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是醒龙公司的销售部主任,任职期间办理了醒龙公司与鸿捷公司之间的供销与加工等多方面的业务。2007年3月,陈某辞职后开办了卧龙公司,卧龙公司的办公房内存有醒龙公司一批设备。2007年4月1日,陈某对鸿捷公司讲有一批设备委托鸿捷公司以其名义销售,销售价格确定为58万元,并说明鸿捷公司如同意,应在一个星期之内给予答复。鸿捷公司表示同意,同时陈某将一份载有上述内容、由陈某自己签字、以卧龙公司为委托方的合同邮寄给鸿捷公司。鸿捷公司4月4日收到该合同文本签字盖章后,于4月15日用特快专递寄给陈某。陈某于4月17日

题目
陈某是醒龙公司的销售部主任,任职期间办理了醒龙公司与鸿捷公司之间的供销与加工等多方面的业务。2007年3月,陈某辞职后开办了卧龙公司,卧龙公司的办公房内存有醒龙公司一批设备。2007年4月1日,陈某对鸿捷公司讲有一批设备委托鸿捷公司以其名义销售,销售价格确定为58万元,并说明鸿捷公司如同意,应在一个星期之内给予答复。鸿捷公司表示同意,同时陈某将一份载有上述内容、由陈某自己签字、以卧龙公司为委托方的合同邮寄给鸿捷公司。鸿捷公司4月4日收到该合同文本签字盖章后,于4月15日用特快专递寄给陈某。陈某于4月17日收到该合同文本后,于4月18日告知鸿捷公司,该批设备由于存放的时间较长,有些部件可能有些问题,并讲明将于同日将该设备发送给鸿捷公司。?
鸿捷公司4月26日收到该批设备后,就与九龙公司签订了价格为50万元的买卖合同,并于4月30日将该批设备交付给九龙公司。因该批设备的使用说明等资料仍在陈某处,九龙公司收到设备后多次向鸿捷公司催要未果,致使设备无法使用,闲置库中。6月8日,一场意外的火灾将该批设备烧坏报废。?

陈某以卧龙公司的名义与鸿捷公司签订的是什么合同?( )查看材料

A.买卖合同
B.委托合同
C.行纪合同
D.居间合同

相似考题

3.甲公司、乙公司、丙公司和张某、李某共同出资设立了丁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公司出资40%,乙公司和丙公司各出资20%,张某和李某各出资10%。公司成立后,乙公司未征求其他股东的意见,直接将自己10%的股份转让给丙公司。张某拟将自己的股份转让给陈某,书面征求其他股东的意见,甲公司和李某表示同意,但都表示要购买张某的股份,乙公司一直不作回复,丙公司明确表示反对。张某与甲公司、李某和陈某谈判,甲公司、李某和陈某的出价均为20万元,甲公司和李某表示要分期支付,陈某同意一次性支付,张某遂将股份转让给陈某。陈某受让股权后,向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更换公司董事,董事会不予理会,陈某要求丁公司购买自己的股份,丁公司拒绝,陈某起诉丁公司要求收购自己的股份,法院判决陈某败诉。丁公司总经理王某购买的新设备质次价高1,李某经调查了解到王某收受了对方公司的贿赂,李某向监事会反映,监事会迟迟不予答复。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2)张某将股份转让给陈某的做法是否合法?请说明理由。如果张某最终决定将股份转让给甲公司和李某,甲公司和李某对受让股份的比例协商不成,张某应如何转让?(3)法院判决陈某败诉是否正确?请说明理由。(4)陈某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5)李某如何保护公司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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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陈某是醒龙公司的销售部主任,任职期间办理了醒龙公司与鸿捷公司之间的供销与加工等多方面的业务。2007年3月,陈某辞职后开办了卧龙公司,卧龙公司的办公房内存有醒龙公司一批设备。2007年4月1日,陈某对鸿捷公司讲有一批设备委托鸿捷公司以其名义销售,销售价格确定为58万元,并说明鸿捷公司如同意,应在一个星期之内给予答复。鸿捷公司表示同意,同时陈某将一份载有上述内容、由陈某自己签字、以卧龙公司为委托方的合同邮寄给鸿捷公司。鸿捷公司4月4日收到该合同文本签字盖章后,于4月15日用特快专递寄给陈某。陈某于4月17日收到该合同文本后,于4月18日告知鸿捷公司,该批设备由于存放的时间较长,有些部件可能有些问题,并讲明将于同日将该设备发送给鸿捷公司。?
    鸿捷公司4月26日收到该批设备后,就与九龙公司签订了价格为50万元的买卖合同,并于4月30日将该批设备交付给九龙公司。因该批设备的使用说明等资料仍在陈某处,九龙公司收到设备后多次向鸿捷公司催要未果,致使设备无法使用,闲置库中。6月8日,一场意外的火灾将该批设备烧坏报废。?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陈某委托鸿捷公司销售设备的行为属于何种性质?( )查看材料

