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依法限制招标投标当事人资质等方面的行政处理决定,所认定的限制期限长于6个月的,公告期限为6个月
原行政处理决定依法变更或撤销的,公告部门应当及时对公告记录予以变更或撤销,并在公告平台上予以声明
被公告的招标投标当事人认为公告记录与行政处理决定的相关内容不符的,可向公告部门提出书面更正申请,公告部门应在接到申请后停止公告
行政处理决定在被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公告部门应当停止对违法行为记录的公告
第8题:
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绝对禁止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记录
依法限制招标投标当事人资质等方面的行政处理决定,所认定的限制期限长于6个月,公告期限从其决定
行政处理决定在被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公告部门应当停止对违法行为记录的公告
原行政处理决定被依法变更或撤销的,公告部门应当停止对违法行为记录的公告
第9题:
原则上不停止公告,但行政处理决定依法停止执行的除外
公告部门一律不停止对违法行为记录的公告
依照当事人申请可停止公告
公告部门可自行决定是否停止公告
第10题:
行政处理决定在被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公告部门依法不停止对违法行为记录的公告,但行政处理决定被依法停止执行的除外
对发布有误的信息,由发布该信息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修改意见,并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被公告的招标投标当事人认为公告记录与行政处理决定的相关内容不符的,可向公告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原行政处理决定被依法变更或撤销的,公告部门应当及时对公告记录予以变更或撤销,无需再公告平台上予以声明
第11题:
原则上不停止公告,但行政处理决定依法停止执行的除外
公告部门一律不停止对违法行为记录的公告
依照当事人申请可停止公告
公告部门可自行决定是否停止公告
第12题:
依法限制招标投标当事人资质等方面的行政处理决定,所认定的限制期限长于6个月,公
原行政处理决定被依法变更或撤销的,公告部门应当及时对公告记录予以变更或撤销,并
被公告的招标投标当事人认为公告记录与行政处理决定的相关内容不符的,可以向公告部
行政处理决定再被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公告部门应当停止对违法行为记录的公告
第13题:
第14题:
第15题:
第16题:
第17题:
第18题:
《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规定,对招标投标违法行为所做出的()行政处理决定应给予公告。
第19题:
公告只针对招标人和投标人的违法行为
公告无期限限制
所有的行政处理决定均可公告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无权发布公告
第20题:
被公告单位的整改经审核确认有实效,应及时变更或删除该不良记录
原行政处理决定被依法变更撤销,公告部门应及时对公告记录予以变更删除,并在公告平台上予以声明
行政处理决定在被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公告部门依法停止对违法行为记录的公告
公告部门收到更正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核对,认为公告记录与行政处理决定相符的,不必告知申请人
第21题:
对发布有误的信息,由发布该信息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修改意见,并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被公告的招标投标当事人认为公告记录与行政处理决定的相关内容不符的,可向公告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行政处理决定在被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公告部门依法不停止对违法行为的记录的公告,但行政处理决定被依法停止执行的除外
原行政处理决定被依法变更或撤销的,公告部门应当及时对公告记录予以变更或撤销,无需在公告平台上予以声明
第22题: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无权发布公告
公告只针对招标人和投标人的违法行为
公告无限期限制
所有的行政处理决定均可公告
建立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是建立招标投标市场诚信机制的重要措施和有效办法
第23题:
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记录
对于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资格的行政处理决定应当给予公告
被公告的招标投标当事人认为公告记录与行政处理决定的相关内容不符的,可向公告部门提出书面更正申请,公告部门应在接到申请后停止公告
行政处理决定在被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公告部门应暂停对违法行为记录的公告
第24题:
依法限制招标投标当事人资质等方面的行政处理决定,所认定的限制期限长于6个月的,公告期限为6个月
原行政处理决定依法变更或撤销的,公告部门应当及时对公告记录予以变更或撤销,并在公告平台上予以声明
被告的招标投标当事人认为公告记录与行政处理决定的相关内容不符的,可以向公告部门提出书面更正申请,公告部门在做出答复前停止对违法行为记录的公告
行政处理决定在被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公告部门应当停止对违法行为记录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