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武汉某旅行社接待了来自北京的由28位老人组成的“夕阳红”旅游团队,该旅行社委派陈某作为该团的导游员。在参观游览过程当中,陈某对游客反复说,大家来一次不容易,既然来了,就应该多看几个景点,以免留下遗憾。在只征得少数游客的同意后,陈某增加了两个计划外景点,为此向每位游客加收了100元费用。为了能挤出时间参观这两个景点,导游员陈某便缩短了原计划景点的参观时间,使老年游客疲惫不堪。旅游活动结束后,许多游客感到在计划景点内的参观太匆忙,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因此对陈某额外增加景点的行为非常不满意。他们认为,导游员陈某缺乏导游经验,不了解老年人身体特点,为了多挣钱,擅自增加景点,对旅游活动进行了误导。旅游结束后,该团游客集体签名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
请运用所学法律法规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导游员陈某的行为违反了《导游人员管理条例》中的哪些规定?
(2)该旅行社对陈某的行为是否应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
(3)对陈某的行为应如何处罚?
第1题:
2010年2月,某旅行社接待香港某旅行社组织的内地观光团,按照合同约定,该旅游团在北京游览4天,其中2月12日是游览长城。该旅行社委派张某担任该团陪同。张某未经旅行社同意,擅自将游览长城的日期改为2月14日,即离京的前一天,而将2月11日改为购物。旅游团的团员对此变更曾表示异议,但张某称此变更是旅行社的安排。不料,2月13日晚天降大雪,2月14日晨该旅游团赴长城时,积雪封路,只得返回。翌日,该旅游团离京返港后书面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投诉,称该旅行社委派的导游未征得旅游者的同意,擅自改变旅游行程,违反了合同约定,造成旅游团未能游览长城,旅行社应承担赔偿责任。该旅行社则辩称。该旅游行程,属导游个人行为,与旅行社无关,而导游张某则辩称,造成长城未能游览,是由于大雪封路的原因,属于不可抗力,依据法律规定,不承担赔偿责任。
请运用所学法律法规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导游员的辩解是否成立?为什么?什么是不可抗力?
(2)旅行社的辩解是否成立?为什么,旅行社应否承担违约责任?
(1)导游员的辩解是没有道理的,《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导游人员在接受旅行社的委派进行导游活动的过程中,不得私自删减、增加、变更接待计划。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旅行社的辩解也是没有道理的,因为导游人员是接受旅行社的委派而从事导游活动的,旅行社应对导游人员带团过程中的行为负责。因而旅行社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2题:
2008年6月,某旅行社接待澳门某旅行社组织的内地观光团,按照合同约定,该旅游团在北京游览4天,其中6月16日是游览长城。该旅行社委派俞某担任该团陪同。俞某未经旅行社同意,擅自将游览长城的日期改为6月17日,即离京的前一天,而将6月16日改为购物。旅游团的团员对此变更曾表示异议,但俞某称此变更是旅行社的安排。不料,6月16日晚天降大雨,6月17日晨该旅游团赴长城时,因山体滑坡,道路瘫痪,旅游团只得返回。翌日,该旅游团离京返港后书面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投诉,称该旅行社委派的导游未征得旅游者的同意,擅自改变旅游行程,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旅游团未能游览长城,旅行社应承担赔偿责任。该旅行社则辩称:该旅游行程,属导游个人行为,与旅行社无关;而导游俞某则辩称:造成长城未能游览,是由于塌方封路的原因,属于不可抗力,依据法律规定,不承担赔偿责任。
①导游员的辩解是否成立?为什么?什么是不可抗力?
②旅行社的辩解是否成立?为什么?旅行社应否承担违约责任?
第3题:
第4题:
1999年2月,某旅行社接待香港某旅行社组织的内地观光团,按照合同约定,该旅游在北京游览4天,其中2月22日是游览长城。该旅行社委派关某担任该团陪同。关某未经旅行社同意,擅自将游览长城的日期改为2月14日,即离京的前一天,而将2月11日改为购物。旅游团的团员对此变更曾表示异议,但关某称此变更是旅行社的安排。不料,2月13日晚天降大雪,2月14日晨该旅游团赴长城时,“雪拥居庸车不前”,积雪封路,只得返回。翠日,该旅游团离京返港后书面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投诉,称该旅行社委派的导游未征得旅游者的同意,擅自改变旅游行程,经了合同约定,造成旅游团未能游览长城,旅行社应承担赔偿责任。该旅行社则辩称。该旅游行程,属导游个人行为,与旅行社无关,而导游关某则辩称,造成长城未能游览,是由于大雪封路的原因,属于不可抗力,依据法律规定,不承担赔偿责任。
(1)导游员的辩解是否成立?为什么?什么是不可抗力?
(2)旅行社的辩解是否成立?为什么,旅行社应否承担违约责任?
第5题:
2001年2月,某旅行社接待香港某旅行社组织的内地观光团,按照合同约定,该旅游团在北京游览4天,其中2月12日是游览长城。该旅行社委派张某担任该团陪同。张某未经旅行社同意,擅自将游览长城的日期改为2月14日,即离京的前一天,而将2月11日改为购物。旅游团的团员对此变更曾表示异议,但张某称此变更是旅行社的安排。不料,2月13日晚天降大雪,2月14日晨该旅游团赴长城时,积雪封路,只得返回。翠日,该旅游团离京返港后书面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投诉,称该旅行社委派的导游未征得旅游者的同意,擅自改变旅游行程,违反了合同约定,造成旅游团未能游览长城,旅行社应承担赔偿责任。该旅行社则辩称。该旅游行程,属导游个人行为,与旅行社无关,而导游张某则辩称,造成长城未能游览,是由于大雪封路的原因,属于不可抗力,依据法律规定,不承担赔偿责任。
(1)导游员的辩解是否成立?为什么?什么是不可抗力?
(2)旅行社的辩解是否成立?为什么,旅行社应否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