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女儿担任出纳工作,对于这一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查看材料A.不符合规定,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B.符合规定,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会计工作 C.符合规定,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D.符合规定,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会计工作

题目
王某女儿担任出纳工作,对于这一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查看材料

A.不符合规定,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B.符合规定,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会计工作
C.符合规定,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D.符合规定,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会计工作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A
解析:
根据规定,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更多“王某女儿担任出纳工作,对于这一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查看材料”相关问题
  • 第1题:

    王某与李某系夫妻,二人带女儿外出旅游,发生车祸,王某与女儿当场死亡,李某在被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王某与其女儿无法确定死亡的先后时间。经查,王某和李某还有一个正在上大学的儿子。下列哪些选项是准确的? ( )

    A、推定王某先于女儿死亡

    B、王某的遗产直接由女儿和儿子继承

    C、王某和李某之间互不继承

    D、王某的遗产有李某、女儿和儿子实行分割


    参考答案:AD

  • 第2题:

    厂长李某将战友的女儿陈某调入本厂会计科任出纳,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工作,陈某没有会计证。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等工作

    B.出纳需要持会计证上岗

    C.出纳不需要持会计证上岗

    D.出纳人员可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等工作


    参考答案:AB

  • 第3题:

    王某与李某系夫妻,二人带女儿外出旅游,发生车祸全部遇难,但无法确定死亡的先后时间。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推定女儿先于王某和李某死亡

    B.推定王某和李某同时死亡

    C.王某和李某互不继承

    D.女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王某和李某的遗产

    E.推定王某、李某和女儿同时死亡


    正确答案:ABC
    [答案] ABC。[解析]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份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份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

  • 第4题:

    下列关于领导任用郭某担任出纳的行为,观点正确的是( )。 查看材料

    A.领导的决定符合会计法律的规定

    B.出纳确实不属于会计岗位,但郭某应该实习1个月,不能立刻上岗

    C.郭某应当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后才能从事出纳工作

    D.出纳属于会计岗位的范围


    正确答案:CD
    根据《会计工作基础规范》的规定,出纳属于会计岗位。在中国大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 第5题:

    在审查起诉阶段,王某要求委托辩护人,下列关于辩护人的说法正确的有( )。

    A.王某可以委托其近亲属担任辩护人

    B.王某可以委托外国律师担任辩护人

    C.王某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自己的辩护人

    D.王某的辩护律师有权与王某会见或通信

    E.王某委托的律师辩护人有权对承办的案件进行调查、查阅、摘抄、复制有关案件材料


    正确答案:ADE
    本题考核辩护人的相关规定。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委托下列人员担任辩护人:(1)律师;(2)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 第6题:

    关于女工权益,根据《劳动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查看材料

    A.公司应定期安排王某进行健康检查
    B.公司不能安排王某在经期从事高处作业
    C.若王某怀孕6个月以上,公司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D.若王某在哺乳婴儿期间,公司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劳动合同法中的劳动争议。 A项:《劳动法》第65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劳动法仅为未成年工要求定期检查,而对妇女未作规定,A项错误。
    B项:《劳动法》第60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据此,公司不能安排女职工王某在经期从事高处作业,B项正确。
    C项:《劳动法》第61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若女职工王某怀孕6个月以上尚未超过7个月的,公司可以安排夜班劳动,C项错误。
    D项:《劳动法》第63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若王某处在哺乳婴儿的期间,要看其婴儿是否未满1周岁,若已满1周岁,则不适用不应当安排夜班劳动的规定,D项错误。

  • 第7题:

    共用题干
    某国有独资公司,生产经营规模不大,当地财政部门在对该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的过程中发现下列问题:①该公司未设置总会计师,但设置了专门的会计机构;②该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某,是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的配偶;③该公司出纳系单位办公室主任的女儿小王,小王刚刚会计学本科毕业,已报名参加当年度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同时她还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固定资产账簿的登记工作;④该公司会计人员赵某1月份离职,办理工作交接时未发现任何异常,至6月份,接替人员张某方发现其中有部分会计资料不真实,张某和赵某互相推卸责任,此事目前仍未解决。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针对事项③,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根据回避制度,办公室主任的女儿不得担任出纳工作
    B、从事出纳工作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该公司任用小王担任出纳不符合规定
    C、根据内部牵制制度,出纳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的工作
    D、出纳可以兼管固定资产账目的登记工作