    A.有权代理行为
    B.无权代理行为
    C.表见代理行为
    D.效力待定的代理行为

    答案:C
    解析:
    本问涉及表见代理和无权代理的范围问题。依《合同法》第49条的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在实务中,对表见代理的认定如下:(1)相对人持有被代理人签名和盖章的合同书;(2)相对人持有被代理人签名和盖章的授权委托书;(3)相对人持有能够证明无权代理人为被代理人的特定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当然,如果被代理人能够证明上述文件是伪造的、被盗的或丢失的,则不能成立表见代理。本题中,陈某以醒龙公司为委托方的合同邮寄给鸿捷公司,表明作为相对人的鸿捷公司有理由相信陈某是醒龙公司的代理人,故该代理成立表见代理。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C。

  • 第2题:

    陈某是醒龙公司的销售部主任,任职期间办理了醒龙公司与鸿捷公司之间的供销与加工等多方面的业务。2007年3月,陈某辞职后开办了卧龙公司,卧龙公司的办公房内存有醒龙公司一批设备。2007年4月1日,陈某对鸿捷公司讲有一批设备委托鸿捷公司以其名义销售,销售价格确定为58万元,并说明鸿捷公司如同意,应在一个星期之内给予答复。鸿捷公司表示同意,同时陈某将一份载有上述内容、由陈某自己签字、以卧龙公司为委托方的合同邮寄给鸿捷公司。鸿捷公司4月4日收到该合同文本签字盖章后,于4月15日用特快专递寄给陈某。陈某于4月17日收到该合同文本后,于4月18日告知鸿捷公司,该批设备由于存放的时间较长,有些部件可能有些问题,并讲明将于同日将该设备发送给鸿捷公司。?
    鸿捷公司4月26日收到该批设备后,就与九龙公司签订了价格为50万元的买卖合同,并于4月30日将该批设备交付给九龙公司。因该批设备的使用说明等资料仍在陈某处,九龙公司收到设备后多次向鸿捷公司催要未果,致使设备无法使用,闲置库中。6月8日,一场意外的火灾将该批设备烧坏报废。?

    陈某以卧龙公司的名义与鸿捷公司签订的合同于何时生效?( )查看材料

    A.4月1日
    B.4月15日
    C.4月17日
    D.4月18日

    答案:C
    解析:
    本间涉及合同的生效时间问题。行纪合同属于诺成合同,于依法成立时生效。合同成立的时间则为承诺生效的时间,而合同法在承诺生效时间问题上采取“收信主义”,也就是以承诺到达要约人的时间为准。本题正确选项为C。

  • 第3题:

    陈某是醒龙公司的销售部主任,任职期间办理了醒龙公司与鸿捷公司之间的供销与加工等多方面的业务。2007年3月,陈某辞职后开办了卧龙公司,卧龙公司的办公房内存有醒龙公司一批设备。2007年4月1日,陈某对鸿捷公司讲有一批设备委托鸿捷公司以其名义销售,销售价格确定为58万元,并说明鸿捷公司如同意,应在一个星期之内给予答复。鸿捷公司表示同意,同时陈某将一份载有上述内容、由陈某自己签字、以卧龙公司为委托方的合同邮寄给鸿捷公司。鸿捷公司4月4日收到该合同文本签字盖章后,于4月15日用特快专递寄给陈某。陈某于4月17日收到该合同文本后,于4月18日告知鸿捷公司,该批设备由于存放的时间较长,有些部件可能有些问题,并讲明将于同日将该设备发送给鸿捷公司。?
    鸿捷公司4月26日收到该批设备后,就与九龙公司签订了价格为50万元的买卖合同,并于4月30日将该批设备交付给九龙公司。因该批设备的使用说明等资料仍在陈某处,九龙公司收到设备后多次向鸿捷公司催要未果,致使设备无法使用,闲置库中。6月8日,一场意外的火灾将该批设备烧坏报废。?

    对鸿捷公司以50万元的价格将该批设备出卖给九龙公司的行为,下述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查看材料

    A.由于鸿捷公司以低于指定的价格将该批设备出卖,因而该买卖行为是无效的
    B.由于鸿捷公司以低于指定的价格将该批设备出卖,因而是效力待定的行为
    C.由于鸿捷公司以低于指定的价格将该批设备出卖,因而应当得到委托人同意
    D.由于鸿捷公司以低于指定的价格将该批设备出卖,又未经委托人同意,因而只有在鸿捷公司补偿其差额的情况下,该买卖才对醒龙公司发生效力

    答案:C,D
    解析:
    正如以上分析,鸿捷公司与卧龙公司之间的合同为行纪合同,依《合同法》第418条第1款的规定,行纪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未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委托人发生效力。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CD。

  • 第4题:

    陈某是天津三石公司供销科长,任职期间办 理了三石公司与上海三木公司之间的供销与加工等多 方面的业务。1997年3月,陈某辞职后开办了六顺公 司,六顺公司的办公房内存有三石公司一批设备。 1997年4月1日,陈某对三木公司讲有一批设备委托 三木公司以其名义销售,销售价格确定为58万元人民 币,并说明三木公司如同意,应在1个星期之内给予答 复。三木公司表示同意,同时陈某将1份载有上述内 容、由陈某自己签字、以三石公司为委托方的合同邮寄 给三木公司。
    三木公司4月4日收到该合同文本签字盖章后, 于4月15日用特快专递寄给陈某。陈某于4月17日 收到该合同文本后,于4月18日告知三木公司,该批 设备由于存放的时间较长,有些部件可能有些问题,并 讲明将于同日将该设备发送给三木公司。
    三木公司4月26日收到该批设备后,即与九龙公 司签订了价格为50万元人民币的买卖合同,并于4月 30日将该批设备交付给九龙公司。因该批设备的使 用说明等资料仍在陈某处,九龙公司收到设备后多次 向三木公司催要未果,致使设备无法使用,闲置库中。 6月8日,一场意外的火灾将该批设备烧坏报废。
    陈某以三石公司的名义与三木公司签订的是 什么合同?( )
    A.买卖合同 B.委托合同
    C.行纪合同 D.居间合同


    答案:C
    解析:
    。本问涉及买卖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 居间合同的概念问题。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 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在买卖 合同中,出卖人和买受人为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存在 第三人的问题。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 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合同。受托人一般以委托人的 名义处理委托人的事务。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 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的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 同。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 会,或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 同。本题中,陈某对三水公司讲有一批设备委托三木 公司以其名义销售,表明该合同为行纪合同。因此,本 题正确选项为C。

  • 第5题:

    案情:鸿捷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3月,从事生物医药研发。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股东为甲、乙、丙、丁,持股比例分别为37%、30%、19%、14%;甲为董事长,乙为总经理。公司成立后,经营状况一直不错。

    2013年8月初,为进一步拓展市场、加强经营管理,公司拟引进战略投资者骐黄公司,并通过股东大会形成如下决议(简称:《1号股东会决议》)第一,公司增资1000万元;第二,其中860万元,由骐黄公司认购;第三,余下的140万元,由丁认购,从而使丁在公司增资后的持股比例仍保持不变,而其他各股东均放弃对新股的优先认缴权;第四,缴纳新股出资的最后期限,为2013年8月31日。各股东均在决议文件上签字。

    之后,丁因无充足资金,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所认缴出资的缴纳;骐黄公司虽然与鸿捷公司签订了新股出资认缴协议,但之后就鸿捷公司的经营理念问题,与甲、乙、丙等人发生分歧,也一直未实际缴纳出资。因此,公司增资计划的实施,一直没有进展。但这对公司经营并未造成很大影响,至2013年底,公司账上已累积4000万元的未分配利润。

    2014年初,丁自他人处获得一笔资金,遂要求继续实施公司的增资计划,并自行将140万元打入公司账户,同时还主张对骐黄公司未实际缴资的860万元新股的优先认购权,但这一主张遭到其他股东的一致反对。

    鉴于丁继续实施增资的强烈要求,并考虑到难以成功引进外部战略投资者,公司在2014年1月8日再次召开股东大会,讨论如下议案:第一,公司仍增资1000万元;第二,不再引进外部战略投资人,由公司各股东按照原有持股比例认缴新股;第三,各股东新增出资的缴纳期限为20年;第四,丁已转入公司账户的140万元资金,由公司退还给丁。就此议案所形成的股东会决议(简称:《2号股东会决议》),甲、乙、丙均同意并签字,丁虽签字,但就第二、第三与第四项内容,均注明反对意见。

    之后在甲、乙的主导下,鸿捷公司经股东大会修订了公司章程、股东名册等,并于2014年1月20日办理完毕相应的公司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

    2014年底,受经济下行形势影响,加之新产品研发失败,鸿捷公司经营陷入困境。至2015年5月,公司已拖欠嵩悠公司设备款债务1000万元,公司账户中的资金已不足以偿付。

    问题:

    1.《1号股东会决议》的法律效力如何?为什么?

    2.就骐黄公司未实际缴纳出资的行为,鸿捷公司可否向其主张违约责任?为什么?

    3.丁可否主张860万元新股的优先认购权?为什么?

    4.《2号股东会决议》的法律效力如何?其与《1号股东会决议》的关系如何?为什么?

    5.鸿捷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程序中,何时产生注册资本增加的法律效力?为什么?

    6.就鸿捷公司不能清偿的1000万元设备款债务,嵩悠公司能否向其各个股东主张补充赔偿责任?为什么?



    答案:
    解析:


      1.《1号股东会决议》为合法有效的股东会决议。内容不违反现行法律、行政法规。程序上符合股东会决议的程序。

      2.首先应确定骐黄公司与鸿捷公司间签订的新股出资认缴协议,自本案所交代的案情来看,属于合法有效的协议或合同,这是讨论违约责任的前提。其次,依《合同法》第107条,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与赔偿损失三种,但在本案中,如果强制要求骐黄公司继续履行也就是强制其履行缴纳出资的义务,则在结果上会导致强制骐黄公司加入公司组织,从而有违参与或加入公司组织之自由原则,故而鸿捷公司不能主张继续履行的违约责任。至于能否主张骐黄公司的赔偿损失责任,则视骐黄公司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而这在本案中,骐黄公司并不存在明显的过错,因此鸿捷公司也很难主张该请求权。

