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在乙公司专门负责研发电脑液晶显示屏,后乙公司让其负责新型蓝牙耳机的研发。后甲利用公司亦有的材料和技术研发出新型电脑鼠标,并凭借该鼠标成功跳槽至丙公司。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对于甲负责研发的蓝牙耳机,甲具有该技术成果的使用权 B.对于甲负责研发的蓝牙耳机,乙公司具有该技术成果的转让权 C.对于甲研发出的新型电脑鼠标,乙公司具有该技术成果的转让权 D.若甲在跳槽后3个月内研发出一款新型电脑液晶显示屏,则丙公司具有该技术成果的使用权和转让权

题目
甲在乙公司专门负责研发电脑液晶显示屏,后乙公司让其负责新型蓝牙耳机的研发。后甲利用公司亦有的材料和技术研发出新型电脑鼠标,并凭借该鼠标成功跳槽至丙公司。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对于甲负责研发的蓝牙耳机,甲具有该技术成果的使用权
B.对于甲负责研发的蓝牙耳机,乙公司具有该技术成果的转让权
C.对于甲研发出的新型电脑鼠标,乙公司具有该技术成果的转让权
D.若甲在跳槽后3个月内研发出一款新型电脑液晶显示屏,则丙公司具有该技术成果的使用权和转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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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公司指派其研究人员乙主持研究开发一项技术,由丙协助。若该技术研发成功,则有 权申请专利的主体是()。


    A.甲公司 B.乙 C.乙和丙 D.甲公司、乙和丙


    答案:A
    解析:
    《专利法》第6条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 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利 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 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根据题意,本题属于职务发明创造,故选A项。

  • 第2题:

    甲、乙两公司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5万元研发费用,乙公司完成某专用设备的研发生产后双方订立买卖合同,将该设备出售给甲公司,价格暂定为100万元,具体条款另行商定。乙公司完成研发生产后,却将该设备以120万元卖给丙公司,甲公司得知后提出异议。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乙两公司之间的协议系承揽合同

    B.甲、乙两公司之间的协议系附条件的买卖合同

    C.乙、丙两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

    D.甲公司可请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D
    解析:
    选项 A 错误。《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合同中,承揽人有交付工作成果的义务。甲、乙两公司的约定却是将设备出售给甲公司,因此不属于承揽合同。选项 B 错误。《合同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甲、乙两公司的约定为乙公司完成研发生产后再另行订立买卖合同,因此不属于附条件的买卖合同。选项 C 错误。《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本题中,乙、丙两公司的约定不存在上述无效事由。8选项 D 正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乙公司违反合同约定将设备卖给他人,甲公司有权请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 第3题:

    赵某在甲公司主要负责研发新电脑,另外还参与手机的研发工作。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

    A.赵某在假期期间研发的新电脑的专利申请权属于赵某
    B.如果赵某没有利用甲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而研发出新手机,其专利申请权属于赵某
    C.赵某在业余时间利用甲公司的原材料和零部件研发出新耳机,其专利申请权属于赵某
    D.赵某辞职离开甲公司到乙公司上班的8个月后研发出新电脑,其专利申请权属于乙公司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涉及职务发明的专利申请权归属问题。根据《专利法》第6条的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2条规定,《专利法》第6条所称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是指:(1)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3)退休、调离原单位后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另外,《专利法》第6条所称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故选项A、B、C、D中的专利申请权都属于甲公司。因此,本题答案是ABCD

  • 第4题:

    乙为甲公司一名签了保密协议的技术骨干,后被竞争对手丙挖走,并将甲公司正在研发产品的技术资料泄露给了丙公司,以致该产品被丙研发上市,对甲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乙的行为构成()。

    • A、泄露商业秘密罪
    • B、泄露国家秘密罪
    • C、侵犯著作权罪
    • D、侵犯商标罪

    正确答案:A

  • 第5题:

