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两家建筑公司联合投标某一工程。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甲公司拟承担另一项目而退出该联合体,并推荐具有相同能力和资格条件的丙公司与乙公司重新组成联合体。该联合体被招标人拒绝,拒绝的理由应是( )。 A.变化的联合体消弱了竞争 B.丙公司是资格预审后变更的成员,投标无效 C.新联合体组成的时间过晚 D.新联合体的资质低于规定的标准

题目
甲乙两家建筑公司联合投标某一工程。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甲公司拟承担另一项目而退出该联合体,并推荐具有相同能力和资格条件的丙公司与乙公司重新组成联合体。该联合体被招标人拒绝,拒绝的理由应是( )。

A.变化的联合体消弱了竞争
B.丙公司是资格预审后变更的成员,投标无效
C.新联合体组成的时间过晚
D.新联合体的资质低于规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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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乙两家建筑公司联合投标某一工程。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甲公司拟承担另一项目而退出该联合体,并推荐具有相同能力和资格条件的丙公司与乙公司重新组成联合体。该联合体被招标人拒绝,拒绝的理由应是()。

    A、变化后的联合体削弱了竞争
    B、丙公司是资格预审后增加的成员,投标无效
    C、新联合体组成的时间过晚
    D、新联合体的资质低于规定的最低标准

    答案:B
    解析:
    2018新教材P83,《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进一步规定,招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载明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并进行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组成。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 第2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组成联合体投标,则下面说法正确的是()。

    A.共同投标协议在中标后提交
    B.联合体中标的,甲乙公司应各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C.甲公司与乙公司必须是同一资质等级
    D.联合体是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答案:D
    解析:
    联合体投标是指某承包单位为了承揽不适于自己单独承包的工程项目而与其他单位联合,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去投标的行为。《招标投标法》规定,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对联合体各方资质条件要求如下: (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2)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3)由同一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

  • 第3题:

    甲、乙、丙三家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某工程投标,其中,甲为一级土建企业,乙为二级安装企业,甲、乙均具有法人资格;丙为劳务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甲为牵头企业。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该联合体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

    A. 丙企业不能作为联合体的成员
    B. 在丙企业不参加联合体的情况下,该联合体的资质等级为二级
    C. 联合体的共同投标协议应当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D. 若该联合体中标,应当由甲企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E. 联合体各方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A,B,D
    解析:
    A项:《招标投标法》规定,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因此法人和其他组织只要符合条件的,都可以成为联合体的成员,丙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影响其成为联合体成员。所以A项错误。

    B项:《招标投标法》规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甲丙属于不同专业单位,因此不能按照资质等级低的乙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所以B项错误。

    DE项:《招标投标法》规定,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所以D项错误,E项正确。

    C项:《招标投标法》规定,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所以C项正确。

    本题为选非题,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ABD。

  • 第4题:

    在某工程项目中,某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并获通过,则下列情形中招标人有权拒绝的是( )。

    A. 联合体更改了一个成员,该成员虽未经资格预审,但其资质比替换下的成员高
    B.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之后增加了一个成员,并随后及时通知了招标人
    C. 在投标有效期内有一个联合体成员因故退出联合体
    D. 在投标截止日前,经招标人同意由另一个资质较高的代替了一个资质较低的成员
    E. 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一个资质较低的成员因故退出投标


    答案:A,B,C,E
    解析: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规定,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并获通过的,其组成的任何变化都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征得招标人的同意。如果变化后的联合体削弱了竞争,含有事先未经过资格预审或者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使联合体的资质降到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最低标准以下,招标人有权拒绝。

    A项:虽然更改成员的资质比替换下的资格高,但是因其未经过资格预审,故招标人有权拒绝。所以A项当选。

    BCE项:组织的任何变化都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前征得招标人的同意。所以BCE项当选。

    D项:在投标截止日前,经招标人同意由另一个资质较高的代替了一个资质较低的成员,其经过了招标人的同意,因此招标人不得拒绝。所以D项不选。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ABCE。

  • 第5题:

    甲乙丙三个公司欲组成一个联合体参加某建设项目的投标,以下各项行为中会导致投标无效的是( )