      3.不可以。丁主张新股优先认购权的依据,为《公司法》第34条,即“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不过该条所规定的原股东之优先认购权,主要针对的,是增资之股东大会决议就新股分配未另行规定的情形;而且行使优先认购权还须遵守另一个限制,即原股东只能按其持股比例或实缴出资比例,主张对新增资本的相应部分行使优先认购权。该增资计划并未侵害或妨害丁在公司中的股东地位,也未妨害其股权内容即未影响其表决权重,因此就余下的860万元的新股,丁无任何主张优先认购权的依据。

      4.《2号股东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决议。内容不违法,也未损害异议股东丁的合法利益,程序上,丁的持股比例仅为14%,达不到否决增资决议的三分之一的比例要求。这两个决议均在解决与实施公司增资1000万元的计划,由于《1号股东会决议》难以继续实施,因此《2号股东会决议》是对《1号股东会决议》的替代或者废除,后者随之失效。

      5.只有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完毕新的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后,才能产生新的注册资本亦即新增注册资本的法律效力。公司的注册资本也只有经过工商登记,才能产生注册资本的法定效力;进而在公司通过修改章程而增加注册资本时,也同样只有在登记完毕后,才能产生注册资本增加的法定效力。

      6. 为保护公司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可准用《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13条第2款的规定,认可公司债权人的这项请求权,即在公司财产不能清偿公司债务时,各股东所认缴的尚未到期的出资义务,应按照提前到期的方法来处理,进而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 第6题:

    共用题干
    张某通过甲房地产经纪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拟购买陈某在本市的一套住房。双方在甲公司的协助下签署了买卖合同,张某支付了陈某l万元定金。当张某向陈某支付首付款时,陈某正好出差在外,张某要求甲公司代收首付款,甲公司的经纪人王某直接拒绝了张某的要求,张某与王某发生了激烈的争吵。陈某出差回来后,告诉甲公司自己不再出售该房,并委托甲公司将1万元定金退给张某。

    下列关于陈某行为的表述中,正确的为(  )。
    A:陈某提出不再出售该房是合理的
    B:陈某提出不再出售该房时,无需退还定金
    C:陈某应双倍返还定金
    D:陈某的行为属于履行不能

    答案:B,D
    解析:

  • 第7题:

    陈某是天津三石公司供销科长,任职期间办理了三石公司与上海三木公司之间的供销与加工等多方面的业务。1997年3月,陈某辞职后开办了六顺公司,六顺公司的办公房内存有三石公司一批设备。1997年4月1日,陈某对三木公司讲有一批设备委托三木公司以其名义销售,销售价格确定为58万元,并说明三木公司如同意,应在一个星期之内给予答复。三木公司表示同意,同时陈某将一份载有上述内容、由陈某自己签字、以三石公司为委托方的合同邮寄给三木公司。三木公司4月4日收到该合同文本签字盖章后,于4月15日用特快专递寄给陈某。陈某于4月17日收到该合同文本后,于4月18日告知三木公司,该批设备由于存放的时间较长,有些部件可能有些问题,并讲明将于同日将该设备发送给三木公司。三木公司4月26日收到该批设备后,即与九龙公司签订了价格为50万元的买卖合同,并于4月30日将该批设备交付给九龙公司。因该批设备的使用说明等资料仍在陈某处,九龙公司收到设备后多次向三木公司催要未果,致使设备无法使用,闲置库中。6月8日,一场意外的火灾将该批设备烧坏报废。陈某以三石公司的名义与三木公司签订的合同于何时生效?()

    • A、4月1日
    • B、4月15日
    • C、4月17日
    • D、4月18日

    正确答案:C

  • 第8题:

    陈某是天津三石公司供销科长,任职期间办理了三石公司与上海三木公司之间的供销与加工等多方面的业务。1997年3月,陈某辞职后开办了六顺公司,六顺公司的办公房内存有三石公司一批设备。1997年4月1日,陈某对三木公司讲有一批设备委托三木公司以其名义销售,销售价格确定为58万元,并说明三木公司如同意,应在一个星期之内给予答复。三木公司表示同意,同时陈某将一份载有上述内容、由陈某自己签字、以三石公司为委托方的合同邮寄给三木公司。三木公司4月4日收到该合同文本签字盖章后,于4月15日用特快专递寄给陈某。陈某于4月17日收到该合同文本后,于4月18日告知三木公司,该批设备由于存放的时间较长,有些部件可能有些问题,并讲明将于同日将该设备发送给三木公司。三木公司4月26日收到该批设备后,即与九龙公司签订了价格为50万元的买卖合同,并于4月30日将该批设备交付给九龙公司。因该批设备的使用说明等资料仍在陈某处,九龙公司收到设备后多次向三木公司催要未果,致使设备无法使用,闲置库中。6月8日,一场意外的火灾将该批设备烧坏报废。该批设备闲置在九龙公司的库房中被意外烧毁的损失应当由谁承担?()

    • A、陈某
    • B、三石公司
    • C、三木公司
    • D、九龙公司

    正确答案:D

  • 第9题:

    陈某是天津三石公司供销科长,任职期间办理了三石公司与上海三木公司之间的供销与加工等多方面的业务。1997年3月,陈某辞职后开办了六顺公司,六顺公司的办公房内存有三石公司一批设备。1997年4月1日,陈某对三木公司讲有一批设备委托三木公司以其名义销售,销售价格确定为58万元,并说明三木公司如同意,应在一个星期之内给予答复。三木公司表示同意,同时陈某将一份载有上述内容、由陈某自己签字、以三石公司为委托方的合同邮寄给三木公司。三木公司4月4日收到该合同文本签字盖章后,于4月15日用特快专递寄给陈某。陈某于4月17日收到该合同文本后,于4月18日告知三木公司,该批设备由于存放的时间较长,有些部件可能有些问题,并讲明将于同日将该设备发送给三木公司。三木公司4月26日收到该批设备后,即与九龙公司签订了价格为50万元的买卖合同,并于4月30日将该批设备交付给九龙公司。因该批设备的使用说明等资料仍在陈某处,九龙公司收到设备后多次向三木公司催要未果,致使设备无法使用,闲置库中。6月8日,一场意外的火灾将该批设备烧坏报废。陈某以三石公司的名义与三木公司签订的是什么合同?()

    • A、买卖合同
    • B、委托合同
    • C、行纪合同
    • D、居间合同

    正确答案:C

  • 第10题:

    多选题
    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忠实义务,以下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
    A

    甲公司的副经理王某同时是乙公司的董事长,乙公司与甲公司经营同类业务

    B

    丙公司的财务主管陈某为丁公司与丙公司提供了一宗货物买卖的谈判机会,丁公司支付给陈某一笔居间费用,陈某收为己有

    C

    戊公司董事郑某在召开董事会时得知己公司将更新通讯设备,戊公司拟与己公司进行谈判,郑某的女儿在庚公司任董事长,郑某将该信息通知其女,庚公司遂提前与己公司谈判并获得签约机会

    D

    辛公司欲购买一批办公设备,董事石某经营一家办公家具商场,石某经股东会同意与辛公司订立了办公设备供应合同


    正确答案: A,D
    解析:
    AC两项,《公司法》第148条第1款第5项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甲公司的副经理为他人经营与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戊公司董事郑某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都属于该条第5项规定的情形,违反了《公司法》规定。
    B项,《公司法》第148条第1款第6项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据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所以财务主管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
    D项,《公司法》第148条第1款第4项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据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董事石某虽然与本公司订立了合同,但是经过股东会的同意,所以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 第11题:

    多选题
    法院受理了利捷公司的破产申请。管理人甲发现,利捷公司与翰扬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较为复杂。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16年真题]
    A

    翰扬公司的某一项债权有房产抵押,可在破产受理后行使抵押权

    B

    翰扬公司与利捷公司有一合同未履行完毕,甲可解除该合同

    C

    翰扬公司曾租给利捷公司的一套设备被损毁,侵权人之前向利捷公司支付了赔偿金,翰扬公司不能主张取回该笔赔偿金

    D

    茹洁公司对利捷公司负有债务,在破产受理后茹洁公司受让了翰扬公司的一项债权,因此茹洁公司无需再向利捷公司履行等额的债务


    正确答案: C,A
    解析:
    A项,《企业破产法》第109条规定,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企业破产法》第48条第1款规定,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企业破产法》第49条规定,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据此,债务人破产之后,债权人享有的担保物权不受影响,破产法上称之为别除权。需要注意的是,别除权的行使受到破产程序的限制,至少要进行债权申报和债权确认之后,方能行使别除权。本题中,翰扬公司就其享有抵押权的债权可以行使抵押权,但必须经过破产债权申报和确认之后方能行使,而非在破产受理后直接行使。
    B项《企业破产法》第18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2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
    C项,《企业破产法》第38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占有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可以通过管理人取回。但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在此,取回权的客体是特定的动产或者不动产,但货币本身具有占有即所有的特征,因此对货币不能行使取回权,而应当将该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作为破产债权进行申报
    D项,《企业破产法》第40条第1项规定,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但是,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不得抵销。据此,利捷公司的债务人茹洁公司在破产受理之后取得的对利捷公司的债权不能与其对利捷公司的债务进行抵销。

  • 第12题:

    不定项题
    陈某是天津三石公司供销科长,任职期间办理了三石公司与上海三木公司之间的供销与加工等多方面的业务。1997年3月,陈某辞职后开办了六顺公司,六顺公司的办公房内存有三石公司一批设备。1997年4月1日,陈某对三木公司讲有一批设备委托三木公司以其名义销售,销售价格确定为58万元,并说明三木公司如同意,应在一个星期之内给予答复。三木公司表示同意,同时陈某将一份载有上述内容、由陈某自己签字、以三石公司为委托方的合同邮寄给三木公司。三木公司4月4日收到该合同文本签字盖章后,于4月15日用特快专递寄给陈某。陈某于4月17日收到该合同文本后,于4月18日告知三木公司,该批设备由于存放的时间较长,有些部件可能有些问题,并讲明将于同日将该设备发送给三木公司。三木公司4月26日收到该批设备后,即与九龙公司签订了价格为50万元的买卖合同,并于4月30日将该批设备交付给九龙公司。因该批设备的使用说明等资料仍在陈某处,九龙公司收到设备后多次向三木公司催要未果,致使设备无法使用,闲置库中。6月8日,一场意外的火灾将该批设备烧坏报废。该批设备闲置在九龙公司的库房中被意外烧毁的损失应当由谁承担?()
    A