    答案:B,C,D
    解析:
    本题考核会计岗位设置。根据《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该公司是独资企业,生产经营规模不大,可以不设置总会计师。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在单位行政领导中,不得设置与总会计师职权重叠的副职。
    本题考核会计人员回避制度。国有企业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担任出纳工作。因此,李某可以担任出纳工作,但不得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的工作。
    本题考核会计人员。回避制度为:国有企业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担任出纳工作。办公室主任的女儿担任出纳工作不违背回避制度。
    本题考核会计人员的工作交接。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时,由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
    本题考核会计人员的工作交接。移交人员对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 第8题:

    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有()。

    A、王某不具备法定资格,不能做会计主管人员
    B、企管办主任王某任会计主管人员可以精简内设机构
    C、由王某的女儿担任出纳工作
    D、该企业应该设立独立的会计机构

    答案:B,C
    解析:
    本题考核会计机构设置及会计人员的管理。

  • 第9题:

    某企业新领导班子上任后,作出了精简内设机构等决定,将会计科撤并到企业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企管办”),同时任命企管办主任王某兼任会计主管人员。会计科撤并到企管办后,会计工作分工如下:原会计科会计继续担任会计原企管办工作人员、王某的女儿担任出纳工作。企管办主任王某自参加工作后一直从事文秘工作,为了使王某尽快胜任会计主管人员岗位工作,企业同意王某半脱产参加会计培训班,并参加2004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该企业撤并会计机构,任命会计主管人员,会计工作岗位分工是否有违反法律规定之处?分别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该企业撤并会计机构有违法之处。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一个单位是否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往往取决于以下原因:一是单位规模的大小;二是经济业务和财务收支的繁简;三是经营管理的要求。所以,作为大型国有企业,应单独设置会计机构。
    (2)任命王某为会计主管人员有违法之处。根据《会计法》的规定,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王某不具备法定资格,既无会计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以入从事的又是文秘工作,不能做会计主管人员。
    (3)由王某的女儿担任出纳工作,也是违法的。依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其中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因此,王某作为会计主管人员,其女儿不能在本单位任出纳工作。

  • 第10题:

    某国有企业单位办公室副主任王某,在其担任出纳期间,私自利用公款购买股票。王某的行为构成()。

    • A、挪用公款罪
    • B、滥用职权
    • C、挪用待定款物罪
    • D、玩忽职守罪

    正确答案:A

  • 第11题:

    问答题
    甲公司内部机构调整,会计张某调离会计工作岗位与接替者王某在财务科科长的监交下办妥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公司出纳赵某兼任会计档案保管工作,年底财政部门对该单位进行核查时发现该单位原会计张某所记的账目中有会计作假行为,而接替者王某在会计工作交接时并未发现这一问题,财政部门在调查时,原会计张某说已经办理会计交接手续,现任会计王某和财务科均在移交清册上签了字,自己不再承担任何责任,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出纳人员不得兼任哪些会计岗位工作。

    正确答案: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王某的女儿今年3岁,在女儿出生后,她就带女儿到某三甲医院儿童保健科为女儿建立保健档案,并定期体检身体。王某的行为属于()
    A

    日常健康行为

    B

    避开有害环境行为

    C

    戒除不良嗜好行为

    D

    预警行为

    E

    保健行为


    正确答案: E
    解析: 1.避开有害健康行为指避免暴露于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中有害健康的危险因素,如离开污染环境、积极应对各种紧张生活事件,案例中小王的行为就属于后者。 2.老王的戒烟、戒酒行为在促进健康行为中属于自觉抵制、戒除不良嗜好的行为。 3.王某为女儿建立保健档案,是有效、合理利用卫生资源,维护自身健康的行为,这在健康促进行为中属于保健行为。

