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将一张伪造的现金支票(票面金额5万元)递给某国有银行工作人员乙,乙虽然发现是伪造的现金支票,但由于某种原因(与领导有矛盾),仍然为甲付款。将5万元现金交付给甲,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与乙构成票据诈骗罪共犯 B.甲与乙构成贪污罪共犯 C.甲构成票据诈骗罪,乙构成贪污罪,不构成共犯 D.应按照甲、乙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题目
甲将一张伪造的现金支票(票面金额5万元)递给某国有银行工作人员乙,乙虽然发现是伪造的现金支票,但由于某种原因(与领导有矛盾),仍然为甲付款。将5万元现金交付给甲,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甲与乙构成票据诈骗罪共犯
B.甲与乙构成贪污罪共犯
C.甲构成票据诈骗罪,乙构成贪污罪,不构成共犯
D.应按照甲、乙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C,D
解析:
构成共同犯罪关键在于是否具有共同故意。本题中甲、乙二人主观上没有共同犯罪的故意。行为人仅仅是伪造、变造金融票证而没有使用的,构成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但司法实践中这两种犯罪往往又是联系在一起的,表现为行为人先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或者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然后使用该伪造、变造的票证进行诈骗活动。这种情形实际上属于牵连犯的情形,应当从一重罪即按票据诈骗罪论罪处罚,而不实行数罪并罚。故甲成立票据诈骗罪。乙是银行柜台营业员,盗窃自己经营的存款构成贪污罪,应分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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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签发一张票面金额为2万元的转账支票给乙,乙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丙,丙将票面金额改为5万元后背书转让给丁,丁又背书转让给戊。下列关于票据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乙、丁对2万元负责,丙对5万元负责

    B.乙、丙、丁对5万元负责,甲对2万元负责中 华会计网 校

    C.甲、乙对2万元负责,丙、丁对5万元负责

    D.甲、乙对5万元负责,丙、丁对2万元负责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票据变造的法律责任承担。根据规定,票据的变造应依照签章是在变造之前或之后来承担责任。如果当事人签章在变造之前,应按原记载的内容负责;如果当事人签章在变造之后,则应按变造后的记载内容负责;如果无法辨别是在票据被变造之前或之后签章的,视同在变造之前签章。本题中,甲和乙的签章在变造之前,丙和丁的签章在变造之后。。

  • 第2题:

    甲签发现金支票给乙,乙于到期日前丢失,遂立即通知付款银行停止付款,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乙挂失止付时,付款行已向持票人丙付款的,乙可以诉请法院判决付款行向乙支付支票金额

    B.乙于挂失止付后,第二天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法院进行除权判决后,有善意持票人丙向付款行请求兑付支票,付款行依除权判决拒绝付款

    C.如果乙所丧失现金支票上未记载付款人,被请求银行对乙的挂失不予受理

    D.经除权判决后,乙可以要求甲重新签发同样金额的现金支票


    正确答案:BCD

  • 第3题:

    甲给乙开了一张2万元的现金支票,乙将支票背书转让给丙,后甲发现被乙欺诈,但丙拿着支票向甲要求偿付时,甲必须给丙2万元,这说明了票据的( )。

    A.设权性

    B.要式性

    C.无因性

    D.文义性


    正确答案:C
    C【解析】票据是一种无因证券,具体表现在:票据的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时,无须说明其取得票据的原因,只要占有票据就可以行使票据权利。本题中,丙是持票人,甲是债务人,丙无须说明取得票据的原因,甲也无审查的权利,必须付给丙2万元,体现了票据的无因性。所以,选项C符合题意。

  • 第4题:

    甲签发一张票面金额为3万元的转账支票给乙,乙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丙,丙将票面金额改为8万元后背书转让给丁,丁又背书转让给戊。下列关于票据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乙、丁对3万元负责,丙对8万元负责
    B.乙、丙、丁对8万元负责,甲对3万元负责
    C.甲、乙对3万元负责,丙、丁对8万元负责
    D.甲、乙对8万元负责,丙、丁对3万元负责

    答案:C
    解析:
    甲、乙的签章在变造之前,应当按照原记载的内容(3万元)负责;丙、丁的签章在变造之后,应当按照变造后的记载内容(8万元)负责。

  • 第5题:

    甲、乙签订了买卖合同,甲以乙为收款人开出一张票面金额为5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作为预付款交付于乙,乙接受汇票后将其背书转让给丙。后甲、乙之间的合同因故被撤销。甲的下列权利主张中,符合《票据法》规定的是()

