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小姐参加某电视相亲节目,因言词犀利刻薄而受到观众关注。有网民对其发动“人肉搜索”,在相关网站首次披露马小姐的曾用名、儿时相片、家庭背景、恋爱史等信息,并有人在网站上捏造马小姐曾与某明星有染的情节。关于网民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侵害马小姐的( )。A.名誉权B.隐私权C.姓名权D.肖像权

题目
马小姐参加某电视相亲节目,因言词犀利刻薄而受到观众关注。有网民对其发动“人肉搜索”,在相关网站首次披露马小姐的曾用名、儿时相片、家庭背景、恋爱史等信息,并有人在网站上捏造马小姐曾与某明星有染的情节。关于网民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侵害马小姐的( )。

A.名誉权

B.隐私权

C.姓名权

D.肖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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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马小姐参加某电视相亲节目,因言词犀利刻薄而受到观众关注。有网民对其发动“人肉搜索”,在相关网站首次披露马小姐的曾用名、儿时相片、家庭背景、恋爱史等信息,并有人在网站上捏造马小姐曾与某明星有染的情节。关于网民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侵害马小姐的( )。 ”相关问题
  • 第1题:

    张小姐与同事李小姐合住在公司分配的一套两室一厅的公寓内,此住房作为公司对员工的住房福利,不收取租金;水电等费用由张小姐、李小姐共同负担。2016年2月公司暂调李小姐去省外的分公司工作,于是张小姐1人住在这套公寓内。同年5月,张小姐将李小姐的房间租给了赵某,并就租金、租规、解除租约事项达成了书面协议。赵某预付了三个月房租后,住进了李小姐的房间。

    张小姐出租房间的行为属于(  )。

    A.房地产经纪行为
    B.房地产代理行为
    C.个人民事行为
    D.居间行为

    答案:C
    解析:
    A项,房地产经纪是指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为促成房地产交易,向委托人提供房地产居间、代理等服务并收取佣金的行为。房地产经纪活动具体由房地产经纪人员来完成。B项,房地产代理是指房地产经纪机构及房地产经纪人员按照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约定,以委托人的名义与第三人进行房地产交易,并向委托人收取佣金的经纪行为。D项,房地产居间是指房地产经纪机构及房地产经纪人员按照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约定,向委托人报告订立房地产交易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房地产交易合同的媒介服务,并向委托人收取佣金的经纪行为。题中,张小姐出租房间的行为没有涉及到房地产经纪机构,也没有任何经纪人,所以只是个人民事行为。

  • 第2题:

    共用题干
    张小姐与同事李小姐合住在公司分配的一套两室一厅的公寓内,此住房作为公司对员工的住房福利,不收取租金;水电等费用由张小姐、李小姐共同负担。2008年2月公司暂调李小姐去省外的分公司工作,于是张小姐1人住在这套公寓内。同年5月,张小姐将李小姐的房间租给了赵某,并就租金、租规、解除租约事项达成了书面协议。赵某预付了三个月房租后,住进了李小姐的房间。

    张小姐出租房间的行为属于( )。
    A:房地产经纪行为
    B:房地产代理行为
    C:个人民事行为
    D:居间行为

    答案:C
    解析:

  • 第3题:

    共用题干
    张小姐与同事李小姐合住在公司分配的一套两室一厅的公寓内,此住房作为公司对员工的住房福利,不收取租金;水电等费用由张小姐、李小姐共同负担。2008年2月公司暂调李小姐去省外的分公司工作,于是张小姐1人住在这套公寓内。同年5月,张小姐将李小姐的房间租给了赵某,并就租金、租规、解除租约事项达成了书面协议。赵某预付了三个月房租后,住进了李小姐的房间。

    下列关于该租房事宜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该租房协议无效
    B:张小姐收取的房租应归李小姐所有
    C:如张小姐所在公司事后认可该租房协议,则该租房协议有效
    D:李小姐房间的私人物品出现丢失,李小姐可以要求张小姐承担责任

    答案:A
    解析:

  • 第4题:

    张小姐与同事李小姐合住在公司分配的一套两室一厅的公寓内,此住房作为公司对员工的住房福利,不收取租金;水电等费用由张小姐、李小姐共同负担。2016年2月公司暂调李小姐去省外的分公司工作,于是张小姐1人住在这套公寓内。同年5月,张小姐将李小姐的房间租给了赵某,并就租金、租规、解除租约事项达成了书面协议。赵某预付了三个月房租后,住进了李小姐的房间。
    赵某在上述承租房屋的过程中,不应忽略的重要环节有(  )。

    A、审查张小姐的合法身份证明
    B、审查李小姐的合法身份证明
    C、审查该房屋的合法产权证明
    D、租房合同的备案手续

    答案:A,B,C
    解析:
    房地产经纪机构与委托人签订房屋出售、出租经纪服务合同,应当查看委托出售、出租房屋的实体及房屋权属证书,委托人的身份证明等有关资料。房地产经纪机构与委托人签订房屋承购、承租经纪服务合同,应当查看委托人身份证明等有关资料,具体包括:①查看委托人身份证明;②查看委托出售、出租的房屋及房屋权属证书。本案例中,由于不存在房地产经纪机构,所以赵某本人应该自己对房屋的权属证书以及出租人的身份证明进行查验,由于该房屋是张小姐与同事李小姐两人所有,所以应该对两人的身份证明都进行查验。

  • 第5题:

    张小姐与同事李小姐合住在公司分配的一套两室一厅的公寓内,此住房作为公司对员工的住房福利,不收取租金;水电等费用由张小姐、李小姐共同负担。2016年2月公司暂调李小姐去省外的分公司工作,于是张小姐1人住在这套公寓内。同年5月,张小姐将李小姐的房间租给了赵某,并就租金、租规、解除租约事项达成了书面协议。赵某预付了三个月房租后,住进了李小姐的房间。
    小姐出租房间的行为属于(  )。

    A、房地产经纪行为
    B、房地产代理行为
    C、个人民事行为
    D、居间行为

    答案:C
    解析:
    A项,房地产经纪是指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为促成房地产交易,向委托人提供房地产居间、代理等服务并收取佣金的行为。房地产经纪活动具体由房地产经纪人员来完成。B项,房地产代理是指房地产经纪机构及房地产经纪人员按照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约定,以委托人的名义与第三人进行房地产交易,并向委托人收取佣金的经纪行为。D项,房地产居间是指房地产经纪机构及房地产经纪人员按照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约定,向委托人报告订立房地产交易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房地产交易合同的媒介服务,并向委托人收取佣金的经纪行为。题中,张小姐出租房间的行为没有涉及到房地产经纪机构,也没有任何经纪人,所以只是个人民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