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勘察公司作为被告收到了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并附有举证通知书。关于举证时限,说法错误的有()。A.举证时限必须由人民法院指定 B.勘查公司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反诉 C.勘察公司在举证时限内未提交证据材料即败诉 D.勘查公司不得提延长举证期限的要求 E.勘察公司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

题目
某勘察公司作为被告收到了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并附有举证通知书。关于举证时限,说法错误的有()。

A.举证时限必须由人民法院指定
B.勘查公司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反诉
C.勘察公司在举证时限内未提交证据材料即败诉
D.勘查公司不得提延长举证期限的要求
E.勘察公司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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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工商局以萨兰公司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后,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人民法院收到工商局的起诉状,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工商局

    B.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

    C.工商局可以和萨兰公司就举证期限进行约定,该期限不得少于30日

    D.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一律不组织质证

    E.工商局应预交而未预交案件受理费,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预交,通知后工商局仍不预交的,法院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正确答案:ABE
    解析:本题考核民事诉讼法的普通程序。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可以就举证期限进行协商,也可以由法院指定举证期限,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30日。当事人约定举证期限的,没有时间的限制。所以选项C错误。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所以选项D错误。

  • 第2题:

    根据材料,回答第 74~75 题:

    恒业公司因合同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同庆公司。恒业公司在起诉状中声称,恒业公司与同庆公司于2010年5月签订的买卖合同是无效合同,同庆公司不能依据一份无效合同要求恒业公司履行合同义务。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件,并向被告同庆公司送达应诉通知书。被告在答辩状中声称这份合同是合法有效的。

    第 74 题 原告和被告对下列哪些事实负举证责任?( )

    A.原告应当对原告与被告确实签订过这份合同承担举证责任

    B.原告应当对双方签订的这份合同符合无效合同的条件承担举证责任

    C.被告应当对原告与被告确实签订过这份合同承担举证责任

    D.被告应当对这份合同符合生效要件承担证明责任


    正确答案:BCD
    BCD。本题考查证明责任的分配。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的请求是确认合同无效,B项正确。被告的请求是合同有效,因此应当选CD项。

  • 第3题:

    在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情指定举证时限,但是指定的时限不得少于( )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述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

    A.10

    B.15

    C.30

    D.45


    正确答案:C
    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时限不得少于30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述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

  • 第4题:

    法院立案后,向当事人发送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马空公司提交答辩状指出合同无效,下列关于当事人举证的说法正确的有( )。

    A.马空公司可以与天行公司就举证期限和举证责任的分配进行协商达成一致

    B.人民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15日

    C.天行公司应对自己的损失和合同约定内容承担举汪责任

    D.马空公司应对导致合同无效的理由承担举证责任

    E.若马空公司无正当理由而逾期提交证据的,该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正确答案:CDE
    本题考核民事诉讼举证责任和举证期限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就举证期限协商一致,但是举证责任的分配是由法律规定的,不能由当事人约定,选项A错误。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选项B错误。

  • 第5题:

    人民法院经审查立案的,()。

    A.向原告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
    B.向原告送达举证通知书
    C.向原告送达预交诉讼费用通知书及其他诉讼文书
    D.向被告送达应诉通知书
    E.向被告送达举证通知书及其他诉讼文书

    答案:A,B,C,D,E
    解析:
    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经审查立案的,向原告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预交诉讼费用通知书及其他诉讼文书,并向被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其他诉讼文书。对于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案件不予受理。

  • 第6题:

    下列关于原告举证责任的说法错误的是:( )

    A.原告在第二审程序中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均不予采纳
    B.行政赔偿诉讼中应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对自己的主张应承担举证责任
    C.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原告应承担举证责任
    D.行政诉讼中,原告承担举证责任的事项仅限于法律的特别规定

    答案:A,B,C
    解析:
    考查举证责任。参见《行诉解释》第34条、第35条第2款、第37条的规定

  • 第7题:

    应诉类诉讼事务的发案部门、主协部门应按主办部门的要求,提交以下资料:()

    • A、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申请书)、对方的证据材料等
    • B、已收集的账目明细及有关的财务凭证等证据材料
    • C、尚未取得的证据材料的线索
    • D、其他应当提交的资料

    正确答案:A,B,C,D

  • 第8题:

    下列关于举证时限的说法,错误的是()。

    • A、举证时限是指法律规定或法院、仲裁机构指定的当事人能够有效举证的期限
    • B、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应组织质证
    • C、甲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 D、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

    正确答案:B

  • 第9题:

    税收管理员需要对纳税人进行约谈时,需要向纳税人送达()。

    • A、检查报告表
    • B、约谈通知书
    • C、工作报告
    • D、举证通知书

    正确答案:B

  • 第10题:

    多选题
    齐某被宏大公司的汽车撞伤,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下列关于本案举证责任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06年真题]
    A

    原告齐某应当举证证明是被宏大公司的汽车所撞受伤

    B

    原告齐某应当对自己受到的损失承担举证责任

    C

    被告宏大公司应当对其主张的自己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D

    被告宏大公司应当对其主张的原告齐某有主观故意承担举证责任


    正确答案: A,B,D
    解析:
    AB两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本题中,齐某要求赔偿损失,应当举证证明自己受到的损害事实,被告宏大公司的侵权行为和自己的损害之间的因果联系
    C项,本案是因交通工具致人损害引起的侵权赔偿诉讼,是特殊侵权案件。交通事故中机动车致行人损害适用无过错原则,原告齐某不需要证明被告宏大公司有主观过错;同时,宏大公司也不能因证明自己无过错而免除民事责任。
    D项,机动车致行人损害案件中受害人有主观故意是法律规定被告不承担民事责任的事由。本题中,如果宏大公司为反驳原告提出齐某有主观故意,则需提出证据加以证明

  • 第11题:

    单选题
    下列关于举证时限的说法,错误的是()。
    A

    举证时限是指法律规定或法院、仲裁机构指定的当事人能够有效举证的期限

    B

    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应组织质证

    C

    甲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D

    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不定项题
    老李因合同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张某。老李在起诉中声称,其与张某于2016年5月签订的买卖合同是无效合同,张某不能依据一份无效合同要求老李履行合同义务。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件,并向被告张某送达应诉通知书。张某在答辩中声称这份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后,张某不服,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

    原告应当对其与被告确实签订过这份合同承担举证责任

    B

    原告应当对双方签订的这份合同符合无效合同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

    C

    被告应当对原告与被告确实签订过这份合同承担举证责任

    D

    被告应当对这份合同符合生效要件承担证明责任

    E

    原告应当对这份合同符合生效要件承担证明责任


    正确答案: E
    解析:

  • 第13题:

    下列情形哪些不符合司法解释关于举证时限的规定?( )

    A.原被告双方协商约定举证时限15天,法院予以认可

    B.被告乙在举证时限届满之后提供了一份证人证言,原告甲同意质证,法院组织质证

    C.在一次延长举证期限后,当事人提交证据材料还有困难的,当事人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上一级人民法院决定

    D.原告变更诉讼请求,法院为尽快结案要求其在原有举证期限内进行举证


    正确答案:CD
    CD。《民事证据规定》第33条第2款规定,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故A不符合题意。除非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法院对一方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不组织质证,该项证据发生“失权”的效果,故B选项不符合题意。当事人最多可以两次申请延期举证,并均由T-审法院决定是否同意,故C选项符合题意。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或者民事行为的效力与人民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认定不一致的,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之后变更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变更诉讼请求。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指定举证期限,所以D选项符合题意。

  • 第14题:

    齐某被宏大公司的汽车撞伤,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下列关于本案举证责任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原告齐某应当举证证明是被宏大公司的汽车所撞受伤

