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某合法建造了一栋房屋,其后将房屋转让给杨某并完成了房屋转移登记。因为杨某迟迟不支付价款,吴某便发短信催促其支付价款。不久之后,房屋因地震毁损而无法居住,杨某书面告知吴某解除房屋转让合同。该事件中,属于法律行为的是:( )A.吴某建造房屋 B.吴某短信催告 C.地震导致房屋毁损 D.杨某通知解除合同

题目
吴某合法建造了一栋房屋,其后将房屋转让给杨某并完成了房屋转移登记。因为杨某迟迟不支付价款,吴某便发短信催促其支付价款。不久之后,房屋因地震毁损而无法居住,杨某书面告知吴某解除房屋转让合同。该事件中,属于法律行为的是:( )

A.吴某建造房屋
B.吴某短信催告
C.地震导致房屋毁损
D.杨某通知解除合同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D
解析:
本题涉及法律行为的认定问题。法律行为是当事人旨在根据意思表示内容获得相应法律效果的行为。选项A中,吴某建造房屋的行为无意思表示,为事实行为;选项B中,吴某短信催告的行为属于意思通知,并不具有法效意思;选项C中,地震属于事件,而非行为;选项D中,杨某的通知具有解除合同的法律效果意思表示,属于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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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吴某和李某共有一套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吴某名下。2010年2月1日,法院判决吴某和李某离婚,并且判决房屋归李某所有,但是并未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3月1日,李某将该房屋出卖给张某,张某基于对判决书的信赖支付了50万元价款,并入住了该房屋。4月1日,吴某又就该房屋和王某签订了买卖合同,王某在查阅了房屋登记簿确认房屋仍归吴某所有后,支付了50万元价款,并于5月10日办理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5月10日前,吴某是房屋所有权人
    B:2月1日至5月10日,李某是房屋所有权人
    C:3月1日至5月10日,张某是房屋所有权人
    D:5月10日后,王某是房屋所有权人

    答案:B,D
    解析:
    【考点】因事实行为发生的物权变动【详解】《物权法》第28条规定,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法律效力。本题中,在判决离婚之前,李某与吴某共有房屋,均属于房屋所有人。待判决发生效力后,房屋属于李某一人所有,因此,B项正确。根据《物权法》第14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法律效力。本案中,张某虽支付了价款,但没有办理变更登记,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而王某在5月10日与李某办理的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依《物权法》规定,自登记之日起享有房屋所有权,故C错误,D正确。本题正确选项为BD。

  • 第2题:

    孙某和杨某签订了一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杨某从孙某处购买房屋一套,价款为人民币500000元,10日后交货,随后二人去相关部门进行了预告登记。次日,张某找到孙某,表示也想购买该房屋,并承诺付给孙某700000元人民币。孙某当场便和张某签订了合同,并和张某办理了登记手续。根据规定,该房屋应当归(  )所有。

    A.孙某
    B.杨某
    C.张某
    D.杨某和张某共同

    答案:A
    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本题中,虽然孙某和张某签订了协议并办理了登记手续,但是孙某和杨某事先进行了预告登记,孙某和张某的房屋买卖行为不得对抗预告登记,其行为无效,张某对房屋不享有所有权;孙某和杨某二人尚未对房屋买卖进行登记,房屋所有权不发生转移,杨某对房屋也不享有所有权,所有权仍然归孙某。

  • 第3题:

    某物业服务公司登记了业主杨某的电话号码。物业公司的下列行为属于违法的是( )

    A、杨某房屋煤气管道未经检测,物业公司将杨某的电话告知燃气公司
    B、杨某的房屋尚未装修,物业公司将杨某的电话告知某装修公司
    C、杨某停在小区内的轿车阻挡了刘某开车出行,物业公司将杨某的电话告知刘某
    D、楼上邻居装修试验卫生间是否漏水,物业公司将杨某的电话告知楼上邻居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民法常识。
    A项正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该项中,物业将杨某电话告知燃气公司,便于燃气公司及时联系杨某,尽快完成燃气管道检测、养护工作,以确保燃气使用安全。
    B项错误,《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但是房屋装修是业主的个人行为,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将业主电话号码告知装修公司,《物业管理条例》并未授予物业服务企业该项权利,擅自告知的行为可能会对业主生活造成骚扰。
    C项正确,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物业公司将杨某电话告知刘某,便于疏导小区交通状况,也是物业履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秩序职责的体现。
    D项正确,根据《物权法》第九十二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该项中,杨某与楼上邻居属于相邻关系的范畴,如果楼上邻居房屋漏水,可能会造成杨某损失,物业将杨某电话告知邻居,便于减少损失,沟通邻里关系。

