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任某市副市长的秦某不采纳权威咨询公司的意见,也不向市委市政府汇报,擅自决定引进美国某公司的液晶显示器生产线。其间,秦某先后3次到美国考察,敷衍了事、游山玩水。在发现美国公司没有按承诺邀请考察对象的情况下,没有提出异议,致使考察团没有看到关键设备,只看了一条运作不完整的试运线就草率拍板,最终导致引进1CD项目失败,造成上千万的贷款利息损失。对秦某的行为认定定性,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秦某不正确履行或不履行应尽的职责、义务,导致国有财产损失严重 B.秦某的行为构成玩忽职守罪 C.秦某不具有玩忽职守

题目
时任某市副市长的秦某不采纳权威咨询公司的意见,也不向市委市政府汇报,擅自决定引进美国某公司的液晶显示器生产线。其间,秦某先后3次到美国考察,敷衍了事、游山玩水。在发现美国公司没有按承诺邀请考察对象的情况下,没有提出异议,致使考察团没有看到关键设备,只看了一条运作不完整的试运线就草率拍板,最终导致引进1CD项目失败,造成上千万的贷款利息损失。对秦某的行为认定定性,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秦某不正确履行或不履行应尽的职责、义务,导致国有财产损失严重
B.秦某的行为构成玩忽职守罪
C.秦某不具有玩忽职守的过失
D.秦某的行为不严重,不用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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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时任某市副市长的秦某不采纳权威咨询公司的意见,也不向市委市政府汇报,擅自决定引进美国某公司的液晶显示器生产线。其间,秦某先后3次到美国考察,敷衍了事、游山玩水。在发现美国公司没有按承诺邀请考察对象的情况下,没有提出异议,致使考察团没有看到关键设备,只看了一条运作不完整的试运线就草率拍板,最终导致引进1CD项目失败,造成上千万的贷款利息损失。对秦某的行为认定定性,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相关问题
  • 第1题:

    秦某打着海外某公司副总经理的招牌,以考察投资环境的名义,与某市政府官员何某发生联系。秦以本公司经商需要为名,以高价为诱饵,多次向何某收买有关我国政治、经济方面的机密情报,造成严重后果。秦某的行为构成( )。

    A.间谍罪

    B.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

    C.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D.玩忽职守罪


    正确答案:B
    解析:间谍罪,是指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者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是指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行为。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从本题来看,秦某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所以,其行为不可能构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和玩忽职守罪;秦某也没有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者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因而其行为也不构成间谍罪;秦某的行为符合为境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的构成要件,构成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

  • 第2题:

    某保险公司业务员秦某到小张家推销保险,小张夫妇决定投保一份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投资连接险,小张作为被保险人因急事外出没有在保单上签字,小张的妻子在秦某的鼓动下代其签字,并交了保费。如果小张因意外去世,保险公司( )。

    A.不赔,小张没有签字

    B.不赔,小张的妻子没有尽到告知义务

    C.赔付,保险公司默认了小张妻子的代签行为

    D.赔付,小张妻子不知不可代签


    正确答案:C

  • 第3题:

    秦某是儿童影星,年满9周岁,片酬颇丰。其父秦某军的亲弟秦某强,家居山区,生活较为困难。秦某军征得秦某口头同意后,将秦某的片酬30万元以秦某的名义赠与秦某强。对秦某军这一民事行为的效力的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有效。理由是秦某军为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处理其财产
    B.有效。理由是秦某军已征得秦某的同意
    C.无效。理由是秦某军未征得秦某母亲的同意
    D.无效。理由是秦某军处理秦某的财产不是为了秦某的利益

    答案:D
    解析:
    根据《民法通则》第十八条规定,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监护人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 第4题:

    秦某毕业后直接应聘到甲公司工作,签订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某日秦某下班期间因闯红灯被车撞伤,住院治疗1个月。劳动合同期满后,甲公司不再和秦某续约,事后秦某发现甲公司未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用,但缴纳失业保险费用5年。秦某去办理了失业登记。
    下列关于秦某下班期间因闯红灯被车撞伤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秦某属于工伤
    B.秦某的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C.秦某的住院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D.秦某可以享受停工留薪待遇

