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市的王先生购买了位于乙市的商品房一套,该住房的开发商为丙市的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工程由丁市的某建筑企业施工建设。王先生入住不到1年,发现该房屋的承重墙出现严重开裂。王先生欲对此提起诉讼,则本案应由()人民法院管辖。 A.甲市 B.乙市 C.丙市 D.丁市

题目
甲市的王先生购买了位于乙市的商品房一套,该住房的开发商为丙市的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工程由丁市的某建筑企业施工建设。王先生入住不到1年,发现该房屋的承重墙出现严重开裂。王先生欲对此提起诉讼,则本案应由()人民法院管辖。

A.甲市
B.乙市
C.丙市
D.丁市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B
解析:
本题涉及的考点是专属管辖。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房屋买卖纠纷、土地使用权转让纠纷等。
更多“甲市的王先生购买了位于乙市的商品房一套,该住房的开发商为丙市的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工程由丁市的某建筑企业施工建设。王先生入住不到1年,发现该房屋的承重墙出现严重开裂。王先生欲对此提起诉讼,则本案应由()人民法院管辖。 ”相关问题
  • 第1题:

    张某和薛某均为甲市人,双方在乙市登记结婚,后薛某在丙市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薛某服刑1年后张某将户口迁至丁市,欲起诉尚在服刑的薛某离婚,对此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A:甲市法院
    B:乙市法院
    C:丙市法院
    D:丁市法院

    答案:D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第四项规定,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本题中,张某的户口所在地在丁市,由丁市法院管辖。

  • 第2题:

    甲市A区的张某将自己的一套位于甲市B区的空闲房屋租给户籍地为甲市C区的陈某居住,租期半年。租赁合同约定如有争议,由甲市A区人民法院管辖。半年后,陈某不搬出,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问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甲市A区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B.甲市B区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C.甲市C区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D.以上法院均有管辖权


    答案:B,C,D
    解析:
    B、C、D
    考点:管辖
    讲解:《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 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本案属于合同纠纷,当事人选择了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有管辖权的应当为甲市A区人民法院,其他法院没有管辖权。答案选B、C、D。值得注意的是,本案虽是房屋的租赁,但并不属于《民事诉讼法》第33条所规定的不动产纠纷的专属管辖。所谓不动产纠纷是指争议标的是不动产,如房屋权属纠纷,土地承包纠纷等。但是房租租赁的标的是金钱给付或交付房屋的行为,不是不动产,因此不属于不动产纠纷。答案选B、C、D。

  • 第3题:

    居住在甲市的王某乘丁市运输公司的豪华大巴车去乙市出差,途经丙市不幸发生车祸,王某受重伤。现王某欲提起损害赔偿诉讼。可以受理的法院有:()

    A:丙市人民法院或者丁市人民法院
    B:乙市人民法院
    C:丙市人民法院或者甲市人民法院
    D:甲市人民法院

    答案:A
    解析:
    【考点】损害赔偿案件的管辖。详解:《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丙市是事故发生地,丁市是被告住所地,所以对该案有管辖权,A项正确。而甲市是原告住所地,当地法院没有管辖权,所以C、D项错误;无法判断乙市是否为车辆最先到达地,所以,B项也不正确。

  • 第4题:

    甲市的王某到乙市旅游与丙市的张某发生冲突将张某打成轻伤,乙市公安局为了防止王某逃走而对王某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王某对该强制措施不服提起诉讼,下列关于管辖权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王某可以向甲市法院提起诉讼
    B.王某可以向乙市法院提起诉讼
    C.王某可以向丙市法院提起诉讼
    D.若王某分别向甲市和乙市的法院提起诉讼,则应该由最先立案的法院管辖

    答案:C
    解析:
    (1)选项ABC: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选项D: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 第5题:

    甲市的施工单位与乙市的供应单位就位于丙市的某污水处理项目订立供
    货合同,合同在丁市签订,并约定合同发生争议,在丁市起诉。工程完工后,因货款纠纷供应单位提起诉讼。则关于本案管辖,说法正确的是( )。

    A.可以在甲市或丙市起诉
    B.只能在丙市起诉
    C.只能在丁市起诉
    D.可以选择在甲、乙、丙、丁市起诉

    答案:C
    解析:

  • 第6题:

    甲市的王先生购买了位于乙市的商品房一套,该住房的开发商为丙市的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工程由丁市的某建筑业企业施工建设。王先生入住不到一年,发现该住房的承重墙出现严重开裂。王先生欲对此提起诉讼,则本案应由( )人民法院管辖。

