开招标前,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项目必须获得立项批准,履行完相关手续;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到位;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审查并获得批准;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2)该矿井建设项目在招标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包括:发布招标信息时间偏短(少于5个工作日);3家外省施工单位也应当出售给其标书,对待所有前来投标的单位应一视同仁;不应当只安排3家提出要求考察现场的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应当安排所有投标人进行考察现场。
    (3)项目评标过程中,2家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来自一个账号,且这2家的标书显示的施工方案类似,部分图纸设计人签名完全相同,可以认定是串标行为,应当作废标处理。对于报价很低的投标人(但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应当进行质询,让其进行解释原因,最后再进行判定。
    (4)中标单位确定后,不能就招标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建设单位要求中标单位在报价基础上再降价不正确,违反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因此,不能就价格问题进一步进行协商。

  • 第14题:

    背景资料:
    某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由于工程施工工期紧迫,建设单位在未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要求项目监理机构签发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
    事件二:在未向项目监理机构报告的情况下,施工单位按照投标书中打桩工程及防水工程的分包计划,安排了打桩工程施工分包单位进场施工,项目监理机构对此做了相应处理,书面报告了建设单位。建设单位以打桩施工分包单位资质未经其认可就进场施工为由,不再允许施工单位将防水工程分包。
    事件三:施工中,由建设单位负责采购的设备在没有通知施工单位共同清点的情况下就存放在施工现场。施工单位安装时,发现该设备的部分部件损坏,对此,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承担损坏赔偿责任。
    事件四:施工单位根据工程性质、规模、繁简程度的不同,编制单位工程进度计划。
    问题:
    1.指出事件一和事件二中建设单位做法的不妥之处,并分别写出正确做法。
    2.针对事件二,项目监理机构应如何处理打桩工程施工分包单位进场存在的问题
    3.指出事件三,建设单位做法的不妥之处,并写出正确做法。
    4.事件四,单位工程进度计划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答案:
    解析:
    1.事件一和事件二中建设单位做法的不妥之处及正确做法。 (1)事件一中建设单位在未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要求监理机构签发《工程开工报审表》不妥。
    正确做法:每项工程在开工之前,必须办理好施工许可证,否则不能签发《工程开工报审表》。
    (2)事件二中的不妥之处及正确做法:
    ①建设单位认为打桩施工分包单位资质须经其认可不妥。
    正确做法:经过发包人同意的分包工程,承包人选择的分包人需要提请工程师同意。工程师主要审查分包人是否具备实施分包工程的资质和能力,未经工程师同意的分包人不得进入现场参与施工。
    ②建设单位提出不允许施工单位将防水工程分包不妥。
    正确做法:因施工承包合同中已约定将该分项工程分包,建设单位这样做违反了合同的约定。
    2.项目监理机构对分包单位进场存在的问题应做如下处理:
    (1)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因为分包企业未经监理单位审核签认;
    (2)对分包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要求总承包单位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进行审查;
    (3)审查分包单位资质等级,如合格,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复工令》;如不合格,要求总承包单位撤换此分包单位。
    3.事件三中建设单位做法的不妥之处及正确做法。
    (1)不妥之处1:由建设单位负责采购的设备在没有通知施工单位共同清点的情况下就存放在施工现场。
    正确做法:根据施工过程的合同管理中对材料设备的到货检验的有关规定,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应在设备到货前24h,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不妥之处2: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对设备的部分部件损坏承担损坏赔偿责任。
    正确做法:根据施工过程的合同管理中对材料设备的到货检验的有关规定,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接收后移交承包人保管,但如果发包人不按规定通知承包人验收,发生的损坏丢失由发包人负责。
    4.单位工程进度计划的内容一般应包括:工程概况、工程施工情况,单位工程进度计划,分阶段进度计划,单位工程准备工作计划,劳动力需用量计划,主要材料、设备及加工计划,主要施工机械和机具需要量计划,主要施工方案及流水段划分,各项经济技术指标要求等。