    A.甲乙丙三公司签订一份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B.资格预审后,丁公司想要加入联合体,于是三公司与之签订了合作协议
    C.甲乙丙三公司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D.甲乙丙三公司约定就中标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B
    解析:
    联合体接受联合体投标并进行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组成。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 第6题:

    某业主将一钢筋混凝土结构的综合大楼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任务委托给任望招标代理公 司。该招标代理公司建议业主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并在招标公告中要求投标者应具有二级 资质等级。
    该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出后,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与施工联合体共有8家。在开标会上,与会人员除参与投标的施工单位与施工联合体的有关人员外,还有市招标办公室、 市公证处工作人员,以及业主的招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和监理单位的有关人员。
    开标前,公证处工作人员提出对各投标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在开标中,对参与投标 的建筑公司A的资质提出质疑。虽然该公司资质资料齐全,并盖有公章并有项目负责人的签字,但公证处工作人员认定该公司不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取消了该标书。另一投标的建 筑施工联合体B是由4家联合体组成的施工联合体,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B提交了联 合体协议书。联合体B中,甲建筑公司为一级施工企业,乙建筑公司为二级施工企业,丙、 丁建筑公司为三级施工企业。该施工联合体也被认定不符合投标资格要求,撤销了其标书。

    1.向招标管理部门申请招标前,招标人应协助业主取得哪些文件?
    2.开标会上能否列入“审査投标单位资质”这一程序,为什么?
    3.为什么建筑公司A被认定不符合投标资格?
    4.请简述施工联合体B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交的联合体协议书的内容。
    5.为什么建筑施工联合体B也被认定不符合投标资格?


    答案:
    解析:
    1.向招标管理部门申请招标前,招标人应协助业主取得哪些文件?
    答:向招标管理部门申请招标前,招标人应协助业主取得下列文件:
    (1)建设工程已批准立项的批文;
    (2)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履行报建手续,并取得批准的文件;
    (3)建设资金能满足建设工程的要求,符合规定的资金到位率的证明文件;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开标会上能否列入“审查投标单位资质”这一程序,为什么?
    答:投标人的资质审査一般在发售招标文件之前进行,即资格预审。在开标后进行的资格审査为资格后审,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可在开标会上列入“审查投标单位资质”这一程序。采用资格预审的,在开标会上一般不再进行此项议程。
    3.为什么建筑公司A被认定不符合投标资格?
    答:建筑公司A的资质材料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所以该文件不具有法律效力。项目负责人签字没有法律效力。
    4.请简述施工联合体B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交的联合体协议书的内容。
    答:联合体协议书的内容包括:
    (1)联合体成员的数量。联合体协议书中首先必须明确联合体成员的数量。其数量必须 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否则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而作为废标处理。
    (2)牵头人和成员单位名称。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并规定牵头人的职 责、权利及义务。
    (3)联合体协议中牵头人的职责、权利及义务的约定,包括:
    ①编制本项目投标文件;
    ②接收与本项目投标有关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一切事务;
    ③递交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
    ④负责履行合同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4)联合体内部分工。联合体协议书一项重要内容是明确联合体各成员的职责分工和专 业范围,以便招标人对联合体各成员专业资质进行审查,并防止中标后联合体成员产生 纠纷。
    (5 )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应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签署和盖章。
    5.为什么建筑施工联合体B也被认定不符合投标资格?
    答:根据《建筑法》的有关规定,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 应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该工程联合体相当于三级施工企业, 不符合招标公告中二级资质等级的要求。

  • 第7题:


    某依法必须招标的修缮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规定:投标人需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承包一级和隧道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5年间必须具有5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在提交投标保证金后才能购买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发布了4天,仅1家施工企业购买了招标文件。招标人经分析后认为:“5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资格条件可能过高而影响潜在投标人参与竞争,于是决定将其修改为“2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由于项目建设工期紧迫,招标人决定在招标文件中直接对上述资格条件进行调整,并按调整后的资格条件发售招标文件,同时在开标日15日前书面通知了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最终共有9家投标人参加投标。为确保招标顺利进行,招标人要求各投标人放弃“因招标文件调整资格条件而影响其中标”的投诉权利,各投标人均按要求递交了书面承诺。


