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施工单位与一矿井洗煤厂建设单位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合同要求:(1)施工 单位土建工程不得分包,设备安装工程可进行分包,但必须征得业主的同意;(2)土建工 程施工进度安排必须与矿井主井井口房施工安排相对应,以确保皮带走廊与井口房工程施 工的衔接;(3)工程施工延误工期每天罚款1000元,提前工期每天奖励500元。 工程实施中,施工单位由于没有基坑工程施工维护方面的经验,将基坑维护工程分包给 了一家有资质的施工单位,但仍由自己负责项目的施工管理。选煤设备的安装经业主同意分 包给了一安装单位。由于雨季施工

题目
某工程施工单位与一矿井洗煤厂建设单位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合同要求:(1)施工 单位土建工程不得分包,设备安装工程可进行分包,但必须征得业主的同意;(2)土建工 程施工进度安排必须与矿井主井井口房施工安排相对应,以确保皮带走廊与井口房工程施 工的衔接;(3)工程施工延误工期每天罚款1000元,提前工期每天奖励500元。
工程实施中,施工单位由于没有基坑工程施工维护方面的经验,将基坑维护工程分包给 了一家有资质的施工单位,但仍由自己负责项目的施工管理。选煤设备的安装经业主同意分 包给了一安装单位。由于雨季施工,影响了皮带走廊的施工工期,没有能够保证与井口房的 施工衔接,使工程多增加费用20万元。因工程建设大检查,业主部分手续未办理,工程被 停工,补办手续到恢复施工共延误工期20山另外设备安装单位违章电焊,被罚款1.0万 元。实际工程比原计划推迟30d竣工,工程结算时业主开出了罚款3.0万元的罚单。
问题
(1)施工单位在执行合同时是否存在违规行为?
(2)业主在工程建设中存在哪些不规范之处?
(3)业主开出的罚单费用计算是否合理?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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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某工程施工单位与一矿井洗煤厂建设单位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合同要求:(1)施工 单位土建工程不得分包,设备安装工程可进行分包,但必须征得业主的同意;(2)土建工 程施工进度安排必须与矿井主井井口房施工安排相对应,以确保皮带走廊与井口房工程施 工的衔接;(3)工程施工延误工期每天罚款1000元,提前工期每天奖励500元。 ”相关问题
  • 第1题:


    某工程项目,业主通过招标与甲建筑公司签订了土建工程施工合同,包括A、B、C、D、E、F、G、H八项工作,合同工期360天。业主与乙安装公司签订了设备安装施工合同,包括设备安装与调试工作,合同工期180天。通过相互的协调,编制了如图2-1所示的网络进度计划。



    该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1)基础工程施工时,业主负责供应的钢筋混凝土预制桩供应不及时,使A工作延误7天。(2)B工作施工后进行检查验收时,发现一预埋件埋置位置有误,经核查,是由于设计图纸中预埋件位置标注错误所致。甲建筑公司进行了返工处理,损失5万元,且使B工作延误15天。(3)甲建筑公司因人员与机械调配问题造成C工作增加工作时间5天,窝工损失2万元。(4)乙安装公司设备安装时,因接线错误造成设备损坏,使乙安装公司安装调试工作延误5天,损失1 2万元。发生以上事件后,施工单位均及时向业主提出了索赔要求。


    【问题】


    1.施工单位对以上各事件提出索赔要求,分析业主是否应给予甲建筑公司和乙安装公司工期和费用补偿。


    2.如果合同中约定,由于业主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工期延期,每延期一天补偿施工单位6000元,由于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工期延误,每延误1天罚款6000元。计算施工单位应得的工期与费用补偿各是多少?


    3.该项目采用预制钢筋混凝土桩基础,共有800根桩,桩长9m。合同规定:桩基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为1 80元/m;预制桩由业主购买供应,每根桩按9 5 0元计。计算甲建筑公司桩基础施工应得的工程款是多少?


    (注:计算结果保留一位小数)



    答案:
    解析:

    本例题考查索赔问题以及索赔工期与费用的计算。


    1.对索赔要求的判定:(1)业主钢筋混凝土预制桩供应不及时,造成A工作延误,因A工作是关键工作,业主应给甲公司补偿工期和相应费用。业主应顺延乙公司的开工时间和补偿相关费用。(2)因设计图纸错误导致甲公司返工处理,由于B工作是非关键工作,而且已经对A工作补偿工期.B工作延误的1 5天在其总时差范围以内,故不给予甲公司工期补偿,但应给甲公司补偿相应的费用。因对乙公司不造成影响,故不应给乙公司工期和费用补偿。(3)由于甲公司原因使C工作延长,不给予甲公司工期和费用补偿。因未对乙公司造成影响,业主不对乙公司补偿。(4)由于乙公司的错误造成总工期延期与费用损失,业主不给予工期和费用补偿。由此引起的对甲公司的工期延误和费用损失,业主应给予补偿。


    2.工期和费用补偿的计算:


    (1)甲公司应得到工期补偿为:事件(1):业主预制桩供应不及时补偿工期7天。事件(4):因安装公司原因给甲公司造成工期延误,应补偿5天。工期补偿合计1 2天。甲公司应得到费用补偿为:事件(1):7*6000=4.2(万元)。事件(2):5.0万元。事件(4):5*6000=3.0(万元)。费用补偿合计12.2万元。(2)因业主预制桩供应不及时,乙公司应得到工期补偿7天。乙公司应得到费用补偿为:事件(1)补偿:7*6000=4.2(万元)。事件(4)罚款:5*6000 =3.0(万元)。费用补偿合计4. 2-3.0=1.2(万元)。


    3.工程价款的计算:


    桩购置费用:800*950=76(万元)。桩基础工程合同价款:800*9*180=129.6(万元)。甲公司桩基础施工应得工程价款:129. 6-76=53.6(万元)。


  • 第2题:

    某工程项目,业主通过招标与甲建筑公司签订了土建工程施工合同,包括A、B、C、D、E、F、G、H八项工作,合同工期360天。业主与乙安装公司签订了设备安装施工合同,包括设备安装与调试工作,合同工期180天。通过相互的协调,编制了如图3-2所示的网络进度计划。

    该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
    (1)基础工程施工时,业主负责供应的钢筋混凝土预制桩供应不及时,使A工作延误7天。
    (2)B工作施工后进行检查验收时,发现一预埋件埋置位置有误,经核查,是由于设计图纸中预埋件位置标注错误所致。甲建筑公司进行了返工处理,损失5万元,且使B工作延误15天。
    (3)甲建筑公司因人员与机械调配问题造成C工作增加工作时间5天,窝工损失2万元。
    (4)乙安装公司设备安装时,因接线错误造成设备损坏,使乙安装公司安装调试工作延误5天,损失12万元。
    发生以上事件后,施工单位均及时向业主提出了索赔要求。
    【问题】
    1.施工单位对以上各事件提出索赔要求,分析业主是否应给予甲建筑公司和已安装公司工期和费用补偿。
    2.如果合同中约定,由于业主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工期延期,每延期一天补偿施工单位6000元,由于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工期延误,每延误1天罚款6000元。计算施工单位应得的工期与费用补偿各是多少?
    3.该项目采用预制钢筋混凝土桩基础,共有800根桩,桩长9m。合同规定:桩基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为180元/m;预制桩由业主购买供应,每根桩按950元计。计算甲建筑公司桩基础施工应得的工程款是多少?
    (注:计算结果保留一位小数)


    答案:
    解析:
    本题考查索赔问题以及索赔工期与费用的计算。 1-对索赔要求的判定:
    (1)业主钢筋混凝土预制桩供应不及时,造成A工作延误,因A工作是关键工作,业主应给甲公司补偿工期和相应费用。
    业主应顺延乙公司的开工时间和补偿相关费用。
    (2)因设计图纸错误导致甲公司返工处理,由于B工作是非关键工作,而且已经对A工作补偿工期,B工作延误的15天在其总时差范围以内,故不给予甲公司工期补偿,但应给甲公司补偿相应的费用。因对乙公司不造成影响,故不应给乙公司工期和费用补偿。
    (3)由于甲公司原因使C工作延长,不给予甲公司工期和费用补偿。因未对乙公司造成影响,业主不对乙公司补偿。
    (4)由于乙公司的错误造成总工期延期与费用损失,业主不给予工期和费用补偿。由此引起的对甲公司的工期延误和费用损失,业主应给予补偿。
    2.工期和费用补偿的计算:
    (1)甲公司应得到工期补偿为:
    事件(1):业主预制桩供应不及时补偿工期7天。
    事件(4):因安装公司原因给甲公司造成工期延误,应补偿5天。
    工期补偿合计12天。
    甲公司应得到费用补偿为:
    事件(1):7×6000=4.2(万元)。
    事件(2):5.0万元。
    事件(4):5×6000=3.0(万元)。
    费用补偿合计12.2万元。
    (2)因业主预制桩供应不及时,乙公司应得到工期补偿7天。
    乙公司应得到费用补偿为:
    事件(1)补偿:7×6000=4.2(万元)。
    事件(4)罚款:5×6000=3.0(万元)。
    费用补偿合计4.2-3.0=1.2(万元)。
    3.工程价款的计算:
    桩购置费用:800×950=76(万元)。
    桩基础工程合同价款:800×9×180=129.6(万元)。
    甲公司桩基础施工应得工程价款:129.6-76=53.6(万元)。

  • 第3题:

    某工程项目,业主通过招标与甲建筑公司签订了土建工程施工合同,包括A、B、C、D、E、F、G、H八项工作,合同工期360天。业主与乙安装公司签订了设备安装施工合同,包括设备安装与调试工作,合同工期180天。通过相互的协调,编制了如图2—1所示的网络进度计划。

    该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
    (1)基础工程施工时,业主负责供应的钢筋混凝土预制桩供应不及时,使A工作延误7天。
    (2)B工作施工后进行检查验收时,发现一预埋件埋置位置有误,经核查,是由于设计图纸中预埋件位置标注错误所致。甲建筑公司进行了返工处理,损失5万元,且使B工作延误15天。
    (3)甲建筑公司因人员与机械调配问题造成C工作增加工作时间5天,窝工损失2万元。
    (4)乙安装公司设备安装时,因接线错误造成设备损坏,使乙安装公司安装调试工作延误5天,损失12万元。
    发生以上事件后,施工单位均及时向业主提出了索赔要求。
    【问题】
    1.施工单位对以上各事件提出索赔要求,分析业主是否应给予甲建筑公司和乙安装公司工期和费用补偿。
    2.如果合同中约定,由于业主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工期延期,每延期一天补偿施工单位6000元,由于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工期延误,每延误1天罚款6000元。计算施工单位应得的工期与费用补偿各是多少?
    3.该项目采用预制钢筋混凝土桩基础,共有800根桩,桩长9m。合同规定:桩基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为180元/m;预制桩由业主购买供应,每根桩按950元计。计算甲建筑公司桩基础施工应得的工程款是多少(注:计算结果保留一位小数)