    A.甲有权要求乙返还汇票
    B.甲有权要求丙返还汇票
    C.甲有权请求付款银行停止支付
    D.甲有权要求乙返还5万元预付款

    答案:D
    解析:
    未以真实交易关系作为原因关系的出票行为无效,收款人不能因此取得票据权利,但在其向他人背书转让票据权利时,受让人可基于善意取得制度取得票据权利;在本题中,甲、乙解除买卖合同并不导致丙已经取得的票据权利丧失,出票人甲无权要求丙返还汇票,也无权要求付款银行停止支付,只能要求乙返还已经支付的预付款。

  • 第6题:

    甲给乙开了一张现金支票,乙将支票背书转让给丙,后甲发现被乙欺诈。但丙拿着支票向甲要求偿付时,甲必须给丙付款。这说明了票据的()。

    • A、流通性
    • B、设权性
    • C、无因性
    • D、文义性

    正确答案:C

  • 第7题:

    甲伪造了面值10万元的人民币,乙伪造了面值10万元的人民币,甲要将伪造的人民币运到外地贩卖顺便将乙伪造的10万元人民币一起带往外地,在途中甲被查获,请问对于甲的行为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构成伪造国家证明文件罪
    • B、构成运输假币罪
    • C、构成伪造货币罪
    • D、构成伪造货币罪与运输假币罪数罪并罚

    正确答案:D

  • 第8题:

    单选题
    甲签发一张票面金额为2万元的转账支票给乙,乙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丙,丙将票面金额改为5万元后背书转让给丁,丁又背书转让给戊。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票据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甲、乙、丁对2万元负责,丙对5万元负责

    B

    乙、丙、丁对5万元负责,甲对2万元负责

    C

    甲、乙对2万元负责,丙、丁对5万元负责

    D

    甲、乙对5万元负责,丙、丁对2万元负责


    正确答案: B
    解析:
    票据的变造应依照签章是在变造之前或之后来承担责任。如果当事人签章在变造之前,应按原记载的内容负责;如果当事人签章在变造之后,则应按变造后的记载内容负责;如果无法辨别是在票据被变造之前或之后签章的,视同在变造之前签章。甲、乙的签章在变造之前,应当按照原记载的内容(2万元)负责;丙、丁的签章在变造之后,应当按照变造后的记载内容(5万元)负责。

  • 第9题:

    多选题
    甲签发一张金额为3万元的本票交付收款人乙,乙背书转让给丙,丙将本票金额改为8万元后转让给丁,丁又背书转让给戊。那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如果戊向甲请求付款,甲只应支付3万元

    B

    如果戊向乙请求付款,乙应支付8万元

    C

    该本票属变造票据

    D

    该本票属伪造票据


    正确答案: D,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多选题
    甲、乙签订了买卖合同,甲以乙为收款人开出一张票面金额为5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作为预付款交付于乙,乙接受汇票后将其背书转让给丙。后当事人因不可抗力解除该合同。下列关于甲的权利主张的表述中,不符合票据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A

    甲有权要求乙返还汇票

    B

    甲有权要求丙返还汇票

    C

    甲有权请求付款银行停止支付

    D

    甲有权要求乙返还5万元预付款


    正确答案: B,D
    解析: 本题考核票据基础关系与票据关系。票据原因关系消灭,则甲可以对乙抗辩;但如果乙将票据背书给善意的丙,那么甲是不能对抗丙的,只能要求乙返还与票据金额相当的预付款

  • 第11题:

    多选题
    甲签发一张金额为5万元的本票交收款人乙,乙背书转让给丙,丙将本票金额改为8万元后转让给丁,丁又背书转让给戊。如果戊向甲请求付款,甲只支付5万元,戊可以就其余3万元损失请求赔偿的有(  )。
    A

    B

    C

    D


    正确答案: B,D
    解析:

  • 第12题:

    某国有银行行长甲指使负责贷款业务的科长乙向申请贷款的丙单位索要财物。乙将索要所获15万元中的9万元交给甲,其余6万元自己留下。后来,甲、乙均明知丙单位不具备贷款条件,仍然向丙单位贷款1000万元,使银行遭受800万元损失。对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甲的受贿数额是9万元 B.乙的受贿数额是15万元 C.甲、乙均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 D.对于甲、乙的违法发放贷款罪和受贿罪,应当数罪并罚


    正确答案:BCD
    【考点】共同犯罪中犯罪数额的认定;违法发放贷款罪;罪数
    【详解】根据《刑法》第186条的规定,在本案中,甲、乙作为银行工作人员,相互通谋,公然违法发放贷款,且放贷数额巨大,造成重大损失,已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共同犯罪。C正确。另外,甲、乙向丙索要贿赂为其谋取不正当利益,构成《刑法》第385条规定的受贿罪。综上,对甲、乙应该以受贿罪和违法发放贷款罪实行数罪并罚。D正确。关于共同受贿的犯罪数额,学界存在分赃数额说和犯罪总额说之争。分赃数额说认为,各共同犯罪人只对自己实际分得的赃款、赃物的数额承担刑事责任;犯罪总额说则认为以共同犯罪的总额作为确定各共犯的刑事责任的尺度。后者是通说。具体来讲,在共同受贿犯罪中,“个人受贿数额”指的是各共同犯罪人个人实施受贿行为涉及的犯罪总额。故本案中甲、乙的受贿数额都是15万。因此A错误。B正确。