    A. 甲市
    B. 乙市
    C. 丙市
    D. 丁市


    答案:B
    解析:
    2009年建设工程法规真题第55题

    本题考查的是民事诉讼的专属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下列案件,由法律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题属于不动产纠纷,应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本案中,商品房位于乙市,因此乙市法院享有管辖权。

    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

  • 第7题:

    甲市的王先生购买了位于乙市的商品房一套,该住房的开发商为丙市的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工程由丁市的某建筑企业施工建设。王先生入住不到一年,发现该房屋的承重墙出现严重开裂。王先生欲对此提起诉讼,则本案应由()市人民法院管辖。

    A.甲
    B.乙
    C.丙
    D.丁

    答案:B
    解析:
    2020版教材P337 / 2019版教材P336
    《民事诉讼法》中规定了3种适用专属管辖的案件,其中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房屋买卖纠纷、土地使用权转让纠纷等。

  • 第8题:

    甲市的某艺术家A与乙市的商人B签定了一个油画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在丙市履行合同即交付油画,后因该艺术家的原因导致该合同未能履行。该商人B提起了诉讼。此案应当由哪个法院予以管辖()

    • A、甲市人民法院
    • B、乙市人民法院
    • C、丙市人民法院
    • D、甲乙丙市三市的法院对于本案均有管辖权

    正确答案:A

  • 第9题:

    甲市的某书店与乙市的某出版社签订了一个购书合同,双方约定在两市之间的丙市交付此批图书。后因出版社的原因,该合同未能履行。该书店提起诉讼。此案应由下列哪一个法院管辖()

    • A、甲市人民法院
    • B、乙市人民法院
    • C、丙市人民法院
    • D、以上法院均有管辖权

    正确答案:B

  • 第10题:

    陈某(住所位于甲市丁区)在甲市乙区违法生产消防器材,被甲市公安消防支队(位于甲市丙区)处以5000元的罚款。甲市公安消防支队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应告知陈某有向()提起行政诉讼的救济权。

    • A、乙区人民法院
    • B、丙区人民法院
    • C、丁区人民法院
    • D、甲市中级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B

  • 第11题:

    多选题
    周某、吴某欲对乙市某运输公司提起损害赔偿的诉讼,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人民法院。[2005年真题]
    A

    甲市某化学制品公司所在地

    B

    乙市某运输公司所在地

    C

    丙市

    D

    丁市


    正确答案: A,B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将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第12题:

    单选题
    甲市的王先生购买了位于乙市的商品房一套,该住房的开发商为丙市的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工程由丁市的某建筑企业施工建设。王先生入住不到1年,发现该房屋的承重墙出现严重开裂。王先生欲对此提起诉讼,则本案应由( )人民法院管辖。
    A

    甲市

    B

    乙市

    C

    丙市

    D

    丁市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核的是专属管辖。我国《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房屋买卖纠纷、土地使用权转让纠纷等。但是应当注意的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不适用专属管辖。

  • 第13题:

    居住在甲市A区的王先生因情况紧急向甲市B区法院申请对赵先生的财产进行诉前财产保全,赵先生居住地为甲市C区。甲市B区法院依法采取保全措施后,王先生未在法定期间内向赵先生提起诉讼,赵先生因财产被保全而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为此赵先生欲起诉王先生,请求王先生就自己遭受的损失进行损害赔偿,则下列关于本案的管辖法院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应当由甲市A区法院管辖
    B.应当由甲市B区法院管辖
    C.应当由甲市C区法院管辖
    D.甲市B区法院和甲市C区法院都具有管辖权

    答案:B
    解析:
    考查诉前保全造成损害的管辖确定,《民诉解释》第27条规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后没有在法定期间起诉或者申请仲裁,给被申请人、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引起的诉讼,由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后在法定期间内起诉或者申请仲裁,被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因保全受到损失提起的诉讼,由受理起诉的人民法院或者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管辖。故B项正确。

  • 第14题:

    张某住在甲市,驾车出游过程中,在丙市撞到了住所地在乙市的王某,王某被送到离出事地点最近的丁市医院。不久后乙因救治无效而在丁市医院死亡。试问:王某的妻子以张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下列法院中没有管辖权的是?
    A.甲市法院 B.乙市法院
    C.丙市法院 D.丁市法院


    答案:B
    解析:
    【 解析】B。本题考查侵权行为地的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28条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民诉意见》第28条规定,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本题中,甲市是被告住所地,丙市是侵权行为发生地,丁市是侵权结果发生地,这些地方所在的法院都有管辖权。而乙市是原告住所地,其所在地法院没有管辖权。