  • 第13题:

    王某与李某系夫妻,二人带女儿外出旅游,发生车祸全部遇难,但无法确定死亡的先后时间。下列哪个选项是正确的()。

    A.推定王某和李某先于女儿死亡

    B.推定王某和李某同时死亡

    C.王某和李某互不继承

    D.女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王某和李某的遗产


    正确答案:ABCD

  • 第14题:

    李某让王某担任出纳工作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


    正确答案:
    3.【参考答案】李某让王某担任出纳工作的做法不合法.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的登记工作,这是会计机构内部牵制制度最基本的要求.王某不能既担任会计档案保管工作,又兼管出纳工作.

  • 第15题:

    根据会计人员回避制度,下列做法错误的有( )。

    A.甲公司是一家国有控股公司,甲公司董事长的女儿担任该公司的财务总监

    B.乙市文化局的财务处长李某,其外甥在该局下一直属事业单位担任出纳工作

    C.丙县教育局财务处处长的儿媳在该局担任出纳工作

    D.丁市某事业单位财务主管张某的妻子在该单位担任出纳工作


    正确答案:ABCD
    【考点】会计人员回避制度
    【解析】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 第16题:

    在上述案例中,违反会计法律相关规定的事实有( )。 查看材料

    A.将会计部撤并到厂部办公室

    B.任命办公室主任朱某兼任会计负责人

    C.朱某的女儿小英调任出纳工作

    D.朱某的女儿兼任会计档案的保管


    正确答案:BCD
    《会计法》规定,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朱某不具备会计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会计工作基础规范》中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朱某是会计机构负责人,其女儿不得担任出纳工作;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因此朱某的女儿兼任会计档案的保管是不正确的。

  • 第17题:

    根据材料回答9~10题:

    2011年3月,某国有企业的会计工作发生以下情况:

    (1)厂长李某将朋友的女儿张某调入该厂会计科担任出纳,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工作。张某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该厂档案科销毁会计清册(会计档案中有一些是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准备按规定程序将这些会计档案进行销毁。

    (3)任命王某为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某刚取得会计从业资格,无任何工作经历。

    (4)企业负责人召集本单位的会计工作人员,对上年度的财务支出流水账、凭证等会计资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将余额转到新账簿上,并指使将审核过的会计资料予以烧毁。

    张某调入该厂会计科任出纳事项中,违反《会计法》规定的是( )。

    A.张某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就从事会计工作

    B.张某担任出纳,兼管稽核工作

    C.张某是厂长李某的朋友的女儿,在该厂担任出纳

    D.张某担任出纳,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工作


    正确答案:ABD
    【考点】会计人员的要求 
    【解析】《会计法》第38条第1款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该法第37条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 第18题:

    王某与李某系夫妻,二人带女儿外出旅游,发生车祸全部遇难,但无法确定死亡的先后时间。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推定王某和李某先于女儿死亡
    B:推定王某和李某同时死亡
    C:王某和李某互不继承
    D:女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王某和李某的遗产

    答案:A,B,C,D
    解析:
    【考点】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详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条规定:“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份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份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依此规定,王某和李某为夫妻,辈份相同,应推定王某和李某同时死亡,同时王某和李某互不继承。由于王某李某与女儿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而三者同时死亡,根据前述条款精神,应推定王某和李某作为长辈先死亡,女儿作为晚辈后死亡,并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王某和李某的遗产。因此本案正确答案应为ABCD。

  • 第19题:

    共用题干
    2012年3月,某国有企业的会计工作发生以下情况:(1)厂长李某将朋友的女儿张某调入该厂会计科担任出纳,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工作。张某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2)该厂档案科销毁会计清册(会计档案中有一些是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准备按规定程序将这些会计档案进行销毁。(3)任命王某为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某刚取得会计从业资格,无任何工作经历。(4)企业负责人召集本单位的会计工作人员,对上年度的财务支出流水账、凭证等会计资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将余额转到新账簿上,并指使将审核过的会计资料予以烧毁。