    陈某

    B

    三石公司

    C

    三木公司

    D

    九龙公司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陈某是醒龙公司的销售部主任,任职期间办理了醒龙公司与鸿捷公司之间的供销与加工等多方面的业务。2007年3月,陈某辞职后开办了卧龙公司,卧龙公司的办公房内存有醒龙公司一批设备。2007年4月1日,陈某对鸿捷公司讲有一批设备委托鸿捷公司以其名义销售,销售价格确定为58万元,并说明鸿捷公司如同意,应在一个星期之内给予答复。鸿捷公司表示同意,同时陈某将一份载有上述内容、由陈某自己签字、以卧龙公司为委托方的合同邮寄给鸿捷公司。鸿捷公司4月4日收到该合同文本签字盖章后,于4月15日用特快专递寄给陈某。陈某于4月17日收到该合同文本后,于4月18日告知鸿捷公司,该批设备由于存放的时间较长,有些部件可能有些问题,并讲明将于同日将该设备发送给鸿捷公司。?
    鸿捷公司4月26日收到该批设备后,就与九龙公司签订了价格为50万元的买卖合同,并于4月30日将该批设备交付给九龙公司。因该批设备的使用说明等资料仍在陈某处,九龙公司收到设备后多次向鸿捷公司催要未果,致使设备无法使用,闲置库中。6月8日,一场意外的火灾将该批设备烧坏报废。?

    根据陈某、卧龙公司、鸿捷公司、九龙公司之间在本案中存在的法律关系,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查看材料

    A.陈某委托鸿捷公司销售设备的处分行为属于效力待定的行为,只有在陈某事后取得处分权的情况下,该行为方为有效
    B.鸿捷公司在完成销售行为后,由于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其报酬,享有依交易习惯确定的报酬请求权
    C.鸿捷公司对其与九龙公司间签订的买卖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D.九龙公司对该批设备的质量问题既可以向鸿捷公司主张,也可以向卧龙公司主张其请求权

    答案:B,C
    解析:
    依据上述分析。由于陈某委托鸿捷公司销售设备的处分行为属于表见代理行为,该行为不属于效力未定的行为,而属于有效行为。故本题A选项错误。同理,依据上述分析,鸿捷公司与卧龙公司的合同为行纪合同,因此,鸿捷公司依据行纪合同如未约定报酬,可享有依交易习惯确定的报酬请求权。同时,鸿捷公司对九龙公司直接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故B、C选项是正确的。九龙公司对该批设备的质量的瑕疵请求权只能向鸿捷公司主张,不能向卧龙公司主张,故D选项是错误的。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Bc。

  • 第14题:

    陈某是醒龙公司的销售部主任,任职期间办理了醒龙公司与鸿捷公司之间的供销与加工等多方面的业务。2007年3月,陈某辞职后开办了卧龙公司,卧龙公司的办公房内存有醒龙公司一批设备。2007年4月1日,陈某对鸿捷公司讲有一批设备委托鸿捷公司以其名义销售,销售价格确定为58万元,并说明鸿捷公司如同意,应在一个星期之内给予答复。鸿捷公司表示同意,同时陈某将一份载有上述内容、由陈某自己签字、以卧龙公司为委托方的合同邮寄给鸿捷公司。鸿捷公司4月4日收到该合同文本签字盖章后,于4月15日用特快专递寄给陈某。陈某于4月17日收到该合同文本后,于4月18日告知鸿捷公司,该批设备由于存放的时间较长,有些部件可能有些问题,并讲明将于同日将该设备发送给鸿捷公司。?
    鸿捷公司4月26日收到该批设备后,就与九龙公司签订了价格为50万元的买卖合同,并于4月30日将该批设备交付给九龙公司。因该批设备的使用说明等资料仍在陈某处,九龙公司收到设备后多次向鸿捷公司催要未果,致使设备无法使用,闲置库中。6月8日,一场意外的火灾将该批设备烧坏报废。?

    该批设备闲置在九龙公司的库房中被意外烧毁的损失应当由谁承担?( )查看材料

    A.陈某
    B.醒龙公司
    C.鸿捷公司
    D.九龙公司

    答案:D
    解析:
    依上述分析,鸿捷公司和卧龙公司的合同为行纪合同,而行纪合同是由存在必然关联的委托合同和买卖合同组成的,也就是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的关系为委托关系,受托人与相对人之间的关系为买卖关系,委托关系是为买卖关系服务的。依《合同法》第142条、第147条的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出卖人按照约定未交付有关标的物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本题中,货物已经交付给九龙公司,且存放在九龙公司的库房中,只不过该批货物的使用说明等资料未交付,故该批货物的风险责任应由九龙公司承担。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D。

  • 第15题:

    根据《公司法》,以下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甲公司的副经理王某同时是乙公司的董事长,乙公司与甲公司经营同类业务
    B:丙公司的财务主管陈某为丁公司与丙公司提供了一宗货物买卖的谈判机会,丁公司支付给陈某一笔居间费用,陈某收为己有
    C:戊公司董事郑某在召开董事会时得知己公司将更新通讯设备,戊公司拟与己公司进行谈判,郑某的女儿在庚公司任董事长,郑某将该信息通知其女,庚公司遂提前与己公司谈判并获得签约机会
    D:辛公司欲购买一批办公设备,董事石某经营一家办公家具商场,石某经股东会同意与辛公司订立了办公设备供应合同

    答案:A,B,C
    解析:
    根据《公司法》第148条的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A选项中的副经理为他人经营与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C选项中的董事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所以AC选项均应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已有,所以B选项中财务主管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D选项中董事石某虽然与本公司订立了合同,但是经过股东会的同意,所以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 第16题:

    陈某是天津三石公司供销科长,任职期间办 理了三石公司与上海三木公司之间的供销与加工等多 方面的业务。1997年3月,陈某辞职后开办了六顺公 司,六顺公司的办公房内存有三石公司一批设备。 1997年4月1日,陈某对三木公司讲有一批设备委托 三木公司以其名义销售,销售价格确定为58万元人民 币,并说明三木公司如同意,应在1个星期之内给予答 复。三木公司表示同意,同时陈某将1份载有上述内 容、由陈某自己签字、以三石公司为委托方的合同邮寄 给三木公司。
    三木公司4月4日收到该合同文本签字盖章后, 于4月15日用特快专递寄给陈某。陈某于4月17日 收到该合同文本后,于4月18日告知三木公司,该批 设备由于存放的时间较长,有些部件可能有些问题,并 讲明将于同日将该设备发送给三木公司。
    三木公司4月26日收到该批设备后,即与九龙公 司签订了价格为50万元人民币的买卖合同,并于4月 30日将该批设备交付给九龙公司。因该批设备的使 用说明等资料仍在陈某处,九龙公司收到设备后多次 向三木公司催要未果,致使设备无法使用,闲置库中。 6月8日,一场意外的火灾将该批设备烧坏报废。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陈某委托三木公司 销售设备的行为属于何种性质?( )
    A.有权代理行为 B.无权代理行为 C.表见代理行为 D.效力待定的代理行为


    答案:C
    解析:
    。本问涉及表见代理和无权代理的范围问 题。依《合同法 第49条的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 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 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 有效。在实务中,对表见代理的认定为:(1)相对人持 有被代理人签名和盖章的合同书;(2)相对人持有被 代理人签名和盖章的授权委托书;(3)相对人持有能 够证明无权代理人为被代理人的特定代理人的身份证 明。当然,如果被代理人能够证明上述文件是伪造的、被盗的或丢失的,则不能成立表见代理。本题中;陈某以三石公司为委托方的合同邮寄给三木公司,表明作 为相对人的三木公司有理由相信陈某是三石公司的代 理人,故该代理成立表见代理。因此,本题正确选项 为C。

  • 第17题:

     张某通过甲房地产经纪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拟购买陈某在本市的一套住房。双方在甲公司的协助下签署了买卖合同,张某支付了陈某1万元定金。当张某向陈某支付首付款时,陈某正好出差在外,张某要求甲公司代收首付款,甲公司的经纪人王某直接拒绝了张某的要求,张某与王某发生了激烈的争吵。陈某出差回来后,告诉甲公司自己不再出售该房,并委托甲公司将1万元定金退给张某。
    下列甲公司及王某的表述中,正确的为(  )。

    A、甲公司有权向陈某索要违约金
    B、甲公司应按合同约定向陈某索要报酬或必要费用
    C、陈某退还张某1万元后,甲公司应再支付张某1万元
    D、王某缺乏一名经纪人应当具备的礼仪

    答案:A,D
    解析:
    A项,由于委托人的原因,造成房地产经纪机构或房地产经纪人员的经济损失的,有权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B项,陈某与张某签订的买卖合同,是约定双方当事人权利与义务的合同。C项,甲公司无需支付张某1万元,甲公司的行为没有侵害张某的利益。D项,王某直接拒绝张某的要求,缺乏人际沟通的技能与礼仪。

  • 第18题:

    拥有“王老吉”商标所有权的是()。

    • A、鸿道发展(中国)有限公司
    • B、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C、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
    • D、陈鸿道

    正确答案:B

  • 第19题:

    陈某是天津三石公司供销科长,任职期间办理了三石公司与上海三木公司之间的供销与加工等多方面的业务。1997年3月,陈某辞职后开办了六顺公司,六顺公司的办公房内存有三石公司一批设备。1997年4月1日,陈某对三木公司讲有一批设备委托三木公司以其名义销售,销售价格确定为58万元,并说明三木公司如同意,应在一个星期之内给予答复。三木公司表示同意,同时陈某将一份载有上述内容、由陈某自己签字、以三石公司为委托方的合同邮寄给三木公司。三木公司4月4日收到该合同文本签字盖章后,于4月15日用特快专递寄给陈某。陈某于4月17日收到该合同文本后,于4月18日告知三木公司,该批设备由于存放的时间较长,有些部件可能有些问题,并讲明将于同日将该设备发送给三木公司。三木公司4月26日收到该批设备后,即与九龙公司签订了价格为50万元的买卖合同,并于4月30日将该批设备交付给九龙公司。因该批设备的使用说明等资料仍在陈某处,九龙公司收到设备后多次向三木公司催要未果,致使设备无法使用,闲置库中。6月8日,一场意外的火灾将该批设备烧坏报废。对三木公司以50万元的价格将该批设备出卖给九龙公司的行为,下述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由于三木公司以低于指定的价格将该批设备出卖,因而该买卖行为是无效的
    • B、由于三木公司以低于指定的价格将该批设备出卖,因而是效力待定的行为
    • C、由于三木公司以低于指定的价格将该批设备出卖,因而应当得到委托人同意
    • D、由于三木公司以低于指定的价格将该批设备出卖,又未经委托人同意,因而只有在三木公司补偿其差额的情况下,该买卖才对三石公司发生效力