  • 第4题:

    赵某与李某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将自己所有的一栋房屋租赁给李某使用。租赁期间,赵某拟以150万元的价格将该房屋转让给周某。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如果李某表示愿意以150万元购买该房屋,赵某应将该房屋转让给李某
    B.赵某将房屋转让给周某,租赁合同在周某与李某之间继续有效
    C.如果周某是赵某的表妹,李某不能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
    D.如果赵某转让房屋前未通知李某,李某无权主张赵某与周某间的合同无效

    答案:A,B,D
    解析:
    选项C: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承租人不得主张优先购买权。

  • 第5题:

     廖某委托甲房地产经纪机构(以下称甲机构)寻找房源,并签订了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后经甲机构介绍,廖某拟购买杨某的一处房产。在相关情况调查中,甲机构发现该房产虽然登记在杨某名下,实际上为杨某与妻子朱某在婚后共同购置。随后廖某与杨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将定金2万元交给杨某,同时委托甲机构为其代办房地产登记。
    甲机构在接受杨某的售房委托时,应开展的工作为(  )。

    A、实地查勘房屋状况
    B、验看杨某的房产证
    C、进行产权调查
    D、帮助杨某修复房屋缺陷

    答案:A,B,C
    解析:
    物业查验包括:①现场查验。房地产经纪人员在接受业主委托后,应在业主或其代理人的带领下,亲临现场,实地查勘房屋状况。房地产经纪人员应根据现场查验后所了解的情况,向业主提出一些化解房屋缺陷的建议,以利于成交。②产权调查。房屋产权清晰是成交的前提条件。在存量房经纪业务中,产权调查是保证产权真实性、准确性的主要手段。首先要求出售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身份证、房地产权证等);其次,到房地产登记机构(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的权利人、产权来源、抵押和贷款情况、土地使用情况、是否有法院查封等信息。

  • 第6题:

    张某将其私有房屋出租给李某,租期届满之前,张某又将房屋出卖给王某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现王某要求李某将房屋交付给自己居住。王某的要求()。

    • A、合法,因为房屋所有权已发生移转,原租赁合同失效
    • B、不合法,原租赁合同有效,李某有权继续使用房屋
    • C、合法,王某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有权支配其财产
    • D、不合法,因为原租赁合同的期限未届满,张某不能将房屋出卖给王某

    正确答案:B

  • 第7题:

    秦某租住江某房屋,后伪造江某的身份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将房屋卖给不知情的吴某。房屋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时未发现材料有假,便向吴某发放了房屋所有权证。江某发现房屋被卖时秦某已去向不明。江某以登记错误为由,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登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法院应判决房屋登记部门撤销颁发给吴某的房屋所有权证
    • B、吴某是善意第三人,房屋登记部门不应当撤销给吴某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
    • C、江某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才能向法院起诉
    • D、江某提起行政诉讼最长期限是20年,自房屋登记机关作出过户登记之日起计算

    正确答案:A,D

  • 第8题:

    丁某将其所有的房屋出租给吴某,在承租期内,未经吴某同意将房屋出售给金某,并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房屋所有权归吴某
    • B、丁某有权让吴某搬离该房屋
    • C、吴某有权主张该买卖合同无效
    • D、金某无权让吴某搬离该房屋

    正确答案:D

  • 第9题:

    单选题
    2006年,张某将自己的三间私房作价20万转让给吴某,吴某略加修缮,居住一年后以25万的价格转让给刘某,刘某居住一年后以30万的价格转让给王某。以上几次转让均未办理过户手续。在王某居住期间,房屋所在地被该城市规划为对外经济开发区,该房屋价格涨至120万元,张某、吴某、刘某、王某就房屋所有权发生争议。该房屋所有权应属于(    )。
    A

    张某

    B

    吴某

    C

    刘某

    D

    王某


    正确答案: C
    解析:

  • 第10题:

    多选题
    吴某和李某共有一套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吴某名下。后二人离婚,人民法院判决房屋归李某所有,该判决的生效时间为2017年2月1日,但是双方并未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3月1日,李某将该房屋出卖给张某,张某基于对判决书的信赖支付了50万元价款,并人住了该房屋。4月1日,吴某又就该房屋和王某签订了买卖合同,王某在查阅了房屋登记簿确认该房屋归吴某所有后,支付了50万元价款,并于5月10日办理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