  • 第15题:

    【背景资料】
    某矿将井筒冻结工程发包给施工单位A,将井筒施工工程发包给施工单位B。施工期间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由于建设单位原因,未能够及时给施工单位B腾出混凝土料场,为保证工期不延误,建设单位直接按设计混凝土强度与供应商签订了商品混凝土供应合同,并通知了施工单位B。
    事件2:由于天降大雨,施工单位B的大型设备无法按时进场,延误了井筒的开工日期。
    事件3:施工单位B采用组合钢模板,施工至第5模时,模板变形、连接螺栓在丝扣处断开,造成事故。
    【问题】
    1.事件1中建设单位的做法是否合理为什么
    2·事件2中设备无法按期进场可能造成哪些影响如何将影响降低到最小
    3.该案例中商品混凝土的技术指标是什么
    4.分析事件3中的事故原因。
    5.冻结井筒的试挖条件是什么


    答案:
    解析:
    1.事件1中建设单位的做法不合理。 理由:(1)因为建设单位的原因,导致施工单位B没有混凝土料场,致使施工单位B不具备现场配置混凝土的条件。建设单位应该提前通知施工单位B,并与施工单位B进行协商。
    (2)建设单位为了保证工期与商品混凝土供应商签订供应合同也是不合理的。建设单位不应该直接与商品混凝土供应商签订供应合同,然后通知施工单位B。如果确实需要商品混凝土,应该由施工单位B与商品混凝土供应商签订供应合同。同时建设单位应当承担施工单位提出的赔偿要求。例如配置混凝土设备的租金及折旧费、商品混凝土与自配制混凝土的差价等。

    2.大型设备无法进场可能造成的影响:井筒施工不能按期开工。开工晚,容易造成井筒被冻实。若井筒被冻实,需要风镐或爆破施工,会影响施工进度,进而影响井筒的施工工期推迟。后续工程的施工及投产日期都将受到影响。

    3.该案例中商品混凝土的技术指标包括下列指标:
    (1)水泥应优先选用普通水泥(42.5级以上),不宜使用矿渣水泥、火山灰水泥、粉煤灰水泥、复合水泥。
    (2)混凝土拌合水一般符合国家标准的生活饮用水,可直接用于拌制各种混凝土。地表水和地下水首次使用前,应按有关标准进行检验后方可使用。当气温在3~5℃以下时,可以用热水(水温不宜高于60~80℃)搅拌,也可以对砂、石加温,或对搅拌机进行预热。低温混凝土拌合时间通常为常温拌合时间的1.5倍。根据《煤矿井巷工程施工规范》GB50511—2010规定,采用冻结法凿井时,混凝土的人模温度以15℃适宜;低温季节施工时的入模温度应不低于10℃。
    (3)混凝土的配合比必须符合相关设计要求。严格控制混凝土的和易性。
    (4)商业混凝土按配比添加适量的外加剂。

    4.造成事件3中的事故原因包括下列原因:
    (1)浇筑成型的混凝土表面过于光滑,黏着性变差。
    (2)组合钢模板维护保养不到位,使用次数少。
    (3)连接螺栓紧扣不到位,板缝无法承受一定程度的剪力和拉力。

    5.冻结井筒的试挖条件是:
    (1)水文观测孔内的水位,应有规律的上升,并溢出孔口;当地下水位较浅和井筒工作面有积水时,井筒水位应有规律地上升。
    (2)测温孔的温度应符合设计规定。
    (3)地面提升、搅拌系统、材料运输、供热等其他辅助设施已具备。

  • 第16题:

    某施工单位承建一主井井筒工程,井筒设计深度500m。合同约定分项工程量增减10%以内时,按已有类似工程综合单价调整。建设单位提供了距离该主井井筒40m的普通地质钻孔资料作为井筒检查孔资料,施工单位据此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并通过监理审批后组织施工。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在井筒施工到450m深度时发现了井筒地质资料没有揭示的断层,围岩破碎严重,施工过程中出现有局部岩帮冒落的情况,原锚杆支护井壁的设计方案达不到支护效果。施工单位口头提出要求变更支护方案。
    事件2:在继续掘进前,施工单位对断层进行了探水作业,发现含水层涌水量远远大于地质资料提供的井筒涌水量,造成井筒排水费用大幅度增加,井筒施工速度降低,施工单位采取了注浆和更有力的排水措施。同时,设计单位根据断层涌水的影响,决定延深井筒深度,并出具了井筒延深40m的设计变更。
    根据事件1和事件2,建设单位同意就井筒涌水量大及设计变更调增合同价款,施工单位提出了相应的索赔和调增价款报告。
    【问题】
    1.事件1中,施工单位要求变更支护方案,监理单位应如何处理?针对该井筒条件和围岩破碎的情况,施工单位可采用哪些加强支护的措施?说明这些措施的作用。
    2.事件1中,施工单位可以进行工程索赔的理由是什么?如何确定相关索赔费用?
    3.事件2中,施工单位接到设计变更后,进行索赔的程序是什么?
    4.事件2中,井筒延深40m,施工单位应如何进行价款调增?


    答案:
    解析:
    1.监理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提出详细的书面变更请求报告,收到报告后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商定变更方案并要求,设计单位出具新的设计变更后,签发正式的变更通知单。可采用的加强措施是增加钢筋网和喷混凝土,采用锚网喷支护,局部增设锚索。 这些加强支护的作用是封闭岩面,避免碎石脱落,提高围岩整体性,及其稳定性。
    2.理由是:实际地质情况与地质资料不符合,井壁支护形式改变,费用增加。
    施工单位可根据新的支护方法,计算该新的支护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量,并给出相应分部分项的综合单价,进行索赔。
    3.施工单位应在建设单位设计变更后的14d内,提交合同价款调增报告,并附上相关资料,提交给建设单位确认。
    4.井筒延深40m,工程量增加在10%以内,执行原合同已有类似工程的综合单价;延深井筒,需要改装提升悬吊设施,应补偿相关的费用。

  • 第17题:

    某单位负责建设一矿井工程项目。为加快开发矿产资源,建设单位在完成施工图设计和必要的施工准备后,采取邀请招标的形式进行招标。考虑到自身对矿产开发工作并不熟悉,该建设单位通过委托招标单位进行代理招标后,向某矿山施工单位发出了邀请书,并寄发了相关的招标材料。
    矿井施工图设计表明,矿井的井筒以基岩为主,因此主、副、风井均采用单层混凝土井壁结构,井下主要巷道为锚喷支护,主要硐室为现浇混凝土支护。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矿井施工工期为48个月。
    受邀施工单位按时回复了投标邀请。投标文件按其自身施工经验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立井井筒井壁和井下主要硐室均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且以此确定了投标文件相关项目的计价标准和项目总价。投标文件还根据井筒有两个含水层以及穿过与含水层有贯穿的断层、井筒涌水达到120m3/h的情况,将工作面注浆以及安装使用120m3/h排水能力的设备等项目内容的费用列入计费内容;同时,投标文件还以井筒有断层涌水为由,要求在项目总价的基础上增加5%的风险费。有关矿井施工工期,投标书中写明有两项,即井筒工期12个月,井下巷道工期38个月。
    最终,评标委员会否决了该项投标,建设单位遭到相关部门的批评。
    问题
    1.招标单位的招标工作存在哪些错误的做法应该怎样做
    2.施工单位提交的投标书内容有哪些不妥之处
    3.施工单位在确定井筒涌水问题价款时的做法,哪些是合理的哪些是不合理的