    答案:B
    解析:
    选项ACD: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秦某因为闯红灯被撞伤,属于自己的原因,不认定为工伤,不享受工伤待遇。

  • 第5题:

    秦某毕业后直接应聘到甲公司工作,签订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某日秦某下班期间因闯红灯被车撞伤,住院治疗1个月。劳动合同期满后,甲公司不再和秦某续约,事后秦某发现甲公司未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用,但缴纳失业保险费用5年。秦某去办理了失业登记。
    关于秦某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秦某可以领取6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B.秦某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C.秦某可以最高领取1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D.秦某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答案:B,C,D
    解析:
    选项C: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选项D: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第6题:

    某保险公司业务员秦某到小张家推销保险,小张夫妇决定投保一份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投资连接险,小张作为被保险人因急事外出没有在保单上签字,小张的妻子在秦某的鼓动下代其签字,并交了保费。如果小张因意外去世,保险公司()。

    A:不赔,小张没有签字
    B:不赔,小张的妻子没有尽到告知义务
    C:赔付,保险公司默认了小张妻子的代签行为
    D:赔付,小张妻子不知不可代签

    答案:D
    解析:

  • 第7题:

    买了商业保险就不用参加社会保险了吗?   2011年5月,秦某应聘到某物业公司上班,每月工资人民币2000元,当时经理答应等三个月试用期后,如果顺利转正就和他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三个月后,到了办理转正手续的时候,物业公司让秦某写一份书面声明,即自愿放弃用人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的权利,物业公司因此将应缴的社会保险费用折算成补贴,随工资一同发放。秦某觉得能涨工资挺很实惠的,又担心万一不按公司说的做,不能顺利转正,左思右想最终还是写了这份声明。秦某顺利转正,每月工资也涨到了3000元。过了不久,物业公司还为秦某购买了由某商业保险公司推出的“康宁万家”商业保险,保险保障秦某退休以后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如果在退休以前身故,其家属还可以一次性领取抚恤金。保险费由物业公司和秦某共同缴纳,每月物业公司从秦某工资中扣除一部分作为保险费。但由于工作繁忙,加上经理的一再推脱,秦某一直没有与物业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该物业公司仍然没有按照社会保险征缴条例的规定为秦某办理社会保险。秦某认为,找份工作不容易,反正也有商业保险的保障,不上社会保险也没关系,就没有再坚持让公司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秦某和用人单位的做法对吗? 社会保障基金一般是怎样投资运营的?


    正确答案: 根据投资主体不同,社会保障基金的运营主要有三种模式。
    第一,购买国债或参与国家财政统筹。这实质上是将投资权交给国家有关部门。它包括从一级市场购买国债、定向认购社会保障特种债券方式和直接列入财政预算方式。这种国际通行的做法具有无风险、收益有保证、操作容易等优点。但是,国家在获得建设资金的同时,也将完全承担投资风险,资金的运用与社会保障基金无关,难以保证资金的使用效率;如果物价指数较高,国家对国债实行利率补贴,将会增加财政开支负担,而且即使实行保值补贴,仍不能使基金增值。购买国债虽然是基金安全投资的理想途径,但不能成为基金的唯一投向。
    第二,委托银行、信托公司、基金管理组织等金融机构运营。通过金融机构进行信托投资并规定最低收益率,同样具有手续简便、收益有保证的特点。在实际操作时,为降低社会保障基金的风险,一般采用乙种信托投资,即委托人除规定利息外,还在年终分享利润。金融机构虽然承担了投资风险,但借助于其相对成熟的项目评估体系,可在不同类型的项目中择优投资,从而规避风险。为使基金得到尽可能大的投资回报,可将基金分割成几块,委托多家机构进行投资。这样,一方面可以通过竞争提高效益,防止垄断性经营造成效率低下,另一方面还可以分散风险。但即使如此,在物价指数增幅较大时,仍难以保证投资的收益率高于通货膨胀率。同时由于忽视公益性投资,社会保障事业本身的投资资金反而显得不足,若向银行告贷,徒增贷款利息的开支。
    第三,从长期目标看,应建立社会保障银行,专门从事基金运营。社会保障银行运营基金的优势在于其有投资自主权。特别是在物价指数增幅较大时,为保证基金的保值增值,必然要求部分资金投资于高收益项目。与高收益相对的高风险虽然无法彻底避免,但可以通过投资组合将风险分散到彼此相关性较小的多个项目或者由政府或保险公司通过再保险的方式,对风险投资的回收进行保险,从而保证社会保障基金的安全。

