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查明外国法所规定的途径主要包括:()
A、由当事人提供
B、由与我国签署司法协助协定的缔约对方的中央机关提供
C、由我国驻该国的使领馆或者是该国驻我国的使馆提供
D、由中外法律专家提供
第1题: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外案件时,对于应当适用的外国法,可以通过下列哪些途径查明?( )
A.当事人提供
B.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提供
C.由中外法律专家提供
D.由该国驻我国使领馆提供
【考点】外国法的查明
【解析】《民通意见》第193条规定,对于应当适用的外国法律,可通过以下途径查明: (1)由当事人提供;(2)由与我国订立司法协助协定的缔约对方的中央机关提供;(3)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提供;(4)由该国驻我国使领馆提供;(5)由中外法律专家提供。通过以上途径仍不能查明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ABCD均正确。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我国某法院接到一位中国公民提出的要求承认一项外国法院判决的申请。依我国法律规定,关于承认该外国判决,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如我国与该外国间存在司法协助协定,应依该协定办理
B.如我国与该外国间既不存在司法协助协定,也不存在任何互惠关系,法院应驳回当事人申请
C.只有作出判决的外国法院对案件具有管辖权时,该外国判决才有可能被我国法院承认
D.只有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外国法院判决才有可能被我国法院承认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