    答案:
    解析:
    1.建设单位的错误及正确做法是: (1)建设单位自行采取邀请招标不妥;应经过相关主管部门或政府同意。
    (2)邀请招标只找一个单位不妥;应向三个以上符合条件的单位邀请。
    (3)专业不熟悉而自行发出招标材料不妥;可以由委托招标单位实施整个招标过程或者采取研讨会议的方法掌握必要的知识。

    2.施工单位投标书的不妥之处有:
    (1)对招标书的主要施工内容没有明确的响应,井壁和主要硐室均采用钢筋混凝土而非招标书的素混凝土。
    (2)对计价内容没有作针对性的响应,仅按自身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编制费用和总价。
    (3)标书的项目工期内容对招标书没有明确响应,列出了井筒工期和巷道工期,没有明确总工期,且简单相加也与招标书不符。

    3.施工单位投标书以井筒涌水为由,对注浆和排水费用进行计价是合理的,考虑到了井筒涌水的风险。但施工单位要求增加5%风险费做法不正确,因为注浆、排水费用已经考虑了风险费用,此属于重复计价,且提高总价的5%计价,属于无限风险的性质。

  • 第18题:

    某工程,建设单位与甲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合同。经建设单位同意,甲施工单位选择了乙施工单位作为分包单位。工程同时具备下列哪些条件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审核意见,并应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开工令().

    • A、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已完成。
    • B、施工组织设计已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 C、见证取样协议已经办理
    • D、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已建立,管理及施工人员已到位,施工机械具备使用条件,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实。
    • E、进场道路及水、电、通信等已满足开工要求。

    正确答案:A,B,D,E

  • 第19题:

    建设工程监理招标与投标 某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l:由于工程施工工期紧迫,建设单位在未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要求项目监理机构批准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并签发《工程开工令》。 事件2:在未向项目监理机构报告的情况下,施工单位按照投标书中打桩工程及防水工程的分包计划,安排了打桩工程施工分包单位进场施工,项目监理机构对此做了相应处理后书面报告了建设单位。建设单位以打桩施工分包单位资质未经其认可就进场施工为由,不再允许施工单位将防水工程分包。 事件3:桩基工程施工中,在抽检材料试验未完成的情况下,施工单位已将该批材料用于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发现后予以制止。其后完成的材料试验结果表明,该批材料不合格,经检验,使用该批材料的相应工程部位存在质量问题,需进行返修。 事件4:施工中,由建设单位负责采购的设备在没有通知施工单位共同清点的情况下就存放在施工现场。施工单位安装时发现该设备的部分部件损坏,对此,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承担损坏赔偿责任。 事件5:上述设备安装完毕后进行的单机无负荷试车未通过验收,经检验认定是因为设备本身的质量问题造成的。 针对事件2,项目监理机构应如何处理打桩工程施工分包单位进场存在的问题?


    正确答案:处理如下:
    (1)下达《工程暂停令》,并要求施工单位报送分包单位资格材料;
    (2)对分包单位资质进行审查;
    (3)如果分包单位资质合格,签发《工程复工令》;
    (4)如果分包单位资质不合格,要求施工单位撤换分包单位。

  • 第20题:

    某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1:由于工程施工工期紧迫,建设单位在未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要求项目监理机构签发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事件2:在未向项目监理机构报告的情况下,施工单位按照投标书中打桩工程及防水工程的分包计划,安排了打桩工程施工分包单位进场施工,项目监理机构对此做了相应处理后书面报告了建设单位。建设单位以打桩施工分包单位资质未经其认可就进场施工为由,不再允许施工单位将防水工程分包。事件3:桩基工程施工中,在抽检材料试验未完成的情况下,施工单位巳将该批材料用于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发现后予以制止。其后完成的材料试验结果表明,该批材料不合格,经检验,使用该批材料的相应工程部位存在质量问题,需进行返修。事件4:施工中,由建设单位负责采购的设备在没有通知施工单位共同清点的情况下就存放在施工现场。施工单位安装时发现该设备的部分部件损坏。对此,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承担损坏赔偿责任。事件5:上述设备安装完毕后进行的单机无负荷试车未通过验收,经检验认定是因为设备本身的质量问题造成的。对事件3中的质量问题,项目监理机构应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处理如下:(1)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2)责成施工单位进行质量问题调查;(3)审核、分析质量问题调查报告,判断和确认质量问题产生的原因;(4)审核签认质量问题处理方案;(5)指令施工单位按既定的处理方案实施处理并进行跟踪检査;(6)组织有关人员对处理的结果进行严格的检查、鉴定和验收,写出质量问题处理报告,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存档。