  • 第8题:

    在某车间,行车工何某发现行车的小车、副钓有跳闸现象,影响行车运行。电工秦某了解了电气故障后,在驾驶室里没有切断电源便单独动手检修。十几分钟后,何某进去察看,发现秦某已倒在驾驶室地上,副钓和小车的凸轮控制器的罩壳匀已拆下,何某感觉到秦某可能触电了,数分钟后叫来人抢救无效,秦某死亡。后发现有控制线绝缘损坏,有带电裸露导体。请分析出造成此事故的直接原因是()

    • A、电工秦某没有办理危险作业审批手续
    • B、没有切断电源,且单人带电操作
    • C、秦某没有正常穿戴好劳保用品
    • D、事前没有检查出安全隐患

    正确答案:A,B,C

  • 第9题:

    多选题
    在某车间,行车工何某发现行车的小车、副钓有跳闸现象,影响行车运行。电工秦某了解了电气故障后,在驾驶室里没有切断电源便单独动手检修。十几分钟后,何某进去察看,发现秦某已倒在驾驶室地上,副钓和小车的凸轮控制器的罩壳匀已拆下,何某感觉到秦某可能触电了,数分钟后叫来人抢救无效,秦某死亡。后发现有控制线绝缘损坏,有带电裸露导体。请分析出造成此事故的直接原因是()
    A

    电工秦某没有办理危险作业审批手续

    B

    没有切断电源,且单人带电操作

    C

    秦某没有正常穿戴好劳保用品

    D

    事前没有检查出安全隐患


    正确答案: C,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多选题
    秦某出生于美国,具有美国国籍,现年10岁。秦某的父亲是华裔美国人,母亲是中国人。3年前,秦某的父母在美国离异后,秦某的母亲携秦某回国定居,秦某的母亲在公安机关办理了常住户口登记,也为秦某办理了在中国长期居留的证件。后秦某的父亲委托中国律师在中国某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取得对其子的监护权。请回答以下问题。根据我国关于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的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

    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应经其所在国主管机关依照该国法律审查同意

    B

    外国收养人应提供由其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有关收养人的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

    C

    前项证明材料须经该外国人所在国的外交机关或该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

    D

    前项证明材料须经中国驻该外国使馆认证


    正确答案: D,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买了商业保险就不用参加社会保险了吗?   2011年5月,秦某应聘到某物业公司上班,每月工资人民币2000元,当时经理答应等三个月试用期后,如果顺利转正就和他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三个月后,到了办理转正手续的时候,物业公司让秦某写一份书面声明,即自愿放弃用人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的权利,物业公司因此将应缴的社会保险费用折算成补贴,随工资一同发放。秦某觉得能涨工资挺很实惠的,又担心万一不按公司说的做,不能顺利转正,左思右想最终还是写了这份声明。秦某顺利转正,每月工资也涨到了3000元。过了不久,物业公司还为秦某购买了由某商业保险公司推出的“康宁万家”商业保险,保险保障秦某退休以后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如果在退休以前身故,其家属还可以一次性领取抚恤金。保险费由物业公司和秦某共同缴纳,每月物业公司从秦某工资中扣除一部分作为保险费。但由于工作繁忙,加上经理的一再推脱,秦某一直没有与物业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该物业公司仍然没有按照社会保险征缴条例的规定为秦某办理社会保险。秦某认为,找份工作不容易,反正也有商业保险的保障,不上社会保险也没关系,就没有再坚持让公司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秦某和用人单位的做法对吗?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职工能否参加社会保险?

