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甲、乙是多年好友。某日,甲、乙约定甲将自己的房屋作价30万元卖给乙,该行为属于()。 A、双方法律行为B、有偿法律行为C、双务法律行为D、诺成法律行为”相关问题
  • 第1题:

    甲将自己的一条项链卖给乙,甲怕乙后悔,当即请在公证处工作的朋友丙到场作证。他们的行为属于____

    A. 双方法律行为

    B. 多方法律行为

    C. 要式法律行为

    D. 实践性法律行为


    正确答案:A

  • 第2题:

    甲与乙约定:若乙能通过2015年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六科的考试,那么甲就将其某处的一套房子赠与乙。关于该约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该约定属于附条件的法律行为
    B.该约定属于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C.该法律行为已经成立,但是尚未生效
    D.该法律行为属于存在重大误解的法律行为
    E.该法律行为属于显失公平的法律行为

    答案:A,C
    解析:
    (1)选项AB: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必须是将来不确定的事实,即有可能发生也有可能不发生;而期限是将来一定会发生的。所以乙能否通过2015年CPA经济法的考试是“条件”而非“期限”;(2)选项C:在延缓条件成就之前,法律行为已经成立,但是效力一直处于停止状态。条件成就之后,法律行为发生法律效力;(3)选项D、E,并不能判断出存在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

  • 第3题:

    甲、乙约定,如果甲的儿子回国,甲将终止与乙之间的委托合同,在甲的儿子没有回国之前,则该约定属于(  )。

    A.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
    B.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
    C.附延缓条件民事法律行为
    D.一直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答案:A,D
    解析:
    附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表现在,该民事法律行为已经成立但未生效,条件成就,该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条件不成就,则一直不生效。附解除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表现在,该民事法律行为已经成立并生效,条件成就时,该民事法律行为效力解除;条件不成就时,该民事法律行为一直有效。

  • 第4题:

    甲与乙约定:若乙能通过2015年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六科的考试,那么甲就将其某处的一套房子赠与乙。关于该约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该约定属于附条件的法律行为
    B、该约定属于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C、该法律行为已经成立,但是尚未生效
    D、该法律行为属于存在重大误解的法律行为
    E、该法律行为属于显失公平的法律行为

    答案:A,C
    解析:
    (1)选项AB: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必须是将来不确定的事实,即有可能发生也有可能不发生;而期限是将来一定会发生的。所以乙能否通过2015年CPA经济法的考试是“条件”而非“期限”;(2)选项C:在延缓条件成就之前,法律行为已经成立,但是效力一直处于停止状态。条件成就之后,法律行为发生法律效力;(3)选项D、E,并不能判断出存在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

  • 第5题:

    甲、乙二人约定,甲如果考上研究生,甲就将房屋出卖给乙。对于该约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是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B.是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C.如果该民事法律行为所附事实一直没有成就,则永远处于成立状态
    D.该民事法律行为一直处于生效状态


    答案:C
    解析:
    【精解】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和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的根本区别在于,条件的发生与否具有或然性,而期限是必然发生的,因此该题属于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故B项错误从该题所附条件的性质看,该条件在于延缓该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而不是在于解除效力,故A项错误。对于附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如果条件不成就,则该民事法律行为永远处于成立状态而不生效,如果条件成就,则该民事法律行为发生法律效力,故C项正确。 D 项错在:该民事法律行为处于成立状态,而不是生效状态。

  • 第6题:

    甲与乙约定,如果甲的儿子考上研究生,就把甲家的一间房屋出租给乙。按照民法理论,该民事行为属于( )。

    A.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B.附始期的民事法律行为
    C.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D.附终期的民事法律行为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核法律行为的附款。期限和条件的区别在于:期限是必然能到来的;条件则是不确定的,可能到来也可能不到来。甲的儿子可能考上研究生,也可能考不上,这是不确定的,所以不属于期限,而属于条件。如果本题中所附的条件成就的话,民事法律行为开始生效,故属于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 第7题:

    甲与乙约定:若乙能通过2017年CPA经济法的考试,那么甲就将其某处的一套房子赠与乙。关于该约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该约定属于附条件的法律行为
    • B、该约定属于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 C、该法律行为已经成立、但尚未生效
    • D、该法律行为未成立、未生效

    正确答案:A,C

  • 第8题:

    公民甲将一座私有房屋卖给公民乙,甲和乙到有关部门办理房屋买卖过户手续。从法律行为的种类上看,甲和乙的行为属于下列什么法律行为?( )

    • A、要式法律行为
    • B、具体法律行为
    • C、多方法律行为
    • D、非要式法律行为

    正确答案:A,B,C

  • 第9题:

    多选题
    甲与乙签订了自行车赠与合同一份,该项民事法律行为属于 ( )
    A

    单方法律行为

    B

    双方法律行为

    C

    单务法律行为

    D

    无偿法律行为

    E

    诺成性法律行为


    正确答案: C,E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多选题
    乙20岁生日的时候,甲赠送给乙一辆30万元的汽车,乙接受。该行为的性质属于( )。
    A

    单方法律行为

    B

    无偿法律行为

    C

    有偿法律行为

    D

    多方法律行为


    正确答案: B,A
    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乙借甲100元。某日甲通知乙:“你欠我的100元不要还了。”乙说:“不行,一定要还。”甲放弃债权的民事法律行为属()。
    A

    单方法律行为而有效

    B

    单方法律行为而无效

    C

    双方法律行为而有效

    D

    双方法律行为而无效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甲与乙签订了委托合同,甲委托乙进行买卖,由甲给付报酬,甲据此出具了授权委托书。该授权行为属于:()
    A