  • 第21题:

    问答题
    建设工程监理招标与投标 某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l:由于工程施工工期紧迫,建设单位在未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要求项目监理机构批准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并签发《工程开工令》。 事件2:在未向项目监理机构报告的情况下,施工单位按照投标书中打桩工程及防水工程的分包计划,安排了打桩工程施工分包单位进场施工,项目监理机构对此做了相应处理后书面报告了建设单位。建设单位以打桩施工分包单位资质未经其认可就进场施工为由,不再允许施工单位将防水工程分包。 事件3:桩基工程施工中,在抽检材料试验未完成的情况下,施工单位已将该批材料用于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发现后予以制止。其后完成的材料试验结果表明,该批材料不合格,经检验,使用该批材料的相应工程部位存在质量问题,需进行返修。 事件4:施工中,由建设单位负责采购的设备在没有通知施工单位共同清点的情况下就存放在施工现场。施工单位安装时发现该设备的部分部件损坏,对此,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承担损坏赔偿责任。 事件5:上述设备安装完毕后进行的单机无负荷试车未通过验收,经检验认定是因为设备本身的质量问题造成的。 指出事件1和事件2中建设单位做法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事件1中,建设单位未领取施工许可证就要监理批准《工程开工报审表》并签发《工程开工令》不妥。
    理由:依据法规和规范,必须在办理好施工许可证的条件下才能批准《工程开工报审表》并签发《工程开工令》。
    (2)事件2中:
    ①建设单位认为需经其认可分包单位资质不妥;
    理由:分包单位的资质应由项目监理机构审查签认。
    ②提出不再允许施工单位将防水工程分包的要求不妥;
    理由:投标书中对分包有约定,建设单位提出此要求违反施工合同约定。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背景: 某施工单位投标承建一矿井的主井井筒工程,标书规定工期为16个月。建设单位提供工程施工的前期条件,包括进场道路、供电、供水等。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并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后进行井筒的施工。施工中发生下列几起事件: (1)由于矿井进场道路为简易公路,雨期道路经常被冲毁,使得井筒施工所需材料不能及时进场,延误工期1个月。 (2)施工单位在施工时,出现设备故障,使工期延长0.5个月。 (3)井筒基岩施工时实际涌水量大于预测量,必须采用工作面预注浆才能通过,治水工作耽误工期1.5个月。 (4)井筒施工结束后,由于总涌水量大于10m3/h,施工单位进行了壁后注浆,使工期延长1个月。 问题: (1)建设单位在井筒开工前,应当做好哪些工作? (2)施工单位在井筒开工前,应当进行哪些准备? (3)井筒施工中所发生的工期延误事件,应当由谁承担责任? (4)若副井井筒进度正常,该井筒发生工期延误会产生哪些问题?