    联合体投标人A由B公司、C公司、D公司组成,其签订的联合体协议约定公路工程施工由B公司承担,隧道工程施工由C公司、D公司承担(双方各承担50%的工作量)。B公司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和隧道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二级资质,C公司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和隧道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一级资质,D公司具有隧道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联合体投标人E由G、H、I三家公司组成,其中H公司为联合体投标人E的牵头人,G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又单独提交了一份投标文件。其他投标人均为独立投标人。经评审,投标人E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确定E为中标人并与牵头人H公司订立了合同。因E仅具有2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具有5项类似业绩的第二中标候选人J以E不具备招标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为由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要求确认E的中标无效。


    【问题】


    1.确定联合体投标人A的施工资质等级,并简要说明理由。该联合体投标人是否满足公告的施工资质要求?


    2.联合体投标人E与G公司能否同时参加投标?说明理由。


    3.投标人J是否有权投诉?说明理由。


    4.逐一指出上述招标投标过程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1)联合体投标人A的施工资质等级为公路工程施工承包一级和隧道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一级。理由:《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本案例中,联合体投标人A由B公司、C公司、D公司组成,其签订的联合体协议约定公路工程施工由B公司承担,隧道工程施工由C公司、D公司承担(双方各承担50%的工作量)。B公司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和隧道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则联合体投标人A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而C公司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和隧道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一级资质,D公司具有隧道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根据“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的规定,联合体投标人A具有隧道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一级资质。(2)联合体投标人A的资质满足公告的施工资质要求。


    2.(1)联合体投标人E与G公司不能同时参加投标。(2)理由: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本案例中,G公司与H、I组成联合体E,E与G不能同时参与投标。


    3.(1)投标人J有投诉权。(2)理由:招标人的要求和投标人的承诺均违反了法律规定。递交的承诺书不具有法律效力,不影响投标人J投诉。《招标投标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4.招标投标过程中的不妥之处及其理由具体如下:


    (1)不妥之处:在提交投标保证金后才能购买招标文件。理由:购买招标文件不需要事先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向潜在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可以向投标人收取一定的费用,但仅限于补偿招标文件印刷、邮寄成本。投标保证金是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的投标担保,主要目的是约束和规范投标人的投标行为。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2)不妥之处:按调整后的资格条件发售招标文件。理由:应该发布招标公告,重新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是指招标文件发出后,由于部分内容存在模糊、遗漏、错误或者矛盾等,而对招标文件作出的书面补充、修改、澄清或说明。如果澄清修改内容影响潜在投标人投标资格的,如资质条件、业绩要求等变化,应当重新修改和发布招标公告。


    (3)不妥之处:招标人要求各投标人放弃“因招标文件调整资格条件而影响其中标”的投诉权利。理由:招标人无权要求,违反了法律规定。(4)不妥之处:在开标日15日前书面通知了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理由:投标截止时间是指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和招标人接收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投标截止时间,使投标人有合理的时间编制投标文件。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从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到投标截止之日最短不得少于20日。(5)不妥之处:招标人与牵头人H公司订立了合同。理由:《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 第8题:

    甲公司和乙公司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A机关办公大楼建设招投标。根据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如果中标,应由牵头参加招投标的甲公司与A机关签订采购合同
    • B、如果中标,甲公司和乙公司应当对A机关承担连带责任
    • C、如果甲公司取得的建筑资质比乙公司高,在参加招投标时,应当以甲公司的资质确定该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 D、甲公司与乙公司组成联合体参加招投标后,还可以同时以其名义单独参加该项目招投标

    正确答案:B

  • 第9题:

    在某大型项目的招标中,甲公司欲和乙公司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双方通过磋商基本达成合作意向,但在双方签订正式的联合体协议之前,丙公司以更为优惠的条件劝说甲公司放弃与乙公司的联合,甲公司转而与丙公司开始新的谈判磋商。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日前,丙公司由于排挤乙公司的目的已经达到,遂借口资金紧张拒绝与甲公司共同投标。关于甲公司此间遭受的损失,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 A、甲的损失自己承担,因为合同并未成立
    • B、甲的损失自己承担,因为丙公司没有过失
    • C、甲的损失由丙公司承担,承担违约责任
    • D、甲的损失由丙公司承担,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正确答案:D