    甲有限责任公司因业务需要,在上海设立子公司乙,在广州设立了分公司丙。后乙公司、丙公司因经营不善,无力偿还债务,债权人要求甲公司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甲公司应偿还乙公司的债务,不偿还丙公司的债务
    • B、甲公司应偿还丙公司的债务,不偿还乙公司的债务
    • C、甲公司应偿还乙公司和丙公司的债务
    • D、甲公司对乙公司和丙公司的债务均不负责偿还责任

    正确答案:B

  • 第6题:

    甲公司委托乙研究所进行一项技术开发。在研发过程中,由于工作需要,甲公司派员工张某参加了研发工作,并对研发成果的实质性特点作出了创造性贡献。甲、乙未就研发成果的权属进行约定,就该成果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谁?()

    • A、张某和乙研究所共有
    • B、甲公司
    • C、乙研究所
    • D、甲公司和乙研究所共有

    正确答案:D

  • 第7题:

    判断题
    工程师王某在甲公司的职责是研发电脑鼠标,如王某没有利用甲公司物质技术条件研发出新鼠标,其专利申请权属于王某。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单选题
    甲公司委托乙公司研发一项手机显示屏的技术,未约定该项技术秘密成果的权利归属。乙公司利用甲公司提供的研发经费研制成功,并向甲公司交付了研发成果,以下关于该技术秘密成果权利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2年真题]
    A

    该项成果使用权属于甲公司,转让权属于乙公司

    B

    该项成果转让权属于甲公司,使用权属于乙公司

    C

    该项成果转让权、使用权属于甲公司

    D

    甲、乙公司均有使用权和转让权


    正确答案: D
    解析:
    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共有人对权利的行使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共有人可以单独实施或者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的,收取的使用费应当在共有人之间分配。除前述规定的情形外,行使共有的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应当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 第9题:

    单选题
    甲公司是一家光缆设备公司,王某是甲公司负责光缆设备研发的技术人员。王某在2011年3月从甲公司离职,并加入了乙公司。乙公司2012年1月就王某发明的一项光缆设备技术提交了一件专利申请,并获得专利权。下列说法哪个是正确的?()
    A

    专利权应归甲公司所有

    B

    专利权应归乙公司所有

    C

    专利权应归甲公司和乙公司共同所有

    D

    王某及乙公司负责人有权主张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工程师王某在甲公司的职责是研发电脑鼠标。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

    王某利用业余时间研发的新鼠标的专利申请权属于甲公司

    B

    如王某没有利用甲公司物质技术条件研发出新鼠标,其专利申请权属于王某

    C

    王某主要利用了单位物质技术条件研发出新型手机,其专利申请权属于王某

    D

    如王某辞职后到乙公司研发出新鼠标,其专利申请权属于乙公司


    正确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核职务技术成果的确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王某是甲公司负责研发电脑鼠标的工程师,其在公司的职责就是研发电脑鼠标,即便其没有利用公司的资金、设备、零部件等技术条件,依然属于职务发明,该发明的专利申请权属于甲公司,而非属于王某。选项B错误。王某主要利用了单位物质技术条件研发出的新型手机属于职务发明,其专利申请权属于甲公司,而非属于王某。选项C错误。离职后一年内继续从事与其原所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岗位职责或者交付的任务有关的技术开发工作,属于“执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任务”,即为职务技术成果,则该新鼠标的专利申请权属于甲公司,而非属于乙公司。选项D错误。

  • 第11题:

    单选题
    甲公司委托乙研究所研发一项新技术,双方签订了技术开发合同,但没有约定研发成果申请专利的权利的归属。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

    该研发成果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甲公司和乙研究所共有,当事人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另一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B

    该研发成果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甲公司和乙研究所共有,当事人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可以由另一方单独申请

    C

    该研发成果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乙研究所,乙研究所取得专利权的,甲公司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

