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材料:工程承包商刘某,与某小学签订协议建教学大楼。工程完成后,建筑工地(校园内)形成了一个四米见方的坑未及时填平。某日暴雨后,坑中积满了水,第二天一早前来上学的几个小学生围在坑边玩耍时,学生李某(11岁)不慎将同学高某(10岁)推入坑中。由于坑深达二米,高某立即沉没水中。几个学生见状惊慌失措地跑到教师办公室向老师报告,等老师得知消息跑到水坑处救人时,高某早已溺水身亡。高某家长起诉学校,要求承担孩子死亡的损害赔偿。案件中,学校的工程有承包商刘某负责,高某是被李某推入坑中致死,因此应有刘某和李某对本案负责

题目

背景材料:工程承包商刘某,与某小学签订协议建教学大楼。工程完成后,建筑工地(校园内)形成了一个四米见方的坑未及时填平。某日暴雨后,坑中积满了水,第二天一早前来上学的几个小学生围在坑边玩耍时,学生李某(11岁)不慎将同学高某(10岁)推入坑中。由于坑深达二米,高某立即沉没水中。几个学生见状惊慌失措地跑到教师办公室向老师报告,等老师得知消息跑到水坑处救人时,高某早已溺水身亡。高某家长起诉学校,要求承担孩子死亡的损害赔偿。案件中,学校的工程有承包商刘某负责,高某是被李某推入坑中致死,因此应有刘某和李某对本案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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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某小学组织春游,队伍行进中某班班主任张某和其他教师闲谈,未跟进照顾本班学生。该班学生李某私自离队购买食物,与小贩刘某发生争执被打伤。对李某的人身损害,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刘某应承担赔偿责任
    B.某小学应承担赔偿责任
    C.某小学应与刘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D.刘某应承担赔偿责任,某小学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核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的单位在第三人侵权时的责任承担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 第2题:

    某建设工程公司将总包的某工程中的部分项目进行发包,各分项目工程分别由各项目部负责管理,应( )。

    A.以公司名义与承包商签订协议
    B.以分项工程项目部名义与承包商签订协议
    C.以工程管理部名义与承包商签订协议
    D.以业主的名义与承包商签订协议

    答案:A
    解析:
    生产经营单位发包工程项目,应以生产经营单位名义进行,严禁以某一部门的名义进行发包。生产经营单位应明确发包工程归口管理部门,统一对发包工程进行管理。发包单位、承包商应依法签订工程合同,签订安全协议,开工前向承包商收取安全风险抵押金,安全风险抵押金一般为工程总价的5%。

  • 第3题:

    某小学组织春游,队伍行进中某班班主任张某和其他教师闲谈,未跟进照顾本班学生。该班学生李某私自离队购买食物,与小贩刘某发生争执被打伤。对李某的人身损害,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刘某应承担赔偿责任
    B.某小学应承担赔偿责任
    C.某小学应与刘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D.刘某应承担赔偿责任,某小学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核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的单位、学校在第三人侵权时的责任承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本题中,小学生李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第三人刘某侵权致李某遭受人身损害的,侵权人刘某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学校没有尽到管理职责,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 第4题:

    某教学大楼决定采用类似工程预算法编制设计概算,需要利用已完工程或在建工程的工程造价资料,则应要求满足( )相类似。

    A、工程设计对象
    B、施工条件与设计对象
    C、施工方案与设计对象
    D、技术条件与设计对象

    答案:D
    解析:
    2020版教材P217 / 2019版教材P211
    “类似工程预算法类似工程预算法是利用技术条件与设计对象相类似的已完工程或在建工程的工程造价资料来编制拟建工程设计概算的方法。该方法适用于拟建工程初步设计与已完工程或在建工程的设计相类似且没有可用的概算指标的情况,但必须对建筑结构差异和价差进行调整。”

  • 第5题:

    某机电工程项目总承包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充分认识到在项目中与业主、咨询工程分包商、材料设备供应商、指定分包商之间的利害关系,与其建立良好的沟通关系,保证该工程顺利进行。
    问题:
    (1)承包商与分包商、材料供应商之间的关系特点是什么
    (2)承包商与指定分包商之间的关系特点是什么
    (3)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协调管理的形式


    答案:
    解析:
    (1)承包商需对分包商(即非指定分包商)的资质、工程质量、完工时间以及材料供应商的材料质量、到货时间等承担责任和风险,因此,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承包商往往与分包商及材料供应商有着很多的联系,需要大量的沟通和协调,以确保其进展与整个工程的进度相匹配,其质量与整个工程的要求相一致。

    (2)尽管承包商与指定分包商签订有正式合同,且合同额往往大于非指定分包合同,但承包商却无需对其工程质量和完工时间负责,而仅需要配合其工作。尽管指定分包的所有工程指令均来自承包商,但实际上,承包商只是一个中转站,将业主代表、咨询工程师签发的指令经由承包商转交给指定分包商。因此,从沟通对承包商的重要性而言,承包商与指定分包商之间的沟通应次于和非指定分包商之间的沟通。

    (3)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协调管理的形式有:

    1)分承包方参加总承包方定期召开的协调会议,提出需协调解决的问题和建议,经沟通取得共识后,会后分头实施。

    2)总承包方负责分承包管理的人员在现场、在作业面实时协调处理发现的事项。

    3)分承包方在施工中发生必须协调处理的事项,应及时向总承包方管理层或分承包管理人员反馈,并引起重视,总承包方应立即专题协商而取得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