  • 第10题:

    单选题
    在某大型项目的招标中,甲公司欲和乙公司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双方通过磋商基本达成合作意向,但在双方签订正式的联合体协议之前,丙公司以更为优惠的条件劝说甲公司放弃与乙公司的联合,甲公司转而与丙公司开始新的谈判磋商。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日前,丙公司由于排挤乙公司的目的已经达到,遂借口资金紧张拒绝与甲公司共同投标。关于甲公司此间遭受的损失,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

    甲的损失自己承担,因为合同并未成立

    B

    甲的损失自己承担,因为丙公司没有过失

    C

    甲的损失由丙公司承担,承担违约责任

    D

    甲的损失由丙公司承担,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正确答案: C
    解析: 缔约过失责任

  • 第11题:

    问答题
    某依法必须招标的修缮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规定:投标人资质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承包一级和隧道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一级;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5年间必须具有5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在提交投标保证金后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公告发布了4天,仅1家施工企业购买了招标文件。招标人经分析后认为:“5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资格条件可能过高而影响潜在投标人参与竞争,于是决定将其修改为“2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由于项目建设工期紧迫,招标人决定在招标文件中直接对上述资格条件进行调整,并按调整后的资格条件发售招标文件,同时在开标日15日前书面通知了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最终共有9家投标人参加投标。为确保招标顺利进行,招标人要求各投标人放弃“因招标文件调整资格条件而影响其中标”的投诉权利,各投标人均按要求递交了书面承诺。 联合体投标人A由B公司、C公司、D公司组成,其签订的联合体协议决定公路工程施工由B公司承担,隧道工程施工由C公司、D公司承担(双方各承担50%的工作量)。B公司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和隧道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二级资质,C公司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和隧道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一级资质,D公司具有隧道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联合体投标人E由G、H、I三家公司组成,其中H公司为联合体投标人E的牵头人,G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又单独提交了一份投标文件。其他投标人均为独立投标人。 经评审,投标人E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E为中标人并与牵头人H公司订立了合同。因E仅具有2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具有5向类似业绩的第二中标候选人J以E不具备招标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为由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要求确认E的中标无效。 问题: 1.确定联合体投标A的施工资质等级,并简要说明理由。该联合体投标人是否满足公告的施工资质要求? 2.联合体投标人E与G公司能否同时参加投标?说明理由。 3.投标人J是否有权投诉?说明理由。 4.逐一指出上述招标投标过程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联合体投标人A的施工资质等级为公路工程承包一级和隧道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一级。
    理由:
    (2)联合体投标人E与G公司不能同时参加投标.
    理由:联合体各方组成联合体投标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投标人J有投诉权。
    理由:招标人的要求和投标人的承诺均违反了法律规定。递交的承诺书不具有法律效力,所以不影响其投诉。
    (4)招标投标过程中的不妥之处及理由如下:
    1)不妥:按调整后的资格条件发售招标文件。
    理由:应该发布招标公告,重新发售招标文件。
    2)不妥:招标人要求各投标人放弃“因招标文件调整资格条件而影响其中标”的投诉权利。
    理由:招标人无权要求,违反了法律规定。
    3)不妥:在开标日15日前书面通知了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理由: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
    4)不妥:招标人确定E为中标人并与牵头人H公司订立了合同。
    理由: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以下哪个联合体作为投标人是有效的(  )。
    A

    a公司和b公司组成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后,由于a公司退出,b公司找了与a公司有相同资质等级的C公司加入联合体

    B

    a公司和b公司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投标文件中附上联合体协议以及联合体所有成员各自的资格证明资料

    C

    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保证金

    D

    a公司和b公司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a公司又与C公司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甲、乙、丙、丁四家公司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则下列联合体成员的行为中正确的是()。

