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到乙医院做手术,手术过程中因医生使用的高频电刀漏电将甲烧伤。经查,该批设备是乙医院从丙公司购买的,该批产品已多次出现此类事故。对甲的损害,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甲可以向乙医院请求赔偿 B.甲可以向丙公司请求赔偿 C.乙医院赔偿后,有权向丙公司追偿 D.乙医院可以免责

题目
甲到乙医院做手术,手术过程中因医生使用的高频电刀漏电将甲烧伤。经查,该批设备是乙医院从丙公司购买的,该批产品已多次出现此类事故。对甲的损害,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

A.甲可以向乙医院请求赔偿
B.甲可以向丙公司请求赔偿
C.乙医院赔偿后,有权向丙公司追偿
D.乙医院可以免责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D
解析:
本题涉及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侵权责任如何承担的问题。根据《侵权责任法》第59条的规定,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根据该条规定,这种因医疗器械造成的损失,甲既可以向丙公司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乙医院请求赔偿。而在乙医院赔偿后,其有权向生产者丙公司进行追偿。故本题的正确选项为D。
更多“甲到乙医院做手术,手术过程中因医生使用的高频电刀漏电将甲烧伤。经查,该批设备是乙医院从丙公司购买的,该批产品已多次出现此类事故。对甲的损害,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相关问题
  • 第1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代销机器设备的合同。合同约定,乙公司代理销售甲公司生产的设备,每台8000元。甲公司除按季度支付给乙公司一定的报酬之外,还将根据该设备的销售量给予乙公司一定比例的提成。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乙公司可以自己买入该批设备,但不能再要求甲公司向其支付报酬
    B:若乙公司以每台9000元向丙公司卖出该设备5台,则多得的5000元收入应归甲公司
    C:甲公司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D:购买设备者不付款的,乙公司应赔偿甲公司因此所受的损害

    答案:B,C,D
    解析:
    《合同法》第419条规定:行纪人卖出或者买入具有市场定价的商品,除委托人有相反的意思表示的以外,行纪人自己可以作为买受人或者出卖人。行纪人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仍然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因此,A项错误。《合同法》第418条第2款规定: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该利益属于委托人。因此,B项正确。《合同法》对行纪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解除权并无直接规定,而依《合同法》第423条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委托合同的有关规定。另第410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故行纪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也有任意解除合同权。因此,C项正确。《合同法》第421条规定: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行纪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行纪人与委托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D项正确。

  • 第2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以市场价格购买乙公司生产的设备一台,双方交付完毕。设备投入使用后,丙公司向法院起诉甲公司,提出该设备属于丙公司的专利产品,乙公司未经许可制造并销售了该设备,请求法院判令甲公司停止使用。经查,乙公司侵权属实,但甲公司并不知情。关于此案,法院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A、驳回丙公司的诉讼请求
    B、判令甲公司支付专利许可使用费
    C、判令甲公司与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D、判令先由甲公司支付专利许可使用费,再由乙公司赔偿甲损失

    答案:A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五条规定,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且举证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对于权利人请求停止上述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行为的主张,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被诉侵权产品的使用者举证证明其已支付该产品的合理对价的除外。本条第一款所称不知道,是指实际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本条第一款所称合法来源,是指通过合法的销售渠道、通常的买卖合同等正常商业方式取得产品。对于合法来源,使用者、许诺销售者或者销售者应当提供符合交易习惯的相关证据。本案中,甲公司为善意侵权人,且可举证证明该产品来源合法,并已支付该产品的合理对价,故法院应判决驳回丙公司的诉讼请求。

  • 第3题:

    甲、乙为夫妻,均无父母子女。甲只有一兄丙,乙只有一妹丁。丙、丁均生活独立,且与甲、乙往来较少。2003年春节期间,甲、乙驾马车进城购买年货,回家途中因马受惊狂奔,甲、乙被摔下悬崖。戊路过时发现甲已死亡,乙尚存一点气息,戊遂将乙送往医院,但乙在被送往医院途中死亡。经查甲、乙共有房屋三间。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乙的遗产由丙独自继承