  • 第13题:

    甲签发一张金额为5万元的本票交收款人乙,乙背书转让给丙,丙将本票金额改为8万元后转让给丁,丁又背书转让给戊。如果戊向甲请求付款,甲只应支付5万元,戊所受损失3万元应向丁和丙请求赔偿。( )


    正确答案:√
    丙的行为属于变造票据,甲、乙的签章在变造之前,则甲、乙应当按照5万元承担票据责任;丙、丁的签章在变造之后,则丙、丁按照8万元承担票据责任。如果戊向甲请求付款,甲只应支付5万元,戊所受损失3万元应向丁和丙请求赔偿。

  • 第14题:

    甲签发一张票面金额为2万元的转账支票给乙,乙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丙,丙将票面金额变造为5万元后背书转让给丁,丁又背书转让给戊。下列关于票据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乙、丁对2万元负责,丙对5万元负责
    B.乙、丙、丁对5万元负责,甲对2万元负责
    C.甲、乙对2万元负责,丙、丁对5万元负责
    D.甲、乙对5万元负责,丙、丁对2万元负责

    答案:C
    解析:
    甲、乙的签章在变造之前,应当对变造前的金额(2万元)承担票据责任;丙、丁的签章在变造之后,应当对变造后的金额(5万元)承担票据责任。

  • 第15题:

    :甲给乙开了一张2万元的现金支票,乙将支票背书转让给丙,后甲发现被乙欺诈,但丙拿着支票向甲要求偿付时,甲必须给丙2万元,这说明了票据的( )。

    A、设权性
    B、要式性
    C、无因性
    D、文义性

    答案:C
    解析:
    C
    票据的无因性,有利于保障持票人的权利和票据的顺利流通。

  • 第16题:

    甲、乙签订了买卖合同,甲以乙为收款人开出一张票面金额为5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作为预付款交付于乙,乙接受汇票后将其背书转让给丙。后当事人因不可抗力解除该合同。下列关于甲的权利主张的表述中,符合《票据法》规定的是()。

    • A、甲有权要求乙返还汇票
    • B、甲有权要求丙返还汇票
    • C、甲有权请求付款银行停止支付
    • D、甲有权要求乙返还5万元预付款

    正确答案:D

  • 第17题:

    甲将一张伪造的现金支票(票面金额5万元)递给某国有银行工作人员乙,乙虽然发现是伪造的现金支票,但由于某种原因(与领导有矛盾),仍然为甲付款,将5万元现金支付给甲。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构成票据诈骗罪(既遂),乙构成票据诈骗罪共犯(片面共犯)
    • B、甲构成票据诈骗罪(未遂),乙构成票据诈骗罪共犯(片面共犯)
    • C、甲构成票据诈骗罪(未遂),乙构成贪污罪(既遂),不构成共犯
    • D、甲构成票据诈骗罪(既遂),乙构成贪污罪(未遂),不构成共犯

    正确答案:C

  • 第18题:

    甲签发一张票面金额为2万元的转账支票给乙,乙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丙,丙将票面金额变造为5万元后背书转让给丁,丁又背书转让给戊。下列关于票据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乙、丁对2万元负责,丙对5万元负责
    • B、乙、丙、丁对5万元负责,甲对2万元负责
    • C、甲、乙对2万元负责,丙、丁对5万元负责
    • D、甲、乙对5万元负责,丙、丁对2万元负责

    正确答案:C

  • 第19题:

    单选题
    甲签发-张票面金额为2万元的转账支票给乙,乙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丙,丙将票面金额改为5万元后背书转让给丁,丁又背书转让给戊。下列关于票据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

    甲、乙、丁对2万元负责,丙对5万元负责

    B

    乙、丙、丁对5万元负责,甲对2万元负责

    C

    甲、乙对2万元负责,丙、丁对5万元负责

    D

    甲、乙对5万元负责,丙、丁对2万元负责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核票据变造的法律责任承担。根据规定,票据的变造应依照签章是在变造之前或之后来承担责任。如果当事人签章在变造之前,应按原记载的内容负责;如果当事人签章在变造之后,则应按变造后的记载内容负责;如果无法辨别是在票据被变造之前或之后签章的,视同在变造之前签章。本题中,甲和乙的签章在变造之前,丙和丁的签章在变造之后。

  • 第20题:

    多选题
    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

    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支票,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甲公司通知乙公司将该支票销毁,并向乙公司重新签发了一张支票,乙公司会计持原支票到付款行提示付款,银行工作人员与乙公司会计相熟,未认真审查支票,即按支票的大写金额支付了支票金额,甲公司有权要求银行赔偿自己的损失