    正确答案: 有劳动关系,单位和个人同样要参加社会保险。
    用人单位和员工虽然没有签订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但存在事实用工关系,也认定为有劳动关系,单位和个人同样要参加社会保险。换句话说,不论单位和员工是否签订书面合同,只要存在事实用工关系,单位就必须为员工申办社会保险,同时,劳动者必须高度重视自身权益,监督单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秦某出生于美国,具有美国国籍,现年10岁。秦某的父亲是华裔美国人,母亲是中国人。3年前,秦某的父母在美国离异后,秦某的母亲携秦某回国定居,秦某的母亲在公安机关办理了常住户口登记,也为秦某办理了在中国长期居留的证件。后秦某的父亲委托中国律师在中国某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取得对其子的监护权。请回答以下问题。在该案中,如果秦某只是临时居留在中国,我国人民法院对秦某的监护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应该适用下列哪国的法律?()
    A

    被监护人的本国法律

    B

    中国法律

    C

    美国法律

    D

    被监护人的住所地国家的法律


    正确答案: D,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被告人黄某,原系某市友谊公司(属国有企业)经理。黄某无视友谊公司其他领导的意见,在明知某市某酒类公司的秦某在与本公司签订的购销茅台酒的合同中曾严重违约,履行合同能力值得怀疑的情况下,仍于2003年4月与秦某签订了3份购销茅台酒600箱、五粮液酒1500箱的合同。随后,黄某又违反公司决议,将预付款70万元汇到该酒类公司的账户上。当秦某交付第一批89箱茅台酒后,友谊公司的领导发现茅台酒的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的要求,即派黄某到贵州、四川等地调查秦某的货源情况,但黄某却轻信秦某等人的谎言,继续汇款进货。该公司领导发现黄某拿回的茅台酒发票有嫌疑时,再次责令黄某到贵州、四川查清实际情况,而黄某不但不尽职责,反而为其拿回的假发票、假检验证书作辩解。2003年5月至10月间,黄某分5次共汇款人民币1801200元到酒类公司,购进茅台酒1039箱,五粮液酒790箱。2004年1月,在友谊公司将购进的两种酒取样到广州商检部门化验,确认为假酒后,黄某才与秦某签订了退货合同,后因秦某下落不明无法退货,从而造成人民币约130万元的巨大经济损失。

    请问:

    黄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构成,其所犯为何罪,该罪的构成要件如何?


    正确答案:
    黄某的行为已构成犯罪,构成了玩忽职守罪。该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①犯罪主体:玩忽职守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不能成为本罪主体。所谓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在国家各级权力机关、各级行政机关、各级司法机关、部队、国有企业或事业等以及各党派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本案中,被告人黄某所在的某市友谊公司属国有企业,被告人又系该公司的经理,属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具备了玩忽职守罪的主体资格。
    ②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职能活动和公务职责的公正、勤勉性。国家机关的职能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等多方面的基本职能,其正常职能活动就是国家机关实现其基本职能的正常工作活动。如果国家工作人员背离国家机关活动准则,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必然会使国家机关的正常职能活动遭到破坏。在案件中,由于玩忽职守除侵犯了国家机关的职能外,有时还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或者市场经济秩序,所以它侵犯的客体属于复杂客体。本案中,所侵犯的客体就是复杂客体,不但侵犯了国家机关的职能,还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
    ③主观方面:本罪主观方面是过失,即行为人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值得注意的是,行为人玩忽职守的行为本身有时往往是故意的,但对损害结果,则是过失的。本案中,黄某明知秦某有合同履行的信誉问题,却没有预见签订合同后的损害后果或者已经预见但轻信可以避免,因此其主观方面属于过失犯罪。
    ④客观方面: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玩忽职守的行为,必须是违反国家工作纪律或规章制度的行为,并表现为作为或不作为两种形式、本案中黄某以作为形式同珠海酒类公司签订了购销合同,同时又以不作为形式对茅台酒的真假问题撒手不管,从而导致国家财产的重大损失。此种“重大损失”为直接损失,不包括间接损失。司法实践中的重大损失一般是指: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造成恶劣政治影响的,或者经济损失、伤亡人数不足上述数额,但情节恶劣,使生产、国家机关活动处于严重混乱状态;或者一贯玩忽职守、屡教不改等情节。未造成上述“重大损失的”,不构成本罪。本案中,被告人黄某玩忽职守,共造成大约130万元的经济损失,符合本罪客观方面的要求。