    答案:
    解析:
    1.对索赔要求的判定: (1)业主钢筋混凝土预制桩供应不及时,造成A工作延误,因A工作是关键工作,业主应给甲公司补偿工期和相应费用。业主应顺延乙公司的开工时间和补偿相关费用。
    (2)因设计图纸错误导致甲公司返工处理,由于B工作是非关键工作,而且已经对A工作补偿工期,B工作延误的15天在其总时差范围以内,故不给予甲公司工期补偿,但应给甲公司补偿相应的费用。因对乙公司不造成影响,故不应给乙公司工期和费用补偿。
    (3)由于甲公司原因使C工作延长,不给予甲公司工期和费用补偿。因未对乙公司造成影响,业主不对乙公司补偿。
    (4)由于乙公司的错误造成总工期延期与费用损失,业主不给予工期和费用补偿。由此引起的对甲公司的工期延误和费用损失,业主应给予补偿。
    2.工期和费用补偿的计算:
    (1)甲公司应得到工期补偿为:
    事件(1):业主预制桩供应不及时补偿工期7天。
    事件(4):因安装公司原因给甲公司造成工期延误,应补偿5天。
    工期补偿合计12天。
    甲公司应得到费用补偿为:
    事件(1):7×6000=4.2(万元)。
    事件(2):5.0万元。
    事件(4):5×6000=3.0(万元)。
    费用补偿合计12.2万元。
    (2)因业主预制桩供应不及时,乙公司应得到工期补偿7天。
    乙公司应得到费用补偿为:
    事件(1)补偿:7×6000=4.2(万元)。
    事件(4)罚款:5×6000=3.0(万元)。
    费用补偿合计4.2-3.0=1.2(万元)。
    3.工程价款的计算:
    预制桩购置费用:800×950=76(万元)。
    桩基础工程合同价款:800×9×180=129.6(万元)。
    甲公司桩基础施工应得工程价款:129.6-76=53.6(万元)。

  • 第4题:

    沿海某开发区将滩涂治理与围垦造地结合,在开发区的东部建设一块50万m2的商业用地,工程内容包括:将周边淤泥吹填至场区围堰内、地基加固、陆上土方回填等。 通过招标确定了施工单位。施工合同规定:工期220d;开工时间:2001年6月30日;工程造价:9110万元;工程质量:优良。工期提前每天奖励2万元,工期延误每天罚款3万元。
    问题:
    (1)施工单位经监理审批以总价包干的方式将部分软基处理的项目分包给当地有资质的岩土公司。岩土公司施工时,发现地质条件与业主提供的钻探报告不符,需增加较多的工程量。该公司能否以业主提供的钻探资料不实为由,向业主提出索赔要求?该如何处理索赔事项?
    (2)由于岩土公司分包部分的工程量的变化,造成地基加固的进度滞后,使节点工期无法确保。总包单位能否向业主提出节点工期延长的要求?该如何处理此事?
    (3)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比合同完工日期提前10d向业主和监理提交竣工验收申请和竣工资料。监理工程师在第5日提出竣工资料达不到要求,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施工单位在收到整改通知后第3日整改完毕,重新申请验收。1周后,该工程通过了业主组织的验收。施工单位是否造成工期延误?根据合同的奖罚多少?


    答案:
    解析:
    (1)分包商不能向业主提出索赔要求。因分包与业主无合同关系。分包单位应向总包单位根据分包合同专用条款的规定,协商索赔事项。总包单位再以合同规定,向业主提出索赔。
    (2)可以提出工期延长。根据施下合同范本的规定,如果合同专用条款没有特别的规定,地质条件的变化造成的丁期延误其施工期可以延长。总包单位应在5d内就延误的内容、天数和增加的费用向监理报告,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报告后5d内报业主确认并答复施工单位若监理工程师逾期未予答复,则可视为施丁单位的要求已被业主同意。
    (3)工期没有延误。竣工日期应为重新申请验收的日期。业主应按合同奖励施工单位4万元。

  • 第5题:

    背景
    某施工单位与业主签订了一矿井地面矿仓及运输走廊的施工合同,合同约定:
    (1)该工程的工期为18个月,如果是承包商的责任造成工期延长,每延长1个月罚款5万元。
    (2)工程施工材料由施工单位自行购买,如出现质量问题由施工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3)施工中与现场其他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协调由施工单位自身负责,业主不参与。
    (4)工程若需要变更,必须提前14d通知业主及设计单位,否则造成的工期延误由施工单位承担责任。
    在工程的实施过程中,部分材料施工单位无处购买,施工单位提前15d通知了业主,业主供应材料延误工期0.5个月;在运输走廊施工中,由于采用的水泥标号较高,施工单位因施工技术水平的限制要求变更,业主不予同意;另外由于运输走廊上部与选矿厂房连接,而选矿厂房因地基处理发生工期延误,虽没有影响选矿厂房的施工工期,但使运输走廊施工进度发生拖延,最终延误工期0.5个月。
    问题
    (1)施工单位与业主之间的合同约定有哪些不合理之处
    (2)施工单位要求进行工程变更的做法是否有不合理之处
    (3)工程结算时,业主要对施工单位工期拖延1个月进行罚款5万元,是否合理


    答案:
    解析:
    (1)施工单位与业主之间的合同约定有部分不合理之处:1)施工现场关系的协调不应由施工单位负责,而应由业主负责,因为施工单位不是总承包单位,业主负责更有利于开展工作;2)工程变更的约定没有相关的依据。
    (2)施工单位要求进行工程变更的做法,不合理之处在于变更水泥标号,不能因为施工单位的施工技术水平低而修改设计,施工单位应积极提高自身的施工技术水平,才能更好地确保工程质量。
    (3)工程结算时,业主要对施工单位工期拖延l个月进行罚款5万元,是不合理的。因为工期拖延l个月,并不是施工单位的责任。施工材料原定由施工单位购买,但施工单位无法实施,已在规定时间内通知了业主,是业主供应材料延误工期0.5个月;运输走廊施工进度发生拖延0.5个月,关键原因是选矿厂房发生工期延误,虽没有对选矿厂房工期造成影响,但对运输走廊施工产生了影响,由于业主不能很好地进行协调工程总进度计划,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业主自己负责,不应向施工单位进行罚款。

  • 第6题:

    某施工单位与业主签订了一矿井地面矿仓及运输走廊的施工合同,合同约定:
    (1)该工程的工期为18个月,如果是承包商的责任造成工期延长,每延长1个月罚 款5万元。
    (2)工程施工材料由施工单位自行购买,如出现质量问题由施工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3)施工中与现场其他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协调由施工单位自身负责,业主不参与。
    (4)工程若需要变更,必须提前14d通知业主及设计单位,否则造成的工期延误由施 工单位承担责任。
    在工程的实施过程中,部分材料施工单位无处购买,施工单位提前15天通知了业主, 业主供应材料延误工期0. 5个月;在运输走廊施工中,由于采用的水泥标号较髙,施工单 位因施工技术水平的限制要求变更,业主不予同意;另外由于运输走廊上部与选矿厂房连 接,而选矿厂房因地基处理发生工期延误,虽没有影响选矿厂房的施工工期,但使运输走 廊施工进度发生拖延,最终延误工期0.5个月。
    问题
    (1)施工单位与业主之间的合同约定有哪些不合理之处?
    (2)施工单位要求进行工程变更的做法是否有不合理之处?
    (3)工程结算时,业主要对施工单位工期拖延1个月进行罚款5万元,是否合理?


    答案:
    解析:
    1)施工单位与业主之间的合同约定有部分不合理之处。1)施工现场关系的协调不应 由施工单位负责,而应由业主负责,因为施工单位不是总承包单位,业主负责更有利于开 展工作;2)工程变更的约定没有相关的依据。
    (2)施工单位要求进行工程变更的做法,不合理之处在于变更水泥标号,不能因为施 工单位的施工技术水平低而修改设计,施工单位应积极提高自身的施工技术水平,才能更 好地确保工程质量。
    (3)工程结算时,业主要对施工单位工期拖延1个月进行罚款5万元,是不合理的。 因为工期拖延1个月,并不是施工单位的责任。施工材料原定由施工单位购买,但施工单 位无法实施,已在规定时间内通知了业主,是业主供应材料延误工期0. 5个月;运输走廊 施工进度发生拖延0. 5个月,关键原因是选矿厂房发生工期延误,虽没有对选矿厂房工期 造成影响,但对运输走廊施工产生了影响,由于业主不能很好地进行协调工程总进度计 划,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业主自己负责,不应向施工单位进行罚款。

  • 第7题:

    某施工单位承担了一矿井井底车场的施工,该井底车场为常见的环形车场,排水系统由两条独立的水仓构成,施工单位所编制的工程施工网络计划如图4--1所示。所有的施工工序时间都已不能再缩短。
    2-1工程施工网络图



    工程施工中发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1:巷道交岔点D施工时,由于开挖断面大,施工单位采取了短进尺、预支护、早封闭的技术措施,确保了工程质量和安全,但施工进度慢,延误工期10d。
    事件2:主井绕道工程E施工中发现围岩的稳定性很差,与地质资料提供的条件不符,施工单位采取了加强支护的措施来保证工程质量,但延误工期20d,增加施工成本20万元。
    事件3:水仓入口工程G施工时,因施工单位安排失误,发生工程延误,延误工期20d,并影响了其后续工程内水仓M和外水仓N的正常施工。
    2、问题:
    (1)指出施工单位所编制的网络计划所有关键线路,并计算工期。
    (2)分别说明所发生的事件对项目总工期的影响。
    (3)针对所发生的事件,分别说明施工单位可获得多少工期和费用补偿?
    (4)为使G工程的延误不影响工期,施工单位应如何调整进度计划?


    答案:
    解析:
    (1)关键线路为:
    ①B-F-L或者①→③→④→⑦→?(2)C-F-L或者①→④→⑦→?
    (3)B-G-M-N或者①→③→④→⑧→⑨→?(4)C-G-M-N或者①→④→⑧→⑨→?工期为200d。
    (2)事件1:不影响总工期;
    事件2:影响总工期;事件3:影响总工期。
    (3)事件1:无法获得工期和费用补偿;
    事件2:可获得10d的工期补偿和20万元的费用补偿;事件3:无法获得工期和费用补偿。
    (4)将内水仓M、外水仓N顺序施工改为平行施工。

  • 第8题:

    某工程,建设单位与甲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合同。经建设单位同意,甲施工单位选择了乙施工单位作为分包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

    • A、监理员
    • B、安全监理员
    • C、监理工程师
    • D、见证员

    正确答案:C

  • 第9题:

    某水电开发公司将投资兴建的一座水力发电厂工程建设项目,依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将厂房土建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任务分别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某土建施工单位和某设备安装单位。建设单位与两家施工单位分别签订了土建工程施工合同(采用《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示范文本)和设备安装施工合同。合同约定,在材料方面,工程所用钢筋由水电开发公司统一供应;在工程延期方面,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约一天,均应向对方当事人赔偿5000元人民币的损失。 按照土建工程施工合同规定,总监理工程师及时下达了开工通知。在合同履行中,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了分包申请,拟将发电厂房的桩基处理施工分包给某专业基础处理公司,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分包人的资质和分包项目,并报水电开发公司同意,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了批准分包的文件。 按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安排,桩基处理工程应从4月1日开工至5月10完工。在桩基处理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水电开发公司未及时供应所需钢筋,致使桩基处理工程4月10日才开工;4月16日至4月20日基础处理公司施工设备出现故障不能施工;5月3日至5月6日因异常暴雨造成无法施工。设备安装单位的损失应由谁承担责任,应补偿的工期和费用是多少?