    B

    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银行进行了承兑,乙公司工作人员将汇票遗失,乙公司通知银行挂失止付,银行向乙公司支付了汇票金额,银行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

    C

    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银行进行了承兑,乙公司工作人员将汇票遗失,张某拾得汇票后在汇票上伪造了乙公司的签章,张某又将汇票背书转让给王某,王某持汇票向银行提示付款,银行工作人员经认真审验,未发现乙公司背书转让给张某的签章系伪造,遂将汇票金额支付给王某,乙公司通知银行挂失止付时发现汇票金额已经被支付,乙公司无权要求银行承担责任

    D

    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支票,乙公司工作人员将支票遗失,乙公司向付款行挂失止付后3日内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乙公司将申请公示催告的证明提供给付款行,3日期满的12日内,付款行未收到法院的停止支付通知书,张某持挂失的支票提示付款,银行工作人员经仔细审验,未发现支票上有伪造签章,遂向张某支付了支票金额,后来查明由于法院工作人员的疏忽,没有向银行发出停止支付通知书,张某系拾得支票后在支票上伪造了乙公司的签章,银行应向乙公司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 A,C
    解析:
    A项,支票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支票无效,付款行未尽审查义务向持票人支付支票金额的行为存在重大过失,因此付款行应向受有损失的出票人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B项,《票据法》第15条规定,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但是,未记载付款人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除外。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故失票人通知付款人挂失止付,付款人应当暂停向一切人支付,不能向持票人支付,也不能向失票人支付。
    C项,《票据法》第105条规定,票据的付款人对见票即付或者到期的票据,故意压票,拖延支付的,由金融行政管理部门处以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票据的付款人故意压票,拖延支付,给持票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题中,乙公司挂失前付款人已经向持票人支付汇票金额,而且银行在审验票据的过程中没有玩忽职守,因此失票人无权要求付款人承担责任
    D项,虽然是由于法院工作人员的过失未将停止支付通知书送达付款行,付款行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行为没有过失,因此付款行不承担责任

  • 第21题:

    多选题
    关于故意犯罪形态,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A

    甲、乙、丙为勒索钱财绑架孙某,但孙某口才了得,三人被孙某骂得几乎精神崩溃。为了坚定决心,甲、乙、丙将孙某活埋,但孙某被种地的农民意外发现,并成功获救。甲、乙、丙三人成立绑架罪,适用“杀害被绑架人”的法定刑,同时适用未遂的处罚规定

    B

    甲为了自己收养孩子,从一位产妇手中将一女婴抱走,并支付了500元的营养费。后来甲发现女婴有残疾,经人联系,欲以2万元的价格将女婴卖给他人。某日,甲抱着女婴与来接女婴的买主交易时被公安机关抓获。甲成立拐卖儿童罪(既遂)

    C

    甲将一张伪造的现金支票(票面额为5万元)递给某国有银行工作人员乙,乙虽然发现是伪造的现金支票,但由于某种原因(与领导有矛盾),仍然为甲付款,将5万元现金交付给甲。甲构成票据诈骗罪(未遂),乙构成贪污罪(既遂),甲、乙不构成共犯

    D

    刘某坐在人力三轮车上,提包放在腿上,手放在提包上。甲抢夺提包就跑,被害人立即追赶,并喊抓贼,甲跑了20多米后又跑到刘某面前,将提包还给刘某,说:“求求你,别喊了,你一喊我就反胃”。甲成立抢夺罪(中止)


    正确答案: A,C
    解析:
    A项,甲、乙、丙为钱财绑架孙某,并在绑架之后将孙某活埋,符合绑架罪中“杀害被绑架人”的规定,本来应当直接适用该档法定刑“处无期徒刑或死刑”。但是,由于孙某被农民发现,最终并未死亡,这种情况构成结果加重犯的未遂。此时应当先按照该档法定刑选择刑罚,然后结合犯罪未遂的处罚规定决定最终的刑罚。
    B项,出卖捡拾儿童的,出卖亲生子女的,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后才产生出卖犯意出卖妇女、儿童的,应当以已经出卖被害人既遂标准。甲尚未出卖,便被抓获,甲成立拐卖儿童罪未遂
    C项,国有银行工作人员乙已经发现甲使用的现金支票是伪造的,因此甲只能构成票据诈骗罪未遂,而乙在明知是伪造支票的情况下依然为甲付款,构成贪污罪。共犯是两人以上共同故意实施的犯罪,而甲、乙之间并未形成共同故意,因此甲、乙之间不成立共犯
    D项,甲有抢夺的故意,并且已经夺得了提包,甲的抢夺罪已经既遂。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具有终局性,甲之后归还提包的行为不能成立犯罪中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