    B、原告齐某应当对自己收到的损失承担举证责任

    C、被告宏大公司应当对其主张的自己没有过错承担责任

    D、被告宏大公司应当对其主张的原告齐某有主观故意承担举证责任


    标准答案:ABD

  • 第15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工商局以萨兰公司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后,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人民法院收到工商局的起诉状,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工商局

    B.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

    C.工商局可以和萨兰公司就举证期限进行约定,该期限不得少于50日

    D.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一律不组织质证

    E.工商局应预交而未预交案件受理费,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预交,通知后工商局仍不预交的,法院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正确答案:ABE
    本题考核民事诉讼法的普通程序。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可以就举证期限进行协商,也可以由法院指定举证期限,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30日。当事人约定举证期限的,没有时伺的限制。所以选项C错误。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所以选项D错误。

  • 第16题:

    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六十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 )


    参考答案:错误

  • 第17题:

    齐某被宏大公司的汽车撞伤,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下列关于本案举证责任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原告齐某应当举证证明是被宏大公司的汽车所撞受伤
    B:原告齐某应当对自己受到的损失承担举证责任
    C:被告宏大公司应当对其主张的自己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D:被告宏大公司应当对其主张的原告齐某有主观故意承担举证责任

    答案:A,B,D
    解析:
    本案中原告齐某应当举出证据证明自己受到的损害事实,被告宏大公司的侵权行为和自己的损害之间的因果联系,被告宏大公司无需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交通事故中机动车致行人侵害适用无过错原则。故A项、B项正确,C项错误。但是如果宏大公司为反驳原告提出齐某有主观故意的话则需提出证据加以证明,故D项正确。

  • 第18题:

    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该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

    A.7日
    B.30日
    C.15日
    D.3个月

    答案:C
    解析:
    2019新版教材P314页
    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15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10日。

  • 第19题:

    简易处理的案件,仲裁庭不可以用电话、短信、传真、电子邮件等简便方式送达的仲裁文书种类是()。

    • A、受理通知书
    • B、开庭通知书
    • C、举证通知书
    • D、仲裁裁决书

    正确答案:D

  • 第20题:

    民事诉讼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自()开始计算。

    • A、法院寄出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当日起
    • B、法院寄出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
    • C、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当日起
    • D、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

    正确答案:D

  • 第21题:

    在下列纳税评估文书中,涉及送达纳税人的有()。

    • A、《约谈举证通知书》
    • B、《管理建议书》
    • C、《纳税评估工作底稿》
    • D、《纳税评估报告》

    正确答案:A

  • 第22题:

    多选题
    某勘察公司作为被告收到了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并附有举证通知书。关于举证时限,说法错误的有()。
    A

    举证时限必须由人民法院指定

    B

    勘察公司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反诉

    C

    勘察公司在举证时限内未提交证据材料即败诉

    D

    勘察公司不得提延长举证期限的要求

    E

    勘察公司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


    正确答案: B,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关于简易程序中的送达,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

    当事人应当在起诉或者答辩时向人民法院提供自己准确的送达地址

    B

    原告提供了被告准确的送达地址,但人民法院无法向被告直接送达应诉通知书,应当将案件转入普通程序审理

    C

    原告提供了被告准确的送达地址,但人民法院无法向被告留置送达应诉通知书,应当将案件转入普通程序审理

    D

    原告不能提供被告准确的送达地址,人民法院经查证后仍不能确定被告送达地址的,应当将案件转入普通程序审理


    正确答案: D
    解析:
    A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5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在起诉或者答辩时向人民法院提供自己准确的送达地址、收件人、电话号码等其他联系方式,并签名或者捺印确认。
    BCD三项,《简易程序规定》第8条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原告提供的被告的送达地址或者其他联系方式无法通知被告应诉的,应当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①原告提供了被告准确的送达地址,但人民法院无法向被告直接送达或者留置送达应诉通知书的,应当将案件转入普通程序审理。②原告不能提供被告准确的送达地址,人民法院经查证后仍不能确定被告送达地址的,可以被告不明确为由裁定驳回原告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