  • 第14题:

    天南有限公司的董事胡某挪用公司大笔资金投资艺术品损失惨重,其他的董事和监事因为和胡某私交甚好对此一直置若罔闻,股东秦某对此非常气愤,以下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秦某可以公司的名义向胡某提起代表诉讼
    B.秦某可以自己的名义向胡某提起代表诉讼
    C.如果秦某持股不到1%就没有提起代表诉讼的资格
    D.秦某提起的代表诉讼如果胜诉则将赔偿归秦某所有


    答案:B
    解析:
    【 解析】B。本题考查的是股东代 表评讼。《公司法》第152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150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150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显然,股东代表诉讼的原告应该是股东.A项错误,B项正确。有限公司股东充当原告没有持股比例要求,所以C项错误。代表诉讼是股东进行的公益诉讼,所以胜诉利益应该归公司,D项错误。

  • 第15题:

    在秦某涉嫌贪污一案的侦破中,下列证据不能使用的有:
    A.侦査人员去秦某家里搜出的两张存折,该存折的藏匿地点是对秦某刑讯逼供后,秦某交代的
    B.秦某曾经贪污2万元的供述,该供述是在秦某两天没有睡觉的情况下交代的
    C.证人王某的证言,该证言是侦查人员威胁王某后得到的
    D.在搜查存折的同时搜出两块金表


    答案:B,C
    解析:
    证据应当由法定人员依法定程序予以收集。选项BC属于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威胁方法得到的 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证人证言,因此需要排除。《刑事诉讼法》第54条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 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 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而选项AD不属于应当排除的情形。

  • 第16题:

    秦某毕业后直接应聘到甲公司工作,签订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某日秦某下班期间因闯红灯被车撞伤,住院治疗1个月。劳动合同期满后,甲公司不再和秦某续约,事后秦某发现甲公司未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用,但缴纳失业保险费用5年。秦某去办理了失业登记。
    关于秦某和甲公司之间的劳动纠纷,说法正确的是( )

    A.秦某和甲公司的劳动纠纷应在解除劳动合同1年内提起劳动仲裁
    B.秦某可以要求甲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C.秦某可以直接对甲公司提起诉讼
    D.秦某不得要求甲公司支付违约金

    答案:B,D
    解析:
    选项A: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1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年内提出。本题中是因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发生的争议,不属于拖欠报酬发生争议。

  • 第17题:

    秦某毕业后直接应聘到甲公司工作,签订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某日秦某下班期间因闯红灯被车撞伤,住院治疗1个月。劳动合同期满后,甲公司不再和秦某续约,事后秦某发现甲公司未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用,但缴纳失业保险费用5年。秦某去办理了失业登记。
    关于甲公司和秦某约定试用期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甲公司可以和秦某约定3个月的试用期
    B.甲公司必须和秦某约定6个月的试用期
    C.甲公司可以和秦某约定1个月的试用期
    D.甲公司不能和秦某约定试用期

    答案:A,C
    解析:
    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的可备条款,双方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 第18题:

    秦某出生于美国,具有美国国籍,现年10岁。秦某的父亲是华裔美国人,母亲是中国人。3年前,秦某的父母在美国离异后,秦某的母亲携秦某回国定居,秦某的母亲在公安机关办理了常住户口登记,也为秦某办理了在中国长期居留的证件。后秦某的父亲委托中国律师在中国某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取得对其子的监护权。秦某的父亲从美国寄交委托中国律师的授权委托书,应该办理下列何种手续?( )

    • A、经美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美国使领馆认证.
    • B、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美国使领馆认证
    • C、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美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
    • D、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有关部门认证

    正确答案:A,C

  • 第19题:

    秦某出生于美国,具有美国国籍,现年10岁。秦某的父亲是华裔美国人,母亲是中国人。3年前,秦某的父母在美国离异后,秦某的母亲携秦某回国定居,秦某的母亲在公安机关办理了常住户口登记,也为秦某办理了在中国长期居留的证件。后秦某的父亲委托中国律师在中国某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取得对其子的监护权。请回答以下问题。在该案中,如果秦某只是临时居留在中国,我国人民法院对秦某的监护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应该适用下列哪国的法律?()