    正确答案: 设备安装施工单位损失应由水电开发公司负责。因为设备安装施工单位与水电开发公司有合同关系,而与土建工程施工单位没有合同关系。因此,设备安装施工单位应获得工期补偿10+5+4=19天;应获得费用补偿15×5000=75000元。

  • 第10题:

    分包事项应遵循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分包事项在工程施工合同中无约定的,必须经建设管理单位同意后方可进行分包。


    正确答案:正确

  • 第11题:

    某工程,建设单位与甲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合同。经建设单位同意,甲施工单位选择了乙施工单位作为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甲施工单位的资金出现困难,无法按分包合同约定支付乙施工单位的工程款。乙施工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了支付申请。请问,监理可以受理吗?()

    • A、建设单位同意的话,可以
    • B、甲施工单位同意的话,可以
    • C、不可以
    • D、可以

    正确答案:C

  • 第12题:

    问答题
    背景: 某新建矿井共有主井、副井和中央风井三个井筒,预计主井井筒施工准备时间20个月,矿井建设关键线路是:主井井筒工程(18)→主井重车线(2)→一水平运输大巷(10)→采区下部车场(2)→采区巷道(12)→工作面准备巷道(2)→工作面设备安装(2)→矿井试运转(2)→矿井投产移交(以上括号内数字为工程施工工期,单位:月)。 问题: 1.该矿井建设总工期可以采用什么方法进行推算? 2.该矿井建井工期和总工期分别是多少? 3.若副井比主井提前结束到底,请预测一下该矿井建井工期。

    正确答案: 1.矿井建设工期一般由井巷工程关键线路的施工期计算确定,也可根据与井巷工程密切关联的土建和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期推算,或按主要生产设备订货、到货和安装的时间来进行推算。随着技术和管理方法的进步,在工程实施中关键线路会发生转移,或遇有一些特殊情况,如复杂大型设备的增加,井塔施工占用较长工期等,这时实际工期的确定应根据具体情况考虑。
    2.本案例矿井建设总工期可以采用关键线路来进行推算,即:
    建井工期为:18+2+10+2+12+2+2+2=50月
    建井总工期分别是:20+50=70月
    3.若副井比主井提前结束到底,这时可能出现的情况较多:
    (1)主井施工进度正常,矿井建设的关键线路不变,这时矿井建设的工期不会发生变化。副井提前到底可提前进行主副井贯通工程施工工作,可加快井底车场巷道与硐室施工进度。
    (2)主井施工进度拖延,矿井建设的关键线路不变,这时矿井建设的工期会发生拖延,副井到底不会耽误井底车场巷道与硐室的施工进度。
    (3)副井比计划工期提前较多,在完成主副井贯通工程施工后主井仍没有到底时,这时可提前安排原关键线路上主井重车线工程施工,争取因为副井赢得的时间,推进井下巷道施工。因为是单井筒担负井下施工,因此受运输能力、通风条件等因素的限制。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某工程项目,业主通过招标与甲建筑公司签订了土建工程施工合同,包括A、B、C、D、E、F、G、H八项工作,合同工期为3 60天。业主与乙安装公司签订了设备安装施工合同,包括设备安装与调试工作,合同工期1 80天。通过相互协调,编制了如图5-1 7所示的网络进度计划。该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事件1:基础工程施工时,业主负责供应的钢筋混凝土预制桩供应不及时,使A工作延误7天。事件2:B工作施工后进行检查验收时,发现一预埋件埋置位置有误。经核查,是由于设计图纸中预埋件位置标注错误所致。甲建筑公司进行了返工处理,损失5万元,且使B工作延误1 5天。事件:甲建筑公司因人员与机械调配问题造成C工作增加工作时间5天,窝工损失2万元。



    事件4:乙安装公司进行设备安装时,因接线错误造成设备损坏,使乙安装公司安装调试工作延误5天,损失1 2万元。发生以上事件后,施工单位均及时向业主提出了索赔要求。


    【问题】


    1.施工单位对以上各事件提出索赔要求,分析业主是否应给予甲建筑公司和乙安装公司工期和费用补偿。


    2.如果合同约定,由于业主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工期延期,每延期1天补偿施工单位6000元,由于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工期延误,每延误1天罚款6 000元。计算施工单位应得的工期与费用补偿。


    3.该项目采用预制钢筋混凝土桩基础,共有800根桩,桩长9m。合同规定:桩基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为1 80元/m;预制桩由业主购买供应,每根桩按9 5 0元计。计算甲建筑公司桩基础施工应得的工程款。


    (注:计算结果保留一位小数。)




    答案:
    解析:

    1.对索赔要求的判定:


    (1)业主钢筋混凝土预制桩供应不及时,造成A工作延误,因A工作是关键工作,业主应给甲公司补偿工期和相应费用。业主应顺延乙公司的开工时间和补偿相关费用。(2)因设计图纸错误导致甲公司返工处理,由于B工作是非关键工作,且已经对A工作补偿工期,B工作延误的1 5天在其总时差范围以内,故不给予甲公司工期补偿,但应给甲公司补偿相应的费用。因对乙公司不造成影响,故不应给乙公司工期和费用补偿。(3)由于甲公司原因使C工作延长,不给予甲公司工期和费用补偿。因未对乙公司造成影响,业主不对乙公司补偿。(4)由于乙公司的错误造成总工期延期与费用损失,业主不给予工期和费用补偿。由此引起的对甲公司的工期延误和费用损失,业主应给予补偿。


    2.工期和费用补偿的计算:


    (1)甲公司应得到工期补偿为:事件1:业主预制桩供应不及时补偿工期7天。事件4:因安装公司原因给甲公司造成工期延误,应补偿5天。工期补偿合计1 2天。甲公司应得到费用补偿为:事件1:7*6000=42000(元)=4.2(万元)事件2:5.0万元事件4:5*6000=30000(元)=3.0(万元)费用补偿合计12.2万元。(2)因业主预制桩供应不及时,乙公司应得到工期补偿7天。乙公司应得到费用补偿为:事件1补偿:7*6000=42000(元)=4.2(万元)事件4罚款:5*6000=30000(元)=3.0(万元)费用补偿合计4. 2-3.0=1.2(万元)


    3.工程价款的计算:


    桩购置费:800*950=760000(元)=7 6(万元)桩基础工程合同价款:800*9*180=1296000(元)=129.6(万元)甲公司桩基础施工应得工程价款:129.6-76=53.6(万元)




