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对乙因借款享有金钱债权,3年后乙表示以其对甲的债权进行抵销。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对乙的金钱债权诉讼时效是3年 B.甲对乙的诉讼时效本已届满,但因为乙主张抵销,而自其主张抵销之日起恢复诉讼时效 C.乙事后可以不知诉讼时效届满而主张撤销该抵销及其效果 D.甲可以继续主张未抵销完毕的债权

题目
甲对乙因借款享有金钱债权,3年后乙表示以其对甲的债权进行抵销。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对乙的金钱债权诉讼时效是3年
B.甲对乙的诉讼时效本已届满,但因为乙主张抵销,而自其主张抵销之日起恢复诉讼时效
C.乙事后可以不知诉讼时效届满而主张撤销该抵销及其效果
D.甲可以继续主张未抵销完毕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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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下列情形中,乙所行使的权利属于抗辩权的是:

    A. 债务人乙经过债权人甲的同意,将债务全部转让给丙。后来,由于丙不履行债务,甲请求乙对自己清偿债务,乙予以拒绝的行为

    B.债权人甲对债务人丙的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届满1 年后,甲请求保证人乙承担保证责任,乙以诉讼时效经过为由予以拒绝的行为

    C.甲以欺诈手段骗取乙订立买卖合同后,甲请求乙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交付标的物的义务,乙则起诉请求撤销买卖合同的行为

    D.甲因买卖合同对乙享有600 元金钱债权,乙因消费借贷对甲享有600 元金钱债权, 双方的债权均已到期。一日,甲请求乙支付600 元,乙声称“你欠我的和我欠你的,现在“一 笔勾销”


    正确答案:B
    【答案】B
    【详解】所谓抗辩权,指法律规定的,旨在延缓请求权行使的权利。与抗辩权应予区分的是“抗辩”。“抗辩”的外延宽于“抗辩权”。除包含抗辩权以外,“抗辩”还包括否认请求权成立的主张、认为请求权已消灭的主张。后者民法上一般称之为“否认权”。民法上的“抗辩权”采狭义理解,主要包括诉讼时效经过的抗辩、一般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A选项中,甲对乙不存在有效的请求权,乙的拒绝属于行使否认权的行为,不是行使抗辩权的行为,故A选项错误。B选项中,债权人甲对债务人丙的债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但债权依然存在,债权人甲请求保证人乙承担保证责任时,根据民法理论,保证人可以援用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因此,保证人乙以诉讼时效期间经过为由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行为属于行使抗辩权的行为,因此B选项正确。C选项和D选项中,针对债权人的请求权,乙行使撤销权和抵销权的行为属于形成权的行使。故C项和D项错误。
    【相关考点梳理】抗辩权的类型。分为两类:①一时性的抗辩权,主要有五种:一般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混合担保时)债务人以自己财产提供物保时,提供担保的第三人享有的先诉抗辩权(《物权法》第176条)。②永久性的抗辩权。我国仅有诉讼时效经过的抗辩权。有些国家规定,对通过侵权行为取得的债权可以行使永久抗辩权;债务人对赌债可以行使永久抗辩权。

  • 第2题:

    甲对乙享有10万元的到期债权,乙对甲享有10万元的到期债权,现甲将其对乙的债权转让与丙,丙通知乙。对此,下列分析中正确的是:( )

    A.甲、丙间的债权转让协议,自通知乙时生效

    B.甲、丙间的债权转让协议,自乙同意时生效

    C.乙得以其对甲的债权向甲主张债的抵销

    D.乙得以其对甲的债权向丙主张债的抵销


    正确答案:D
    债权转让协议自签订时生效,未经通知的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在债权转让中,债务人可向受让人主张对原债权人的抵销权。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D。

  • 第3题:

    乙公司欠甲公司500万元到期债权,乙公司同时对丙公司享有400万元的到期债权,但乙公司既不履行到期的债务,也不行使其对丙的到期债权,致使严重损害了债权人甲公司的利益。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正确答案:B
    本题考查考生对代位请求权的理解。代位请求权是债的履行的重要内容,因此考生应重点掌握。本题中甲公司可以通过行使代位请求权保全自己的债权。

  • 第4题:

    甲公司对乙公司享有50万元到期债权,乙公司对甲公司享有30万元到期债权。甲公司与丙公司合意,将其对乙公司享有的50万元到期债权转让给丙公司,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公司与丙公司达成债权转让合意时,债权即转让完成
    B.甲公司与丙公司达成债权转让合意时,乙公司应当向丙公司清偿债务
    C.甲公司将债权转让事实通知乙公司时,乙公司可向甲公司主张抵销
    D.甲公司将债权转让事实通知乙公司时,乙公司可向丙公司主张抵销

    答案:A,D
    解析:
    本题考查债权转让的效力。《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本题中,甲公司作为原债权人,与受让人丙公司达成债权转让的合意即可在甲丙之间发生债权转让的效力,但未通知债务人乙公司时。该转让对乙公司不发生效力,乙公司可以以未经通知为由抗辩。因此选项A正确,B错误。 《合同法》第83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让与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本题中,甲乙公司互相享有债权、负有债务,且均已届期。债务人乙公司接到债权转让的通知时,可以向受让人丙公司主张抵销。因此,选项D正确,C错误。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D。

  • 第5题:

    甲对乙享有50万元的债权,甲向丙借款20万 元,并以该债权向丙进行质押,双方签订了质押合同。 后因甲无力还款引起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 有?( )
    A.丙对该50万元债权享有质权
    B.丙对该50万元债权不享有质权
    C.丙可对乙提起诉讼,行使质权
    D.丙可对甲、乙提起诉讼,行使质权


    答案:A,C,D
    解析:
    。本题涉及债权质权行使问题。依照 物 权法》第223条第(7)项的规定,债权可作为权利质权 的标的。依照《担保法解释》第106条的规定,质权人向出质人、出质偾权的债务人行使质权时,出质人、出 质债权的债务人拒绝的,质权人可以起诉出质人和出 质债权的债务人,也可以单独起诉出质偾权的债务人。 本题中,甲为出质人,乙为出质偾权的偾务人,丙为质 权人。本题正确选项为ACD。

  • 第6题:

    甲对乙享有10万元到期债权,乙对丙也享有10万元到期债权,三方书面约定,由丙直接向甲清偿。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丙可以向甲主张其对乙享有的抗辩权
    B.丙可以向甲主张乙对甲享有的抗辩权
    C.若丙不对甲清偿,甲可以要求乙清偿
    D.若乙对甲清偿,则构成代为清偿


    答案:A,B,D
    解析:
    【精解】本题考查的是债的变更中的债务转移。债务人将债务转移给第三入的,第三人享有的对债务人的抗辩权,可以向债权人主张,故A项正确。债务人将债务转移给第三人的,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的抗辩权,新债务人也可以向债权人主张,故B项正确。债务转移后,由新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原债务人脱离了债权债务关系,故债权人同意债务转移后,不得再向原债务人主张债权,原债务人也没有义务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故c项错误。如果原债务人非得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法律并不禁止,据此,可以按照代为履行处理,故D项正确。注意:抗辩权具有可转移性,即债权债务转移的,抗辩权也随之转移。

  • 第7题:

    甲欠乙10万元,后乙通知甲将该债权转让给丙。甲接到该通知时,乙欠甲5万元,并且甲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本案中乙的债权转让对甲发生效力
    B.本案中乙的债权转让不对甲发生效力
    C.甲可以向乙主张抵销
    D.甲可以向丙主张抵销

    答案:A,D
    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八十条与第八十三条的规定,结合该案情况,乙通知甲后,该债权对甲产生效力,又因甲对乙有债权且甲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因此,选项A、D正确,选项B、C错误。综上,本题答案为:A、D。

  • 第8题:

    甲公司合并了乙公司,对于乙公司债权债务的承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公司概括承受乙公司的债权债务
    B.甲公司取得乙公司享有的债权,但不承担乙公司的债务
    C.甲公司承担乙公司的债务,但不享有乙公司的债权
    D.乙公司的债权债务与甲公司无关,由乙公司的股东自行承担

    答案:A
    解析:
    企业合并是债权债务概括承受的主要形式。

  • 第9题:

    甲对乙享有10万元的债权,甲将该债权向丙出质,借款5万元。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 A、将债权出质的事实通知乙不是债权质权生效的要件
    • B、如未将债权出质的事实通知乙,丙即不得向乙主张权利
    • C、如将债权出质的事实通知了乙,即使乙向甲履行了债务,乙不得对丙主张债已消灭
    • D、乙在得到债权出质的通知后,向甲还款3万元,因还有7万元的债权额作为担保,乙的部分履行行为对丙有效

    正确答案:D

  • 第10题:

    多选题
    甲对乙享有50000元债权,已到清偿期限,但乙一直宣称无能力清偿欠款。甲调查发现,乙对丁享有3个月后到期的7000元债权,戊因赌博欠乙8000元;另外,乙在半年前发生交通事故,因事故中的人身伤害对丙享有10000元债权,因事故中的财产损失对丙享有5000元债权。乙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乙对其享有的债权都怠于行使。根据《合同法》,下列各项中,说法正确的有()。
    A

    乙对丁的7000元债权、乙对戊的8000元债权、乙对丙的10000债权,甲均不可以代位行使

    B

    甲代位行使乙对丙的5000元债权,必须通过诉讼方式行使

    C

    甲行使代位权,可以要求丙承担甲因行使代位权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D

    甲行使代位权,只能以乙的名义起诉丙,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起诉

    E

    甲应以乙为被告、丙为第三人提起代位权诉讼


    正确答案: A,C
    解析: 本题考核代位权。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用由次债务人即丙负担,其他必要费用由债务人即乙负担。所以选项C错误。代位权是债权人为保全自己 的债权,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所以选项D错误。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是原告,次债务人为被告,债务人为诉讼上的第三人。所以选项 E 错误。

  • 第11题:

    单选题
    甲对乙享有l00万元的合同债权,该债权具有可转让性,甲将其债权转让于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

    如甲未取得乙的同意,甲与丙之间的债权转让协议无效

    B

    如甲未通知乙,甲与丙之间的债权转让协议无效

    C

    如甲未通知乙,该债权转让协议有效,但对乙不发生效力

    D

    如甲未通知乙,该债权转让协议有效,对甲、乙、丙均发生效力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甲对乙享有50000元债权,已到清偿期限,但乙一直宣称无能力清偿欠款。甲调查发现,乙对丁享有3个月后到期的7000元债权,戊因赌博欠乙8000元;另外,乙在半年前发生交通事故,因事故中的人身伤害对丙享有10000元债权,因事故中的财产损失对丙享有5000元债权。乙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乙对其享有的债权都怠于行使。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甲不可以代位行使的债权有()
    A

    乙对戊的8000元债权

    B

    乙对丁的7000元债权

    C

    乙对丙的10000元债权

    D

    乙对丙的5000元债权


    正确答案: A,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甲和乙签订了一项加工合同,由甲负责加工乙的西服套装,加工费为1000元。甲欠乙1000元钱。问下列哪种情形甲的债权可以和乙的债权抵销( )。

    A.乙的债权尚未到清偿期而乙提议抵销的

    B.乙的债权尚未到清偿期而甲提议抵销的

    C.乙的债权已逾诉讼时效乙提议抵销的

    D.甲的债权已逾诉讼时效甲提议抵销的


    正确答案:B
    本题涉及债的抵销问题。对于已到期债权 与未到期债权的抵销,已到期债权可作为主动债权抵销,未到期债权只能作为被动债权抵销。对于已过诉讼时效的债权与未过诉讼时效的债权的抵销中,未过诉讼时效的债权可作为主动债权抵销,已过诉讼时效的债权只能作为被动债权抵销。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B。

  • 第14题:

    甲和乙签订一份合同,甲付给乙1000元,此前乙已经欠甲1000元。下列哪种情形中甲的债权可以和乙的债权相抵销?( )

    A.乙的债权尚未到清偿期而甲的债权已到期,乙提议抵销的

    B.乙的债权尚未到期而甲的债权已到期,甲提议抵销的

    C.乙的债权已逾诉讼时效,甲的债权未逾诉讼时效,乙提议抵销的

    D.甲的债权已逾诉讼时效,乙的债权未逾诉讼时效,甲提议抵销的


    正确答案:B
    B【解析】债的抵销的要件之一要求双方的债务均届清偿期。债务未到清偿期,债权人不能请求履行。但是,两项债务.一项已届清偿期,而另一项未届清偿期,若未到期的债务人主张抵销的,可以抵销。已届清偿期的一方主张抵销,未到期的一方同意抵销的,可以抵销。