    单方法律行为

    B

    双方法律行为

    C

    有偿法律行为

    D

    实践法律行为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本题涉及法律行为的分类问题。单方法律行为是仅由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就能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双方法律行为是由行为人双方相对应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有偿法律行为与无偿法律行为相对应,是指具有对价的行为。有偿法律行为均为双方法律行为。实践法律行为与诺成性法律行为相对应,是指除了意思表示外,还需要以物的交付作为成立要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本题中,甲的授权行为仅需甲一方意思表示即可成立。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

  • 第13题:

    甲欲将自己的一块金表卖给乙,乙同意购买,双方达成买卖协议。甲因急需用钱,害怕已返回,当即请公证处的公证人员到现场作公证。甲乙双方的买卖行为属于()。

    A. 双方法律行为

    B. 要式法律行为

    C. 实践法律行为

    D. 不可撤销的法律行为


    正确答案:A

    本题考点是法律行为的类别。其中,双方法律行为又称对待行为,是指双方当事人为了追求不同的利益或目的而作出不同的意思表示,并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成立的法律行为,其特点是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具有相对性。因此,本体正确答案是A。

  • 第14题:

    下列民事法律行为中,属于附期限法律行为的是( )。

    A.甲对乙承诺,下次下雨时送给乙一把折叠雨伞
    B.甲、乙约定,如果明天下雨,则甲将其雨伞借给乙
    C.甲对乙承诺,如果明年乙获得博士学位,甲即赠予乙房屋一套
    D.甲、乙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若甲的儿子明年大学毕业回到本市工作,则房屋租赁合同终止

    答案:A
    解析:
    1)选项AB:天总会下雨的(选项A属于附期限),但明天不一定会下雨(选项B属于附条件);(2)选项C:博士学位不一定能取得,何况还限定明年,属于附条件;(3)选项D:儿大不由娘,回不回来实在难说,属于附条件。

  • 第15题:

    买卖合同属于()


    A.双务、有偿、实践法律行为

    B.双务、有偿、诺成法律行为

    C.单务、有偿、实践法律行为

    D.双务、无偿、诺成法律行为

    答案:B
    解析: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买卖合同性质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买卖合同属于双务、有偿、诺成法律行为。

  • 第16题:

    甲、乙二人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如果甲之子在一年内出国,则甲将房屋卖给乙,这一民事法律行为(  )。
    A.既未成立,也未生效
    B.已经成立但未牛效
    C.是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D.是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答案:B,C
    解析:
    【精解】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和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的根本区别在于,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中的条件具有或然性,既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而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中的期限是必然发生的,具有确定性,故选C项,排除D项。该题属于附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厅为,对于附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条件成就之前,法律行为已经成立,但法律行为的效力处于停止状态。因条件未成就,法律行为虽然已经成立但不生效,故选B项,排除A项。

  • 第17题:

    甲、乙双方约定:如果15天内下雨,甲将送给乙一把雨伞。该约定属于(  )。
    A.附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B.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C.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D.成立但未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答案:A,D
    解析:
    【精解】该题属于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而不是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因为15天内是否下雨并不确定,假如将该题表述改为:“如果天下雨,将送给一把雨伞”,这就是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希望考生注意差别。由于该题表述的赠与合同已经成立,但尚未生效,故为延缓条件,故选A项和D项。

  • 第18题:

    乙借甲100元。某日甲通知乙:“你欠我的100元不要还了。”乙说:“不行,一定要还。”甲放弃债权的民事法律行为属()。

    • A、单方法律行为而有效
    • B、单方法律行为而无效
    • C、双方法律行为而有效
    • D、双方法律行为而无效

    正确答案:A

  • 第19题:

    甲与乙签订了委托合同,甲委托乙进行买卖,由甲给付报酬,甲据此出具了授权委托书。该授权行为属于:()

    • A、单方法律行为
    • B、双方法律行为
    • C、有偿法律行为
    • D、实践法律行为

    正确答案:A

  • 第20题:

    甲购买乙的房屋,随后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

    • A、要式法律行为
    • B、不要式法律行为
    • C、诺成性法律行为
    • D、单方法律行为

    正确答案:C

  • 第21题:

    单选题
    甲购买乙的房屋,随后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
    A

    要式法律行为

    B

    不要式法律行为

    C

    诺成性法律行为

    D

    单方法律行为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多选题
    甲与乙约定:若乙能通过2017年CPA经济法的考试,那么甲就将其某处的一套房子赠与乙。关于该约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

    该约定属于附条件的法律行为

    B

    该约定属于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C

    该法律行为已经成立、但尚未生效

    D

    该法律行为未成立、未生效


    正确答案: C,D
    解析: (1)选项AB: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必须是将来不确定的事实,即有可能发生也有可能不发生;而期限是将来一定会发生的。所以乙能否通过2016年CPA经济法的考试是“条件”而非“期限”;(2)选项CD://在延缓条件成就之前,法律行为已经成立,但是效力一直处于停止状态。条件成就之后,法律行为发生法律效力。

  • 第23题:

    单选题
    下列民事法律行为中,属于附期限法律行为的是(    )。
    A

    甲对乙承诺,如果明天下雨,则将自己的雨伞赠送给乙

    B

    甲、乙约定,如果甲去世,则将自己的一栋房屋赠送给乙

    C

    甲、乙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若甲的儿子明年大学毕业不回本市工作,则将房屋出卖给乙

    D

    甲对乙承诺,如果明年乙获得博士学位,甲即赠与乙一辆跑车


    正确答案: D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