    D

    该研发成果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甲公司,甲公司取得专利权的,乙研究所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工程师王某在甲公司的工作职责是研发电脑鼠标。根据专利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

    王某利用业余时间研发的新鼠标的专利申请权属于甲公司

    B

    如果王某没有利用甲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其研发出的新鼠标的专利申请权属于王某

    C

    王某主要利用了甲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研发出新型手机,如果王某与甲公司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未约定的,其专利申请权属于王某

    D

    如王某辞职后1年内研发出新鼠标,其专利申请权属于甲公司


    正确答案: C,D
    解析:

  • 第13题:

    甲、乙两家公司签订预约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10万元研发费用,乙公司完成某专用设备的研发生产后双方订立买卖合同,将该设备出售给甲公司,价格暂定为100万元,具体条款另行商定。后乙公司就同一设备研发又与丙公司签订合同,合同价款120万元,约定由乙方为丙公司研发该设备。后乙公司实验室失火,所有器材和资料毁损,乙公司无法按期履约,合同期满后丙公司催促下乙公司告知丙公司此事。那么,下列选项中错误的是:( )

    A.甲乙合同在先,乙丙合同在后,乙丙合同无效
    B.乙丙合同有效,但因为不可抗力,双方互不负责
    C.乙丙合同有效,因为不可抗力,甲方不必继续履行,但应赔偿损失
    D.如设备研发完成后乙公司交付给丙公司的,甲公司可请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A,B,C
    解析:
    尽管就同一设备乙公司分别与甲公司、丙公司订立合同,但两个合同未有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均为有效合同。假设未发生火灾,乙公司完成研发后将设备交付给丙公司而未交付甲公司,则违反了与甲公司合同,甲公司可请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因此,选项A错误,选项D正确。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违约方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本题中需要注意的是,不可抗力的免责并非绝对的,法律赋予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的及时通知义务,该通知义务亦是从公平原则角度出发,旨在对方当事人能够及时知晓不可抗力情形并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减损的效果。《合同法》第118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本题中,乙公司未及时通知合同对方,违反了不可抗力的公平原则,应当承担过错责任。因此选项B、选项C错误。故本题答案为ABC。

  • 第14题:

    工程师王某在甲公司的职责是研发电脑鼠标。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王某利用业余时间研发的新鼠标的专利申请权属于甲公司
    B:如王某没有利用甲公司物质技术条件研发出新鼠标,其专利申请权属于王某
    C:王某主要利用了单位物质技术条件研发出新型手机,其专利申请权属于王某
    D:如王某辞职后到乙公司研发出新鼠标,其专利申请权均属于乙公司

    答案:B,C,D
    解析:
    【考点】专利权权属及保护【详解】《专利法》第6条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2条规定,“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是指:(一)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二)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三)退休、调离原单位后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本单位,包括临时工作单位;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在A选项中,王某虽利用业余时间研发新鼠标,但王某在公司的职责就是研发鼠标,属于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应为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权属于甲公司。所以,A选项正确,不选。B选项的道理同A,虽然王某没有利用甲公司物质技术条件研发出新鼠标,但研发鼠标仍是其职责,是执行甲公司的任务,在本职工作中完成研发,因此专利申请权仍属于甲公司。所以B选项错误。在C选项中,只要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均为职务发明创造,该新型手机的专利申请权也属于甲公司。所以,C选项错误。在D选项中,若王某在辞职后的1年内研发出新鼠标,其专利申请权仍属于甲公司,选项中并未交代时间界限,所以,D选项错误。综上,本题答案为BCD。【陷阱】本题区分是否是职务发明的两个关键:一是是否属于职责范围内,二是是否利用了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虽然A项是业余时间,但仍属于其职责范围内,C项虽然是职责范围外,但是主要利用了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以二者都属于职务发明。

  • 第15题:

    乙公司委托甲公司研发某产品,甲公司指定员工吕某承担此项研发任务,吕某在研发过程中完成了一项发明创造。在没有任何约定的情形下,该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谁?( )