    A.该联合体成员甲公司又以自己名义单独对该项目进行投标
    B.该联合体成员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
    C.该联合体成员乙公司和丙公司又组成一个新联合体对该项目进行投标
    D.甲、乙、丙、丁四家公司设立一个新公司作为该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

    答案:B
    解析:
    参见教材P81?82。根据《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42条、44条规定,联合体各方 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签订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 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必须制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 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 第14题:

    甲、乙、丙、丁四家公司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则下列联合体成员的行为中正确的是( )。

    A、 该联合体成员甲公司又以自己名义单独对该项目进行投标
    B、 该联合体成员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
    C、 该联合体成员乙公司和丙公司又组成一个新联合体对该项目进行投标
    D、 甲、乙、丙、丁四家公司设立一个新公司作为该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

    答案:B
    解析:
    二、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无效。

  • 第15题:

    甲、乙、丙、丁四家公司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则下列联合体成员的行为中正确的( )

    A. 该联合体成员甲公司又以自己单位名义单独对该项目进行投标
    B. 该联合体成员签订共同投标协议
    C. 该联合体成员乙公司和丙公司组成一个新联合体对该项目进行投标
    D. 甲、乙、丙、丁四家公司设立一个新公司作为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


    答案:B
    解析:
    B项:《招标投标法》规定,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所以B项正确。

    AC项:《招标投标法》规定,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所以AC项错误。

    D项:《招标投标法》规定,联合体各方应制定一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因此,是联合体各方指定一方而非新成立一个公司作为牵头人。所以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B。

  • 第16题:

    甲、乙、丙、丁四家公司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则下列联合体成员的行为中正确的是( )。

    A.该联合体成员甲公司又以自己单位名义单独对该项目进行投标
    B.该联合体成员需签订共同投标协议
    C.该联合体成员乙公司和丙公司又组成一个新联合体对该项目进行投标
    D.资格预审后联合体新增加成员戊公司

    答案:B
    解析:
    A、C错误,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B正确,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D错误,联合体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组成,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 第17题:

    甲、乙、丙、丁四家公司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则下列联合体成员的行为中正确的是( )。

    A. 该联合体成员甲甲公司又以自己名义单独对该项目进行投标
    B. 该联合体部分成员签订了共同投标协议
    C. 该联合体成员乙公司和丙公司组成一个新联合体对该项目进行投标
    D. 甲、乙、丙、丁四家公司应设立一个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


    答案:D
    解析:
    D项:《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规定,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所以D项正确。

    AC项:《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规定,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所以AC项错误。

    B项:《招标投标法》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因此,联合体全部成员都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所以B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D。

  • 第18题:

    某业主将一钢筋混凝土结构的综合大楼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任务委托给任望招标代理公司。该招标代理公司建议业主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并在招标公告中要求投标者应具有二级资质等级。
    该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出后,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与施工联合体共有8家。在开标会上,与会人员除参与投标的施工单位与施工联合体的有关人员外,还有市招标办公室、市公证处工作人员,以及业主的招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和监理单位的有关人员。
    开标前,公证处工作人员提出对各投标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在开标中,对参与投标的建筑公司A的资质提出质疑。虽然该公司资质资料齐全,并盖有公章并有项目负责人的签字,但公证处工作人员认定该公司不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取消了该标书。另一投标的建筑施工联合体B是由4家联合体组成的施工联合体,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B提交了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B中,甲建筑公司为一级施工企业,乙建筑公司为二级施工企业,丙、丁建筑公司为三级施工企业。该施工联合体也被认定不符合投标资格要求,撤销了其标书。
    1.向招标管理部门申请招标前,招标人应协助业主取得哪些文件?
    2.开标会上能否列入“审査投标单位资质”这一程序,为什么?
    3.为什么建筑公司A被认定不符合投标资格?
    4.请简述施工联合体B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交的联合体协议书的内容。
    5.为什么建筑施工联合体B也被认定不符合投标资格?