  • 第14题:


    某工程项目,业主通过招标与甲建筑公司签订了土建工程施工合同,包括A、B、C、D、E、F、G、H八项工作,合同工期3 6 0天。业主与乙安装公司签订了设备安装施工合同,包括设备安装与调试工作,合同工期1 80天。通过相互的协调,编制了如图5-16所示的网络进度计划。



    该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1)基础工程施工时,业主负责供应的钢筋混凝土预制桩供应不及时,使A工作延误7天。(2)B工作施工后进行检查验收时,发现一预埋件埋置位置有误,经核查,是由于设计图纸中预埋件位置标注错误所致。甲建筑公司进行了返工处理,损失5万元,且使B工作延误1 5天。(3)甲建筑公司因人员与机械调配问题造成C工作增加工作时间5天,窝工损失2万元。(4)乙安装公司设备安装时,因接线错误造成设备损坏,使乙安装公司安装调试工作延误5天,损失1 2万元。发生以上事件后,施工单位均及时向业主提出了索赔要求。


    【问题】


    1.施工单位对以上各事件提出索赔要求,分析业主是否应给予甲建筑公司和乙安装公司工期和费用补偿。


    2.如果合同中约定,由于业主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工期延期,每延期一天补偿施工单位6000元,由于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工期延误,每延误1天罚款6 000元。计算施工单位应得的工期与费用补偿各是多少?


    3.该项目采用预制钢筋混凝土桩基础,共有800根桩,桩长9m。合同规定:桩基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为180元/m;预制桩由业主购买供应,每根桩按950元计。计算甲建筑公司桩基础施工应得的工程款是多少?


    (注:计算结果保留一位小数)





    答案:
    解析:

    本例题考查索赔问题以及索赔工期与费用的计算。


    1.对索赔要求的判定:


    (1)业主钢筋混凝土预制桩供应不及时,造成A工作延误,因A工作是关键工作,业主应给甲公司补偿工期和相应费用。业主应顺延乙公司的开工时间和补偿相关费用。(2)因设计图纸错误导致甲公司返工处理,由于B工作是非关键工作,而且已经对A工作补偿工期,B工作延误的1 5天在其总时差范围以内,故不给予甲公司工期补偿,但应给甲公司补偿相应的费用。因对乙公司不造成影响,故不应给乙公司工期和费用补偿。(3)由于甲公司原因使C工作延长,不给予甲公司工期和费用补偿。因未对乙公司造成影响,业主不对乙公司补偿。(4)由于乙公司的错误造成总工期延期与费用损失,业主不给予工期和费用补偿。由此引起的对甲公司的工期延误和费用损失,业主应给予补偿。


    2.工期和费用补偿的计算:


    (1)甲公司应得到工期补偿为:事件(1):业主预制桩供应不及时补偿工期7天。事件(4):因安装公司原因给甲公司造成工期延误,应补偿5天。工期补偿合计1 2天。甲公司应得到费用补偿为:件(1):7*6000=4.2(万元)。件(2):5.0万元。件(4):5*6000=3.0(万元)。费用 补偿合计12.2万元。(2)因业主预制桩供应不及时,乙公司应得到工期补偿7天。乙公司应得到费用补偿为:事件(1)补偿:7*6000=4.2(万元)。事件(4)罚款:5*6000=3.0(万元)。费用补偿合计4. 2-3.0=1.2(万元)。


    3.工程价款的计算:


    桩购置费用:800*950=76(万元)。桩基础工程合同价款:800*9*180=129.6(万元)。甲公司桩基础施工应得工程价款:129. 6-76=53.6(万元)。



  • 第15题:

    某工程项目,业主通过招标与甲建筑公司签订了土建工程施工合同,共包括A、B、C、D、E、F、G、H八项工作,合同工期360天。业主与乙安装公司签订了设备安装施工合同,包括设备安装与调试工作,合同工期180天。通过相互的协调,编制了如图所示的网络进度计划。



    该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1:基础工程施工时,业主负责提供的钢筋混凝土预制桩供应不及时,使A工作延误7天。
    事件2:B工作施工后进行检查验收时,发现一预埋件埋置位置有误,经核查,是由于设计图纸中预埋件位置标注错误所致。甲建筑公司进行了返工处理,损失5万元,且使B工作延误15天。
    事件3:甲建筑公司因人员与机械调配问题造成C工作增加工作时间5天,窝工损失2万元。
    事件4:乙安装公司设备安装时,因接线错误造成设备损坏,使乙安装公司安装调试工作延误5天,损失12万元。
    发生以上事件后,施工单位均及时向业主提出了索赔要求。
    【问题】
    1.施工单位对以上各事件提出索赔要求,分析业主是否应给予甲建筑公司和乙安装公司工期和费用补偿。
    2.如果合同中约定,由于业主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工期延期,每延期一天补偿施工单位6000元,由于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工期延误,每延误1天罚款6000元。计算施工单位应得的工期与费用补偿各是多少
    3.该项目采用预制钢筋混凝土桩基础,共有800根桩,桩长9m。合同规定:桩基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为180元/m;预制桩由业主购买供应,每根桩按950元计。计算甲建筑公司桩基础施工应得的工程款是多少