    正确答案:C,D

  • 第20题:

    陈某是天津三石公司供销科长,任职期间办理了三石公司与上海三木公司之间的供销与加工等多方面的业务。1997年3月,陈某辞职后开办了六顺公司,六顺公司的办公房内存有三石公司一批设备。1997年4月1日,陈某对三木公司讲有一批设备委托三木公司以其名义销售,销售价格确定为58万元,并说明三木公司如同意,应在一个星期之内给予答复。三木公司表示同意,同时陈某将一份载有上述内容、由陈某自己签字、以三石公司为委托方的合同邮寄给三木公司。三木公司4月4日收到该合同文本签字盖章后,于4月15日用特快专递寄给陈某。陈某于4月17日收到该合同文本后,于4月18日告知三木公司,该批设备由于存放的时间较长,有些部件可能有些问题,并讲明将于同日将该设备发送给三木公司。三木公司4月26日收到该批设备后,即与九龙公司签订了价格为50万元的买卖合同,并于4月30日将该批设备交付给九龙公司。因该批设备的使用说明等资料仍在陈某处,九龙公司收到设备后多次向三木公司催要未果,致使设备无法使用,闲置库中。6月8日,一场意外的火灾将该批设备烧坏报废。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陈某委托三木公司销售设备的行为属于何种性质?()

    • A、有权代理行为
    • B、无权代理行为
    • C、表见代理行为
    • D、效力待定的代理行为

    正确答案:C

  • 第21题:

    陈某是天津三石公司供销科长,任职期间办理了三石公司与上海三木公司之间的供销与加工等多方面的业务。1997年3月,陈某辞职后开办了六顺公司,六顺公司的办公房内存有三石公司一批设备。1997年4月1日,陈某对三木公司讲有一批设备委托三木公司以其名义销售,销售价格确定为58万元,并说明三木公司如同意,应在一个星期之内给予答复。三木公司表示同意,同时陈某将一份载有上述内容、由陈某自己签字、以三石公司为委托方的合同邮寄给三木公司。三木公司4月4日收到该合同文本签字盖章后,于4月15日用特快专递寄给陈某。陈某于4月17日收到该合同文本后,于4月18日告知三木公司,该批设备由于存放的时间较长,有些部件可能有些问题,并讲明将于同日将该设备发送给三木公司。三木公司4月26日收到该批设备后,即与九龙公司签订了价格为50万元的买卖合同,并于4月30日将该批设备交付给九龙公司。因该批设备的使用说明等资料仍在陈某处,九龙公司收到设备后多次向三木公司催要未果,致使设备无法使用,闲置库中。6月8日,一场意外的火灾将该批设备烧坏报废。根据陈某、三石公司、三木公司、九龙公司之间在本案中存在的法律关系,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陈某委托三木公司销售设备的处分行为属于效力待定的行为,只有在陈某事后取得处分权的情况下,该行为方为有效
    • B、三木公司在完成销售行为后,由于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其报酬,享有依交易习惯确定的报酬请求权
    • C、三木公司对其与九龙公司间签订的买卖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 D、九龙公司对该批设备的质量问题既可以向三木公司主张,也可以向三石公司主张其请求权

    正确答案:B,C

  • 第22题:

    单选题
    拥有“王老吉”商标所有权的是()。
    A

    鸿道发展(中国)有限公司

    B

    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C

    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

    D

    陈鸿道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多选题
    赵某是甲房地产经纪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的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李某是甲公司注册房地产纪人。赵某经过努力使甲公司取得了乙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开发的住宅楼的销售代理权,并签订了销售委托合同。该住宅楼于2013年4月1日通过竣工验收,5月2日陈某购买了该住宅楼的一套现房,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6月1日乙公司将陈某所购房屋交给陈某使用之后;乙公司按规定给陈某办理了房屋权属登记。陈某在拿到《房屋所有权证》后,发现其上记载的楼层有误。关于销售委托合同的签订,表述正确的为()。
    A

    合同应由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

    B

    李某可以个人的名义与乙公司签订合同

    C

    李某可以甲公司的名义与乙公司订立合同

    D

    赵某在得到甲公司的授权后也可与乙公司订立合同


    正确答案: B,A
    解析: 销售委托合同应由房地产经纪机构与开发商签订,C项中,李某是房地产经纪人,他可以在获得授权的情况下,去签订合同,但是合同的签订主体还是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名义,而不是房地产经纪人员的名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