    答案:
    解析:
    1.向招标管理部门申请招标前,招标人应协助业主取得下列文件:(1)建设工程已批准立项的批文;(2)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履行报建手续,并取得批准的文件;(3)建设资金能满足建设工程的要求,符合规定的资金到位率的证明文件;(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审查一般在发售招标文件之前进行,即资格预审。在开标后进行的资格审查为资格后审,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可在开标会上列入“审查投标单位资质”这一程序。采用资格预审的,在开标会上一般不再进行此项议程。
    3.建筑公司A的资质材料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所以该文件不具有法律效力。项目负责人签字没有法律效力。
    4.联合体协议书的内容包括:(1)联合体成员的数量。联合体协议书中首先必须明确联合体成员的数量。其数量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否则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而作为废标处理。(2)牵头人和成员单位名称。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并规定牵头人的职责、权利及义务。(3)联合体协议中牵头人的职责、权利及义务的约定,包括:(1)编制本项目投标文件;(2)接收与本项目投标有关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一切事务;(3)递交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4)负责履行合同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4)联合体内部分工。联合体协议书一项重要内容是明确联合体各成员的职责分工和专业范围,以便招标人对联合体各成员专业资质进行审查,并防止中标后联合体成员产生纠纷。(5)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应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签署和盖章。
    5.根据《建筑法》的有关规定,2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该工程联合体相当于三级施工企业,不符合招标公告中二级资质等级的要求。

  • 第19题:

    甲、乙两建筑公司在某项目中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则在该项目中甲、乙被法律、法规所禁止的行为有()。

    A、甲建筑公司以自己名义另行单独投标
    B、乙建筑公司以自己名义另行单独投标
    C、乙建筑公司又与丙建筑公司组成联合体投标
    D、甲、乙建筑公司私下约定中标后由甲公司实际施工
    E、甲、乙建筑公司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

    答案:A,B,C,D
    解析: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 第20题: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中规定,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并获通过的,下列情况下,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联合体的有()

    • A、联合体更改了一个成员,该成员虽然未经过资格预审,但其资质比替换下去的成员高
    • B、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之后又增加一个成员,但该联合体马上通知了招标单位
    • C、在投标有效期内,有一个联合体成员因故退出投标
    • D、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一个资质较低的成员因故退出投标
    • E、联合体成员发生变动,经招标单位同意由另一个资质较低的成员代替了一个资质较高的成员

    正确答案:A,B,C,E

  • 第21题:

    单选题
    甲乙两家建筑公司联合投标某一工程。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甲公司拟承担另一项目而退出该联合体,并推荐具有相同能力和资格条件的丙公司与乙公司重新组成联合体。该联合体被招标人拒绝,拒绝的理由应是()。
    A

    变化后的联合体削弱了竞争

    B

    丙公司是资格预审后增加的成员,投标无效

    C

    新联合体组成的时间过晚

    D

    新联合体的资质低于规定的最低标准


    正确答案: A
    解析: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招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载明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并进行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组成。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故选项B正确。参见考试用书2Z203013。

  • 第22题:

    单选题
    甲、乙、丙、丁四家公司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则下列联合体成员的行为中正确的是( )。
    A

    该联合体成员各方就中标项目承担约定责任

    B

    该联合体成员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

    C

    该联合体成员乙公司和丙公司又组成一个新联合体对该项目进行投标

    D

    甲、乙、丙、丁四家公司设立一个新公司作为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


    正确答案: A
    解析:

  • 第23题:

    多选题
    甲、乙两建筑公司在某项目中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则在该项目中甲、乙被法律、法规所禁止的行为有()。
    A

    甲建筑公司以自己名义另行单独投标

    B

    乙建筑公司以自己名义另行单独投标

    C

    乙建筑公司又与丙建筑公司组成联合体投标

    D

    甲、乙建筑公司私下约定中标后由甲公司实际施工

    E

    甲、乙建筑公司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多选题
    甲公司和乙公司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丙机关办公大楼建设招投标。根据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

    如果中标,联合体甲公司和乙公司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B

    如果中标,甲公司和乙公司应当对丙机关承担连带责任

    C

    如果甲公司取得的建筑资质比乙公司高,在参加招投标时,应当以甲公司的资质确定该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D

    甲公司与乙公司组成联合体参加招投标后,还可以同时以其名义单独参加该项目招投标


    正确答案: B,D
    解析:
    C项,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乙公司)确定资质等级;D项,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