    正确答案: (1)建设单位在井筒开工前,应当做好哪些工作?
    答:建设单位在井筒开工前,应当完成的工作包括:井筒勘查、井筒设计、矿井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土地征购、井筒施工必备的工程条件准备、相关开工手续、确定监理单位、配备管理人员、审查施工单位的井筒施工组织设计。
    (2)施工单位在井筒开工前,应当进行哪些准备?
    答:施工单位在井筒开工前,应当进行的准备工作包括:
    1)技术准备,包括:掌握项目的具体工程内容及和施工技术与方法要求,工期与质量要求等内容,检查井筒的设计文凭;会审施工图纸,掌握相关地质资料内容及对工程的影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2)2)工程准备,包括:现场勘察和施测量;进行施工现场准备,完成“四通一平”工作,完成开工前必要的临设工程和必要的生活福利设施等。
    3)物资准备,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图预算为依据,编制材料、设备供应计划,并进行具本落实。
    4)劳动力的准备,做好劳动力队伍的组织工作,建立劳动组织,建立和健全现场施工以及劳动组织的各项管理制度。
    5)对外协作工作,施工准备期内的一些施工和生活条件需要地方政府、农业和其他工业部门的配合才能顺利实现;另外,及时的填写开工申请报告,并上报主管部门,待批准后即能立即开工。
    (3)井筒施工中所发生的工期延误事件,应当由谁承担责任?
    答:井筒施工中所发生的工期延误事件,其责任分别为:
    对于事件(1),矿井公路应当由甲方负责修建,其标准不能保证运输的要求,因此雨季造成材料运输问题而使工程延期,责任在建设单位。
    对于事件(2)施工单位出现设备故障,因此,责任在施工单位。
    对于事件(3),井筒涌水量大于测定值,属地质资料的准确问题,不是施工单位的责任,责任属于建设单位。
    对于事件(4),井筒建成后的涌水量大于井筒验收规定,进行注浆堵水耽误的工期,责任应当属于施工单位。
    (4)若副井井筒进度正常,该井筒发生工期延误会产生哪些问题?
    答:若副井井筒进度正常,该井筒发生工期延误,将无法保证井筒到底后及时进行短路贯通,只能由副井进行井底车场巷道的施工。由于主井延误的工期相对较短,因此副井可以不进行改绞,这时井底车场巷道的施工速度较慢,从而会进一步耽误矿井的施工总进度。如果副刊改绞,会增加费用。另外,未贯通之前的井底巷道施工通风、排水等都比较困难。因此,尽管副井能够按正常进度施工,但仍然不能保证矿井的原进度计划。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某施工单位总承包一矿井建设工程,该矿井采用立井开拓,主、副、风井三个井筒均在同一工业广场内,均采用冻结法施工。主井井筒净直径6.0m,井深720m;副井井简直径7.0m,井深695m;风井井筒净直径5.0m,井深690m。矿井属于高瓦斯矿,且井下巷道较多,开拓任务重,工期紧。矿井开工前,建设单位提交了矿井的地质报告、井筒检查孔地质柱状图、地面工业广场布置图、修建了进矿道路及供电线路等。该施工单位依据上述条件编制了矿井的施工组织设计,其主要内容如下:(1)矿井开工前完成供水、供电、运输、通信以及工业工程平垫的前期工作,主要污水排放管道的敷设工作。(2)由于矿井无边界风井,确定矿井采用单向掘进施工方案。副井井筒利用永久井架凿井,井筒的开工顺序依次为中央风井、副井、主井,主井箕斗装载硐室与主井井筒同时施工,井筒到底后进行主井与风井的贯通,进行主井临时改绞,再与副井贯通,同时开展井底车场巷道及大巷的施工。(3)考虑到井下巷道较多,开拓任务重,工期紧,因此井下大巷均采用成熟的机械化配套作业线,煤巷采用综掘机掘进。岩石巷道综合月进尺按100m、煤巷月度综合进尺按300m配备,井下采用固定箱式矿车有轨运输。(4)井筒到底后,井简装备交替方案是主井临时改绞,风井进行永久装备,副井也进行永久装备,副井交付使用后进行主井的永久装备。(5)在风井井筒永久装备完成后,进行采区巷道的施工,同时进行井下生产系统安装和试生产。(6)矿井建设的施工组织由该公司负责,劳动力统一调配,冻结工程经建设单位同意后分别分包给了三家冻结公司。问题(1)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中有何错误?

    正确答案: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