  • 第15题:

    天虹公司位于甲市A区,其股东张某位于乙市B区,李某位于丙市C区,因利润分配问题与公司产生争议,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问对该诉讼有管辖权的是:( )
    A.甲市A区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B.乙市B区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C.丙市C区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D.以上法院均有管辖权


    答案:A
    解析:
    考点:管辖
    讲解:《民事诉讼法》第26条规定,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体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公司诉讼中,如债权人、股东诉公司的情况下,由于债权人、股东可能因为协议管辖或者章程中约定管辖法院各不相同而四处起诉但因为诸多涉案事实如公司章程、公司账目、资产负债情况、股东名册等信息均需到公司内部调取,不同地区的法院受理案件后,又集中到公司调査取证,既是司法资源的巨大浪费,也不符合高效、快捷的诉讼理念,更不利于当事人诉讼。本案作为有关分配利润的公司i诉讼,应当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答案选A。

  • 第16题:

    甲市某房地产公司在乙市投资10万㎡“皇家公馆”项目,丙市某建筑公司成功中标。该施工合同的主要履行地点在()。

    A.甲市
    B.丙市
    C.乙市
    D.丁市

    答案:C
    解析:
    2020版教材P307页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当事人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 第17题:

    甲市的A公司与乙市的B公司在丙市签订施工合同,该工程位于丁市。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则对此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市人民法院。

    A.甲 B.乙 C.丙 D. 丁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核的是诉讼的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本案中,施工合同产生的纠纷,由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第18题:

    甲市的玉先生购买了位于乙市的商品房一套,该住房的开发商为丙市的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工程由了市的某建筑企业施工建设。玉先生入住不到一年,发现该房屋的承重墙出现严重开裂。王先生欲对此提起诉讼,则本案应由( )人民法院管辖。
    A.甲市
    B.乙市
    C.丙市
    D.丁市


    答案:B
    解析: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34条第1款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房屋买卖纠纷、土地使用权转让纠纷等。

  • 第19题:

    甲市的王先生购买了位于乙市的商品房一套,该住房的开发商为丙市的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工程由丁市的某建筑企业施工建设。王先生入住不到一年,发现该房屋的承重墙出现严重开裂。王先生欲对此提起诉讼,则本案应由( )市人民法院管辖。

    A、甲
    B、乙
    C、丙
    D、丁

    答案:B
    解析:
    《民事诉讼法》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第20题:

    甲市某明星A与乙市商人B签订了一个演唱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在丙市履行合同即在丙市开一次演唱会,后因明星的原因导致该合同未能履行。该商人B提起了诉讼。此案应当由哪个法院予以管辖()

    • A、甲市人民法院
    • B、乙市人民法院
    • C、丙市人民法院
    • D、甲乙丙三市的法院对于本案均有管辖权

    正确答案:A

  • 第21题:

    王某在A市甲区购买了一套住房,请A市乙区的装修公司进行装修,在装修的过程中因为疏忽大意,导致房屋墙面大面积受损。王某在与装修公司交涉无果后,于是向A市乙区的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A市乙区法院认为自己无管辖权,应当由A市甲区法院管辖,于是将案件移送至甲区法院,而A市甲区法院认为该案应当由A市乙区法院管辖该案,拒绝接受A市甲区法院的移送,则关于该案的管辖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应由A市甲区法院管辖
    • B、应由A市乙区法院管辖
    • C、应当先由A市甲区和A市乙区的法院协商确定管辖权,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由A市甲区和A市乙区的共同上一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 D、A市乙区法院拒绝接受移送的做法是正确的

    正确答案:A

  • 第22题:

    甲市某房地产公司在乙市投资一工程项目,丙市的某建筑公司成功中标,则该施工合同的主要履行的地点是()市。

    • A、甲
    • B、乙
    • C、丙
    • D、任意

    正确答案:B

  • 第23题:

    单选题
    甲市某房地产公司在乙市投资一工程项目,丙市的某建筑公司成功中标,则该施工合同的主要履行的地点是()市。
    A

    B

    C

    D

    任意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单选题
    张某与李某在甲市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位于乙市的房屋卖给李某,合同约定如果发生纠纷,由甲市人民法院管辖。经查张某家住丙市,李某家住丁市。后双方因该房屋买卖发生纠纷,张某拟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规定。对该案享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A

    甲市人民法院

    B

    乙市人民法院

    C

    丙市人民法院

    D

    丁市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 C
    解析: 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属于专属管辖,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其他法院无权管辖,当事人也不得协议变更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