  • 第15题:

    甲对乙享有100万元债权,乙对丙享有100万元债权。现甲对乙的债权到期。乙对丙的债权亦到期,但怠于行使。乙为逃避对甲的债务,以50万元将乙对丙的100万元债权卖给了丁。甲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和撤销权诉讼。请回答下列题。?

    在代位权诉讼中,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查看材料

    A.甲提起诉讼,将使甲对乙的债权、乙对丙的债权均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B.若甲胜诉,诉讼费由乙承担
    C.甲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乙承担
    D.若乙对丙的100万元债权为人身损害赔偿之债,则甲不能行使代位权

    答案:B
    解析:
    《诉讼时效规定》第18条规定:“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应当认定对债权人的债权和债务人的债权均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故A选项正确。《合同法解释(一)》第19条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由次债务人负担,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故诉讼费应由丙负担,B选项错误。 《合同法》第73条第2款规定:“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故甲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应由乙负担。故C选项正确。《合同法》第73条第1款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合同法解释(一)》第12条规定:“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故对于人身损害赔偿之债,不得提起代位权诉讼,D选项正确。

  • 第16题:

    甲对乙享有10万元到期债权,乙对丙也享有10万元到期债权,三方书面约定,由丙直接向甲清偿。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丙可以向甲主张其对乙享有的抗辩权
    B:丙可以向甲主张乙对甲享有的抗辩权
    C:若丙不对甲清偿,甲可以要求乙清偿
    D:若乙对甲清偿,则构成代为清偿

    答案:A,B,D
    解析:
    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故丙可以向甲主张乙对甲享有的抗辩权,所以B项正确。同时丙可以向甲主张其对乙享有的抗辩权,所以A项正确。债务承担之后,原债务人乙脱离原债权债务关系,若丙不对甲清偿,甲也不能要求乙清偿。若乙对甲清偿,则构成代为清偿。故C项错误,D项正确。

  • 第17题:

    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甲公司应向乙公司支付货款10万元,乙公司应向甲公司支付货款10万元,乙公司将对甲公司的债权转让给丙公司,甲公司对乙公司的债权到期,甲公司有权以对乙公司的债权抵销对丙公司的债务
    B:甲公司应向乙公司交付100吨一级大米,乙公司应向甲公司交付150吨二级大米,乙公司的债权已经到期,乙公司有权以对甲公司的债权抵销对甲公司的债务
    C:甲公司应向乙公司支付10万元货款,乙公司应向甲公司支付10万元维修费,乙公司被宣告破产,甲公司对乙公司的债权未到期,甲公司无权以对乙公司的债权抵销对乙公司的债务
    D:甲公司应对乙公司支付10万元货款,乙公司应对甲公司支付10万元货款,甲公司的债权已经到期,甲公司通知乙公司20日后甲公司用自己对乙公司的债权抵销对乙公司的债务,甲公司的通知发生抵销的法律效力

    答案:A
    解析:
    抵销必须具备下列要件才能生效:(1)必须是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第三人的债权,即使取得该第三人的同意,也不能以之为抵销,但是债权让与时,债务人对原债权人享有债权的,得向债权受让入主张抵销。A选项中甲公司与乙公司互负债务,乙公司将对甲公司的债权让与丙公司,甲公司享有以对乙公司的债权抵销对丙公司的债务的权利,所以A选项正确。(2)双方互负的债务,必须是标的物的种类、品质相同。B选项中甲公司和乙公司互负的债务的标的物的种类相同,但是品质不同,因此不能抵销,所以B选项不正确。(3)必须是自动债权已届清偿期。虽然《合同法》规定双方债权均应届履行期,但因债务人有权抛弃期限利益,在无相反的规定或约定时,债务人可以在清偿期前清偿,所以,受偿债权即使未届清偿期,也允许抵销。但是,在破产程序中,破产债权人对其享有的债权,无论是否已届清偿期,均可抵销,所以C选项不正确。(4)必须是依债的性质可以抵销。抵销是单独法律行为,自抵销的通知到达对方时生效。但是抵销不能附期限或者条件,因为抵销的功能,一是节省给付的交换,降低交易成本;二是确保债权的效力,即在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时,如当事人一方只行使自己的债权而不履行自己的债务,那么对方当事人就会受损害,抵销则能克服这一弊端。如果允许抵销附条件或者期限,使抵销的效力不确定,就与抵销的本旨相悖,并且有害于他人的利益。D选项中甲公司的抵销主张附期限,不应发生抵销的效力,所以D选项不正确。

