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自体法”是:()
A、英国立法机构制订的法
B、是由英国学者所提出的法
C、是由英国法官在司法实践中创造的法
D、是由英国法官在司法实践中提出的法律适用的总原则
第1题:
下面对英国制定法的理解正确的有:( )。
A.英国制定法的数量不如判例法
B.制定法地位很高,可对判例法整理修改
C.很多重要的法律部门是在制定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D.制定法同样也是由法官创制
【考点】对英国制定法的正确理解
【解析】英国的制定法包括欧盟法、国会立法、委托立法,其中国会立法是最重要的制定法,在英国由于奉行“议会至上”的原则,国会立法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不受.任何机构的审查。在英国,制定法的数量不如判例法。制定法地位很高,可对判例法整理修改,很多重要的法律部门是在制定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故ABC正确。制定法不是由法官创制的.D项错误。
第2题:
2、“万物有灵论”是由19世纪英国学者泰勒提出的。
第3题:
14、“万物有灵论”是由19世纪英国学者泰勒提出的。
第4题:
第5题:
当代英国冲突法的权威学者,在合同和侵权领域提出“自体法”理论的学者是
A.戴西
B.莫里斯
C.切希尔
D.诺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