    5月10日前,吴某是房屋所有权人

    B

    2月1日至5月10日,李某是房屋所有权人

    C

    3月1日至5月10日,张某是房屋所有权人

    D

    5月10日后,王某是房屋所有权人


    正确答案: D,C
    解析: (1)选项AB:因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生效时发生效力,即李某基于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自2月1日起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不以登记为生效要件);(2)选项C://张某未经登记,不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3)选项D://4月1日吴某将该房屋卖给王某时,吴某构成无权处分,但王某基于善意取得制度依法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李某则丧失了所有权。

  • 第11题:

    问答题
    赵某与杨某签订一房屋租赁合同,赵某将其一套私房租给杨某居住。请根据《合同法》的知识和相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房屋转租,承租人杨某和出租人赵某之间的租赁合同关系是否解除?为什么?

    正确答案: 没有解除。《合同法》第224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和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张某将其私有房屋出租给李某,租期届满之前,张某又将房屋出卖给王某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现王某要求李某将房屋交付给自己居住。王某的要求()。
    A

    合法,因为房屋所有权已发生移转,原租赁合同失效

    B

    不合法,原租赁合同有效,李某有权继续使用房屋

    C

    合法,王某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有权支配其财产

    D

    不合法,因为原租赁合同的期限未届满,张某不能将房屋出卖给王某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杨某和龙某是夫妻,共有一套房屋,所有权登记在龙某名下。龙某向法院起诉离婚,2015年6月1日,双方同意离婚,法院调解结案,房屋归杨某所有,调解书送达双方并已签收,但并未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2015年7月2日,杨某将该房屋出卖给郭某,尚未登记。杨某不履行合同,郭某向法院起诉,2016年5月3日法院终审判决杨某办理该房屋过户手续,杨某仍未办理。2016年6月4日,杨某死亡。杨某有一儿子,没有其他继承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2015年6月1日,龙某是房屋所有权人
    B、2015年6月1日,调解书生效后,杨某若要进行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应当由龙某协助双方申请登记
    C、2016年5月3日,郭某是房屋的所有权人
    D、2016年6月4日后,杨某儿子是房屋所有权人

    答案:D
    解析:
    《物权法》第28条:“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物权法解释一》第7条:“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在分割共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等案件中作出并依法生效的改变原有物权关系的判决书、裁决书、调解书,以及人民法院在执行程序中作出的拍卖成交裁定书、以物抵债裁定书,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二十八条所称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物权法》28条所规定的法律文书包括形成之诉的调解书,故2015年6月1日调解书生效后,物权发生变动,杨某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因此,A选项错误,不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14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根据该条第2款第3项,杨某单方申请登记即可,因此B选项,错误。2016年5月3日,法院所作出的判决属于给付判决,不属于形成判决,不能适用《物权法》第28条的规定,郭某尚未取得房屋之所有权。C选项,错误。《物权法》第29条:“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因此,2016年6月4日,杨某的儿子是房屋的所有权人。D选项正确。

  • 第14题:

    廖某委托甲房地产经纪机构(以下称甲机构)寻找房源,并签订了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后经甲机构介绍,廖某拟购买杨某的一处房产。在相关情况调查中,甲机构发现该房产虽然登记在杨某名下,实际上为杨某与妻子朱某在婚后共同购置。随后廖某与杨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将定金2万元交给杨某,同时委托甲机构为其代办房地产登记。

    甲机构在接受杨某的售房委托时,应开展的工作为(  )。

    A.实地查勘房屋状况
    B.验看杨某的房产证
    C.进行产权调查
    D.帮助杨某修复房屋缺陷

    答案:A,B,C
    解析:
    物业查验包括:①现场查验。房地产经纪人员在接受业主委托后,应在业主或其代理人的带领下,亲临现场,实地查勘房屋状况。房地产经纪人员应根据现场查验后所了解的情况,向业主提出一些化解房屋缺陷的建议,以利于成交。②产权调查。房屋产权清晰是成交的前提条件。在存量房经纪业务中,产权调查是保证产权真实性、准确性的主要手段。首先要求出售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身份证、房地产权证等);其次,到房地产登记机构(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的权利人、产权来源、抵押和贷款情况、土地使用情况、是否有法院查封等信息。

  • 第15题:

    吴某和李某夫妻二人共有一套房屋,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吴某的名下。后吴某和李某离婚,人民法院判决房屋归李某所有,该判决的生效日期为2018年2月1日,但双方并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2018年3月1日,李某以自己的名义将该房屋出卖给张某,双方签订了书面房屋买卖合同,张某当日支付了500万元购房款,但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2018年4月1日,吴某以自己的名义将该房屋出卖给不知情的王某,双方签订了书面房屋买卖合同,王某当日支付了600万元购房款,并于2018年4月10日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张某知悉后提出,由于吴某在与王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对该房屋没有处分权,吴某与王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2018年7月1日,王某将该房屋出租给谢某,双方签订了1年期书面租赁合同,但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2018年9月1日,王某向刘某借款500万元,期限6个月,但双方未约定借期内是否支付利息。王某以该房屋设定抵押,并于2018年9月5日办理了抵押登记。借款到期后,王某未能清偿债务,刘某拟对该房屋行使抵押权。经与刘某协商,王某拟将该房屋变卖,以清偿债务。
    2019年4月10日,王某在未告知承租人谢某的情况下将该房屋作价700万元卖给姚某。双方于2019年4月15日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当日姚某要求谢某在10日内搬出该房屋,遭到谢某的拒绝。
    谢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王某与姚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并要求王某赔偿其因未能行使优先购买权而造成的损失。此外,谢某还提出,由于自己与王某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因此该租赁合同无效。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李某自何时起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并说明理由。
    (2)李某与张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已经生效?并说明理由。
    (3)张某关于吴某与王某之间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观点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4)谢某关于自己与王某之间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主张能否获得人民法院的支持?并说明理由。
    (5)谢某关于王某与姚某之间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主张能否获得人民法院的支持?并说明理由。
    (6)谢某要求王某赔偿其损失的主张能否获得人民法院的支持?并说明理由。
    (7)姚某是否有权要求谢某在10日内搬出该房屋?并说明理由。
    (8)刘某是否有权要求王某支付借期内的利息?并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李某自2018年2月1日起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根据规定,因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生效时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在本题中,李某自人民法院的判决书生效之日(2018年2月1日)起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2)李某与张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已经生效。根据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3)张某的观点不正确。根据规定,出卖人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并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
    (4)谢某的主张不能获得人民法院的支持。根据规定,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5)谢某的主张不能获得人民法院的支持。根据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6)谢某的主张可以获得人民法院的支持。根据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7)姚某无权要求谢某在10日内搬出该房屋。根据规定,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抵押物的受让人(姚某)继续有效。
    (8)刘某无权要求王某支付借期内的利息。根据规定,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不得主张支付借期内的利息。

  • 第16题:

    刘某与吴某订立合同将房屋卖给吴某,总价款80万元,合同约定吴某先支付50万元首付,然后办理房产过户,余款待交房时支付,合同约定违约金10万元。合同订立之后,吴某支付了50万元首付,但此时房价大涨,刘某遂将房屋卖给何某,合同订立当天何某即支付了全部房款并办理了过户。吴某的下列主张能够获得法院支持的有()。

    A.要求刘某继续履行合同,办理房产过户
    B.要求宣告刘某与何某的买卖合同无效
    C.要求刘某支付违约金10万元
    D.要求刘某赔偿因违约给自己造成的其他损失

    答案:C,D
    解析:
    本题考核违约责任。合同约定了10万的违约金,守约方吴某可以要求违约方刘某支付10万的违约金。如果违约金没有弥补损失的,吴某可以要求刘某进行赔偿。

  • 第17题:

    吴某和李某共有一套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吴某名下。2010年2月1日,法院判决吴某和李某离婚,并且判决房屋归李某所有,但是并未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3月1日,李某将该房屋出卖给张某,张某基于对判决书的信赖支付了50万元价款,并入住了该房屋。4月1日,吴某又就该房屋和王某签订了买卖合同,王某在查阅了房屋登记簿确认房屋仍归吴某所有后,支付了50万元价款,并于5月10日办理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5月10日前,吴某是房屋所有权人
    B.2月1日至3月1日,李某才是房屋所有权人
    C.3月1日至5月10日,张某是房屋所有权人
    D.5月10日后,王某是房屋所有权人

    答案:D
    解析:
    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故2月1日至5月10日,李某是房屋所有权人,选项ABC错误;5月10日后,王某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成为房屋所有权人,选项D正确。

  • 第18题:

    赵某与杨某签订一房屋租赁合同,赵某将其一套私房租给杨某居住。请根据《合同法》的知识和相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房屋转租,承租人杨某和出租人赵某之间的租赁合同关系是否解除?为什么?