    A.吕某
    B.甲公司
    C.乙公司
    D.甲公司和乙公司

    答案:B
    解析:
    首先,《专利法》第六条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本题中,吕某执行其所在单位甲公司的研发任务完成的发明创造属于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甲公司。其次,《专利法》第八条规定:“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本题中,乙公司委托甲公司研发某产品且双方无任何约定,则该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单位即受托人甲公司。据此,选项B当选。

  • 第16题:

    甲公司是一家光缆设备公司,王某是甲公司负责光缆设备研发的技术人员。王某在2011年3月从甲公司离职,并加入了乙公司。乙公司2012年1月就王某发明的一项光缆设备技术提交了一件专利申请,并获得专利权。下列说法哪个是正确的?()

    • A、专利权应归甲公司所有
    • B、专利权应归乙公司所有
    • C、专利权应归甲公司和乙公司共同所有
    • D、王某及乙公司负责人有权主张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

    正确答案:A

  • 第17题:

    工程师王某在甲公司的职责是研发电脑鼠标,如王某没有利用甲公司物质技术条件研发出新鼠标,其专利申请权属于王某。


    正确答案:错误

  • 第18题:

    甲公司是一家电脑制造公司,甲公司将鼠标的制造授权给了乙公司和丙公司,由乙公司和丙公司负责鼠标制造,甲公司所采取策略具有的缺点是()。

    • A、供应商承诺较低
    • B、不利于实现规模经济
    • C、第一阶段供应商处于显要地位
    • D、采购方容易受到供应中断的影响

    正确答案:C

  • 第19题:

    单选题
    甲公司是一家电脑制造公司,甲公司将鼠标的制造授权给了乙公司和丙公司,由乙公司和丙公司负责鼠标制造,甲公司所采取策略具有的缺点是()。
    A

    供应商承诺较低

    B

    不利于实现规模经济

    C

    第一阶段供应商处于显要地位

    D

    采购方容易受到供应中断的影响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单选题
    乙公司委托甲公司研发某产品,甲公司指定员工吕某承担此项研发任务,吕某在研发过程中完成了一项发明创造。在没有任何约定的情形下,该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谁?()
    A

    吕某

    B

    甲公司

    C

    乙公司

    D

    甲公司和乙公司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单选题
    乙为甲公司一名签了保密协议的技术骨干,后被竞争对手丙挖走,并将甲公司正在研发产品的技术资料泄露给了丙公司,以致该产品被丙研发上市,对甲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乙的行为构成()。
    A

    泄露商业秘密罪

    B

    泄露国家秘密罪

    C

    侵犯著作权罪

    D

    侵犯商标罪


    正确答案: D
    解析: 《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侵犯商业秘密罪】规定,“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故本题答案选A。

  • 第22题:

    多选题
    汤姆公司研制出新型电子胃镜,并在A国和中国获得产品专利权。未经汤姆公司许可,甲、乙、丙、丁实施的下列四种行为中,不构成对汤姆公司该专利权的侵犯有()。
    A

    甲公司从A国购进汤姆公司在A国制造的该胃镜进口到中国销售

    B

    乙医院购买2台甲公司进口的该胃镜在临床上使用

    C

    丙公司制造2台该胃镜用于研发新型电子胃镜

    D

    丁公司为了在汤姆公司的专利权保护期届满后制造销售该胃镜,制造3台该胃镜用于向药监局审批


    正确答案: B,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甲公司委托乙研究所进行一项技术开发。在研发过程中,由于工作需要,甲公司派员工张某参加了研发工作,并对研发成果的实质性特点作出了创造性贡献。甲乙未就研发成果的权属进行约定,就该成果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谁?()
    A

    张某和乙研究所共有

    B

    甲公司

    C

    乙研究所

    D

    甲公司和乙研究所共有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