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中共党员,A市建设局局长。2015年2月至11月,张某先后11次驾驶单位公车送在B市读大学的女儿回校。2016年1月,张某为了协调与省建设厅相关处室的关系,花费公款5000元宴请了省建设厅3名工作人员。此事该如何处理()
A、张某公车私用的行为虽不正当,但不构成违纪;为了协调与上级单位的关系而用公款宴请.相关人员,属于单位招待,也不构成违纪。因此,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B、张某公车私用送女儿,大家都这么做;宴请是为了工作,因此,不存在问题。
C、张某两次行为均属违反廉洁纪律行为,应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D、张某公车私用送女儿行为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用公款宴请上级单位工作人员行为违反了工作纪律行为,均应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1题:
张某和薛某均为甲市人,双方在乙市登记结婚,后薛某在丙市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薛某服刑1年后张某将户口迁至丁市,欲起诉尚在服刑的薛某,要求离婚,对此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A.甲市法院
B.乙市法院
C.丙市法院
D.丁市法院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张某和薛某均为甲市人,双方在乙市登记结婚,后薛某在丙市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薛某服刑一年后张某将户口迁到丁市,欲起诉与尚在服刑的薛某离婚,对此案哪一个法院有管辖权( )
A.甲市
B.乙市
C.丙市
D.丁市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