  • 第18题:

    甲对乙享有罹于诉讼时效的债权 10 万元,乙对甲享有债权 5 万元。其后,甲将其对乙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丙,并且通知了乙。现丙对乙行使债权,乙可以主张何种权利?

    A.抗辩权
    B.抵销权
    C.抗辩权与抵销权
    D.撤销权

    答案:A
    解析:
    甲对乙债权的诉讼时效已经过了,因此,乙可以主张抗辩权。甲将债权转移给丙,并通知了乙,因此,乙不可主张抵消权。

  • 第19题:

    甲对乙享有10万元到期债权,乙对丙也享有10万元到期债权,三方书面约定,由丙直接向甲清偿,乙与甲、丙的债权债务终止。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丙可以向甲主张其对乙享有的抗辩权
    B.丙可以向甲主张乙对甲享有的抗辩权
    C.若丙不对甲清偿,甲可以要求乙清偿
    D.若丙不对甲清偿,乙可以要求丙清偿

    答案:A,B
    解析:
    乙已经从两个债权债务关系中退出,因此不再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

  • 第20题:

    下列发生抵销效力的有()

    • A、甲对乙负的债务到期,乙对甲负的债务未到期,甲提出以其对乙的债权抵销对乙的债务
    • B、甲对乙的债权,乙有撤销权,同时乙对甲享有完全债权,乙提出以其对甲的债权抵销甲对乙的债务
    • C、甲对乙的债权已超过诉讼时效,已对甲有完全债权,甲提出以其对乙的债权抵销乙对甲的债权
    • D、甲对乙负有交付特定物的债务,乙对甲负有交付种类物的债务,乙提出以其对甲的债权抵销对甲的债务

    正确答案:B,D

  • 第21题:

    多选题
    2017年3月2日,甲有限公司因资不抵债进人破产重整程序。乙公司因向甲公司提供商品,对甲公司享有100万元到期债权,但乙公司因业务繁忙在债权申报期间并未申报债权。2018年1月,甲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全体普通债权人的清偿比例为45%。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18年真题]
    A

    对乙公司的债权,甲公司无须承担偿还义务

    B

    对乙公司的债权,参考甲公司重整方案,按同性质债权等比例清偿

    C

    乙公司的债权由甲公司全额清偿

    D

    针对乙公司的债权,重整方案对乙公司也具有法律效力


    正确答案: D,A
    解析:
    ABC三项,《破产法》第92条第2款规定,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由此可知,乙公司作为甲公司的债权人未在债权申报期间申报债权,只是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甲公司仍然要承担偿还义务,在甲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依据甲公司的重整方案,按同性质债权等比例清偿
    D项,《破产法》第92条第1款规定,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对债务人和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由此可知,甲公司的重整方案对债权人乙公司也具有法律效力。

  • 第22题:

    多选题
    甲对乙享有10万元的到期债权,乙对丙也享有10万元的到期债权,三方书面约定,丙直接向甲清偿。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

    丙可以向甲主张其对乙享有的抗辩权

    B

    丙可以向甲主张乙对甲享有的抗辩权

    C

    若丙不对甲清偿,甲可以要求乙清偿

    D

    若乙对甲清偿,则构成代位清偿


    正确答案: C,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甲对乙享有200万元的债权。甲将该债权让与丙,但未通知乙。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债权转让因未取得乙的同意而未生效

    B

    债权转让因未通知乙而未生效

    C

    债权转让已生效,但尚不对乙发生效力

    D

    债权转让无效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