    B.甲、乙的遗产由丁独自继承

    C.甲、乙的遗产由丙、丁平分

    D.甲、乙的遗产归甲、乙所在的村所有

    答案:B
    解析:
    本题属于基本知识应用题,考核的知识点是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和转继承的问题。本题中,甲先于乙死亡,甲乙无父母子女,甲的遗产应全部由乙继承,乙尚未实际取得遗产便死亡,则乙的遗产由乙的继承人继承。而乙的配偶、父母均先于乙死亡,乙没有子女,即乙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不存在,因而应由乙的第二顺序继承人来继承乙的遗产。而乙的第二顺序继承人只有一个妹妹丁,因此,由丁继承乙的遗产,同时作为乙的法定继承人通过转继承而取得甲的遗产。因此,选项B是正确的,排除了选项A、C、D。 【评注】(1)熟记《继承法》关于继承顺序的法律规定;
    (2)对于该考点的掌握应注意:继承开始后,并非所有的法定继承人都同时参加遗产的继承,他们只能按照法律规定的上述顺序参加继承。即首先由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继承。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得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或者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权或丧失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第4题:

    甲公司就其开发的新产品分别在中国、美国申请了专利。乙公司的()行为不违反专利法。

    • A、甲将其专利产品在中国市场上销售后,乙公司购买一批该产品输往印度
    • B、甲公司将其专利产品在美国市场上售后,乙公司购买一批该产品输往中国
    • C、甲在印度申请专利没有成功。相同产品在印度市场上出售后,乙公司购买一批该产品输往中国
    • D、甲在印度申请专利没有成功。相同产品在印度市场上出售后,乙公司购买一批该产品输往美国

    正确答案:B

  • 第5题:

    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签订化工产品买卖合同。后来乙公司把从甲公司买到的一批化工产品卖给丙公司,丙公司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该批化工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以乙公司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下列关于能否将甲公司作为本案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如果甲公司与乙公司的合同中存在有效仲裁协议,则不能将甲公司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 B、如果甲公司有证据证明提供的化工产品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则不能将甲公司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 C、应当将甲公司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因为该批化工产品是甲公司卖给乙公司的
    • D、如果甲公司向乙公司供货时,乙公司以认可该批化工产品的质量的,则甲公司不应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正确答案:A,B,D

  • 第6题:

    甲到乙医院做隆鼻手术效果很好。乙为了宣传,分别在美容前后对甲的鼻子进行拍照(仅见鼻子和嘴部),未经甲同意将照片发布到丙网站的广告中,介绍该照片时使用甲的真实姓名。丙网站在收到甲的异议后立即作了删除。乙医院侵犯了甲的姓名权。


    正确答案:正确

  • 第7题:

    甲公司以其生产设备作抵押向乙银行借款100万元。抵押期间,甲公司将该设备卖给丙公司,并告知丙公司该设备已经抵押。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只要甲公司提供相当的担保而不损害乙银行的利益,即使未经乙银行同意,甲公司也可以转让该设备
    • B、甲公司只要通知乙银行,即可转让该设备
    • C、甲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
    • D、若经乙银行同意,并由丙公司代甲公司向乙银行偿付借款,则甲公司可以转让该设备

    正确答案:D

  • 第8题:

    问答题
    2015年3月2日,甲将其生产的一批价值30万元的设备寄存于乙的仓库,寄存期限截止于2015年4月30日。3月5日,甲将该批设备抵押给债权人A公司,双方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 3月9日,乙向丙谎称该批设备属于自己,以35万元的价格将该批设备卖给丙。事后,不知情的丙全额付款并取走设备。 3月16日,丙将该批设备以40万元的价格卖给丁。3月20日,丙交付设备,丁向丙付款。 3月25日,A公司对甲的债权到期,甲无力偿还,A公司拟就该批设备行使抵押权。此时,甲才得知乙已将该批设备出卖给丙,甲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并要求丙返还设备,丙告知甲已将设备转卖给丁。甲要求丁返还设备,A公司则向丁主张就该批设备行使抵押权,均遭丁的拒绝。 4月9日,丁发现该批设备存在严重质量瑕疵,无法投入使用,遂主张解除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并要求丙赔偿损失,丙以该质量瑕疵在乙向其交付设备时已经存在,丁遂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丙是否取得了从乙处购买的设备的所有权?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丙取得了设备的所有权。根据规定,乙属于无权处分,但丙基于善意取得制度(当时善意、以合理的价格有偿受偿、交付)依法取得该设备的所有权,甲则丧失了所有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判断题
    甲到乙医院做隆鼻手术效果很好。乙为了宣传,分别在美容前后对甲的鼻子进行拍照(仅见鼻子和嘴部),未经甲同意将照片发布到丙网站的广告中,介绍该照片时使用甲的真实姓名。丙网站在收到甲的异议后立即作了删除。乙医院侵犯了甲的姓名权。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针对医疗损害责任,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