    答案:
    解析:
    1.对索赔要求的判定: (1)业主钢筋混凝土预制桩供应不及时,造成A工作延误,因A工作是关键工作,业主应给甲公司补偿工期和相应费用。业主应顺延乙公司的开工时间和补偿相关费用。
    (2)因设计图纸错误导致甲公司返工处理,造成B工作延误,由于B工作是非关键工作,而且已经对A工作补偿工期,B工作延误的15天在其总时差范围以内,故不给予甲公司工期补偿,但应给甲公司补偿相应的费用。因未对乙公司造成影响,故不应给乙公司工期和费用补偿。
    (3)由于甲公司原因使C工作延长,不给予甲公司工期和费用补偿。因未对乙公司造成影响,故业主不对乙公司补偿。
    (4)由于乙公司的错误造成总工期延期与费用损失,业主不给予工期和费用补偿。由此引起的对甲公司的工期延误和费用损失,业主应给予补偿。
    2.工期和费用补偿的计算:
    (1)甲公司应得到工期补偿为:
    事件1:业主预制桩供应不及时补偿工期7天。
    事件4:因安装公司原因给甲公司造成工期延误,应补偿5天。
    工期补偿合计12天。
    甲公司应得到费用补偿为:
    事件1:7×6000=4.2(万元)。
    事件2:5.0万元。
    事件4:5×6000=3.0(万元)。
    费用补偿合计12.2万元。
    (2)因业主预制柱供应不及时,乙公司应得到工期补偿7天。
    乙公司应得到费用补偿为:
    事件1补偿:7×6000=4.2(万元)。
    事件4罚款:5×6000=3.0(万元)。
    费用补偿合计4.2-3.0=1.2(万元)。
    3.工程价款的计算:
    桩购置费用:800×950=76(万元)。
    桩基础工程合同价款:800×9×180=129.6(万元)。
    甲公司桩基础施工应得工程价款:129.6-76=53.6(万元)。
    【命题点与拓展】
    本案例第1、2题主要考查工期和费用的索赔问题。
    常见的施工索赔内容有:
    (1)承包人向发包人的索赔内容:不利的自然条件与人为障碍引起的索赔,工程变更引起的索赔。工期延期的费用索赔,加速施工费用的索赔,发包人不正当地终止工程而引起的索赔,法律、货币及汇率变化引起的索赔,拖延支付工程款的索赔,业主风险导致的索赔,不可抗力引起的赔偿等。
    (2)发包人向承包人的索赔内容。包括:工期延误索赔;质量不满足合同要求索赔;承包人不履行的保险费用索赔;对超额利润的索赔;发包人合理终止合同或承包人不正当地放弃工程的索赔等。
    承包人费用索赔成立的条件(同时满足):承包人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出费用索赔;索赔事件是因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不可抗力除外;索赔事件造成承包人直接经济损失。工期延期申请成立的条件(同时满足):承包人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出工程延期;因非承包人原因造成施工进度滞后;施工进度滞后影响到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
    关键线路上工作持续时间的拖延,必然造成总工期的拖延,可提出工期索赔,而非关键线路上的工作在时差范围内的拖延如果不影响工期,则不应批准工期索赔的要求。
    本案例第3题主要考查工程价款的计算。
    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以及一定范围的风险费用。根据《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规定,预制钢筋混凝土桩项目应以成品桩编制,应包括成品桩购置费,如果用现场预制桩,应包括现场预制桩的所有费用j所以本案例中桩基分项工程综合单价包括了业主提供预制桩的购置费用,在计算施工单位应得工程款时应减去该项费用。

  • 第16题:

    1.背景
    某施工单位与业主签订了一矿井地面矿仓及运输走廊的施工合同,合同约定:
    (1)该工程的工期为18个月,如果是承包商的责任造成工期延长,每延长1个月罚款5万元。
    (2)工程施工材料由施工单位自行购买,如出现质量问题由施工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3)施工中与现场其他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协调由施工单位自身负责,业主不参与。
    (4)工程若需要变更,必须提前14d通知业主及设计单位,否则造成的工期延误由施工单位承担责任。
    在工程的实施过程中,部分材料施工单位无处购买,施工单位提前15d通知了业主,业主供应材料延误工期0.5个月;在运输走廊施工中,由于采用的水泥标号较高,施工单位因施工技术水平的限制要求变更,业主不予同意;另外由于运输走廊上部与选矿厂房连接,而选矿厂房因地基处理发生工期延误,虽没有影响选矿厂房的施工工期,但使运输走廊施工进度发生拖延,最终延误工期0.5个月。
    2.问题
    (1)施工单位与业主之间的合同约定有哪些不合理之处?
    (2)施工单位要求进行工程变更的做法是否有不合理之处?
    (3)工程结算时,业主要对施工单位工期拖延1个月进行罚款5万元,是否合理?


    答案:
    解析:
    P210-217
    (1)施工单位与业主之间的合同约定有部分不合理之处:1)施工现场关系的协调不应由施工单位负责,而应由业主负责,因为施工单位不是总承包单位,业主负责更有利于开展工作;
    2)工程变更的约定没有相关的依据。

    (2)施工单位要求进行工程变更的做法,不合理之处在于变更水泥标号,不能因为施工单位的施工技术水平低而修改设计,施工单位应积极提高自身的施工技术水平,才能更好地确保工程质量。

    (3)工程结算时,业主要对施工单位工期拖延1个月进行罚款5万元,是不合理的。因为工期拖延l个月,并不是施工单位的责任。施工材料原定由施工单位购买,但施工单位无法实施,已在规定时间内通知了业主,是业主供应材料延误工期0.5个月;运输走廊施工进度发生拖延0.5个月,关键原因是选矿厂房发生工期延误,虽没有对选矿厂房工期造成影响,但对运输走廊施工产生了影响,由于业主不能很好地进行协调工程总进度计划,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业主自己负责,不应向施工单位进行罚款。

  • 第17题:

    在矿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矿井建设的工期一般可采用下列( )方法来进行推算。


    A.根据矿井建设的关键线路来推算
    B.根据安装工程的施工工期来推算
    C.根据与矿建工程密切相连的土建和安装工程施工期来推算
    D.根据主要生产设备订货、到货和安装时间来推算
    E.根据地面土建工程的施工时间来推算


    答案:A,C,D
    解析:
    矿业工程建井工期的确定主要根据关键线路上工序的时间进行推算,具体 方法有:根据矿井建设的关键线路来推算;依据井巷工程的施工工期来推算;依据与井巷工程 紧密相连的土建、安装工程施工期来推算;依照主要生产设备订货、到货和安装时间来推算。