    • A、被监护人的本国法律
    • B、中国法律
    • C、美国法律
    • D、被监护人的住所地国家的法律

    正确答案:A,C

  • 第20题:

    烽火公司经理夏某招募职员秦某为客户提供专门用于侵入他人网络的软件。王某使用该软件侵入刘某公司的网络,致使刘某公司的网络瘫痪,造成1000元的损失。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公安机关应当对烽火公司予以行政处罚
    • B、对夏某、秦某和王某应当予以行政处罚
    • C、如王某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则其5年内不得从事与网络有关的工作
    • D、王某应对刘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A,B,D

  • 第21题:

    多选题
    秦某出生于美国,具有美国国籍,现年10岁。秦某的父亲是华裔美国人,母亲是中国人。3年前,秦某的父母在美国离异后,秦某的母亲携秦某回国定居,秦某的母亲在公安机关办理了常住户口登记,也为秦某办理了在中国长期居留的证件。后秦某的父亲委托中国律师在中国某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取得对其子的监护权。秦某的父亲从美国寄交委托中国律师的授权委托书,应该办理下列何种手续?( )
    A

    经美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美国使领馆认证.

    B

    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美国使领馆认证

    C

    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美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

    D

    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有关部门认证


    正确答案: B,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买了商业保险就不用参加社会保险了吗?   2011年5月,秦某应聘到某物业公司上班,每月工资人民币2000元,当时经理答应等三个月试用期后,如果顺利转正就和他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三个月后,到了办理转正手续的时候,物业公司让秦某写一份书面声明,即自愿放弃用人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的权利,物业公司因此将应缴的社会保险费用折算成补贴,随工资一同发放。秦某觉得能涨工资挺很实惠的,又担心万一不按公司说的做,不能顺利转正,左思右想最终还是写了这份声明。秦某顺利转正,每月工资也涨到了3000元。过了不久,物业公司还为秦某购买了由某商业保险公司推出的“康宁万家”商业保险,保险保障秦某退休以后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如果在退休以前身故,其家属还可以一次性领取抚恤金。保险费由物业公司和秦某共同缴纳,每月物业公司从秦某工资中扣除一部分作为保险费。但由于工作繁忙,加上经理的一再推脱,秦某一直没有与物业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该物业公司仍然没有按照社会保险征缴条例的规定为秦某办理社会保险。秦某认为,找份工作不容易,反正也有商业保险的保障,不上社会保险也没关系,就没有再坚持让公司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秦某和用人单位的做法对吗?社会保障基金如何筹集?能否取得国家财政的支持?

    正确答案: 由国家、企业、个人三方共同承担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买了商业保险就不用参加社会保险了吗?   2011年5月,秦某应聘到某物业公司上班,每月工资人民币2000元,当时经理答应等三个月试用期后,如果顺利转正就和他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三个月后,到了办理转正手续的时候,物业公司让秦某写一份书面声明,即自愿放弃用人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的权利,物业公司因此将应缴的社会保险费用折算成补贴,随工资一同发放。秦某觉得能涨工资挺很实惠的,又担心万一不按公司说的做,不能顺利转正,左思右想最终还是写了这份声明。秦某顺利转正,每月工资也涨到了3000元。过了不久,物业公司还为秦某购买了由某商业保险公司推出的“康宁万家”商业保险,保险保障秦某退休以后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如果在退休以前身故,其家属还可以一次性领取抚恤金。保险费由物业公司和秦某共同缴纳,每月物业公司从秦某工资中扣除一部分作为保险费。但由于工作繁忙,加上经理的一再推脱,秦某一直没有与物业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该物业公司仍然没有按照社会保险征缴条例的规定为秦某办理社会保险。秦某认为,找份工作不容易,反正也有商业保险的保障,不上社会保险也没关系,就没有再坚持让公司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秦某和用人单位的做法对吗?商业保险能否替代社会保险?

    正确答案: 商业险不可以完全代替社保,社保有社保的特点,商业保险有商业保险的用途.至于实惠肯定是单位为员工购买的社保更为划算.但是也有保障不足和离开单位保障就没有啦的缺点,需要适当补充商业保险.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