    乙因嗜睡、疲惫、恶心等症状到甲医院门诊就医,接诊的医生丙诊断出乙罹患的系急性肝炎(可治愈),因无空床位收治,丙未告知乙病情和应采取的医疗措施,只给乙开了一些护肝、养肝的药品,嘱咐乙注意休息。乙以为无甚大碍,回家一个星期后因肝昏迷死亡。此时,医生丙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具有过错,应对乙的死亡承担过错责任

    B

    乙在甲医院实施剖腹产,因丙血站提供的血液制品缺陷,乙在输血过程中因此感染艾滋病毒。此时甲医院与丙血站承担不真正连带责任

    C

    甲医院在给患者乙作剖腹产的过程中,发现乙的子宫上有一个恶性肿瘤,主治医生丙未经乙及其近亲属的同意,顺便将乙的子宫切除,手术完美无缺。此时,医生丙违反了特殊告知义务,甲医院应当对乙的损失承担责任

    D

    乙因感冒严重不适,前往甲医院诊断。医生丙看乙穿戴奢华,心生妒意,又念自己本月尚有几千元目标没有达成,遂对乙谎称其患的是白血病。乙闻后茶饭不思,精神痛苦,奄奄一息。此时,医生丙“过度告知”病情,故甲医院对乙造成的相应的人身损害具有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多选题
    甲公司委托乙拍卖公司拍卖其收到的一批抵债物资,下列关于该业务的论述,正确的是(    )。
    A

    乙公司是以自己的名义而不是以甲公司的名义进行该拍卖活动

    B

    乙公司未经甲公司同意,以低于甲公司指定的价格卖出该批物资,乙公司补偿甲公司差额的,该买卖对甲公司发生效力

    C

    乙公司以高于甲公司指定的价格卖出该批物资,甲乙公司无法商定、按照法律也无法确定增加报酬的,该差价归乙公司

    D

    乙公司与该批物资的买受人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丙公司迟迟不支付货款,导致甲公司受到损害,乙公司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 C,B
    解析:

  • 第12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甲公司按市场价格购入乙公司生产的设备一台。甲公司已将设备投入使用,后丙公司提出该设备属于丙公司的专利产品,乙公司未经许可制造并销售了该设备,要求甲公司停止使用。经查,乙公司侵权属实,就此,下列选项说法错误的是:( )

    A.甲公司对此不知情,不构成侵权,但应当停止对设备的继续使用
    B.甲公司构成侵权,应当支付专利许可使用费
    C.甲公司与乙公司应承担连带责任
    D.甲公司支付专利许可使用费后可向乙公司追偿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涉及专利侵权行为。根据《专利法》第70条规定: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5条规定: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且举证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对于权利人请求停止上述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行为的主张,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被诉侵权产品的使用者举证证明其已支付该产品的合理对价的除外。甲公司并不知情而使用未经专利权人许可的制造的专利产品,不承担赔偿责任。甲公司虽然构成专利侵权,但是甲公司举证证明其已支付该产品的合理对价的可以不停止使用。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ABCD。

  • 第13题:

    甲公司将一批机器设备抵押给乙公司,以担保所欠债务1000万元。因该批机器设备出现故障,甲公司将机器设备送至丙公司修理。甲公司已支付完修理费10万元,但丙公司以其所欠20万元零配件款为由主张留置该批机器设备。后因甲公司无力偿还丙公司债务,丙公司将该批机器设备委托拍卖,得款900万元。根据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丙公司不得行使留置权,无权拍卖该批机器设备
    B.乙公司可以就该900万元优先受偿,丙公司没有优先受偿权
    C.丙公司可以就该900万元优先受偿20万元,其余880万元由乙公司优先受偿
    D.乙、丙公司就该900万元按照100:2的比例优先受偿

    答案:C
    解析:
    (1)选项A:企业间的留置权不受同一法律关系之限制。(2)选项BCD: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 第14题:

    甲公司将一批新设备交由乙公司试用,试用期满后,乙公司未对是否购买这批设备作出表示,则( )。

    A.甲公司可以认为乙公司拒绝购买这批设备
    B.甲公司可以认为乙公司已决意购买这批设备
    C.乙公司是否购买这批设备尚在考虑中
    D.乙公司可以拒绝购买这批设备