  • 第18题:


    背景资料
    某施工单位承担一矿井采区巷道的施工任务,建设单位要求的工期为15个月,施工单位根据该矿井采区巷道的关系,编制了采区巷道施工网络进度计划(如图1所示),安排了4个施工队伍进行施工,各施工队伍的施工内容分别为:甲队A、C、J,乙队:B、G、K,丙队D、H,丁队:E。




    图1采区巷道施工网络进度计划
    监理单位在审查施工单位进度计划时发现其施工队伍安排不合理,建议只安排3个施工队伍,将J队的施工任务交由丙队去完成,施工单位通过研究,采纳了监理的意见。
    在施工进行到12个月末检查发现,甲队施工进度超前,C工程已完成,且J工程已施工1个月,乙队因遇含水地层施工进度拖延,G工程完成,K工程尚未开始,丙队施工进度正常。
    问题
    1、施工单位编制的原网络进度计划计算工期是多少为确保工期施工中应重点控制哪些工程
    2、针对监理单位的建议,施工单位应如何调整丙队的施工任务安排
    3、针对G工程施工中出现的突出水事故,说明施工单位可获得索赔的具体内容及理由。
    4、乙队施工进度发生拖延后,如果施工进度不变,考虑K工程可安排对头掘进,则应当如何安排方能确保建设单位的施工工期要求


    答案:
    解析:
    1、施工单位编制的原网络进度计划计算工期是15天。为确保工期施工中应重点控制A、C、J工程或答成①--②、②--⑤、⑤--⑦。
    2、监理单位建议只安排3个施工队伍,将J队的施工任务交由丙队去完成,故丙队施工任务是D、E、H。施工顺序为D—E—H。
    3、针对G工程施工中出现的突出水事故,如在建设单位提供的地质资料中已明确,则施工单位不能索赔费用和工期。如在建设单位提供了地质资料中没有明确,则可索赔。可索赔内容包括工期和费用。
    原因是此突出水事故不是施工单位原因,所以给施工单位造成费用增加和工期损失是可以索赔的。
    4、乙队在12月末完成G工作,施工进度拖延2个月,乙队独立完成K工作(4个月),需工期16个月,比要求工期增加1个月。因甲队可提前一个月完成任 务,且K工作可对头掘进。甲队用1个月时间施工K工程。这样乙队用3个月完成K工程。总工期15个月不变。可满足建设单位的施工工期要求。

  • 第19题:

    某水电开发公司将投资兴建的一座水力发电厂工程建设项目,依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将厂房土建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任务分别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某土建施工单位和某设备安装单位。建设单位与两家施工单位分别签订了土建工程施工合同(采用《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示范文本)和设备安装施工合同。合同约定,在材料方面,工程所用钢筋由水电开发公司统一供应;在工程延期方面,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约一天,均应向对方当事人赔偿5000元人民币的损失。 按照土建工程施工合同规定,总监理工程师及时下达了开工通知。在合同履行中,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了分包申请,拟将发电厂房的桩基处理施工分包给某专业基础处理公司,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分包人的资质和分包项目,并报水电开发公司同意,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了批准分包的文件。 按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安排,桩基处理工程应从4月1日开工至5月10完工。在桩基处理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水电开发公司未及时供应所需钢筋,致使桩基处理工程4月10日才开工;4月16日至4月20日基础处理公司施工设备出现故障不能施工;5月3日至5月6日因异常暴雨造成无法施工。在上述工期拖延中,监理工程师应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从4月1日至4月10日共10天,属于水电开发公司造成的拖期,应当给与施工单位工期和费用补偿。从4月16日至4月20日共5天,属于分包人基础处理公司的原因造成的拖期,工期不予顺延,而应由施工单位承担所发生的费用。从5月3日至5月6日共4天,属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拖期,施工单位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给予顺延。

  • 第20题:

    工程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必须按甲方的要求()

    • A、申报优质工程
    • B、定期提交工程施工旬报
    • C、提交现场图文资料
    • D、进行人员安排

    正确答案:B,C

  • 第21题:

    某水电开发公司将投资兴建的一座水力发电厂工程建设项目,依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将厂房土建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任务分别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某土建施工单位和某设备安装单位。建设单位与两家施工单位分别签订了土建工程施工合同(采用《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示范文本)和设备安装施工合同。合同约定,在材料方面,工程所用钢筋由水电开发公司统一供应;在工程延期方面,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约一天,均应向对方当事人赔偿5000元人民币的损失。 按照土建工程施工合同规定,总监理工程师及时下达了开工通知。在合同履行中,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了分包申请,拟将发电厂房的桩基处理施工分包给某专业基础处理公司,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分包人的资质和分包项目,并报水电开发公司同意,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了批准分包的文件。 按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安排,桩基处理工程应从4月1日开工至5月10完工。在桩基处理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水电开发公司未及时供应所需钢筋,致使桩基处理工程4月10日才开工;4月16日至4月20日基础处理公司施工设备出现故障不能施工;5月3日至5月6日因异常暴雨造成无法施工。土建工程施工承包人应获得工期补偿和费用补偿各为多少?


    正确答案: 土建工程施工单位应获得工期补偿10+4=14天。
    土建工程施工单位应获得的费用补偿10×5000-5×5000=25000元。

  • 第22题:

    《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规定,分包必须取得监理人同意,但()情况可例外。

    • A、提供劳务
    • B、专业性强的工程
    • C、租赁施工设备
    • D、按合同规定的标准采购材料
    • E、附属工程

    正确答案:A,C,D

  • 第23题:

    多选题
    《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规定,分包必须取得监理人同意,但()情况可例外。
    A

    提供劳务

    B

    专业性强的工程

    C

    租赁施工设备

    D

    按合同规定的标准采购材料

    E

    附属工程


    正确答案: A,C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