    正确答案:没有解除。《合同法》第224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和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 第19题:

    秦某租住江某房屋。后伪造江某的身份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将房屋卖给不知情的吴某。房屋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时未发现材料有假,便向吴某发放了房屋所有权证。江某发现房屋被卖时秦某已去向不明。江某以登记错误为由.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登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法院应判决房屋登记部门撤销颁发给吴某的房屋所有权证
    • B、吴某是善意第三人,房屋登记部门不应当撤销给吴某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
    • C、江某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才能向法院起诉
    • D、江某提起行政诉讼最长期限是20年,自房屋登记机关作出过户登记之日起计算
    • E、江某提起行政诉讼最长期限是15年,自房屋登记机关作出过户登记之日起计算

    正确答案:A,D

  • 第20题:

    吴某和李某共有一套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吴某名下。后二人离婚,人民法院判决房屋归李某所有,该判决的生效时间为2017年2月1日,但是双方并未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3月1日,李某将该房屋出卖给张某,张某基于对判决书的信赖支付了50万元价款,并人住了该房屋。4月1日,吴某又就该房屋和王某签订了买卖合同,王某在查阅了房屋登记簿确认该房屋归吴某所有后,支付了50万元价款,并于5月10日办理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5月10日前,吴某是房屋所有权人
    • B、2月1日至5月10日,李某是房屋所有权人
    • C、3月1日至5月10日,张某是房屋所有权人
    • D、5月10日后,王某是房屋所有权人

    正确答案:B,D

  • 第21题:

    多选题
    吴某和李某共有一套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吴某名下。后二人离婚,人民法院判决房屋归李某所有,该判决的生效时间为2017年2月1日,但是双方并未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3月1日,李某将该房屋出卖给张某,张某基于对判决书的信赖支付了50万元价款,并入住了该房屋。4月1日,吴某又就该房屋和王某签订了买卖合同,王某在查阅了房屋登记簿确认该房屋归吴某所有后,支付了50万元价款,并于5月10日办理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

    5月10日前,吴某是房屋所有权人

    B

    2月1日至5月10日,李某是房屋所有权人

    C

    3月1日至5月10日,张某是房屋所有权人

    D

    5月10日后,王某是房屋所有权人


    正确答案: D,B
    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吴某和李某共有一套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吴某名下。2012年2月1日,法院判决吴某和李某离婚,并且判决房屋归李某所有,但是双方并未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2012年3月1日,李某将该房屋出卖给张某,双方于当日签订了买卖合同,张某基于对判决书的信赖支付了50万元价款,并入住了该房屋。2012年4月1日,吴某又就该房屋和王某签订了买卖合同,王某在查阅了房屋登记簿确认房屋归吴某所有后,支付了50万元价款,并于2012年5月10日办理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李某自何时起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并说明理由。 (2)张某是否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并说明理由。 (3)李某与张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已经生效?并说明理由。 (4)2012年5月10日,王某是否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李某自2012年2月1日起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根据规定,因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生效时发生效力。在本题中,李某基于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自2月1日起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不以登记为生效要件)。(2)张某未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根据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本题中,张某未经登记,不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3)李某与张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已经生效。根据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4)王某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根据规定,王某基于善意取得制度(善意、以合理的价格有偿受偿、办理了不动产的变更登记)依法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在本题中,4月1日吴某将该房屋卖给王某时,吴某属于无权处分,但王某基于善意取得制度依法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李某则丧失了所有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多选题
    秦某租住江某房屋,后伪造江某的身份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将房屋卖给不知情的吴某。房屋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时未发现材料有假,便向吴某发放了房屋所有权证。江某发现房屋被卖时秦某已去向不明。江某以登记错误为由,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登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07年真题]
    A

    法院应判决房屋登记部门撤销颁发给吴某的房屋所有权证

    B

    吴某是善意第三人,房屋登记部门不应当撤销给吴某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

    C

    江某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才能向法院起诉

    D

    江某提起行政诉讼最长期限是20年,自房屋登记机关作出过户登记之日起计算


    正确答案: A,D
    解析:
    A项,《行政诉讼法》第70条规定,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①主要证据不足的;②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③违反法定程序的;④超越职权的;⑤滥用职权的;⑥明显不当的。本题中,秦某伪造江某的身份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到房屋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并未发现材料有假,属于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主要证据不足。
    B项,虽然吴某属于善意,但是其是否善意不影响对行政行为是否违法的认定,其遭受的损失应当另案处理
    C项,《行政复议法》第30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本题不属于复议前置的范围。
    D项,《行政诉讼法》第46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题中涉及因不动产而提起的行政诉讼,符合行政诉讼最长保护期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