    答案:B
    解析:
    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

  • 第15题:

    某乡卫生院医生甲在实行阑尾手术时,误将结肠切断,因条件差,急将患者送往县医院。因延误了时机,县医院医生乙在助手配合下,也没处理好,最终造成永久造瘘,该结果是()

    • A、医生甲的医疗差错
    • B、医生甲的医疗事故
    • C、医生乙的医疗差错
    • D、医生乙的医疗事故

    正确答案:B

  • 第16题:

    甲为某医院的外科主任,乙为某医疗器械生产厂的业务员,乙找到甲说该厂有一批手术用的器材想出售给该医院请甲帮忙,乙为此送给甲5万元钱,经过甲的努力该批器材顺利被医院购买。下列关于甲的行为定性错误的是()。

    • A、构成受贿罪
    • B、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 C、不构成犯罪
    • D、构成贪污罪

    正确答案:A,C,D

  • 第17题:

    某乡卫生院医生甲为一阑尾炎患者施行手术,将结肠误切断,因乡卫生院条件差,草草缝合后,叫来救护车送县医院处理。因延误了时机,县医院医生乙在助手配合下,也没处理好,最终造成永久造瘘,该结果是()

    • A、医生乙的医疗差错
    • B、医生甲的医疗事故
    • C、医生甲的医疗差错
    • D、医生乙的医疗事故
    • E、医生甲、乙的共同责任

    正确答案:B

  • 第18题:

    单选题
    甲在乙商店购买丙厂生产的啤酒,开启时发生爆炸导致甲受伤。经查明该爆炸是因丙厂违规使用酒瓶所致。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甲只能向乙商店索赔 

    B

    甲只能向丙厂索赔 

    C

    甲可以向乙商店或丙厂索赔 

    D

    乙商店赔偿甲损害后不能向丙厂追偿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9题:

    单选题
    甲到乙医院做隆鼻手术效果很好。乙为了宣传,分别在美容前后对甲的鼻子进行拍照(仅见鼻子和嘴部),未经甲同意将照片发布到丙网站的广告中,介绍该照片时使用甲的真实姓名。丙网站在收到甲的异议后立即作了删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1年真题]
    A

    乙医院和丙网站侵犯了甲的姓名权,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B

    乙医院和丙网站侵犯了甲的姓名权,应承担按份赔偿责任

    C

    乙医院侵犯了甲的姓名权

    D

    乙医院和丙网站侵犯了甲的姓名权和肖像权,但丙网站可免于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 C
    解析:
    姓名权是自然人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改变自己姓名并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肖像权是公民通过各种形式在客观上再现自己形象而享有的专有权。《侵权责任法》第36条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本案中,乙医院未经甲同意使用甲的姓名,侵犯了甲的姓名权,但是丙网站在收到甲的异议后立即做了删除,故丙网站无须承担赔偿责任。
    乙医院分别在美容前后对甲的鼻子进行拍照(仅见鼻子和嘴部),乙医院未经甲同意发布该照片到丙网站的广告中,但是,因为该照片是局部的,且一般人难以辨认出照片上是谁,故乙医院并没有侵犯甲的肖像权

  • 第20题:

    单选题
    某乡卫生院医生甲为一阑尾炎病人施行手术,将结肠误切断,因乡卫生院条件差,草草缝合后,叫来救护车送县医院处理。因延误了时机,县医院医生乙在助手配合下,也没处理好,最终造成永久造瘘,该结果是(  )。
    A

    医生甲的医疗差错

    B

    医生甲的医疗事故

    C

    医生乙的医疗差错

    D

    医生乙的医疗事故

    E

    医生甲、乙的共同责任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多选题
    甲公司委托乙拍卖公司拍卖其收到的一批抵债物资,下列关于该业务的论述中,正确的是(  )。
    A

    乙公司是以自己的名义、而不是以甲公司的名义进行该拍卖活动

    B

    乙公司未经甲公司同意,以低于甲公司指定的价格卖出陔批物资,乙公司补偿甲公司差额的,该买卖对甲公司发生效力

    C

    乙公司以高于甲公司指定的价格卖出该批物资,甲乙公司无法商定、按照法律也无法确定增加报酬的,该差价归乙公司

    D

    乙公司与该批物资的买受人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丙公司迟迟不支付货款,导致甲公司受到损害,乙公司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 C,B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