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合同,甲欠乙一万元工程款,甲在没有偿还乙工程款之前死亡,下面说法正确的是( )。A.甲欠乙的债因当事人死亡而解除B.乙参于这笔工程款的诉讼时效自甲死亡时开始计算C.如果甲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人,则法院可以裁决终结甲偿还乙工程款的执行D.乙对甲的债权不需要其他人的协助,是绝对权

题目

依据合同,甲欠乙一万元工程款,甲在没有偿还乙工程款之前死亡,下面说法正确的是( )。

A.甲欠乙的债因当事人死亡而解除

B.乙参于这笔工程款的诉讼时效自甲死亡时开始计算

C.如果甲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人,则法院可以裁决终结甲偿还乙工程款的执行

D.乙对甲的债权不需要其他人的协助,是绝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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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应收账款筹资是指利用企业应收账款作为抵押获取银行贷款,或者将其让售出去以取得企业所需资金。下面说法正确的是( )。

    A.甲企业欠乙企业的钱,乙又欠丙企业的钱,乙企业就把甲企业的欠款抵押给丙企业,丙企业又用这笔账款做抵押向银行贷款得到资金,乙企业的做法是应收账款筹资

    B.乙企业欠甲企业巨额货款没有能力偿还,就把自己的一部分厂房抵债给甲企业,甲企业把厂房卖了筹到了资金,甲企业的做法是应收账款筹资

    C.甲企业因为乙企业欠其巨额货款未还,使企业资金周转困难,甲企业就以这笔未还的欠款作为抵押,向工行贷了款,甲企业的做法是应收账款筹资

    D.乙企业欠甲企业巨额货款没有能力偿还,就把本企业的设备抵押给甲企业,甲企业用这批设备做抵押向银行贷款得到了资金,甲企业的做法是应收账款筹资


    正确答案:C
    A乙企业只是把甲企业欠他账款抵押给丙企业,得到资金的是丙企业,所以乙企业的做法不符合定义,不是应收账款筹资;B甲企业是卖了乙企业抵债的厂房,获得了资金,抵债说明甲让售的不是应收账款,而是真实的抵债物,虽然获得了资金也不属于应收账款筹资;C甲企业就以这笔未还的欠款作为抵押,向工行贷了款,获得了资金,所以满足条件(1)(3),因为(1)、(2)是“或”的关系,所以满足一个即可,所以符合定义,属于应收账款筹资;D虽然也是用抵押的方式向银行贷款得到资金,但是抵押的不是应收账款,而是乙的抵押物,不符合定义。故正确答案是C。

  • 第2题:

    甲欠乙50万元工程款,乙又欠丙20万元货款。因乙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又不能清偿对丙的欠款,为此丙起诉甲要求支付欠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丙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起诉甲
    B.丙起诉甲是在行使代位权
    C.丙的主张应当以50万元为限
    D.丙必要的诉讼费用由自己承担

    答案:B
    解析:
    【考点】考查代位权的行使【解析】《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这就是法律赋予债权人为了保障其债权不受损害而行使代位权的规定。对于代位权的行使应当明确以下几点:(1)代位权的行使主体为债权人,即债权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2)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如债权数额应当与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数额为限,超过部分,不得行使代位权;(3)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本题债权人为丙,债务人为乙,次债务人为甲。根据法律规定,当债务人乙怠于行使其对次债务人甲的到期债权,且这一行为损害了债权人丙的债权时,丙有权以自己的名义起诉甲代位行使乙的债权。A项错误,B项正确。数额应当以乙欠丙的20万元货款为限,C项错误。必要费用应由债务人乙承担,D项错误。

  • 第3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100万元,乙公司欠甲公司工程款100万元,现乙公司的债务已到期,甲公司的债务尚未到期。乙公司通知甲公司债权债务抵销,甲公司以甲、乙公司之前签订的工程合同约定该债务不得抵销为由予以拒绝,要求乙公司先偿还工程款100万元。乙公司以甲公司理由不成立为由没有履行,甲公司遂诉至法院。关于甲、乙公司之间债权债务关系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乙公司有权主张抵销
    B.乙公司无权主张抵销
    C.甲、乙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已因抵销而消灭
    D.甲、乙公司之间关于工程合同债务不得抵销的约定无效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核债的抵销。本题中,乙公司通知甲公司债权债务抵销,违反甲、乙公司之前签订的工程合同约定;且甲公司债权已经到期,享有抵销权;乙公司债权尚未到期,没有抵销权,现在乙公司提出抵销,由于没有抵销权,所以甲、乙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不因抵销而消灭。所以选项A、C错误。另外,民事法律关系讲究意思自治,在没有法律禁止性或限制性规定的情况下,甲、乙公司之间的约定是有效的。所以选项D错误。

  • 第4题:

    :应收账款筹资:利用企业应收账款作为抵押获取银行贷款,或者将其让售出去以取得企业所需资金。下面说法正确的是( )。

    A.甲企业欠乙企业的钱,乙又欠丙企业的钱,乙企业就把甲企业的欠款抵押给丙企业,丙企业又用这笔账款做抵押向银行贷款得到资金,乙企业的做法是应收账款筹资

    B.乙企业欠甲企业巨额货款没有能力偿还,就把自己的一部分厂房抵债给甲企业,甲企业把厂房卖了筹到了资金,甲企业的做法是应收账款筹资

    C.甲企业因为乙企业欠其巨额货款未还,使企业资金周转困难,甲企业就以这笔未还的欠款作为抵押,向工行贷了款,甲企业的做法是应收账款筹资

    D.乙企业欠甲企业巨额货款没有能力偿还,就把本企业的设备抵押给甲企业,甲企业用这批设备做抵押向银行贷款得到了资金,甲企业的做法是应收账款筹资


    正确答案:A

  • 第5题:

    甲欠乙50万元工程款,乙又欠丙20万元货款。因乙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又不能清偿对丙的欠款,为此丙起诉甲要求支付欠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丙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起诉甲
    B、丙起诉甲是在行使代位权
    C、丙的主张应当以50万元为限
    D、丙必要的诉讼费用由自己承担

    答案:B
    解析:
    【考点】考查代位权的行使
    《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这就是法律赋予债权人为了保障其债权不受损害而行使代位权的规定。对于代位权的行使应当明确以下几点:(1)代位权的行使主体为债权人,即债权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2)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如债权数额应当与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数额为限,超过部分,不得行使代位权;(3)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本题债权人为丙,债务人为乙,次债务人为甲。根据法律规定,当债务人乙怠于行使其对次债务人甲的到期债权,且这一行为损害了债权人丙的债权时,丙有权以自己的名义起诉甲代位行使乙的债权。A项错误,B项正确。数额应当以乙欠丙的20万元货款为限,C项错误。必要费用应由债务人乙承担,D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