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乙公司欠甲公司50万元,乙企业又怠于行使自己对丙公司的到期债权80万元。对于甲乙丙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第7题:
在甲乙之间的合同中,甲为债权人,乙为债务人,甲对乙的债权为100万元。乙又是丙的债权人,债权为200万元,乙怠于行使其对丙的到期债权,致使甲的到期债权得不到清偿,甲是否可以行使代位权?如何行使?数额是多少?如果甲对乙的债权为200万元,乙对丙的债权为100万元,甲行使代位权的数额是多少?
第8题:
乙欠甲、丙欠乙、丁欠丙若干债务,且他们之间的债权均已到期,债权人欲行使代位权。请根据代位权的理论和规定回答下列问题:设甲对丙提起代位权诉讼后,丙在代位权诉讼中享有哪些抗辩权?()
第9题:
乙对丁的7000元债权、乙对戊的8000元债权、乙对丙的10000债权,甲均不可以代位行使
甲代位行使乙对丙的5000元债权,必须通过诉讼方式行使
甲行使代位权,可以要求丙承担甲因行使代位权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甲行使代位权,只能以乙的名义起诉丙,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起诉
甲应以乙为被告、丙为第三人提起代位权诉讼
第10题:
甲以乙的名义向丙提起诉讼
甲以自己的名义向乙和丙提起诉讼
甲以自己的名义向乙提起诉讼,丙作为诉讼中的第三人
甲以自己的名义向丙提起诉讼,乙作为诉讼中的第三人
第11题:
甲公司可以行使代位权
在代位权诉讼中,甲公司胜诉的,诉讼费由丙公司负担,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
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丙公司向甲公司履行清偿义务,甲公司与乙公司、乙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消灭
甲公司可以要求丙公司清偿80万元
甲公司可以要求丙公司清偿50万元
第12题:
乙公司应当以丙公司为被告,提起代位权诉讼
乙公司应当以甲公司为被告,提起撤销权诉讼
乙公司提起诉讼的行为引起乙公司对甲公司的债权诉讼时效发生中断
乙公司提起诉讼的行为引起甲公司对丙公司的债权诉讼时效发生中断
第13题:
第14题:
第15题:
第16题:
第17题:
第18题:
乙公司欠甲公司货款100万元,到期没有清偿。而乙公司享有对丙公司的120万元债权,却未去尽力追讨。此时,甲可以行使()以实现自己的债权。
第19题:
乙欠甲、丙欠乙、丁欠丙若干债务,且他们之间的债权均已到期,债权人欲行使代位权。请根据代位权的理论和规定回答下列问题:设甲欲行使代位权,其应满足的条件是:()
第20题:
丙可以乙对甲的抗辩权对甲行使
丙可以自己对乙的抗辩权对甲行使
丙可以对甲行使先诉抗辩权
丙可以对甲行使乙未诉自己的抗辩权
第21题:
该案件由丙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丙不认为乙有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情况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丙对乙的抗辩,可以向甲主张
甲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乙负担
第22题:
乙公司应当以甲公司为被告向法院起诉,行使代位权
丙公司若认为甲公司没有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丙公司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若丙公司可以证明甲公司曾经以打电话、发邮件的方式向丙公司催缴欠款,则可以证明甲公司没有怠于行使到期债权
乙公司只能就甲对丙享有的30万债权行使代位权
乙公司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甲迟延履行债权1年内行使权利
第23题:
因甲已经书面通知丙偿还债务,乙不得对丙提起代位权诉讼
因甲已经对丁提起诉讼,乙可以对丁提起代位权诉讼
甲对丁的债权属于专属债权,乙不得对丁提起代位权诉讼
因乙对甲的债权专属于自身,乙不得提起代位权诉讼
第24题:
安置费给付请求权
劳动报酬请求权
丙欠乙的货款
因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