    张某调入该厂会计科任出纳事项中,违反《会计法》规定的是()。
    A:张某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就从事会计工作
    B:张某担任出纳,兼管稽核工作
    C:张某是厂长李某的朋友的女儿,在该厂担任出纳
    D:张某担任出纳,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工作

    答案:A,B,D
    解析:
    1.考点分析:《会计法》相关规定【解析】《会计法》第38条第1款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该法第37条第2款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2.考点分析:会计档案的保管【解析】对于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需要销毁时,应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提出销毁意见,会同会计机构共同鉴定,严格审查,编造销毁清册,报单位负责人批准后,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
    3.考点分析:会计机构负责人的任职条件【解析】《会计法》第38条第2款规定:“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4.考点分析:会计档案的管理【解析】略。
    4.考点分析:故意销毁会计资料的法律责任【解析】根据《刑法》规定,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 第20题:

    2009年5月,财政部门在对某事业单位的检查中发现下列情况: (1)部分会计凭证与后附发票上的金额不一致,且发票上未填写单位名称,涉及金额较大。 (2)由于人手紧张,会计王某同时兼任该单位出纳。 (3)该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某是该单位负责人李某的妻子。 (4)该单位两套账簿,一套账簿用于向外报送财务数据,另一套账簿用于内部核算。 对于事项(2),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王某可以同时兼任会计和出纳
    • B、王某不可以同时兼任会计和出纳
    • C、王某同时兼任会计和出纳,不符合设置会计工作岗位的基本原则
    • D、该做法违反了设置会计工作岗位基本原则中的内部牵制制度的要求

    正确答案:B,C,D

  • 第21题:

    甲公司内部机构调整,会计张某调离会计工作岗位与接替者王某在财务科科长的监交下办妥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公司出纳赵某兼任会计档案保管工作,年底财政部门对该单位进行核查时发现该单位原会计张某所记的账目中有会计作假行为,而接替者王某在会计工作交接时并未发现这一问题,财政部门在调查时,原会计张某说已经办理会计交接手续,现任会计王某和财务科均在移交清册上签了字,自己不再承担任何责任,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出纳赵某监管会计档案保管工作,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正确答案: 出纳赵某监管会计档案保管工作,不符合法律规定。困为出纳人员不得监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 第22题:

    不定项题
    下列有关王某接替郑某担任出纳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王某专业技能突出,比郑某更适合在甲公司担任出纳

    B

    郑某与王某进行工作交接时,应当由张某负责监交,三人均应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C

    郑某与王某应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核对点收

    D

    王某接替郑某工作后可以自行另立新账进行会计记录


    正确答案: B
    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王某2009年毕业于贵州省某大学,毕业后在一家公司从事办公室文秘工作,她恪守职责,兢兢业业,深受公司领导和同事们的好评。2010年2月,单位会计部门人手奇缺,公司领导调派王某担任财务部门的出纳,领导认为,虽然王某没有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但出纳并不是会计岗位,王某工作能力强,很快就能适应。 2010年6月,王某参加了当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的统一考试,并取得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后王某因工作努力,钻研业务,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多次被公司评为先进会计工作者,并步步高升,成为公司的会计主管。 王某的丈夫在一家私有电子企业任总经理,在其丈夫的多次请求下,2011年1月,王某利用工作之便,将公司新产品的研发计划及相关会计资料复印件提供给其丈夫,给公司造成了一定的损失,但尚未构成犯罪,公司认为她不宜继续担任会计主管一职。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下列关于领导任用王某担任出纳的行为,观点正确的是()。
    A

    领导的决定符合会计法律的规定

    B

    出纳确实不属于会计岗位,但王某应该实习1个月,不能立刻上岗

    C

    王某应当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后才能从事出纳工作

    D

    王某在2010年6月参加了考试,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说明其可以担任出纳一职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